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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冯道:改朝换代与忠于岗位并不矛盾(2)

现在,冯道就面临着被耶律德光留下来的危险或者说是机会。耶律德光对他厚加赏赐,又直言要他留下做官。冯道不疾不徐地说:“南朝为子,北朝为父,我在两朝做臣子都没有什么区别。”既拒绝了耶律德光,又保全了他的面子,可谓有理有节。

冯道还把耶律德光赏赐的钱统统买成木炭,对人说:“北方天气寒冷,我年纪大了怕冷,多准备点木炭好过冬。”好像要在契丹长住下去的样子。

耶律德光闻知,十分感动,就同意冯道回晋。冯道却出人意料地上了三次表,希望再留下来。这样拖延了一个多月,冯道才似乎很不情愿地离开了契丹。

一路上,冯道走走停停,一直走了两个月才走到晋国地盘。手下人很不解,问他:“凡是在北国得到生还的人,恨不得插上翅膀往南飞,而您为什么偏走得这样慢呢?”

冯道说:“走得再快,契丹的快马也要不了多久就可以追上我们,倒不如走得慢一些,让他们搞不懂我的意图。”

几年后的946年,耶律德光进军中原,废掉了孙皇帝晋出帝。在后晋首都汴州,耶律德光想起了几年前出使契丹的冯道,令人将他从外地召回。

耶律德光戏问冯道:“你是个什么样的老家伙?”

冯道回答说:“我只是个无才无德又痴顽的老东西罢了。”

耶律德光又问:“天下苍生如何救得?”

冯道说:“现在哪怕是佛祖出世也救不得了,但唯有陛下您可以救得。”

这一回答看似在拍马屁,其实深含寓意。回顾历史,我们发现每一次胡人入主中原后,几乎无一例外地都要发动对汉人的灭绝性大屠杀时就会明白,冯道在以这种类似于丑角般的对话来尽力保全他的同胞。挑剔如欧阳修,也对此做出了正确的评价:“人皆以谓契丹不夷灭中国之人者,赖道一言之善也。”

尤可一提的是,契丹北撤时,冯道与后晋王族一起迁至常山,凡有被契丹士兵掠夺的中原女子,冯道大多出钱将她们买下来,寄养在附近的尼姑庵里,以便今后为她们找到家人后好送还回家。

在后汉任职期间,汉高祖刘知远任冯道为太师,也是首相级别的高级官员。刘知远在太原兴兵时,为了制迼兵甲,禁止民间买卖牛皮。等到称帝后,这一过时的禁牛皮法却还没有废除,搞得民间苦不堪言,只能冒着性命危险暗中交易,好比今天贩毒似的。

一次,上党地区有二十多人因犯牛皮法而被抓获,按律当处死。负责这一案件的官员张璨没有依法行事,而是就此事向刘知远上了一道奏章,提出牛皮法不合理,当废。刘知远是个狂躁症患者,认为一个小吏居然敢非议国家法律,分明就是对王权的不敬。

常识告诉我们,一个君王一旦被激怒将是可怕的事情。面对刘知远要将张璨和二十多个犯了牛皮法的小民一并处死的愤怒时,满朝文武寂然无声。只有冯道站出来说:“陛下以前在河东时,禁止民间买卖牛皮是可行的,而且是必需的;但现在已经得了天下,牛皮没有必要再禁了。张璨的奏章并没有什么大的过错,完全是为了国家着想,如果将他处死,天下人也会感到惋惜。我身为首相,没有及时早奏,我罪当诛。”一席话,不但救了张璨,也救了那二十多个差点身首异处的升斗小民。

冯道伺候的最后一个主子是后周的周世宗。是时,周太祖刚去世,北汉主刘旻乘机入侵,周世宗决定御驾亲征。冯道认为此举过于轻率,持反对态度。

周世宗豪情万丈地说:“从前唐太宗创立基业时,都是亲征,难道我怕刘崇吗?”

冯道回答说:“陛下你恐怕不能和唐太宗相比吧。”

周世宗有些尴尬和恼怒,又说:“刘崇的军队不过乌合之众,如果遇上我的军队,就如同泰山压卵。”

冯道仍然不识时务地劝阻:“陛下你平心自问,你能像泰山一样安稳吗?”

