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两性两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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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就业与收入 (1)

在女性就业方面,几个世纪以来的斗争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无论世界还是中国,女性走出家庭参与社会劳动已经成为潮流。毕其一生参加过社会劳动的女性所占的比例迅猛攀升,女性在全部社会劳动力中所占的比例日益接近半数。但是,女性就业方面也还有不尽人意之处,这首先表现为在一些文化如阿拉伯文化中,女性还留在家里,很少参加社会劳动;其次表现为女性就业结构较男性低。女性就业集中在技术水平较低、工资较少的行业和职业中,这是一个在全世界普遍存在的现象。由于就业结构偏低,即使做到同工同酬,女性的收入与男性相比还是偏低。由于长时间被排除在社会生产之外,女性就业结构和收入在开始时偏低是很自然的,世间少有后来居上的道理。女性运动的目标只能是尽量缩短这个过渡过程,努力提高女性就业结构和收入水平,使女性无论在对社会发展的贡献方面,还是在从社会取得的劳动报酬方面,都能够较快地接近男性的水平。

讨论就业,必须首先分清两个概念,一个是有酬工作,另一个是包括家务劳动在内的总工作量。如果仅看有酬工作,男性的工作量是超过女性的,但是如果看总工作量,女性就大大超过了男性,因为绝大多数家务劳动是由女性来承担的。

按照上述两个概念的区分,目前女性承担着大部分的全世界总工作量,但只取得全世界总收入和财产的极小部分。具体数字是在1980年哥本哈根的联合国女性大会上公布的。据统计,女性承担了世界上三分之二至四分之三的工作量,但只得到全世界十分之一的收入,百分之一的财产。这百分之一的财产中的一部分还只不过是男性所有权的假面具,为了逃税而已。(French,30)在1985年于内罗毕举行的“审查和评议联合国女性十年成就世界会议”的一份报告指出,几乎所有的女性一天都干两个工作日,欧洲有工作的女性的劳动时间平均要比她们的丈夫多一倍。此外,1984年,全世界一半的粮食是由女性生产的。在非洲,女性从事四分之三的农活。全世界有45%的食物是由女性生产出来的。(《人民日报》1985年7月17日)因此可以说,在就业和收入方面,全世界女性的地位大大低于男性。

从全世界范围看,女性的劳动(家务和养育)从未被国内生产总值计算在内。女性没有被计入劳动力,因为她们的劳动没有报酬。或者是因为男性拿走了她们的报酬,或者是她们的工作不被当作工作。女人在家里、在办公室、在工厂、在农村劳动,男人享受。女人养育孩子的工作不被承认为劳动。在工作领域,男女两性的文化和历史经验不同,原因就在于性别化的劳动分工。从历史和跨文化的角度看,有酬工作属于公领域;无酬工作(家务)属于私领域。男性的工作角色是一生性的,其他角色都服从这一角色;而工作对于女性只是辅助角色,她们的主要角色是母亲和妻子。这种劳动分工持续的时间太长了,以致对这种状况的改变变得相当艰难。

一、就业人数及比例

按照有酬工作的统计尺度,在1950年,全世界经济活动人口比率为43.9%,其中男性为60.4%,女性为27.5%;到1975年,全世界经济活动人口比率为41.5%,其中男性下降为53.8%,女性上升为29%。从地区比较中可以看出,发达地区的女性经济活动人口比率明显高于欠发达地区。1950年,这一比率在发达地区是32.5%,在欠发达地区是24.7%;1975年,发达地区为35.3%,欠发达地区为26.3%。总的看来,女性参加到社会劳动中来已成为一种社会发展趋势。

在统计女性就业率时,应当分清两个定义不同的比例,一个是女性劳动力在全部劳动力中所占的比例;另一个是女性劳动力在女性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前者是女劳动力与男劳动力相比;后者则是女劳动力与女性人口相比,又称女性就业率。先看前者——女性劳动力在全部劳动力中所占比例,按高低顺序排列:前苏联为48%;北美为38%;西欧为34%;亚洲为34%;大洋洲为33%;非洲为32%;拉丁美洲为24%。再看后者——女性劳动力在女性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亚洲为46%;非洲为44%;发达国家为43%;拉丁美洲为30%。中国的这个比例为55%,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女性在有酬劳动中所占比例斯洛文尼亚亚美尼亚莫尔多瓦俄国瑞典贝宁保加利亚芬兰拉托维亚莫桑比克罗马尼亚卢旺达坦桑尼亚越南匈牙利牙买加朝鲜波兰斯洛伐克乌克兰加拿大中非共和国捷克丹麦乌兹别克斯坦英国中国法国挪威德国日本新西兰爱尔兰印度伊拉克伊朗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Nelson,etal.,525)从上表可以看出,女性在有酬工作中占比例最大的是苏联东欧国家,西欧、北欧国家次之,最差的是亚洲和阿拉伯国家。中国的状况居中,因为中国虽然具有亚洲的文化传统,又加上了共产党国家计划经济的新经验。中国女性在有酬工作中所占的43%的比例就是这两种因素对冲的结果。由此也可看出,影响女性参加社会生产劳动的两个重要因素是历史文化传统和经济制度。

