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家艾姆突然指着死者的手惊讶地说:“看那,这是怎么回事,先生的结婚戒指被凶手拿走了!”艾姆说话时上气不接下气。
“你说什么?”
“真奇怪!先生的左手小指上总戴着他的结婚戒指,结婚戒指上面再戴着枚天然金块戒指,中指上戴着盘蛇形戒指,这两个戒指都还在,唯独结婚戒指被拿走了!”
巴克说:“管家说的没错。”
警官:“你的意思是那只结婚戒指原来一直是戴在另一只戒指下面的吗?”
管家艾姆:“是的,是这样的。”
“那就是说,凶手或者别的什么人,他先把那个天然金块戒指取下,然后拿走了那个结婚戒指,再把这个天然金块戒指套回原处?”
“是的,是这样。”
这位忠于职守的警官摇了摇头:“看来,我们必须尽快把案子移交给伦敦方面,越快越好。我看梅森警官能接手这个案子,他对地方警所上交的案子从来都全力以赴。他很快就会来了。我把案子全盘移交给他算了。说老实话,这个案子我还办不了。”
3.黑暗
凌晨3点,苏塞克斯郡警察署的侦探长梅森,在接到伯尔斯通村警察所威尔逊的紧急电报后,快马加鞭地赶到了案发地,然后他通过早晨5点10分的那趟火车把报告送到了伦敦警察厅。中午12点,侦探长梅森在伯尔斯通车站接到了我们一行三人。
梅森穿着件宽松的花呢外套,刚刮过脸,神情文静、和蔼,他有些发福,个子矮小,不怎么像一个专门负责刑事重案组的警官。
我们去旅店的路上梅森一直唠叨:“麦多纳,这案子非常复杂。报社的记者知道消息后,会像苍蝇一样蜂拥过来的,但愿他们不要把现场给破坏了。我们得全力以赴。这样的案子我还是头一回接手呢。福尔摩斯先生,不是我拍您马屁,这案子,我们警方还得多听听您的高见。我给你们订的是本地最好的旅店,阿姆兹旅店,非常干净。你们把行李交给旅店的伙计吧。先生们,请跟我来,好吗?”
梅森真是位风趣健谈、善解人意的警官。
走了不到十分钟,我们就到了阿姆兹旅店。大家在阿姆兹旅店的会议室里坐好,听案情报告。
听完案情汇报后,福尔摩斯情不自禁地说:“这案子真不寻常!我也是头一回碰到这样的案子。”
梅森一听,高兴了:“福尔摩斯先生,我知道你会这么说的!这回我们可以在伯尔斯通大干一场了!我凌晨3点接到这个案子后快马加鞭地赶到了案发现场,其实我不用那么急匆匆,因为警官威尔逊已经掌握了全部情况,我只要核实一下就可以了,当然,现在我多少有了些自己的看法。”
福尔摩斯好像急于要知道:“你的看法是……”
“我首先仔细地检查了那把铁锤,我原以为死者有可能使用过那把锤子进行自卫,结果,我并没有在铁锤上找到施用过暴力的痕迹。”
警官麦多纳插言道:“没有痕迹并不能证明什么,有很多案子里的铁锤尽管确确实实是凶器,但都没发现有什么痕迹。”
“你说得对,我的意思是:没有痕迹并不能证明它没被使用过,但有痕迹的话,就会有助于我们的侦破工作。接着,我又检查了那把火枪。那是一把大号铅弹火枪,它的双发扳机绑到一块了,所以,只需把扳机扣动一次,双筒枪管就会同时发射。看来,凶手这么改装火枪,为的是确保谋杀万无一失。这支被锯短的火枪只两英尺长,可以很好地藏在上衣里,枪上没标生产厂家,只在枪管的凹槽里发现了PEN这三个字母,其他的字母看来是在被锯掉的那截枪管上面。”
“它的生产厂家是美国一家很有名的公司,公司全称是:美国宾夕法尼亚小型武器制造公司。”
梅森很感激而又很惊奇地看了福尔摩斯一眼,说:“对,应该是这个公司,我记起来了,先生,你的记性真好,难道世界上所有兵工厂的名字你都记住了吗?”
福尔摩斯打了个手势,表示别把话题扯远了。
梅森继续说道:“显然,这枪是美国货,我从有关报道上了解到,美国正流行这种锯短了的火枪,我想,凶手很有可能是美国人。”
麦多纳不赞成他的看法:“兄弟,你的结论下得太早了,目前还没有确凿的证据表明这个案子是外人闯入城堡干的。”
“窗户被人推开、窗台上又有血迹、奇怪的名片、墙角的长筒靴印和这支火枪,证据多着呢!”
“这些证据都可以伪造!道格拉斯先生是个美国人,或者说他曾长期居住美国。巴克先生也一样。火枪很有可能是他们哪一位的,他们都有嫌疑。”
“至少管家艾姆——”
“他怎么样,他可靠吗?”