周世宗终于大怒,拂席而去,令冯道留下为先帝修建陵墓,自己仍带着军队过御驾亲征的瘾去了。

是年,冯道已经七十三岁,这在一千多年前,已经是罕见的高寿了。等到周太祖的陵墓修好,冯道也就在病中悄然去世。周世宗闻讯,用三天不上朝的方式对这位几朝重臣表示了内心的尊敬。

虚伪和虚构的道德榜样

冯道曾写过一篇引起无数口舌的文章,相当于他的自传,叫做《长乐老叙》。在这篇文章里,冯道老老实实地记录了他历仕多朝多帝的经过,并自我总结说:“在孝于家,在忠于国,口无不道之言,门无不义之货。所愿者下不欺于地,中不欺于人,上不欺于天,以三不欺为素。贱如是,贵如是,长如是,老如是。”同时,他也坦然承认自己的不足,那就是“不能为大君致一统,定八方,诚有愧于历官历职,何以答乾坤之施。”公正地说,冯道的这个自我评价是比较符合实际的。

冯道在他的时代也拥有良好的口碑。七十三岁是孔子的大限,冯道与圣人寿命相同,“道即卒,时人皆共称叹。”

按照我前面提出的“在不妨碍他人及社会,并尽可能惠及他人和社会的前提下,让自己活得更幸福更精彩”的这一标准来衡量,冯道生逢乱世,不仅没有命若转篷,反而能够悠游其间,既有自身的幸福,也使他的同代人受惠,他的人生称得上是完美的了。用现代的眼光来看,这是一个十分优秀的公务员,虽然政府首脑换了很多届,他仍然努力地恪尽职守。

但是,大约在北宋初年——离冯道死后也就半个世纪功夫,后人对他的评价却来了个大转弯。首先,薛居正在《五代史》中认为,虽然“道之履行,郁有古人之风;道之宇量,深得大臣之体”,但是,“然而事四朝,相六帝,可得为忠乎。夫一女二夫,人之不幸,况于再三者哉。所以饰终之典,不得谥为文贞、文忠者,盖谓此也”。

欧阳修在随后的《新五代史》里,言辞更加激烈:“予读冯道《长乐老叙》,见其自述以为荣,其可谓无廉耻者矣。”几百年后的王夫之更是以耸人听闻的口吻称:“道之恶浮于纣,祸烈于跖。”冯道竟然比纣王和盗跖更为人所不齿。

显然,这些批评家们据以评判冯道一生功过是非的证据并不是冯道出任首相和其他职务期间的政绩,而是他不该事二业乃至于十主。忠臣不事二主,烈女不嫁二夫,这是中国儒家的所谓正统纲常,只要违反了它,不论是励精图治也好,委曲求全也罢,统统也就自动失却了让后人用政绩来评判的资格,一律被道德这根标杆挡在了门外。

对人物及事件的评判,不是依据客观事实和结果,而是简单又笼统地划入道德的范畴,这是中国人固有的陋习。在古代史家和道学家那里,这种陋习更加强烈。

在这样的话语系统里,祥林嫂一旦嫁了两个男人,那么不管她以前曾如何小心地伺候过公婆,以后又如何含辛茹苦地哺养孩子,她都已失去了作为一个好女人的资格。不论如何努力,她的出路也只有捐门槛这一条。否则,她死后就会被锯子锯成两半分给两个男人。而为臣子者与君主的关系也有如此:冯道既然没有在第一个主子灭亡时也跟着一块儿自杀,那么也就注定了他要在死后享受和祥林嫂相同的待遇——将这个糟老头儿锯成十份,想必每份也就只有一块青城山老腊肉一般大小了。

欧阳修的义愤似乎比其他几位史学家都更厉害,他在冯道的传记一开篇就来了一大段仁义礼智信之类的大道理,然后又讲了一个他自以为符合道德标准、应该让冯道及冯道们去学习的榜样,那是一个血淋淋的榜样。欧阳修写道:“我曾经读过五代时的一篇小说,记载了王凝的老婆李氏的故事。通过这个故事可以看出,既然一个妇道人家也能做出这样节烈的事情,那么世上的其他人也是可以做到的。王凝的家在青州和齐州之间,当过虢州司户参军,在任上病逝。王凝家里很穷,一个儿子还小,李氏只得带着儿子和王凝的遗骸回老家。在经过开封时,打算到旅馆里去投宿。旅馆的主人见她一个妇人独自带了一个小孩子,对她很怀疑,不许她住店。李氏看看天色已晚,就不肯走出旅馆。旅馆主人于是牵着李氏的手把她拉出了大门。李氏仰天大哭道:‘我是一个妇人,却不能为丈夫守节,我的这只手被人家拉过了,我不能因为这只手而污及我的身体呀。’说着,就拿出斧头将那条被旅馆主人拉过的手臂砍了下来。”

这个毛骨悚然的故事明明是篇虚构的小说,可欧阳修在引述之后说:“呜呼,士不自爱其身而忍耻以偷生者,闻李氏之风宜少知愧哉。”意思是说,连李氏这样一个女人都能断臂明志,难道冯道就不能像人家李氏那样用自杀来摆脱事二主的耻辱吗?