人们一般以为,从人类脱离无酬劳动、进入有酬劳动以来,主要的社会劳动力一直以男性为主,女性则在家主持家务。其实这是一种误解。至少在工业革命早期,女性劳动力就有相当大的比例,有的时期、有的国家的女工人数甚至超过了男工。

以英国为例,在1839年,英国工厂工人共有419560人,其中女工就有242296人,占工厂工人总数的57.75%。英国工业革命最先从纺织工业开始,而女工一直是其主力军。英国还是当时全世界破布交易中心。从事破布分类加工是待遇最坏、最脏的劳动,而这个部门全部雇佣少女和已婚女性。根据1841年的调查,当时还有6000名女性在煤矿劳动,其中在井下劳动的有2350人。英国当时是欧洲的第一产煤国。女工一般每天劳动时间长达15小时到18小时,遇到旺季,经常通宵干活。女矿工经常要在深夜两三点下矿,经常有人一天从井下背两吨煤上矿顶,或卸煤达10吨之多,劳动条件极为恶劣。(庄解忧,1982年)在那以后,从上世纪中叶至本世纪中叶的100年间,英国女工的比例一直保持在工人总数的30-32%左右;到了50年代,这个比例开始增加,经过70年代的大幅度增长后,女性已占整个劳动力的40%以上。70年代末期是夫妇双方都出外工作的高峰期,在1979和1980年,妻子参加工作的比例高达已婚女性的60%。由于经济衰退和失业激增,1982年女性就业比例略有下降。

日本明治维新以后,以缫丝和纺织业为中心的轻工业部门大量雇用女工,她们每天工作时间长达15小时,而工资微薄。同英国情况相似,女工比例一度比男工比例高。据统计,1882年,女工人数占工人总数的70%左右,随后的几十年间,女工一直占日本工人总数的60%左右,直到1920年,男工才略多于女工。(刘荣,1988年)目前,日本女性的就业模式呈M型,M型两端的两个女性就业高峰期,一个是20岁到25岁的女性;另一个是中年女性。女性婚前就业,结婚生小孩后退职,孩子长大再去就业。近年来,已婚有孩子的女性外出工作的人数逐年增加。据统计,1980年,处于25岁至29岁生育高峰期的女性中,有工作的仍占到同龄女性的37.7%;1981年达到50%。女性职工在日本职工总数中占40%。

在日本,家庭主妇一直被认为是“优雅的职业”,一些年轻女人把婚后当“料理家务、侍候丈夫的专业主妇”作为人生理想。但是这种传统的夫妇分工观念开始转变。近年来,城市里的家庭主妇纷纷走出家门打零工。1982年,日本全国打零工的家庭主妇有284万,比1970年增加了1.2倍,1983年上半年又比1982年同期增加了2.7%。(蒋道鼎,美国女性开始大规模加入劳动大军是在本世纪初年。那时大约只有20%的女性外出工作,多为单身女性或寡妇,并有大量外国移民女性成为工厂的廉价劳动力。但是仅在1900年至1910年这10年间,劳动女性的人数就增加了5%。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男人参战,女性接替了他们的工作。尽管如此,在1940年,在家庭之外工作的美国女性还不到女性的四分之一,仅有2.5%的作了母亲的人是职业女性。

然而,战争中女性的成就使美国人改变了他们对女性的传统观念。近年来美国女性就业的比例持续上升,有十分之九的女性毕其一生总有一段时间要参加工作,女性中就业最多的是18-24岁和35-54岁的人。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有700万美国女性参加了家庭之外的工作。尽管战后很多女性又重回家庭,可是仍有大量女性继续工作。已婚女性参加工作已变得极为平常。战后时期,美国女性就业人数由1600万增加到4900万。到1986年,大多数成年女性进入社会就业行列,多为已婚女性。

纵观20世纪美国的女性就业史,在美国的全部劳动力中,女性劳力的比例在1900年占14%;1950年占29%;1970年占38%。1985年,美国职业女性总数为5010万,占劳动力总数的44%;从1979年起,职业女性的人数就超过了家庭女性,全日工作的成年女性的百分比逐年增加。1996年,59%的白种女人,59.5%的黑种女人,52.6%的西班牙裔女人工作。在25-44岁之间,75%的女性工作。

从男女两性中就业人口分别占男女两性总人口的比例看,美国女性就业率为50%,男性为77.9%;英国女性48%,男性75%;日本女性46.4%,男性80.1%;法国女性44.1%,男性71.4%;前联邦德国女性37.6%,男性70.8%;挪威25-54岁的女性有五分之四参加工作。1996年,加拿大女性劳动力占女性总数的57.6%。(Nelson,etal.,193)欧洲已婚女性有35%做有酬工作。在法国,就业女性达900多万,占劳动适龄女性的45%;而劳动女性中有67%是已婚女性。

1975年,35岁的女性参加工作的已达50%;到1980年,45岁的参加工作的女性达60%。没有工作的35岁以上的女性有自卑感和不安情绪。(王世军,1989年十月革命前,俄国女性的活动大多限于个体家庭经济范围;十月革命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1928-1932年),在国民经济部门就业的女性总人数增加了400多万——从240万增加到650万。1937年,女性在就业总人数中占35.4%;1940年,女职工共1319万,占职工总数的39%;1950年为1918万,占职工总数的47%;1960年为2925万,占47%;1970年为4580万,占51%;在集体农民中,女性占47%。据1988年统计,女性占劳动力总数的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