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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节烈:被牌坊圣化的苦难(1)

每一座牌坊所埋藏的就是一个女人的青春

这是一些高大巍峨的建筑,它们往往坐落在风景落寞的郊外。一边是城市乡镇里的人来人往,一边却是荒山野岭的岑寂冷清。构成这些建筑的最基本的素材是条形的青石,牢固,坚挺,硬朗,纵使历尽岁月的风霜,依然像一个个永不低头的倔强老汉,固执地挺立在夕阳之下,秋雨之中。而九重飞檐似的重檐叠阁看上去更像是皇宫截下的一角。从几尺高的地方一直窜上几丈高处的碑文凝重而古朴,深深地镌进了坚硬的青石,岁月流转,清晰可辨。

这就是中国文化中最独有的一道风景:贞节牌坊。

大抵说来,中国古代的建筑标准,更讲究的不是舒适和合理,而是一种病态的秩序与等级。庶民和一般士大夫即使有钱,按照惯例,按照礼仪的要求,他们的住宅都是永远无法向皇宫靠齐的,否则便是大逆不道。但似乎只有贞节牌坊,才依稀有这种特权的痕迹。

我老家的村口,就有这样一座牌坊。小时候,我每每惊讶于它文字的雄健,青石的牢固,以及夕阳西下时大地上投下的沉沉阴影。那时候我没有明白这样一个事实:每一座牌坊所埋藏的就是一个女人的青春。这些高大的牌坊之间,中国女人的苦难被圣化了。为了有这样一座牌坊,我们难以估量究竟有多少女人不惜以青春的欢乐和人生的幸福为赌注孤注一掷。

最终能获得牌坊旌表的毕竟只是极少数幸运者。就像大海上的冰山只露出一角,而海平线下的冰其实远多于海平线上一样,透过中国大地上星星点点的贞节牌坊,你没法不听到一种苦难的声音,自戕的声音,人性在时间的铁锯下寸寸骨折的声音,方块字和诗词歌赋指鹿为马的声音。

鲁迅曾经说过:据时下道德家的意见来界定说,大约“节”是丈夫死了,决不再嫁,也不私奔,丈夫死得愈早,家里愈穷,他便“节”得愈好。“烈”可是有两种,一种是无论已嫁未嫁,只要丈夫死了,他也跟着自尽;一种是有强暴来污辱他的时候,设法自戕,或者抗拒被杀,都无不可。这也是死得愈惨愈苦,他便烈得愈好,倘若不及抵御,竟受了污辱,然后自戕,便免不了议论。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节烈并不是古已有之的东西,在中国历史的大黄金时代的春秋和第二个黄金时代的盛唐,妇人再嫁是一件平常的事情。在一个阳刚的、开放的和宽容的大时代里,没有人去虚伪地计较这些枝末小节。即使是宋朝兴起后的近百年内,以天下名教是非风化为己任的业儒们,对女子的道德要求,特别是贞节观念,也还算比较宽松。虽然对节烈之妇每多赞美,但还没变态到要求天下女子都要将此做楷模的地步。比如宋代政治家和大诗人范仲淹的母亲就曾改嫁过,似乎也没遭到多少诟病。

但到了南宋,程朱理学问世之后,儒学家的面孔一变为道学家。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贞节观念一跃而为女子的命根。等到时序进入明代,这个中国史上最黑暗最无人性的时代,节烈终于登峰造极了。也许,大凡大人先生们越缺少人性和人格的节烈时,越免不了带着几分报复心理要求绝对处于弱者位置的女人争当道德崩溃时代的虚假先锋。打开《明史》,看看几卷《列女传》,里面所登录的数百个千奇百怪的烈女,其队伍之庞大,竟然超过了儒林人物和文苑人物。