“他曾经在查多斯爵士手下干过十年,为人可靠。他是五年前来城堡供职的,当时道格拉斯先生刚刚买下这座城堡。他说他从未在城堡里见过这支火枪。”
“这支火枪就是为了便于隐藏而改装的,这么短的枪任何箱子都可以装得下,他没见过并不表明这支枪不是城堡里的。”
“他确实说他没见过这支枪。”
麦多纳那股苏格兰人特有的犟脾气又来了,他用他那南方口音说:“你并不能摆出足够的证据让我相信凶手是城堡外的。你说枪是从外面进来的,作案的是城堡外的人,但我奉劝你再好好考虑一下,我想你的推论不符合逻辑。福尔摩斯先生,你来裁判吧,看我们谁对。”
“行,麦多纳,现在你说说你的见解吧。”福尔摩斯真的摆出要公正裁决的架式。
“假定凶手存在的话,那他绝不是普通的盗窃犯,那枚戒指和那张纸都说明这是出于报复目的的蓄意谋杀案。好,就假设凶手存在,起码的一点,他肯定知道城堡周围全是水,他逃跑起来是很困难的,再说,他会选择什么样的武器呢?他肯定会选世界上声音最小的武器,这样,事成后,他能够不慌不忙地跳窗,趟河,从容逃脱,他绝不会选择这种响声最大的武器,枪一响,全城堡的人就会蜂拥而来,他还来不及跳到河里就会被逮住。是这样的吗?福尔摩斯先生?”
“嗯,你的话很有道理。”福尔摩斯若有所思地说道,“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到实地去验证。梅森警官,我想问你,你当时到护城河的对岸去查过有没有人趟水上岸的痕迹吗?”
“我查过,福尔摩斯先生,没有痕迹。不过河岸是石砌的,即使有也看不出来。”
“连一点足迹或手印都没找到吗?那么,梅森警官,我想我们应该立刻到城堡去,说不定我们能找到些新线索,得到些新启示。”
“福尔摩斯先生,你说得对,我这么做是想让你到现场前先把所有的细节都了解清楚,如果你认为这样……”梅森犹豫起来,没继续往下说。
麦多纳警官把话接了过去:“我和福尔摩斯办过好几起案,他一向都是公事公办的。”
福尔摩斯微笑着说:“公事公办是我的原则。我协助警方办案是为了伸张正义,如果我不跟警方合作的话,那一定是因为他们首先不与我合作。我从来不与人争功。所以梅森警官,我要求有权完全按我自己的思路去办案,并且有权只在我认为是适当的时候交出我的成绩。这一原则要贯穿办案的始终,而不只是办案的某个阶段。”
梅森警官很热诚地回答道:“能与你一起办案,我深感荣幸,我保证与你通力合作。华生医生,也请您和我们一块去城堡。我们都希望将来能在您的大作里占有一席之地哩!”
我们沿着古朴的小镇街道往前走,街两边是剪过枝的铜钱榆。街尽头有两根年代久远的石柱,它们经过很多年的风吹雨打,如今斑斑驳驳,长满了苔藓。据说,石柱上头以前各蹲着头石狮子,但现在只能看见两个线条模糊的石球了,街上的车辙歪歪斜斜,沿街往前走不远,就看见一片长满了青草和栎树的旷野了,人们只有在英国的农村才能看到这样的景致。一个急转弯把我们带到了极富17世纪风格的伯尔斯通城堡。我们眼前是一片暗褐色的砖石结构的房屋,宽阔美丽的护城河和木质的老式吊桥。
眼前这座历尽沧桑的、有三百年历史的城堡,它那怪异的屋顶,阴森的高墙,黑黝黝的窗户以及离底层窗台只几英尺的护城河水的寒气让我们不由感觉到:在这个地方发生这么一件惨案,实在是没什么可奇怪的。
梅森指着吊桥右边那扇还开着的窗户说:“那就是出事那间房子的窗户。”
“那么窄的窗户,人怎么钻得进去呢?”
“可能那人并不胖。你看,福尔摩斯先生,换了是你或者我,都可以比较自如地钻进钻出呢。”
福尔摩斯走近护城河边,望了望对岸,又开始查看脚下的石砌河岸和河岸旁边的草地。
梅森说:“福尔摩斯先生,这一带我都仔细看过了,没发现有人爬上岸的痕迹。而且即使有人从护城河里爬上来,也不一定会有什么痕迹留下。”
“确实这样。河里的水总是这么浑浊吗?”
“对,老是这样浑浊,因为水里泥沙较多。”
“这河有多深呢?”
