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国农业自然灾害的风险管理与防范体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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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国外农业自然灾害风险管理与防范的有效经验和启示(3)

(四)法国的农业自然灾害灾中应急及灾后救助、恢复体系

作为法治国家,法国在农业自然灾害发生时的紧急应对措施受到法律的严格约束。为严格规范在紧急状态时期政府对紧急权力的行使,法国在宪法中规定了紧急状态制度,对政府的行政紧急权力进行了明确界定,详细规范在紧急状态时期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以保障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充分、有效地行使行政紧急权力,同时又很好地限制了政府的行政紧急权力,以保障不会因紧急状况的发生而使公民的一些基本宪法权利遭到侵害。比如,遇到紧急事件后,法国《紧急状态法》规定部长会议宣布紧急状态,还规定了军事法庭受理有关的重罪或轻罪案件。在防洪抢险方面,由省长、市长调动消防队和警察,宪兵由省长请示总统调派。洪水发生时,市长、镇长要对辖区内的公共安全负责。

法国自然灾害的救灾经费和有关救灾工作,主要由保险公司、红十字会、教会和慈善机构承担。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承担的救灾任务非常有限。法国于1982年和1984年分别颁布执行《赔偿自然灾害损失法》和《农业保险法》,实行义务保险。法国设有自然洪水灾害补偿金,对地方洪水灾害的损失进行补偿,这也属于保险补偿的内容。由于经济基础雄厚,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法国的防灾抗灾能力强,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速度快。

(五)法国开展防灾、减灾的国际合作

如前所述,法国与德国、瑞士、荷兰成立了国际莱茵河管理保护委员会,该委员会在防洪、保护河岸环境等方面的合作使各成员国的工、农业都得到了益处。除此之外,法国还非常注重在全球范围开展其他形式的国际合作,承担国际责任。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全球首脑峰会上,法国积极参与制定了关于气候变暖、沙漠化和可持续发展的三个世界性基本公约。法国同样积极参加了自然灾害预防措施的制定。2005年1月18日~21日,法国生态和可持续发展部长塞尔日·勒佩乐杰率法国代表团,参加了在日本神户举行的世界预防自然灾害大会。这次大会的目的符合联合国1994年采纳的减少自然灾害国际战略(即横滨战略)的宗旨。2005年2月22日,在肯尼亚内罗毕举行的联合国环境计划(PNUE)会议上,塞尔日·勒佩乐杰部长代表法国政府提出了建立一个保护环境的联合国永久机构的建议。法国还从资金、技术上援助发展中国家,比如,2002年,中法两国政府在京签署自然灾害救援与培训系统合作项目协议,法国向中国提供了2000万法郎的无偿援助,主要用于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和湖北省备灾中心的建设。

第二节部分发展中国家的农业自然灾害风险管理与防范体系

一、印度的农业自然灾害风险管理与防范体系

(一)印度农业自然灾害基本状况

印度是世界上灾害频发的国家之一,飓风、旱灾、洪灾、地震、山体滑坡和雪崩等自然灾害频发。对印度造成巨大破坏的灾害主要有洪灾、旱灾、飓风和地震这四大灾害。这些自然灾害几乎每年都在不同范围和程度上影响着印度的农业,是印度农业生产的不利因素。每年6月~9月的雨季,印度往往洪灾频发,每年有大约370万公里土地被淹。1998年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达463亿卢比。旱灾的影响也很大,每年印度的4亿公顷土地中约有73.7%受到旱灾影响。1987年印度遇到了百年一遇的严重旱灾,举国上下58%~60%的农作区和2.85亿人受旱灾的影响。印度有75000公里长的海岸线,在孟加拉湾和阿拉伯海地区每年要遭遇5~6次飓风袭击。地震主要集中在喜马拉雅山脉地区。为了降低自然灾害对农业及整个国民经济造成的风险,在长期的实践中,印度形成了独特的农业自然灾害风险管理体制。

