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概论
一、金融的构成
(一)金融的含义
什么是金融?一般地说,金融是指货币资金的融通,即货币、货币流通、信用以及直接相关的经济活动。货币资金的融通按有无媒介体作用其间划分为直接金融和间接金融两个大类。直接金融是在没有金融媒介体参加的条件下的一种融通资金方式,比如融资双方直接协商买卖有价证券,预付和赊销商品等。间接金融则是通过金融媒介体,比如银行、保险公司参加的融通资金的方式。在这种方式下,货币资金的融通,是通过各种金融机构来进行的。由此可见,金融这一概念的含义涉及到货币、信用和银行三个既相互区别又密切联系的经济范畴,所以人们通常把同货币、信用和银行有关的一切活动诸如货币的发行和回笼,各种存款的吸收和提取,各类贷款的发放和收回,以及各种证券的发行和转让都归属于金融活动的范围。组织这种活动的机构则是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金融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在封建社会,货币资金的融通主要是依靠经营金银货币各种形式的借贷活动来实现的。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出现,金融活动的范围才随之扩大到货币兑换、保管和汇兑业务方面,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立后的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种与货币有关的经济活动便迅速发展到以信用为中心的货币和货币资金的流通。
(二)金融的构成
金融的构成是指金融活动中直接相关的各个相对独立的组成部分,主要包括货币、信用和银行三个方面的内容。为了更好地理解金融的内涵,我们必须弄清楚同金融活动有着内在联系的货币、信用和银行三个经济范畴的基本特征。
1.货币
货币是社会经济生活中接触最多的一个经济范畴。货币到底是什么?关于这个问题,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明确指出:“它(指货币——引者注)是商品交换价值的结晶,是商品在交换过程本身之中造成的。为了彼此以交换价值的资格见面,它们就必须采取新的形式规定,发展为货币。”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进一步指出:“货币结晶是交换过程的必然产物,在交换过程中,各种不同的劳动产品事实上彼此等同,从而事实上转化为商品。随着劳动产品转化为商品,商品就在同一程度上转化为货币。”可见,货币不是别的什么,它是在交换发展过程中,从商品界自发地分离出来作为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
把货币的本源认定为商品,这是马克思主义货币学说的基本点。远在原始公社时期,社会生产力极其低下,人类社会没有商品生产,没有交换,社会产品在公社氏族成员之间的分配是直接参与进行的。后来由于社会大分工,出现了私有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劳动生产物作为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规模和范围日益扩大,客观上要求有一种商品从商品界分离出来作为其他所有商品的一般等价物。如中国历史上的牲畜、兽皮、贝壳、布帛等等都起过一般等价物的作用。“随着商品交换日益突破地方的限制,从而商品价值日益发展成为一般人类劳动的化身;货币形式也就日益转到那些天然适于执行一般等价物这种社会职能的商品身上,即转到贵金属身上”。这表明,货币本来就是商品。
2.信用
信用是货币或商品以偿还为条件的让渡,通俗地说,就是指商品的延期付款和货币借贷运动。在商品货币经济条件下,信用活动一方面表现为债权人贷出货币或赊销商品,另一方面债务人则按照双方约定日期和条件偿还款项,支付一定的利息。所以,马克思指出:“这个运动——以偿还为条件的付出——一般地说就是贷和借的运动。”正因为如此,人们把信用这一概念总是简括为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的特殊运动形式。马克思的精辟指示,明确告诉我们,信用具有偿还性,支付利息和价值形式单方面转移的特征。把握了信用的这些特征,就能正确区分金融活动中信用与其他经济范畴的界限。
在商品货币经济条件下,信用之所以得到广泛的发展,是由于商品或货币在持有者之间分布的不均衡性所决定的。因为在商品经济的社会中,一定时期内经常都会有大量的商品所有者需要出售商品,而商品购买者又不一定有足够的货币,使商品交换无法实现。为了解决这个矛盾,购销双方有必要通过赊销或购买者先向他人借入货币购买商品的方式来实现商品的让渡,最后由购买者偿还欠款或借款。这表明信用从根本上讲是一种借贷行为。当然也要指出,信用借贷行为在不同的社会反映着不同的生产关系。
3.银行