“河两侧大概是两英尺深,中间大概有三英尺。”
“就是说,如果有人趟水过河,他是不会被淹死的。”
“河水这么浅,就是他不会游泳也淹不死。”
我们边说边走过了吊桥。
管家艾姆满脸愁容,颤颤巍巍地把我们迎了进去。一直在现场守护着的威尔逊警官已经疲惫不堪了,而伍德医生早就走了。
“辛苦你了,威尔逊警官,有什么新情况吗?”梅森问。
“没有,梅森警官。”
“那么,你可以回去休息了,有事我会派人去叫你的。管家先生,请你把巴克先生、艾伦太太还有道格拉斯太太叫来吧,我们有些话要问他们。先生们,我先说说我的看法,然后,再听你们的。”
我对这位地方警官有很深的印象。他专业知识丰富,头脑冷静,实事求是,我相信他将来一定会大有作为的。福尔摩斯正专心致志地等着听他的见解。
“首先我们得弄清这个问题,道格拉斯是死于自杀还是他杀?如果他是自杀的话,那我不得不这么想象:死者先摘下结婚戒指藏好,再披上睡袍,走到这里,在窗帘后面的墙角踩上泥印,以便让别人误以为有人躲在这里袭击他,然后他推开窗户,把血迹弄到……”
“事情怎么会是这样呢?”
“事情确实不会是这样的,所以我说,这一定是他杀。我们所要确定的是,凶手是城堡外的人还是城堡内的人?”
“你继续说吧,我们听着。”
“要确定这个问题是很困难的,但,可以肯定的是,凶手不是城堡里头的就是城堡外的。我们先假定凶手是城堡里的某个人或某些人,他们伺机制服了道格拉斯先生,然后,用这支枪管锯短了的,世界上最古怪而声音最响的火枪杀害了他,他们之所以选择在夜深人静的时刻下手,是特意想惊动城堡里所有的人。请问诸位,这有可能吗?”
“是的,这不可能。”
“据查,听到枪响后,最多过了一分钟,城堡里所有的人都到了现场——巴克先生是第一个赶到的,接着管家艾姆和其他仆人也赶来了。就在这么短的时间里,罪犯居然来得及做那么多事情——在墙角流下脚印,打开窗子后又在窗台上留下血迹,从死者手上取下那枚结婚戒指。这绝不可能!”
“你分析得很有道理,我同意你的看法。”福尔摩斯深有同感。
“好,让我们看另外一种可能——凶手是从城堡外闯入的。要确定这是事实,比较难,但这种可能性最大。凶手在下午4点到6点间潜入城堡——这段时间,吊桥还没吊起,城堡里还有人进进出出,城堡里的门窗也没落门上锁,所以他没怎么费劲就溜了进来。他可能是来偷东西的,也可能是来寻衅报仇的——道格拉斯先生在美国生活了很多年,而且这支火枪又是美国人常用的武器,因此,很有可能是复仇。凶手溜进这间他首先看到的屋子,并在窗帘后一直隐藏到深夜11点后。这时,道格拉斯先生走进了这间屋子。他们也许说了几句话——只有几句,因为道格拉斯太太说她丈夫离开她没几分钟,她就听到了枪声。”
福尔摩斯听到这里插话说:“这支蜡烛可以证明这一点。”
“对,蜡烛是新的,烧了还不到半英寸。凶手一定是在道格拉斯先生把蜡烛放到桌上后才实施袭击的。否则,死者一跌倒,蜡烛就会掉到地上的。这也说明他刚走进屋时并没有遭到袭击。巴克先生赶到现场后,把油灯点上,吹熄了蜡烛。”
“这点我也同意。”
“好,现在让我们设想一下当时的情形吧。道格拉斯先生走进屋子,放下蜡烛。凶手从窗帘后面转出来,拿枪对准道格拉斯。他向道格拉斯先生要那个结婚戒指——我还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戒指。道格拉斯给他了,然后,凶手杀死道格拉斯先生,当然,凶手开枪前,可能有一场搏斗,死者可能拿起过我们在地毯上找到的那把铁锤。凶手行凶后,丢下枪和那张写着VOVO341的卡片——卡片上写着的东西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然后他跳窗逃跑。巴克先生赶到现场的时候,凶手正在趟涉护城河。福尔摩斯先生,你说是这样吗?”
“你的想象很丰富,不过,说服力不是很强。”
“老兄,你简直瞎说了一通,一点道理都没有。”麦多纳警官大声喊道,“我同意这是他杀,但不管凶手是城堡外的还是城堡里的,他的作案过程和方式绝不是这样的,他不会愚蠢到这个程度,竟然用响声那么大的火枪作案,这不是自己切断自己的退路吗?他应该用发声很小的武器呵!除非他是个疯子——福尔摩斯先生,既然你也说梅森警官的推理说服力不是很强,你何不把你的看法说出来呢?”
福尔摩斯一直是边听边思考的,这时他两眼放亮,欲言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