历代史书中,《史记》和《汉书》等早期作品是没有烈女的篇幅的,到了魏、隋以降,虽说有了烈女的篇章,但“史家乃多取患难颠沛,杀身殉义之事。”而明代情况却随之一变,史称:“明兴,著为规条,巡方督学岁上其事,大者赐祠祀,次亦树坊表,乌头绰楔,照耀井闾,乃至僻壤下户之女,亦能以贞白自砥。”意即明朝兴起后,将贞节列为规章制度。地方上负责此项工作的督学每年都要将贞节烈女的事迹上奏皇上。那些事迹影响大的,就由皇上赐建祠堂祭祀,次一等的则修建牌坊,成为街坊间最光荣的事情,以至于穷乡僻壤的穷人家的女人,也往往以贞节作为自己的追求。

也就是说,到了明代,越来越多的妇女自觉自愿地加入到节妇的行列,而整个社会也对节烈之事表现出越来越浓厚的兴趣,仿佛女子的贞节已成为压倒一切的大事。虽然整个明代——尤其是中晚期,士大夫们的生活方式都日趋糜烂无耻,但越是这样,士大夫们越是以贞节要求天下妇人,越是以天下名教是非风化为己任。

节烈虽然并称,但节妇和烈妇还是略有区别。节妇多半是丈夫死后立志不嫁,烈妇则往往自尽殉夫。虽略有不同,其主旨都是一样,即为了某个男人,为了从一而终的美好品德,哪怕付出青春和幸福乃至生命都是完全值得的。如果能够以此换来朝廷为自己树一座高大的贞节牌坊的话,那更是一百个值。以《明史》之《列女传》为标本,我们来看看这些被牌记圣化和辉煌化了的,到底是怎样一种宿命与苦难。

慈溪女子王氏,其未婚夫有病,夫家将王氏娶回家冲喜,还来不及举行婚礼,王氏即细心地照料病中的丈夫。不久,丈夫一命呜呼了。是年,王氏年方十七,正是花蕾般的妙龄,竟矢志不再嫁。她的婆婆张氏不同意她守节,说:“你还没来得及举行婚礼丈夫就死了,要守节也是没有名分的。”王氏说:“我已经入了你们陈家家门,并服侍过他,哪里能说是无名呢?”张氏让自己的两个女儿劝王氏再嫁,王氏仍然不肯。为了表示她守节的决心,这位可怜的名义上已婚半载的处女几剪刀将头发剪成阴阳头。过了段时间,婆婆又旧事重提,要求王氏出嫁,王氏仍不肯,婆婆可没什么好脸色,“终欲强之,窘辱万状。”两个小姑也将王氏视若奴婢,稍不顺意即乱抓乱打,婆婆听见了,不但不劝说,反而还要“复加垂楚”。可悲的是,王氏“不出怨言”,反而说:“不逼我嫁人,我为你们做婢奴也心甘。”由于长期睡在小姑床下,王氏患了风湿,二十岁不到背就驼了,她却十分自得地说:“现在我成了残疾人,婆家不会再让我改嫁了。我可以如愿地守节了。”

宣城刘庆的妻子冯氏,十九那年刘庆去世,冯氏发誓守节。冯氏的弟媳讽刺她说:“守节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没有咬断铁钉那样的毅力是根本不可能的。”冯氏闻言,立即拔下壁上的铁钉放在嘴里猛咬,铁钉真的被咬出了几道牙痕。然后她又从自己的臂上割了一块肉下来,用钉子把肉钉在墙上,说:“如果我不能宁节到底,我的肉比猪肉狗肉还贱。”不久,冯氏产下遗腹子,取名大贤。成人后大贤娶李氏,大贤同他父亲一样,也早夭。于是李氏又成了节妇,与冯氏一起婆媳相守至老。冯氏死时,有人将把早年钉在墙上的肉取下来看,这肉还没有腐烂,她咬过的铁钉,上面的齿痕还像才咬的一样。

九江人欧阳氏,是彭泽王佳傅的妻子。王佳傅死时,欧阳氏年方十八,产下一遗腹子,靠纺绩为生。欧阳氏的父母劝她改嫁,欧阳氏就用针在自己额头上刻下“誓死守节”四个字,并用墨水染色,深入肤肤。从此邻居们都称她为黑头节妇。

