四、发展援助与美国在发展中国家推动的民主化
无论是查尔斯河学派的发展理论(或现代化理论),还是肯尼迪—约翰逊政府发展援助的实践,其出发点基本上停留在两种不同意识形态的发展观上。在美苏冷战的大环境下,美国发展援助的目的首先是要保证发展中国家不能走上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的发展道路。但对于受援国是否是民主国家,其经济体制是否是市场体制,其政治体制是否是民主体制,美国暂时还未能给予更细致的考虑。这既是冷战的大环境使然,同时也受当时的主流政治发展理论的影响。
40多年以前,在西方的政治学界,很多学者都笃信这样的政治经济发展观——社会经济越发达的国家,就越有可能建立持久的民主。【79】亨廷顿也认为,中等收入的国家是最有可能发生民主化和自由化的。这种政治经济发展观的核心内容是:经济发展将会自动带来民主化。一些学者甚至认为,独裁政权能够更好地利用并不丰富的资源实现经济快速增长;而民主政权则往往会被怀疑受特殊利益集团的影响,相对于比较孤立的独裁政权而言,发展中国家的民主政权往往会利用公众的诉求,并容易向公众的诉求妥协,使得他们反而难以采取统一的经济发展计划。因而这些学者得出结论:在一定的发展目标实现之前,民主化的进程应该适当向后推。在这些学者眼里,东亚"四小龙"就是这一发展模式的成功典范。受上述发展理论的影响,美国国际开发署在其成立的初期甚至直到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在制定对外发展援助战略时,一般都不把促进发展中国家的民主化作为其战略目标。甚至可以说,在冷战的大部分时间里,从美国得到经济援助比较多的国家,大部分是亲美的独裁政权,如南朝鲜的李承晚政权、南越的阮氏政权、拉丁美洲为数众多的军政府和独裁政权等。这种情况直到70年代中期才有所改变,从关注受援国的人权状况开始,美国对外援助逐渐强调受援国的民主化。冷战结束后,民主援助甚至成为美国对外发展援助的最重要目标之一。
20世纪70年代中期,美国国会在反思越南战争的影响,围绕限制行政部门的战争和外交权利的同时,对美国对外政策的目标也进行了重新思考,尤其是反思行政当局的外交行为是否符合美国的国家利益。从1973年开始,民主党众议员唐纳德·弗雷泽(Donald Fraser)在众议院组织了一系列关于人权问题的听证会。同年,众议院国际关系委员会的国际组织小组委员会对听证会所做的总结报告指出:在美国外交政策中,人权因素并没有得到它应得的优先地位,"外交政策中的道德考虑既是道德命令也是实际需要。"【80】在上述听证会的影响下,1975年,美国参议院建立了丘奇委员会(Church Committee),负责调查美国中央情报局在国外从事的颠覆活动。委员会主席弗兰克·丘奇(Frank Church)认为,越南战争只是困扰美国对外政策众多问题的一个缩影,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美国对外政策缺乏基本的道德和政治价值观念做指导。丘奇委员会的调查报告发现,美国秘密介入了推翻伊朗、危地马拉、智利政府的行动,并试图将印度尼西亚的苏加诺、古巴的卡斯特罗赶下台,还策划了一系列针对外国领导人的暗杀行动。丘奇委员会的结论指出:"美国的对外政策必须再次调整并与我们历史上的理念一致……对于自由和民选政府的基本信仰。"【81】
1975年,美国参议院还通过了汤姆·哈金(Tom Harkin)对《国际安全援助与武器出口控制法案》(International Security Assistance and Arms Export Control Act)提出的修正案。该修正案确认:"美国外交政策的主要目标是促进所有国家日益遵守国际上公认的人权。"并明确禁止美国向违反国际公认的人权准则的政权提供发展援助,除非美国所提供的发展援助能够直接施惠于该国的公众。【82】这是美国国会第一次将受援国的人权状况与美国的发展援助联系在一起。
卡特政府上台后,人权问题开始成为美国对外政策中优先考虑的问题之一。卡特总统判断,对人权的关注已经成为一种世界潮流,他在就职演说中分析道:"现在,世界本身正受着一种新的精神支配。那些人数较多、在政治上日益觉醒的民族,正渴望并要求在阳光下拥有一席之地——不只是为了他们自身的物质条件,而且也是为了获得基本的人权"。作为自由世界领袖,美国"不能蔑视其他地方的自由的命运,我们的道德感清晰地指引我们偏爱那些同我们一样尊重个人人权的社会……这个国家渴望同那些尊重人权和促进民主理想的民族站在一起"。美国"必须对人权承担绝对的责任"。【83】1977年5月22日,在圣母大学(University of Notre Dame)的毕业典礼上,卡特总统详细阐述了美国的对外政策新原则:美国对外政策应该是"民主的、以基本的价值观念为基础、为仁慈的目的运用权力和影响"。如同继续支持压迫本国公众的政权既有背于美国的理想,也不符合美国的国家利益。他确信,美国需要重回"自决和民主的信念",而"美国对人权的责任是我们外交政策的根本宗旨。"【84】
