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审计学(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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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特殊审计领域(3)

(四)审验程序

1、审验方法及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关注出资者的出资金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比例等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规定。

对于出资者投入的资本及其相关的资产、负债,注册会计师应当分别采用下列方法进行审验:

(1)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检查被审验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对账单及银行询证函回函等的基础上,审验出资者的实际出资金额和货币出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募集的股本,还应当检查证券公司承销协议,募股清单和股票发行费用清单等;

(2)以实物出资的,应当观察、检查实物,审验其权属转移情况,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审验其价值。如果被审验单位是外商投资企业,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规定,审验实物出资的价值;

(3)以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出资的,应当审验其权属转移情况,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审验其价值。如果被审验单位是外商投资企业,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规定,审验无形资产出资的价值;

(4)以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的,或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应当在审计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验其价值。

(5)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审验出资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出资者以上述第1项至第5项所述出资的,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关注其是否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向企业注册地的外汇管理部门发出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并根据外方出资者的出资方式附送银行询证函回函、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及进口货物报关单等文件的复印件,以询证上述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

2、对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审验要求。对于出资者以实物、知识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出资者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后予以审验。无论是设立验资还是变更验资都应如此,以验证其出资前是否归属于出资者,出资后是否归属于被审验单位。

3、对于设立验资的首次验资注册会计师应当注意的事项。对于设立验资,如果出资者分次缴纳注册资本,注册会计师应当关注全体出资者的首次出资额和出资比例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这里需要关注两种情形,一是关注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是否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0%,且不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二是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是否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0%。

4、对于变更验资注册会计师应该关注的事项。对于变更验资,注册会计师应当关注被审验单位以前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并关注出资者是否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注册资本。

关注被审验单位以前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注册会计师主要是通过查阅前期验资报告;关注前期出资的非货币财产是否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关注被审验单位与其关联方的有关往来款项有无明显异常情况;查阅近期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关注被审验单位是否存在由于严重亏损而导致增资前的净资产小于实收资本的情况。

关注出资者是否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注册资本,主要是关注出资者首次出资后,其余部分是否由出资者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在5年内缴足。

5、利用专家工作。注册会计师在审验过程中利用专家协助工作时,应当考虑其专业胜任能力和客观性,并对利用专家工作结果所形成的审验结论负责。利用专家工作的领域主要包括对用以出资的房屋、建筑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工艺品等的估价及该类资产评估价值的审查等。

6、验资事项声明。注册会计师应当向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获取与验资业务有关的重大事项的书面声明。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出资者及被审验单位的责任。

(2)非货币财产的评估和价值确认情况。

(3)出资者对出资财产在出资前拥有的权利,是否未设定担保及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4)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情况及相关手续办理情况。

(5)验资报告的使用。

(6)其他对验资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验资声明事项标明的日期通常与验资报告日一致。

7、形成验资工作底稿。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验资过程及结果进行记录,形成验资工作底稿。

四、验资报告

(一)验资报告要素

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根据审验证据得出的结论,以作为形成审验意见和出具验资报告的基础。验资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要素:

1、标题。验资报告的标题统一规范为“验资报告”。

2、收件人。收件人是指注册会计师按照业务约定书的要求致送验资报告的对象,一般是指验资业务的委托人。验资报告应当载明收件人的全称。对拟设立的公司,收件人通常是公司登记机关预先核准的名称并加“(筹)”。

3、范围段。范围段应当说明审验范围、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审验依据和已实施的主要审验程序。

审验范围是指注册会计师所验证的被审验单位截止特定日期止的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审验依据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实施的主要审验程序一般包括检查记录和文件、检查有形资产、观察、询问、函证、重新计算等。

4、意见段。意见段应当明确说明已审验的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对于变更验资,注册会计师仅对本次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发表审验意见。

5、说明段。说明段应当说明验资报告的用途、使用责任及注册会计师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对于变更验资,注册会计师还应说明对以前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审验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及审验情况,并说明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

注册会计师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包括:

(1)注册会计师与被审验单位在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确认方面存在的异议。如果在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确认方面与被审验单位存在异议,且无法协商一致,注册会计师应当在验资报告说明段中清晰地反映有关事项及其差异和理由。

(2)已设立公司尚未对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做出相关会计处理。

(3)被审验单位由于严重亏损而导致增资前的净资产小于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4)验资截止日至验资报告日期间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影响审验结论的重大事项。

(5)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前期出资不实的情况以及明显的抽逃出资迹象。

(6)其他事项。

6、附件。验资报告的附件应当包括已审验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或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情况明细表和验资事项说明等。

7、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验资报告应该由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根据有关规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应当由一名对验资项目负最终复核责任的合伙人和一名负责该项目的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应当由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或其授权的副主任会计师和一名负责该项目的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8、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验资报告应当载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验资报告中的会计师事务所地址通常应注明“中国某某市”。

9、报告日期。验资报告日期是指注册会计师完成审验工作的日期。致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验资报告应当后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由副主任会计师签署报告时,还应当附主任会计师授权副主任会计师签署报告的授权书复印件。

(二)拒绝出具验资报告并解除业务约定的情形

注册会计师在审验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拒绝出具验资报告并解除业务约定:

1、被审验单位或出资者不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的;

2、被审验单位或出资者对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的审验程序不予合作,甚至阻挠审验的;

3、被审验单位或出资者坚持要求注册会计师做不实证明的。

(三)验资报告的效力

验资报告具有法定证明效力,供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

验资报告不应被视为对被审验单位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委托人、被审验单位及其他第三方因使用验资报告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适用于拟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次全部出资的参考格式如下:

验资报告

某某有限责任公司(筹):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筹)截至某某年×月×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筹)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筹)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筹)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筹)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某某元,由全体股东于某某年×月×日之前一次缴足。经我们审验,截至某某年×月×日止,贵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某某元(大写)。各股东以货币出资某某元,实物出资某某元。

(如果存在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增加说明段)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筹)申请设立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筹)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验资事项说明。

某某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某某

(盖章)(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

(签名并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某某

(签名并盖章)

中国某某市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

附件1: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年月日;

被审验单位名称;货币单位;

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实际出资情况;

金额出资比例贷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其他合计实收资本;

金额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其中:货币出资;

金额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合计。

附件2: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某某公司(筹)(以下简称贵公司)系由某某(以下简称甲方)和某某(以下简称乙方)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某某年×月×日取得某某(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某某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正在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如果该公司在设立登记前须经审批,还需说明审批情况。)

二、申请的注册资本及出资规定

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某某元,由全体股东于某某年×月×日之前一次缴足。其中:甲方认缴人民币某某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货币某某元,实物(房屋)某某元;乙方认缴人民币某某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货币。

三、审验结果

截止某某年×月×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甲方、乙方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某某元,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100%。

(一)甲方实际缴纳出资额人民币某某元。其中:货币出资某某元,于某某年×月×日缴存某某公司(筹)在某某银行开立的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某某账号内;于某某年×月×日投入房屋某某(地址等),评估价值为某某元,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某某元。

某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对甲方出资的房屋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文号)资产评估报告。

甲方已与贵公司于某某年×月×日就出资的房屋办理了财产交接手续。

(二)乙方实际缴纳出资额人民币某某元。其中:货币出资某某元,于某某年×月×日缴存某某公司(筹)在某某银行开立的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某某账号。

(如果股东的实际出资金额超过其认缴的注册资本金额,应当说明超过部分的处理情况)

(三)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合计某某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四、其他事项

复习思考题

1、简述特殊目的审计业务的含义及总体要求。

2、简述特殊基础的主要类型。

3、简述财务报表组成部分的含义及对财务报表组成部分出具审计报告的特殊考虑。

4、简述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的要素内容。

5、简述验资的含义、种类、验资中出资方和验资方的责任。

6、简述验资的主要审验程序。

7、简述验资报告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