司马光的自作聪明

据说,周武王在消灭了商纣后,虽然世间的绝大多数人都认为这是在吊民伐罪,完全是正义行动。但向来有忠义之誉的孤竹君的两个儿子伯齐和叔夷很不高兴,他们耻食周粟,义不受辱,于是就跑到首阳山中采薇,以示忠臣不事二主。最后,两个家伙一块儿饿死在首阳山中。

这个充满了虚伪和虚拟的故事向来被历代中国人津津乐道,像口淫一样弄得儒者们兴味盎然。而伯齐和叔夷俨然也就成了最忠的忠臣的代表——哪怕是商纣那样的昏君,只要你曾经忠于过他,那就得为他效一辈子的忠,哪怕付出最宝贵的生命也是合情合理的。

假设这种混账逻辑真的应该照本宣科不打折扣地执行,那么在冯道所处的五代,问题就大了。史家称“唐室既衰,五季迭兴,凡易八姓,纷乱天下五十余年”。在半个世纪的时间里,天下的君主就换了八个姓氏,加上地方政权和民族政权,其实远不止这个数。如果冯道们都认真学习伯齐叔夷,像个忠臣那样体面地死去,他们到底需要有多少条性命才足够呢?生活在那半个世纪里的人——我主要指文人——难道其人生的唯一意义就在于隔上三五年就集体自杀一回,为那个昏聩或是残暴的昙花一献的鸟皇帝献身吗?

司马光到底是史学家,要比诗人欧阳修看得深远一些。他也在《资治通鉴》里引用了欧阳修看到过的那篇小说,以及欧阳修那一大段之乎者也,但他确乎也知道,要是真让冯道们像李氏那样自残以示忠贞,在五代十国那种修罗场般的乱世里是根本行不通的。

于是,司马光自作聪明地提出了另一个标准。

首先,司马光仍义正词严地沿用了欧阳修式的道德评判,他说:“妇之从夫,终身不改,臣之事君,有死无贰,此人道之大伦也。”

看来,从一而终仍是不可更改的时代主题。司马光进一步阐述认为,“为女不正,虽复华色之美,织紝之巧,不足贤矣;为臣不忠,虽复材智之多,治行之忧,不足贵矣。”就是说,事了二夫的女人,尽管长得再漂亮,做活再能干,也称不上一个贤字;事了二主的臣子,即使再有才智,再有治行的能力,也不足道哉。

司马光给冯道们开出的乱世生存妙方是“邦有道则见,邦无道则隐,或灭迹山林,或优游下僚。”——盛世就出来做官,乱世就隐居起来,要么远循于山林,要么就只当小干部,不要做大官。

灭迹山林,当然可以算做一种选择,那就是前面提到过的陶渊明和王冕们的办法。但是,所谓“优游下僚”就让人哭笑不得了:难道在二主那里只当小职员不当大干部,就算是对前朝的尽忠了,就没有有亏气节了?下僚与大官的界线在哪里呢?当到了哪一级算是尽忠前朝,哪一级又算是大节不保呢?

司马光写作《资治通鉴》的目的,是为了给统治者们提供一面历史的镜子,让他们借鉴历史的经验,因此许多篇章后都有一大段“臣光曰”打头的议论,但要是我们真的按照他老人家支出的高招去行事,只怕历史会变弄得一塌糊涂。文人好大言,此可为一例也。

重要的是过程

在西方绝对很少出现过这种忠臣要不要事二主的争论,更不会因为一个官员曾经在几个主子手中任过要职而谤满天下。如果西人也用这种道德标准来评判官员,那岂不是前一任总统下台时,他的内阁成员全都得集体自杀才算是完人?

“自唐室之亡,群雄力争,帝王兴废,远者十余年,近者四三年,虽有忠智,将若之何!”身处五代十国这种可怕的乱世,个体生命远比一只纸质的杯子更加脆弱。冯道能够在其间生存,在自己获得幸福的同时也让同代人沾光,这本身就是了不起的创举。

用今天的观点来看,冯道一直是个称职的公务员,他不管政府姓刘姓周,姓石姓耶律,只是忠心地恪尽自己的职责。他忠于的不是哪一个主子,而是他所在职位的义务。虽然朝代易覆,可能也会有五脏如焚的时候,但是,当人生如同薤露一样短暂,我们又如何能够用大而不当的虚伪道德标准去要求一个活生生的渴望幸福与安宁的古人呢?

蜀中笑星李伯清常说一句话,叫做“要得公道,打个颠倒”,只有实行换位思考,我们才会免去站着说话不腰痛的毛病。如果我们是冯道,我们会为一个并不优秀的主子去自杀吗?在自杀的忠臣和称职的公务员面前,我们的天平难道不是偏向后者吗?

所有持道德武器来批判人事的家伙最易犯的毛病就是用自己也办不到的标准去要求别人。文人遭遇乱世,这已经是一种深沉的不幸,倘若后人再空谈道德,那不仅是对先人的不恭,也是昧着历史的良心在胡言乱语。

从蔡邕到陶渊明,从冯道到王冕,其间,我们会发现,冯道这个异端其实是最幸福的。至于身后的谤与誉,那是谁也无法阻止的,就如同千百年后,我们的子孙也会对我们指手画脚一样。

重要的是过程。或者说,幸福本身就是一种过程。公务员冯道一定在他的生命轨迹中感受到了其他乱世文人没有感受过的幸福——这本身也是一种幸福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