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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海瑞:怀才不遇是你不合时宜(1)

上疏前已备好一口棺材

西元1587年,即大明万历十五年,这一年在历史上很是平淡无奇。后来史学家黄仁宇偏偏从这最平淡的一年入手,写成了名著《万历十五年》,这一年也就从此广为人知了。

这一年,天下除了京师干旱并地震,黄河小有决堤外,偌大的中国的确没有多少大事。这一年,却有两个人几乎同时去世,而这两个人在历史上的名声和影响,显然要比当时的皇帝万历还更大些。这两人一文一武,文者是海瑞,武者是戚继光,均是当时名动天下的人物。甚至三百多年后,海瑞还做过共和国政治斗争的工具。

戚继光晚岁凄凉,当时他已因张居正去世而失去靠山被罢官闲居,和他来往的只有不多的几个朋友。海瑞则不然,他死时是南京右佥都御史,品级为二品,算得上当朝大员。但两人身后之事同样凄凉:他们都是家无储粮,两袖清风,甚至连下葬的费用也得靠朋友们筹措。不同的是,戚继光在生前叱咤风云,平定了为患东南多年的倭冠,并留下了《纪效新书》、《练兵实纪》等一批至今还不乏研究和参考价值的兵书。如果不是晚岁过于凄凉,戚继光的人生也算得上美满了。海瑞却不一样,他死时人们发现他用的是葛布帐子和破木箱,“有寒士所不堪也”。这虽然为他赢得了清官的称赞,但终其一生,他基本没有多少实现了的政治理想。除了一部《海瑞集》,他没留下什么有价值的东西。而《海瑞集》究竟有多大价值,以今天的标准来看,也值得怀疑。

海瑞为后人所称道的是他的清廉和刚直。这没错。先说清廉。海瑞死时无余资可供丧葬,这对一个高级官员,尤其是明季几乎无官不贪的大环境下的高级官员而言,可谓异数。海瑞任淳安知县时,穿布衣吃糙米,连所食的蔬菜也由他和家中唯一的老仆人亲自耕种,把县衙的后花园当成了垦荒的南泥湾。他的母亲过生日,海瑞破天荒地买了两斤肉祝寿,连他的上司胡宗宪也把这当做一个笑话讲给别人听:“昨闻海令为母寿,市肉二斤矣。”

再说刚直。胡宗宪的儿子路过淳安,驿吏大约招待不周,胡公子勃然大怒,把驿吏倒吊在树上抽打。海瑞闻讯,派人扣留了胡公子,并将他随身带的几千两银子统统没收充公,然后向胡宗宪汇报说:“以前胡公您老人家巡视时,从来都是命令路过的地方不许铺张。现在这个人行装如此之盛,威风如此之大,一定不是胡公子。”胡宗宪吃了个哑巴亏,发作不得,但想必不会对海瑞没有意见的。

海瑞升任户部主事时,针对嘉靖帝“享国日久,不视朝,深居西苑,专意斋醮。督抚大吏争上符瑞,礼官辄表贺”而导致“无敢言时政者”的状况,上疏对嘉靖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奏折中,海瑞毫不客气地指出嘉靖是一个虚伪、残忍、自私和自以为是的君主,并认定“盖天下之人不直陛下久矣。”——也就是说,天下人早就看不起你老了。如此尖刻的批评甚至嘲讽,不要说嘉靖要生气,恐怕就是善于纳谏的唐太宗也会七窍生烟的。

果然,嘉靖看罢奏章,大怒,掷之于地,并顾左右说:“快去把这该死的家伙抓来,不要让他跑了。”一个叫黄锦的宦官回答说:“这个人素有痴名,听说他上疏时,自知触忤当死,已经买了一口棺材,告别了妻子等死,他家的僮仆也早就全都跑完了,他是不会逃跑的。”嘉靖听了,默然无言,将奏章捡起来,又读了几遍。