卡特总统及其高级智囊认为,美国为了推行其人权政策,可以对其他国家事务进行干涉。如卡特政府的国务卿赛勒斯·万斯(Cyrus Vance)就曾经发表声明说:"我们的目的不是干预其他国家的内部事务,但是正如总统所强调的,任何一个联合国成员国都不能声明侵犯受到国际保护的人权仅仅是其自己的事务。我们的目的是制定同我们的信仰一致的政策,并且当我们认为合乎需要时心平气和地、不带歉意地声明这些政策。"【85】在卡特政府看来,美国的做法既符合美国的自由主义传统、也符合《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United Nations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的精神,并且,这也是美国对世界所承担的使命和义务。
在卡特时代,世界上并没有发生大规模的民主化浪潮,卡特政府所关注的也是当时一些国家基本的违反人权状况,如严刑拷打、政治暗杀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对基本人权的压制行为,还很少顾及较高层次的人权问题如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知情权、定期选举等。而且,卡特政府也意识到,维护人权应该是美国对外政策的一个长期目标,除少数个别情况外,美国政府不可能迅速减少世界各地侵犯人权的情况。但卡特政府同样确信,在未来几年中,"我们的努力将使很多政府增强保护人权的意识,并将促使其采取有效的行动将这一考量纳入到他们的政策中。"同时,卡特政府也意识到,在美国对外政策中还有其他一些目标"与人权同等重要,在一些情况下甚至会更重要",如中东和谈、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稳定、与中国关系的正常化、限制战略武器等等。在面对上述问题时,美国将对"人权目标作出修正,推迟或降低(人权方面的目标)以服从于其他重要目标。"【86】
对于不同类型的国家,卡特政府在促进其民主化和保护人权方面的政策也各不相同。对于西方民主国家,美国将致力于寻求其对美国人权外交的支持。另外,在希腊、葡萄牙和西班牙这种刚刚建立或重新建立民主政府的国家,美国将加强这些国家的民主化趋势;对于社会主义国家,美国不指望这类国家的人权状况会在短期内发生大的变化,但从长远看,美国政府可以发挥积极的影响。在短期内,美国也可以在有限的但确实重要的地区鼓励改善人权;在发展中国家,美国将加强这些国家的人权和民主化趋势,特别是对于那些在保护人权方面已经取得一定成效的国家,美国将阻止政府专断利用权力,并促进这些国家建立更加平等和仁慈的社会经济秩序。对于发展中国家中的一些亲美但却是独裁的政权,美国的人权外交便面临一定的困境。这类国家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类是国内局势相对稳定的国家,美国可以运用其影响力,推动这些国家人权状况的改善,推动这些国家的政权进行民主化改革。如卡特政府任内促成了拉丁美洲一些国家如多米尼加、洪都拉斯的自由选举;卡特总统本人或卡特政府的高官如国务卿万斯、美国驻联合国大使安德鲁·杨(Andrew Young)等,在访问这些国家时,都通过各种方式表达了对其国内人权状况的关注,敦促这些国家的政府改善人权状况。第二类是在美国全球安全战略或地缘政治中地位比较重要的国家,卡特政府对于人权的考虑就要让位于其他外交战略和安全战略。从这点考虑,卡特政府的人权外交显然具有非常明显的双重标准,这也决定了卡特政府的人权政策不会取得太大效果。
作为一种新推出的对外政策,而且是在越南战争后,美国国力尚未完全恢复,而其冷战对手苏联在世界各地采取咄咄逼人的攻势这样的大背景下,卡特政府的人权外交,促进发展中国家保护人权、推动发展中国家的民主化,不可避免地会与美国的全球战略发生冲突。在这种情况下,人权外交,甚至民主化战略都要让位于冷战战略,后者才是美国的大战略,是任何一届政府都必须直面的挑战。尤其是当亲古巴的桑地诺阵线在尼加拉瓜推翻了亲西方的索摩查政权、苏联直接出兵阿富汗后,卡特政府在对外政策上开始回归,人权问题已经不再是其关注的焦点。