银行是经营货币借贷业务的经济组织。它是在前资本主义的货币经营业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而形成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把银行称为特殊的资本主义企业。这种企业之所以特殊,在于银行经营的对象不是普通商品,而是特殊商品——货币。银行经营业务的范围必然是同货币商品相联系的货币信用领域。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银行通过接受存款、办理放款、汇兑和储蓄,充当资本家之间的信用中介,并发行货币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和实现剩余价值服务。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基础,货币发行由国家垄断,社会各单位的货币收付一般都通过银行办理,使银行成为全国的信贷、结算和现金出纳中心,成为国家管理金融市场,调控经济,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工具。
(三)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及其特征
金融工具是指以书面形式发行和流通,借以证明债务人的义务或债权人权利的证书。这种以确立和清偿债权债务关系的证书,人们通常称之为金融工具或叫做信用工具。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现有金融工具,主要有商业汇票、债券、股票、支票和银行券。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金融工具将会愈来愈现代化和多样化。
金融工具一般都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偿还性
偿还性是指金融工具除股票外,一般都具有到期偿还的特点,即各种金融工具的发行和流通均载明有到期偿还的义务和期限。
(2)流动性
流动性是指金融工具可以在金融市场上买卖、转让。流动性越大的金融工具,变现性也就越强。
(3)安全性
安全性是指投资于金融工具如股票、债券的本金的风险程度,具体体现在收回本金和取得收益的安全程度和保障程度两个方面。
(4)收益性
收益性是指投资于金融工具,能给投资者所带来的收益能力。
金融工具的上述四个基本特征是作为一个群体来考察的。具体到每一种金融工具来讲,很难使四个特征统一于一身是常有的现象。例如流动性越强的金融工具,如果购买者多,求过于供,这种金融工具出售、转让的价格就有可能上扬,结果会导致投资者收益降低,风险大。这表明金融工具的各个特点之间有一种替代关系,投资者究竟需要拥有哪种金融工具,必须从本身的实际情况出发,择其优而用之。
2.我国主要的金融工具
(1)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一种以合法商品交换为基础所产生的信用支付工具。我国《银行结算办法》明确规定禁止签发无商品交换的汇票。因为没有商品交换作后盾的商业汇票,缺少实物价值保证,汇票到期可能出现支付困难影响企业生产和资金的良性循环。十分明显,如果允许无商品交换就签发商业汇票,其结果必然不利于国家加强对商业信用的管理,助长企业的投机行为,而且还会导致信用膨胀。
商业汇票的运行过程,一般都要经过签发、背书转让、承兑和付款的处理程序(详见第十八章我国的非现金结算)。
(2)债券
债券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债务证书。即政府、金融机构、公司为了筹集资金,按照法定程序发行,在指定时间内支付一定利息和偿还本金的有价证券。债券的基本要素由面值、利率和还本期三个部分构成。
债券的种类繁多,按发行主体为标准划分,大体上可分为:政府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和国际债券四个大类。
①政府债券,是国家根据信用原则举借债务的借款凭证,它由国家债券和地方债券两部分组成。凡是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叫做国家债券,又称公债或国库券。凡是由地方各级政府发行的债券,叫做地方债券或称地方公债。
②公司债券又叫做企业债券,是公司或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债务凭证,即由发行债券的公司为筹措资金,公开举债而发行的一种契约证书。债务发行公司对债券持有人作出承诺,在一定时期内按债务票面金额和约定利率偿还本息。公司债券的风险较政府债券风险大,利率也较高。
③金融债券,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为筹集中长期资金而向社会发行的一种借债凭证,以扩大信贷资金的来源。金融债券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由信用度较高的大金融机构发行,利率略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期限为一年到五年不等。我国从1985年开始发行金融债券,金融债券的发行对象只限于社会公众个人,不对企业和团体发行,利率较高,风险小,收益较好,颇受公众青睐。