会稽范家的两个女儿,幼年时好读书,特别精通《列女传》。长女嫁给江家,不到一月就成了寡妇,次女还没来得及出嫁,未婚夫也死了。二姐妹于是相约共同守节,她们请父亲及兄弟筑了一道大墙,墙里围了十亩田,建了几间屋,然后关了大门生活在墙里。当播种和收获时,她们的父兄通过墙上的一个小洞进来帮忙,其余时间则由姐妹二人关了大门,在大墙里面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如是三十年。除了她们的父亲和兄弟,她们再也没看过别的男人一眼。

须烈妇是吴县人。她的丈夫李某死后,街娃们悦其色,争着想娶她。须烈妇哭着说:“我才送走了死去的丈夫,马上又迎来一个新丈夫。更何况你们利用我的丈夫的死来娶我,还不如杀了我算了!”街娃们乃纠集起来密谋,想要将须烈妇强行抢走。须烈妇听说后很害怕,跑回娘家投奔其母,其母却惧不敢留。须烈妇又跑到婆婆处,婆婆比她母亲还胆小,也不肯留她。又投奔其姊,其姊“益不敢留”。邻居劝须烈妇:“如果你现在死了,今后哪怕是旌表你,你也得不到荣誉了,何苦如此守节呢?”但须烈妇仍然自杀了。

李氏是东乡何旋的妻子。何旋客死他乡,李氏年轻漂亮,他父亲强迫她改嫁。李氏遂把银簪刺进耳中,并用拳头狠击,以至于银簪尽数刺入脑内,然后再拔出,血溅如注。等到家人发觉相救时,“则已死矣”。

宣氏是嘉定张树田的妻子。两口子关系历来不好,宣氏经常挨打。后来,张树田病卧在床,宣氏细心照料。等到张树田死后,宣氏发誓要以身殉夫。当时张树田的友人沈思道也死了,沈的妻子孙某因而与宣氏相约同死殉夫。孙自杀后,有人劝宣氏:“孙氏与她丈夫感情深厚,所以以死相报,你的丈夫对你一点不好,你有什么必要效仿别人?”宣氏感叹说:“我只知道尽妇道而已,哪里管丈夫贤还是不贤?”终究自缢而死。

这些千奇百怪、令后人扼腕长叹的所谓节妇与烈妇,就是以牌坊的高大和史书里几行穷斯滥矣的文字为终极追求的。总之,为了一个空洞的道德,为了一座阴沉的牌坊,从而将青春和幸福乃至生命做了抵押,这在今天看来是何等的没有人性,却在正史中被视为当然。宋明以降,节烈之女层出不穷,而世风日下。越是世风日下,反而牌坊立得越多,这除了说明所谓贞节之虚妄,夫复何言?谎言重复一千遍据说就变成了真理,千百年来,贞节的谎言重复了岂止千遍?因此这种守节做节妇或是殉夫做烈夫便成为中国妇女自觉自愿的追求,这显然比被强迫更为可怕。同样是鲁迅,这位翻看史书只看到吃人二字的瘦弱中国男子,在贞节牌坊轰然倒塌的世纪,为我们做下了这样的总结性文字:

“节烈苦么?答道,很苦,男子都知道很苦,所以要表彰他。凡人都想活,烈是必死,不必说了,节妇还要活着。精神上的惨苦,也姑且弗论。单是生活一层,。已是大宗的痛楚。假使女子生计已能独立,社会也知道互助,一人还可勉强生存。不幸中国情形,却正相反。所以有钱尚可,贫人便只能饿死。直到饿死以后,间或得了旌表,还要写入志书。所以各府各县志传记类的末尾,也总有几卷烈女。一行一人,或是一行两人,赵钱孙李,可是从来无人翻读。就是一生崇拜节烈的道德大家,若问他贵县志书里烈女们的前十名是谁?也怕不能说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