卡特政府的人权外交尽管成效一般,但发展中国家的人权问题、民主化问题第一次成为美国政府对外政策的目标。对政治自由和公民权利的关注、将发展中国家的民主化提上议事日程,对于促进发展中国家内部民主力量的集结无疑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这为20世纪80年代一些国家的民主化奠定了基础。但卡特政府的人权外交充其量是美国对发展中国家民主援助的开端。此时,美国政府尚无明确的民主化战略,也缺乏推动发展中国家民主化的具体做法,再加上冷战对手的牵制,使得美国难以放手推动发展中国家的民主化。
里根政府上台后,在国外推动民主逐渐成为美国对外援助的重要内容。1982年6月8日,里根总统在英国议会发表演说时声称,美国的外交目标是十分单纯的——"培养民主的基础,这一体系包括言论、出版自由,工会、政党、大学……现在,正是我们作为一个国家——包括政府部门和民间部门投身于援助民主运动的时候。"【87】至此,在海外援助民主运动,推动世界的民主化成为美国政府对外政策的主要目标之一。
里根政府在国外推动民主化的政策,首先是其反对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产物,在英国议会的演说中,里根总统同样强调,要发动一场反对苏联集权主义、争取自由的十字军东征。与美国重整军备,在世界范围内对苏联势力进行遏制并逐渐推回的政策相对应的是,美国明显加强了意识形态领域里的攻势,《华尔街日报》将里根政府的这一政策称之为"思想战争"(War of Ideas)。为此,里根政府推出了两大举措。
一是推出了针对共产主义阵营的"民主工程"(Project Democracy)。从1981年开始,白宫官员就在筹划一系列的活动,包括举办国际民主大会、通过人员交流让世界各国的精英分子认识美国民主、图书翻译计划、增加对共产主义国家的广播,等等,上述这些行动统一置于"民主工程"的统筹范围。但是,白宫官员并不是将"民主工程"作为美国对外援助的一部分,而是将其作为公众外交的组成部分,这必然会与美国新闻署的功能重叠。
里根政府推出的另一大举措,是建立至今仍在美国民主援助领域发挥重大作用的半官方、半民间组织——全国民主基金会(National Endowment for Democracy,NED)。建立全国民主基金会的设想是美国"隐蔽战略"在新时期的继续。在冷战初期,美国及其盟国通过民间志愿者组织向铁幕另一面的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秘密提供顾问、设备和资金,帮助这些国家的反对派人士从事办报纸、结社等活动。20世纪60年代后期,美国民间志愿者组织从中央情报局领取活动经费,并在一些国家从事颠覆活动的消息被披露出来后,引起了社会主义国家在一些国际组织中对美国的强烈抗议,约翰逊政府被迫下令停止上述隐蔽活动。于是,美国国会的一些议员开始寻求建立公开的民间机构,继续资助海外的民主运动。
1967年,众议员但丁·福赛尔提议创立国际事务协会(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负责审批在海外推动民主化的项目。尽管福赛尔的提议没有被国会所接受,但他所提出的问题开始引起美国国会和政府的重视。即在美苏的意识形态竞争中,应该建立一个怎样的机构去更好地发挥作用。1978年,福赛尔又与唐纳德·弗雷泽共同提议建立一个半官方机构(quasi‐autonomous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其使命是在世界各地推动保护人权的事业。这个提案同样没有在国会通过。这一时期,联邦德国在西欧所从事的民主援助,在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民主转型过程中发挥了重大作用。这给了美国的一些政治家和政治学者以极大的启示。二战后,联邦德国设立了政党基金(Stiftungen),每一个与联邦德国四个主要政党结盟的外国政党,都能从联邦德国财政部得到一定的资助。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联邦德国的政党开始利用这笔基金,资助国外与其意识形态相同的政党。70年代中后期,在伊比利亚半岛上的两个国家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民主化过程中,联邦德国政党的这种民主援助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一些美国国会议员和政治学者一直在探讨建立类似机构的可能性。1977年,政治学家乔治·阿格雷(George Agree)建议设立类似基金,促进美国两大政党与世界其他国家政党的交流;美国最大的工会组织劳联——产联(AEL—CIO)更是希望设立美国民主基金作为从事国际活动的公共资源,以继续20世纪60年代中央情报局所从事的活动。