④国际债券,是政府或企业在国境以外发行的债券。例如甲国在乙国发行的乙国货币债券;甲国在乙国发行的丙国货币债券都统称为国际债券。
(3)股票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给股东(出资者)证明其投资入股,并有权取得股息收入的凭证。股票的拥有者就是股份公司的所有者,既有分享公司利益的权利,也要承担公司的责任和风险的义务。股票不是劳动生产的物资,本身没有价值,不是真实的资本,而是一种虚拟资本。但是,股票代表着取得一定收入的所有权证书,可以当做商品在金融市场上进行买卖转让,股票又有价格,成为一种有价证券。股票价格又叫做股票行市,也就是在证券市场上买卖股票的价格。股票的市场价格是变动的,一般取决于股息收入的多少和当时存款利息的高低。
股票可以根据需要,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按股东的权利为标准,股票一般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两类。按股票票面形态为标准,股票可以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有面额股票和无面额股票四类。按股票持股主体为标准,股票可以分为国家股、单位(法人)股和个人股三类。
(4)支票
支票的基本形式为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两种。现金支票可以从银行提取现金,转账支票只限于划转存款。支票具有适用范围广,结算过程简单,使用方便、灵活的特点,是金融工具中使用量较多,通用性最强、涉及面最广的一种信用工具。
(5)银行券
银行券,俗称钞票。它是由银行发行的一种信用货币。最早的银行券出现于十七世纪,开始由各商业银行分散发行,后来逐渐固定在国内信誉较高的大银行发行。到十九世纪中叶各资本主义国家最后都集中由中央银行垄断发行。我国的人民币,从根本上讲也是银行券,是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一种信用货币。
二、信用的职能和形式
(一)信用的产生和发展
1.信用的产生
信用是同商品货币关系密切联系,随着商品货币关系的产生而产生,随着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而发展的,是从属于商品货币经济的经济范畴。
在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的原始公社时期,人们劳动是共同的集体劳动,劳动产品为全体公社成员共同享有。在那个时期没有剩余产品,没有商品交换和货币,产品分配在公社成员之间是直接的平均分配,可以说人们不知道商品货币为何物。可是,当人类社会进入原始公社末期,情况就大不一样了。生产力的发展带来了畜牧业与农业的第一次大分工,以及随后手工业与农业的第二次大分工,产生了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和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制,于是在原始公社内部发生着愈来愈大的财富两极分化,一些家族凭着自己的某些优越条件,依靠职权占有公地,掠夺公共财富,逐步拥有大量的货币财富,而另一些家庭的经济地位极其脆弱,一旦发生任何意外,比如战争、歉收、瘟疫等天灾人祝,便会使自己处于破产境地而无法生活下去。贫穷家庭为了生存不得不以高昂代价求助于富裕家庭,向富有者借贷,这样就产生了信用。人类社会最古老的信用形式——高利贷信用,就是在原始公社制度末期,生产力有了发展,出现了社会分工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的基础上产生的。
2.信用的发展
(1)高利贷信用
高利贷信用是前资本主义社会最基本的信用形式,高利贷信用贷款的对象主要是:①贷给奴隶主或封建主,供奴隶主和封建主任意挥霍浪费,以维持这两个剥削阶级穷奢极欲的寄生生活。②贷给小生产者,用来维持其濒于破产的经济,购买生存所必不可少的消费品,偿还地租和向国家缴纳捐税。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高利贷者不论把货币贷放给谁,他们取得的利息收入归根到底都是来自农民和手工业者所创造的剩余产品,甚至是一部分必要产品。高利贷者榨取农民和手工业者的高利收入,是对小生产者劳动成果露骨的直接占有。而来自奴隶主、封建主的高利收入,不过是剥削小生产者剩余劳动的转化形态而已。
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大量小生产者的存在是高利贷信用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小生产者如自耕农和小手工业者经济的极端不稳定,奴隶主阶级和地主阶级骄奢淫逸、寻欢作乐的需要,使高利贷信用获得了广泛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