(二)印度农业自然灾害风险管理与防范体系的特点

印度灾害风险管理是建立在其联邦制基础之上的,以邦为主,必要时辅以中央政府的支援。按照印度联邦体制,灾害管理主要由各邦政府负责。邦一级备灾工作一般由赈灾和安置部或财政部负责。邦一级设有邦政府首席秘书领衔的邦危机管理小组,小组成员由所有相关机构的领导人参加。一旦遇到自然灾害,邦政府的基本职责是负责组织营救、赈灾和安置工作。对于超出邦能力之外的其他资源的调度,比如交通运输、灾情警报或粮食跨境调运等,则由中央政府进行支援。中央设有由内阁秘书领衔的灾害管理小组,成员包括涉及应对各种灾害的关键部委。而应对自然灾害是以农业部为主,其他各部密切配合。灾害发生后,受灾的邦将邀请中央政府的救灾小组(由若干部委组成)到现场进行灾情评估并提出援助建议。此外,县一级也设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即协调考察委员会,委员会由县财税局长主持,县政府所有有关部门的领导人都要参加。

(三)印度农业自然灾害的灾前防备体系

1.自然灾害的预报和警报

准确的预报自然灾害是做好灾前准备工作、减轻灾害损失的一个重要前提。印度政府非常重视灾前预报工作,尤其对于四大灾害的灾前预报投入了较多人力、物力,以期提供准确的灾害信息。印度气象局通过INSAT卫星和10个飓风探测雷达站进行飓风探测,并将气象预报、警报信息定期发给港口、渔业和航空部门。中央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建有洪灾预报系统。该系统覆盖了全国13个邦,63条大江大河,有157个预报站进行实时洪灾预报。印度气象局把整个印度划分为35个气象区,它每周发布雨情公报。国家水资源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国60个大水库的水情监控及预报。小水库则由邦政府水利灌溉局负责监控。在印度气象局和国家水资源管理委员会监控预报的基础上,印度专门成立了国家农作物气候观察小组,负责跟踪旱情。印度国家气象局在全国共有36个地震观察站。1993年马哈拉施特邦大地震后,印度制定了地震预报现代化计划。

尽管有专门的自然灾害预报机构,但2004年末的印度洋海啸反映出印度在灾害预防方面存在缺陷。2006年2月,印度科技部启动了自然灾害预报系统,这是印度第一个旨在向人们发布即将到来的自然灾害信息的系统,该系统可以在一分钟内用印度当地语言告诉人们即将发生的任何灾害。

2.灾害防备计划

为了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印度针对四大灾害制定了一系列灾前备灾计划和部门发展计划。对于洪灾来说,减少损失的办法是吸收更多的资金修建防洪工程。1957—1995年,印度共投资400亿卢比筑新堤16200公里,开凿灌溉渠道32000公里,使4700个村庄免受洪灾之苦。与此同时,印度修建了多用途水坝,比如东印度的达莫达尔河谷、奥里萨邦的希拉库德水坝和苏特里杰河(象泉河)上的巴克拉水坝。为了应对旱灾,印度十分重视调水的灌溉系统建设,并且正在发展传统的蓄水池塘和开发地下水资源。从1977年起,印度实行了沙漠发展计划,该计划旨在控制土地沙漠化趋势,涉及印度14个邦的149个县。与此同时,印度7个邦的36个县还实施了地区抗旱计划。印度有1亿公里新开垦的耕地,现正在实施水土保持计划。为了减轻旱灾给灾民带来的影响,印度出台了给农村贫困人员补贴工资的《就业保障计划》。印度应对飓风的办法主要是帮助修建避风所,在沿海地区植树造林以减轻飓风的袭击。1990—1996年德拉邦滨海地区实施了飓风重建工程。吸取以往地震的教训,从1960年开始,印度在鲁尔基大学开始了抗震建筑材料的研究。印度科技部正与世界银行合作,进行地震仪表发展升级和印度半岛地区其他平行的地球物理研究,其他一些学术研究团体也参加了该研究项目。