1983年,里根政府正式向国会提出了设立"民主工程"和建立"全国民主基金会"的建议。前者与美国新闻署的主要功能重叠,而且,一部分国会议员认为"民主工程"从组织上看较为欠缺,内容也不严密甚至有一些草率,因此没有获得国会的认可。但是,建立全国民主基金会的设想得到了两党大部分议员的赞成,美国国会批准成立全国民主基金会。根据美国国会制定的全国民主基金会条例,全国民主基金会的工作目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通过民间部门在世界范围内鼓励自由和民主,包括促进个人权利和自由的行动,这是民主机制的基础。
推动美国民间组织(特别是美国两大政党、工会和商业协会)与国外民主组织之间的交流。
促进美国非政府组织(特别是美国两大政党、工会和商业协会及其他民间组织)参与海外的民主培训计划和民主制度建设。
及时采取措施,与海外的本土民主力量合作,加强民主选举的作用。
在促进与海外致力于民主文化价值、民主机构、组织等的合作中,支持美国两大政党、工会和商业协会以及美国其他民间组织的参与。
在美国的总体国家利益与其他国家得到全国民主基金会援助的民主团体特殊需求一致的情况下,鼓励组织和发展民主运动。【88】
美国国会第一年为全国民主基金会提供的财政拨款额度为1800万美元。其后,美国国会对该组织的拨款逐渐增加,到20世纪90年代末达到了3000万美元。【89】自里根政府开始,全国民主基金会成为美国在海外推动民主化运动的主要机构之一。
除了零散的捐赠外,全国民主基金会的主要受赠者有四个,分别是国际私营企业中心(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Private Enterprise)、国际劳工团结美国中心(American 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Labor Solidarity)、国际共和党研究所(International Republican Institute)和全国民主党国际事务协会(National Democratic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Affairs)。这四个受赠者所接受的资金占全国民主基金会资金支出的55%。美国商务部、劳联—产联、共和党和民主党分别是上述四个组织主导力量,在其中发挥着决定性作用。上述四个组织各自独立运作,其工作的侧重点也各不相同。国际私营企业中心主要是在国外推动建立市场经济,认为市场经济是实现民主化的重要条件;国际劳工团结美国中心主要是在国外支持建立和发展独立工会组织,将独立工会组织视为民主化的重要环节;后两个政党组织主要是在国外进行公民教育和宣传、帮助国外理念相同的政党的发展、帮助建立自由和公正的选举制度、进而推动其他国家的民主化进程。
里根政府时期,由于"民主工程"设想被国会所否决,全国民主基金会虽然如期成立,但规模较小,而且从表面上还必须维持其非政府组织的形态,所以在美国对外民主援助中发挥的作用很有限。尽管如此,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民主援助已经成为美国政府对外政策的重要内容,尤其是在美国对拉丁美洲国家的外交中更是如此。不过,这一时期美国民主援助的活跃,主要还是得益于马尔维纳斯群岛战争后,以阿根廷为开端,开始了席卷拉丁美洲许多国家的民主化浪潮。美国国务院和国际开发署在20世纪80年代拉丁美洲的民主化浪潮中,对于这些国家建立完善的民主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美国所提供的民主援助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拉丁美洲国家的选举提供援助。