时间过了几个月,嘉靖终究难平胸中那口恶气,还是下令锦衣卫将海瑞抓到东厂。刑部草拟的处理办法是按照儿子诅咒父亲的律例处以绞刑,幸好绞刑还来不及批下来,嘉靖就一命呜呼。海瑞侥幸捡得一条小命。

有钱人大量逃往他乡

三年后,海瑞时来运转,被隆庆帝看上,任命他做了南直隶巡抚。作为一个方面大员,他终于有机会施展自己的政治抱负了。在他到达南直隶政府所在地苏州之前,一些自忖不能见容于海瑞的官员纷纷辞职;豪强人家的门大抵是漆成不合礼法的红色的,虽然多年来无人过问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旧事,但当他们听说海瑞要来时,吓得都把红色刷成黑色;哪怕是为皇帝管理苏州纺织的宦官,也把八人大轿改为四人小轿。总之,这些情况表明,海瑞就要到来的消息使整个南直隶为之惊恐不安,人们实在不晓得这位自号刚峰的古怪清官到底要干出些什么耸人听闻的事。

海瑞甫一上任,率先推出了他的督抚条约,这条约凡三十款,向他所管辖的各府县公布。这些条约中规定:境内成年男子一律从速结婚成家,不愿守节的寡妇也应立即再嫁,不许再溺杀婴儿;他在出巡各地时,各地的地方官不得出城迎接,但巡抚——也就是海瑞本人——可以随时深入民间传唤父老以了解民情;巡抚在各府县视察,不许大吃大喝,伙食标准为每天纹银二钱到三钱;辖区内的公文,从今后一律采用廉价的纸张;以前的公文习惯在文后留有较大的空白,为节约起见,一律废止;辖区内不得生产奢侈品,这些奢侈品包括:纺织品、头饰、纸张、文具和甜食。

总之,海瑞的这道相当于新官上任三把火的条约,全是些极其细屑的小节,却反映了他一心重农、力追往古的一贯精神。他认为:“欲天下治安,必行井田,不得已而限田,又不得已而均税,尚可存古人遗意。”他无法说服皇上在全国实行这样的政策,但在他的辖区内他愿意这么干就这么干,坚决不管别人怎么看。因为他是刚峰,是连皇帝也敢批评的大清官。他连死都不怕还怕别人的白眼么?

传统戏剧里,海瑞是一等的好人和清官,与包青天齐名,人称海青天。他任南直隶巡抚期间,的确力图做一个青天,但他的青天标准并不是忠实地依据法律,而是过分地站在了穷人、长辈和弱者的立场。他并不是他的所有子民的青天,只是其中他认为需要他特别加以庇护的那一部分人的青天。他在后来自编的文集里总结他判决民间纷争的标准时不无自得地说:“凡讼之可疑者,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叔伯,宁屈其侄。与其屈贫民,宁屈富民,与其屈愚直,宁屈刁顽。”意即凡是在官司中遇到疑惑不能断的地方,与其委屈做兄长的,不如委屈做弟弟的;与其委屈做叔伯的,不如委屈做子侄的;与其委屈穷人,不如委屈富人;与其委屈忠厚的,不如委屈刁钻的。

也就是说,海青天行事是按照一种古老的道德标准或者说是人为的道德标准。正如他在著作中一再强调的那样,人类的日常行为乃至一举一动,都可以根据直觉纳入善与恶两个阵营里,而这个直觉所依凭的就是简单的道德标准。用黄仁宇的话说:“这位正直的官员,他毕生精神之所寄,在于按照圣先贤的训示,以全部的精力为国尽忠和为公众服务。”但这样做的后果是“以个人而对抗强大的社会力量,加之在具体处理这些诉讼的时候又过于自信,师心自用,既没有对地方上的情形作过周密的考察,也没有宣布法律的准则,更没有建立专门的机构去调查案情、听取申辩,以作出公正的裁决,海瑞的不能成功已不待言而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