在政府积极采取措施的同时,农民也自觉采取各种调整措施和对策,以降低灾害损失。农民的调整措施随着自然灾害事件的不同特性而改变,降低灾害损失的对策分为:适合所有极端事件的一般性对策、减轻干旱影响的特殊策略、减轻洪水影响的特殊策略以及减轻龙卷风影响的特殊策略。

印度还专门制定了自然灾害管理计划,该计划于1992—1993年度立项,其目标是聚焦抗灾准备,强调对策措施,提高公众抗灾意识,使公众面对灾害有足够的准备。

3.农业保险

印度的农业保险目的在于帮助稳定农民收入,为农民由于天气、病虫害等引起的损失提供保险和融资支持。印度现行的、主要的全国性作物保险计划有全国农业保险计划和经济作物保险。从1999年开始,印度开始执行新的全国农业保险计划,所有的粮食作物都可投保,承保面也扩大到所有农户,而不论农户是否申请贷款。开始时,全国农业保险计划由政府单独经营,一旦转入正规,再由一般保险公司接手进行。全国农业保险计划的优点是:①覆盖了所有农户;②多种作物均可选择投保;③排除了投保金额的限制;④合理设计了费率级差;⑤以乡村自治委员会为单位投保,提高了参保率;⑥大面积灾害保障与单独灾害分别承保,灵活性较强;⑦不参加信贷计划的农户无需试验,便可直接加入。

最近,印度才开始办理经济作物保险。经济作物保险分成两类,一类是由政府支持的经济作物保险项目,由一般保险公司承办,这项保险覆盖了所有不可避免的自然风险;另一类是政府不支持的单独园艺和种植园保险计划,由国民保险公司等四家补贴型保险公司承办。因为在印度,不但中央政府补贴开办作物保险计划,没有政府补贴的保险公司也办理作物保险。对于政府支持的项目,由中央政府和邦政府按比例分担对农户的补贴和风险。同许多国家一样,印度承办农业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从政府那里可以得到再保险,印度通过由中央和邦两级政府建立的共同基金来承担商业保险公司的再保险。政府还对小农户实行财政补贴政策,为了避免逆选择,有关部门还有针对性地设计了最多补贴五年且每年递减的方案。此外,各邦还根据本地的不同情况,开展了具有本地特色的作物保险。比如,1995年克拉拉邦开办了作物保险计划,主要承保干旱、洪涝、滑坡、海洋侵蚀、龙卷风、暴雨、森林火灾和野象对植物的损害,但不承保植物病虫害。

(四)印度的农业自然灾害灾时应急及灾后救助体系

为了应对突发灾害事件,印度政府制定并下发了《国家突发事件行动计划》。该计划敦促全国各地毫不迟疑地开展救灾工作。印度每年都要根据变化着的情况对《国家突发事件行动计划》进行修订,其中包括添加中央政府各部委提出的应付各种自然灾害的新对策,并规定灾害行动的工作程序,明确各行政部门的关键职责等。在邦一级,邦赈灾专员(或财税局赈灾秘书)通过财税局长或者赈灾副专员负责指挥和控制赈灾工作,财税局长和赈灾副专员是县一级负责所有赈灾、协调、指挥和控制的主要人物。

有关自然灾害救济与安置的财政开支计划是由印度政府任命的财政委员会负责制订,该计划每年制订一次。比如,印度1995—2000年的财政救助计划中,有一笔资金叫灾难救灾金,该基金由以首席秘书为首的邦级委员会负责管理,基金的规模视该邦遭受灾害的程度而定。联邦政府和邦政府每年的救灾基金分担比例为3:1。1995—2000年印度各邦灾害救济金的总额为630.427亿卢比。遇到灾害时,邦政府可以自由动用这笔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