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国际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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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商品的品质、数量和包装(3)

4.理论重量(Theoretical Weight)

对于某些按固定规格生产和买卖的商品,只要其规格一致,每件重量大体是相同的,一般可以从其件数推算出总量。但是这种计重方法是建立在每件货物重量相同的基础上的,重量如有变化,其实际重量也会产生差异,因此,只能作为计重时的参考。

5.法定重量(Legal Weight)和实物净重(Net Net Weight)

按照一些国家海关法的规定,在征收从量税时,商品的重量是以法定重量计算的。所谓法定重量是商品重量加上直接接触商品的包装物料,如销售包装等的重量。而除去这部分重量所表示出来的纯商品的重量,则称为实物净重。

二、数量条款的规定

(一)数量条款的基本内容

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条款,主要包括成交商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按重量成交的商品,还需订明计算重量的方法。数量条款的内容及其繁简,应视商品的特性而定。

(二)规定数量条款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1.切实控制进出口商品的成交商品数量

出口时,掌握好国际市场供求及价格变化,控制适当的出口量,力争使我国的商品能卖到较好的价钱,但又必须防止成交量过少或供应不及时,导致国外竞争者乘虚而入,使我们失去原有市场和客户。要根据国外客户的资信状况和经营能力来确定成交量的大小。要根据国内货源来确定成交量的大小。

进口时,应切实根据国内的实际需要而不能盲目进口,并且要根据我们的支付能力。还要根据市场行情买到一位较好的价位。

2.数量条款应当明确具体

为了便于履行合同和避免引起争议,进出口合同中的数量条款应当明确具体。比如,在规定成交商品数量时,应一并规定该商品的计量单位。对按重量计算的商品,还应规定计算重量的具体方法。某些商品,如需要规定数量机动幅度时,则数量机动幅度多少,由谁来掌握这一机动幅度,以及溢短装部分如何作价,都应在条款中具体订明。

3.“约量”和数量机动幅度

(1)“约量”

在进出口合同中,一般不宜采用大约、近似、左右(about,circa,approximate)等带伸缩性的字眼来说明,成交数量只是一个约量。因为,各国和各行业对这类词语的解释不一,有的理解为2%的伸缩,也有的理解为5%,甚至10%的伸缩,众说纷纭,容易引起争议。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这个约数,可解释为交货数量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

(2)数量机动幅度

在粮食、矿砂、化肥和食糖等大宗商品的交易中,由于商品特性、货源变化、船舶容量、装载技术和包装等因素的影响,要求准确地按约定数量交货,有时存在一定困难。为了使交货数量具有一定范围内的灵活性和便于履行合同,买卖双方可在合同中合理规定数量机动幅度。只要卖方交货数量在约定的增减幅度范围内,就算按合同规定数量交货,买方就不得以交货数量不符为由而拒收货物或提出索赔。

数量机动幅度的大小应根据商品特性、行业或贸易习惯和运输方式等因素而定。

一般来说,机动幅度的选择权由卖方拥有。但海洋运输中交货量的多少与承载货物的船只的仓容相关,因此,卖方也可以在不影响自身风险、利益的前提下,交由买方或船方选择。

对机动幅度范围内超出或低于合同数量的多装或少装部分,一般是按合同价格结算。但是,在按合同价格计价的条件下,交货时市价下跌,多装对卖方有利;但如市价上升,多装却对买方有利。因此,为了防止有权选择多装或少装的一方当事人利用行市的变化,有意多装或少装以获取额外的好处,也可在合同中规定,多装或少装的部分,不按合同价格计价,而按装船时或货到时的市价计算。

第三节商品的包装

国际贸易运送的货物可分为散装货、裸装货及包装货三大类。粮食、矿砂、煤炭等属于散装货,钢板、铝锭等属于裸装货。运送中的货物大多数是需要包装的。商品的包装一般是指为了有效地保护商品的品质完好和数量完整,根据商品特性而采取一定的方法将商品置于适当容器的一种措施。

包装条款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重要条款之一。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卖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包装,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包装在流通过程中所起作用的不同,可分为运输包装(即外包装)和销售包装(即内包装)两种类型。前者的主要作用在于保护商品和防止出现货损货差;后者除能起保护商品的作用外,主要起到促进销售的重要作用,国外往往很重视此,将其称为“无声的销售员”。

一、运输包装

(一)对运输包装的要求

国际贸易中的商品,一般都需要通过长途运输才能到达收货人和消费者手中。为了保证长途运输中的货物不受外界影响和安全到达,就需要有科学合理的运输包装。

1.必须适应商品的特性

每种商品都有自己的特性,例如,水泥怕潮湿,玻璃制品容易破碎,流体货物容易渗漏和流失等,这就要求运输包装相应具有防潮、防震、防漏、防锈和防毒等良好的性能。

2.必须适应各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要求

不同运输方式对运输包装的要求不同,例如,海运包装要求牢固,并具有防止挤压和碰撞的功能;铁路运输包装,要求具有不怕震动的功能;航空运输包装,要求轻便而且不宜过大。

3.必须考虑有关国家的法律规定和客户的要求

各国法律对运输包装的规定不一,例如,有些国家禁止使用柳条、藤条之类的材料作为包装用料,因恐将病虫害带入或本身滋生细菌,等等。

4.要便于各环节有关人员进行操作

运输包装在流通过程中需要经过装卸、搬运、储存、保管、清点和查验,为了便于这些环节的有关人员进行操作,包装的设计要合理,包装规格和每件包装的重量与体积要适当,包装方法要科学,包装上的各种标示要符合要求,这就需要根据不同商品实现运输包装标准化。因为,标准化的运输包装,既易于识别、计量和查验,又便于装卸、搬运和保管。

5.要在保证包装牢固的前提下节省费用

运输包装成本的高低和运输包装重量与体积的大小,都直接关系到费用开支和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在选用包装材料、进行包装进行设计和打包时,在保证包装牢固的前提下,应注意节约。

(二)运输包装的分类

运输包装的方式和造型多种多样,包装用料和质地各不相同,包装程度也各有差异,这就导致运输包装的多样性。一般地说,运输包装可从下列各种不同的角度分类:

1.按包装方式划分

按包装方式,可分为单件运输包装和集合运输包装。前者,是指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作为一个计件单位的包装;后者,是指将若干单件运输包装组合成一件大包装,以利更有效地保护商品,提高装卸效率和节省运输费用。在国际贸易中,常见的集合运输包装有集装包和集装袋。

2.按包装造型划分

按包装造型不同,可分为箱、袋、包、桶和捆等不同形状的包装。

3.按包装材料划分

按包装材料不同,可分为纸制包装,金属包装,木制包装,塑料包装,麻制品包装,竹、柳、草制品包装,玻璃制品包装和陶瓷包装等。

4.按包装质地划分

按包装质地划分,有软性包装,半硬性包装和硬性包装,究竟采用其中哪一种,须视商品特性而定。

5.按包装程度划分

按包装程度不同,可分为全部包装(Full Packed)和局部包装(Part Packed)两种。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究竟采用何种运输包装,应根据商品特性、形状、贸易习惯、货物运输路线的自然条件、运输方式和各种费用开支大小等因素,在洽商交易时谈妥,并在合同中具体订明。

(三)运输包装的标志

为了装卸、运输、仓储、检验和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发生错发错运和损坏货物与伤害人身的事故,以保证货物安全迅速、准确地运交收货人,就需要在运输包装上书写、压印、刷制各种有关的标志,以资识别和提醒人们操作时注意。运输包装上的标志,按其用途可分为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指示性标志(Indicative Mark)和警告性标志(Warning Mark)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