1982年,萨尔瓦多举行制宪国民代表大会选举,美国国际开发署组织了大批观察员,到萨尔瓦多对选举进行监督。之后,美国先后向12个国家派遣了选举观察员,这对于民主化初期的国家选举更加公正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同时,美国还向一些国家提供了电子计算机和其他计票系统。二是通过美国援助,提高拉丁美洲国家政府执法的公正性。1983年,美国向萨尔瓦多司法系统提供了920万美元的援助,帮助萨尔瓦多培训司法系统工作人员;并帮助成立了司法改革委员会和特别调查委员会,联合调查萨尔瓦多的人权状况,并敦促政府采取措施保护公民权利。以萨尔瓦多为开端,美国先后为其他拉美国家提供了类似的民主援助,如1985年,国际开发署和全国民主基金会为危地马拉和洪都拉斯选举提供了援助,从1987年到1990年,连续为海地、智利、巴拉圭和尼加拉瓜的选举提供援助。1990年,美国还推动成立了"泛美推动和援助选举中心"(Inter‐American Center for Electoral Promotion and Assistance),该组织致力于在拉丁美洲推动自由和公正的选举。
在拉丁美洲之外,美国的民主援助对象主要是菲律宾和韩国。1985年,面对国内不断高涨的反对声浪和美国逐渐削弱的支持,菲律宾总统费迪南德·马科斯(Ferdinand Marcos)提议在1986年举行选举。为此,美国派遣了两个代表团去观察这次选举。一个代表团由参议员理查德·鲁戈(Richard Lugar)带队,以"全国民主党协会"的名义。另一个代表团由众议员约翰·穆萨(John Murtha)带队,以"国际共和党研究所"的名义。这两个观察团对独裁的马科斯政府在选举中舞弊行为的批判,是导致里根政府决定抛弃美国长期支持的"友好僭主"马科斯,转而支持科拉松·阿基诺(Corazon Aquino)的关键因素。
美国对韩国民主化进程的影响,并不是通过美国官方的民主援助,而是领导人之间的影响。1987年,当韩国总统全斗焕(Chun Doo Hwan)开始违反他对韩国政治自由和选举的承诺,里根总统就给全斗焕写了一封私人信件,希望他能够和平转移政权、释放政治犯和举行公正的选举。美国大使詹姆斯·莱利(James Lilley)在递交里根总统信件时警告全斗焕,重新启用军事管制将导致美国与韩国关系的紧张,迫使全斗焕答应按时举行大选和和平移交政权。
在里根时代,苏联和东欧还不是美国官方民主援助的受援国,但全国民主基金会已经开始向这些国家的人权组织和其他潜在的民主变革力量提供援助。波兰的独立工会接收了全国民主基金会所提供的大部分援助。全国民主基金会同时还向苏联、捷克斯洛伐克和匈牙利的人权组织、持不同政见的出版机构以及其他组织提供资金支持。
里根时代的民主援助,是里根政府"思想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这一时期美国的民主援助还处于初级阶段,而且除了拉丁美洲外,世界上也没有发生大规模的民主化浪潮。但是很明显,里根政府搭建了一个系统的民主援助平台,当20世纪80年代末期,民主化的潮流开始席卷东欧和亚非国家时,里根政府精心搭建的民主援助平台能够迅速启动,迅速扩大美国对外民主援助。
20世纪90年代,是美国民主援助急遽扩大的时期。东欧剧变发生后,老布什政府和当时的美国国会反应迅速,专门设立了支持东欧民主基金,每年为东欧国家提供约3亿美元的经济援助,支持这些国家的民主化转型。苏联解体后,美国又迅速设立了自由支持基金,这项基金连同美国国防部的合作降低威胁项目,一年间向前苏联地区提供的援助达到了20亿美元。从1990年到1998年,美国向东欧国家提供的民主援助基金达到了3.3亿美元;从1992年到1998年,美国向前苏联地区提供的民主援助基金达到了3.2亿美元。同一时期,美国全国民主基金会向东欧地区提供的资金平均每年在300万至500万美元之间,向前苏联地区提供的资金平均每年在400万至500万美元之间。1993年设立的欧亚基金,同样也是用于前苏联地区一些国家的民主转型,每年提供的资金也在500万至1000万美元之间。整个20世纪90年代,美国为东欧和前苏联地区国家提供的民主援助基金达到了10亿美元左右。【90】
20世纪90年代,美国重点提供民主援助的另一个地区是是非洲。90年代初开始的民主化浪潮同样给非洲大陆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在国内反对派要求民主化的压力下,冷战时期实行集权统治或一党专政的国家,纷纷开放党禁,非洲多数国家实现了多党制。随着冷战体系的瓦解,老布什政府和克林顿政府都将促进民主作为美国对外政策的主要目标。1992年,在国务院的推动下,美国国际开发署设立了主要用于非洲选举的援助基金——非洲地区选举援助基金(African Regional Electoral Assistance Fund),由非美协会(African—American Institute)、国际共和党研究所和全国民主党国际事务协会具体负责实施。同时,国际开发署也开始在非洲实施其他民主援助项目。90年代中期,在布什政府的基础上,克林顿政府将对非洲的民主援助规模翻了一番,全国民主基金会也将自己的工作范围扩大到非洲。整个90年代,有50多个非洲国家接受了美国的民主援助。南非是最大的受援国,莫桑比克、埃塞俄比亚、赞比亚、加纳、马里等国的民主化过程中,美国的民主援助也发挥了明显的作用。
直到1993年,拉丁美洲都是美国民主援助最大的受益者,美国民主援助的40%~50%都投放到了拉丁美洲地区。这一状况到1994年,随着美国对东欧和前苏联地区民主援助的加大才发生变化。美国对拉丁美洲的民主援助有两大主题——支持拉丁美洲国家的民主化和鼓励进行市场经济改革,美国将其视为美洲一体化的基础,即美洲的一体化要建立在共同的政治价值观和更紧密的经济基础之上。海地是这一时期拉丁美洲国家接受美国民主援助最多的国家。1994年,美国通过武力支持贝特朗·阿里斯蒂德(Bertrand Aristide)恢复总统职位,在随后的五年里,美国总共向海地提供了1亿美元的民主援助。其他主要受援国分别是危地马拉、玻利维亚、尼加拉瓜、巴拿马和秘鲁。
在亚洲,美国长期将经济目标置于其他外交目标之上,至少在1998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前,美国官员在很多场合对"亚洲价值观念"表示认可,也认为西方没有必要将其政治模式推广到在集权或半集权体制下、经济正快速发展的国家。但20世纪90年代,美国对亚洲的民主援助明显在增加。亚洲基金会(Asia Foundation)在其工作的国家强化了民主援助的努力,国际开发署也开始在亚洲实施民主援助计划。在亚洲国家中,柬埔寨是美国民主援助最大的受赠国,印度尼西亚、蒙古、斯里兰卡、尼泊尔等在90年代开始民主化转型的国家,也都得到了国际开发署所提供的民主援助。与此同时,美国全国民主基金会也设立了针对亚洲国家的项目,尤其是加强了对中国反对派组织的资助力度。
中东地区是受民主化浪潮影响最小的地区,美国对这一地区的民主援助尚处于起步阶段,援助对象也仅限于个别国家。如向埃及的司法改革计划提供大笔援助、加强与埃及议会的交往、对埃及公民社会建设提供有意义的援助等。在其他一些民主化开始起步的国家,一般是由全国民主基金会为其提供民主援助,如全国民主基金会资助了也门的选举和议会改革计划、也门的选举制度改革、加强科威特议会在国家政治中的地位等。
美国的民主援助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第一个方面是选举援助。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定期选举,包括行政官员选举和立法系统选举等。美国民主援助最初就是从选举领域开始,之后逐渐扩大到其他领域。而且,选举也一直是美国民主援助关注的重点领域。美国在选举领域提供的援助主要是:帮助转型国家设计选举制度,包括选区的设置、立法机构、总统、地方政府的选举方式等等;对选举的良好管理;对选民进行选举教育;派遣大选观察员和在选举出现纠纷时进行仲裁和调解,为大选提供必要的仪器和设备等。
第二个方面是政党援助,主要是由国际共和党研究所和全国民主党国际事务协会具体负责实施。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全国民主党国际事务协会便开始利用全国民主基金会提供的资金加强与国外理念相近政党的联系。国际共和党研究所则主要是与拉丁美洲国家的中间偏右的政党加强联系,并为哥伦比亚、危地马拉、玻利维亚和哥斯达黎加等国的右翼政党提供技术援助以及人员培训。1990年后,美国在政党援助方面迅速扩大规模,美国国际开发署每年为上述两个组织提供的经费达1000万美元。这一时期政党援助的主要对象是东欧和前苏联地区的政党组织,在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地区,政党援助相对不是很活跃,上述两个组织仅在柬埔寨、尼泊尔、也门、摩洛哥、海地、巴拉圭和尼加拉瓜开展了一些工作。
美国的政党援助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直接对受援国政党提供经费,帮助其强化组织基础和参与选举,同时也提供一些维持政党组织正常运转所需要的仪器和设备;组织专题政治研讨会,某个特定的议题、某个党所面临的最重要问题,组织知名专家和学者对这类问题进行研讨,帮助该国和地区的政党寻找最佳应对方案;帮助培训政党领导人和精英分子,如美国国务院直接领导的"国际访问者"(International Visitor)项目,直接向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政党精英提供到美国考察和观摩的机会。阿富汗总统哈米德·卡尔扎伊(Hamid Karzai)法国总统尼古拉·萨科齐(Nicolas Sarkozy)、英国首相戈登·布朗(Gordon Brown)、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等,都曾经参加过这个项目;不过,美国的政党援助的核心还是围绕大选,帮助它所支持的政党参与并力争赢得大选,包括确立竞选主题、选择候选人、筹集竞选经费、招募和使用志愿者、处理与媒体的关系等等。这种援助一般是通过美国政治组织提供各种培训,但美国的政党组织也经常直接介入一些国家和地区政党的选举活动。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国际共和党研究所曾经直接介入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的总统大选。尤其是在1992年罗马尼亚的总统选举中,国际共和党研究所向罗马尼亚反对派派遣了富有经验的政治顾问,试图帮助该国反对党一举取代扬·伊利埃斯库(Ion Iliescu)。
美国民主援助的第三个方面,是为转型国家的制度建设提供帮助,这也是美国民主援助的核心内容。美国在制度建设方面所提供的援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帮助转型国家重新撰写宪法。二战后,美国曾经成功地为日本制定了一部和平宪法,所以很多美国政治家和政治学者都热衷于帮助转型国家制定新宪法。在20世纪的八九十年代,美国政府发起了多次宪法援助计划,由美国国际开发署具体负责实施,主要是向国外派遣宪法专家,为受援国的宪法起草者讲解美国宪法,或者向受援国提供关于美国宪法的著作和其他相关资料。不过,美国的宪法援助成效并不大,除了一些拉丁美洲国家在制定宪法时借鉴了美国宪法外(19世纪初,拉丁美洲国家摆脱西班牙殖民统治独立后,很多国家就是以美国宪法为蓝本,制定了本国的宪法),东欧国家和前苏联地区新独立的国家在制定宪法时更多是借鉴了西欧国家的宪法,"美国宪法一直处于边缘。"【91】
美国在制度建设方面提供的另一类援助是司法改革和法规建设。司法改革的目标是寻求建立这样的法院体系:运转更为有效、法律知识更为丰富、对法律的解释更为准确、更加独立于行政当局以及其他可能干涉司法的社会权力集团。司法改革的内容主要包括:对整个司法系统的管理更加合理化和强化;增加司法预算;革新现有司法体系;改革司法职业法规;培训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加强案例管理等等。美国的司法援助一般会涉及上述几个方面,但在不同地区侧重点会有所不同。对于法律改革的援助,主要是帮助受援国修订现存的法律,或者重新制定新的法律,美国曾为一些拉丁美洲和非洲国家制定商法、刑法和民法提供了援助。
对立法机关的援助也是美国对受援国制度建设援助的重要内容,而且,这一援助项目深得美国国会的支持。在美国国会议员看来,强大的立法机关是民主体制的重要基础。亚洲基金会、国际共和党研究所和全国民主党国际事务协会以及一些民间顾问公司是这一类援助的主要实施者。对立法机关的援助主要是对立法机关成员(即受援国的国会议员或立法委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提供技术援助,包括立法机关的工作方式、立法的程序、加强立法机关小组委员会的作用、举办听证会、增强立法机关的透明度等等。此外,美国还帮助一些国家仿照美国国会图书馆的模式,在受援国建立自己的国会图书馆。
对地方政府的援助也是美国制度建设援助的重要内容。这一类援助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美国国际开发署在拉丁美洲实施的"强化地方政府"计划(Local Government Strengthening),90年代后扩大到东欧、前苏联地区和撒哈拉以南的非洲以及亚洲的菲律宾、尼泊尔和蒙古。援助的内容包括加强地方政府的权力,必要时对该国宪法提出修正;对地方政府官员和机构进行培训、提供技术支持;帮助地方建立非政府组织,并指导这些非政府组织与地方政府合作共事。
美国民主援助的第四个方面内容,是帮助受援国建设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对于公民社会,各国政治学界有着不同的理解,美国国际开发署和民主基金会认为,公民社会是"介于国家和家庭之间的一种组织,它独立于国家,是社会成员为保护和扩大他们的利益和价值观念自愿组成,在与国家的关系上享有自治。"【92】这实际上也就是大多数美国政治学者眼中的非政府组织(NGO),美国国际开发署和全国民主基金会的公民社会援助计划主要是帮助受援国建立各种各样的公民社会组织,包括社会或社会经济组织如教会、工会,美国的公民社会援助资金资助了一些国家的宗教组织,而工会则是公民社会援助的主要目标之一;社会和文化组织如运动俱乐部、自然俱乐部等等;基于社会共性而形成的非正式组织如部落、种族协会,农民协会等等。美国帮助受援国建立非政府组织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技术援助,包括为非政府组织的组织发展与管理、资金募集、问题分析、媒体关系等方面提供培训和咨询;第二种援助方式则是提供经济支持,包括直接向受援国的非政府组织提供资金和设备,或者帮助受援国的非政府组织与美国的基金会取得联系,间接为其寻求资金来源。美国国际开发署、全国民主基金会、亚洲基金会和欧亚基金会等,一般都是直接提供资金支持。而美国和平队则是在一些国家帮助组织建立非政府组织,同时为新建立的非政府组织在美国国内募集资金。如在拉脱维亚的和平队志愿者不仅为当地的非政府组织支持中心提供了1.5万美元的资金,还从美国国内为其募集了10万美元。【93】
进入新世纪后,美国明显加强了对外民主援助,尤其是将美国的发展援助与受援国的民主化更为紧密地结合起来。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促进受援国的民主化成为美国对外发展援助的最主要目标。布什总统于2002年6月1日在纽约西点军校的讲话中指出,美国要"利用我们的对外援助来提倡自由,支持那些以非暴力方式争取自由的人,确保那些向自由迈进的国家因采取这种举措而得到收获",【94】美国国务院与美国国际开发署联合制订的《战略计划》,将促进和深化受援国的民主化作为美国对外援助的首要目标,即"促进民主和良好治理的发展,包括公民社会、法律法规、尊重人权和宗教自由。"《战略计划》宣称:"美国外交和对外援助将坚定地支持民主和人权,不仅因为这些是我们的传统价值,也因为一个更加公正的世界才是更加稳定和繁荣的世界,我们将一贯地、负责任地和谨慎地支持国外的民主和人权运动。"美国国务院和国际开发署将致力于:
第一,强烈要求受援国在法律和法规基础之上进行民主改革和健全的管理。为此,美国将与具有共同意向的政府共同促进民主,并鼓励其他非民主政府进行民主改革、促进自由。
第二,承担起捍卫人权的领袖责任。美国将在世界人权报告和国际宗教自由报告中大声疾呼保护人权。美国认为,促进民主管理将是保护人权、尤其是妇女权利的最佳保证。
第三,美国将与拥有共同价值观念的国家一起努力,改革多边论坛如联合国人权委员会(UN 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使之更能有效地反映创设该机构的价值和目的。一旦美国重新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美国将促进公民教育和文化宽容;美国还将通过"民主共同体"(Community of Democracies),促进民主发展和为新兴民主国家提供支持,在这点上,美国将与"民主共同体"中的所有国家一道,执行"汉城行动计划"(Seoul Plan of Action)。
第四,在世界范围内促进宗教自由。美国将在世界范围内鼓励承认宗教自由,并将其作为所有国家民众基本的人权和稳定的源头。特别是,美国将援助新兴的民主国家保护宗教自由,并公开抨击和谴责因宗教信仰问题而迫害其公民的政权,美国还将向保护和倡导宗教自由的非政府组织提供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