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国际关系实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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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当代中国外交(2)

1950年11月28日,中国敦促安理会促使美国武装力量撤出台湾,使美国及其他外国军队撤出朝鲜。11月30日,杜鲁门发表《关于朝鲜局势的声明》,表示要继续扩大战争,并准备使用原子弹,引起英、法、联邦德国等国的普遍恐慌。

1951年7月10日,各方开始在开城举行停战谈判。谈判经历了3个阶段。7月10日—8月23日为第一阶段,双方就议程问题达成协议。1951年10月25日—1952年10月8日在板门店举行第二阶段的谈判。在战俘安排问题上,美方坚持“自愿遣返”的主张,致使谈判中断。后美军在上甘岭地区发动大规模攻势受挫,双方再次进行谈判。1953年4月26日—7月27日进行第三阶段的谈判。双方就战俘问题达成协议。1953年7月27日,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金日成和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彭德怀为一方、联合国军总司令克拉克为另一方,在《朝鲜停战协定》和《临时补充协定》上签字。

美国在朝鲜战争期间,投入重兵和战费,消耗大量人力与物资,使用了除原子弹以外的一切现代化武器,还拼凑了15个国家的兵力,仍以失败而告终。朝中人民军队取得了辉煌的战果。朝鲜战争最终形成了朝鲜半岛的分裂局面。半岛的军事对峙状况造成了东北亚地区的紧张局势。

5.《朝鲜停战协定》

《朝鲜停战协定》的主要内容为:①以三八线附近的双方实际接触线为军事分界线,双方各由此线后退2千米建立非军事区,非经特许,任何军人、平民不得越过军事分界线;②自协议签字后12小时起,双方停止一切敌对行为,停止自朝鲜境外进入增援的军人和一切军事装备、武器弹药,组成军事停战委员会和中立国监察委员会进行监督;③停战协定生效后60天内,各方应将一切坚持遣返的战俘分批直接遣返,将未予直接遣返的其余战俘统交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处理;④双方军事司令官向有关各国政府建议,在停战协定生效后3个月内,召开双方高一级的政治会议,协商从朝鲜撤出一切外国军队及和平解决朝鲜问题。

6.三八线

三八线,即北纬38度线,是1945年划定的苏、美两国在朝鲜以三八线为界分别日本受降的分界线。朝鲜战争后,朝鲜南北双方大致沿三八线划定停战军事分界线。

1945年8月,为了与苏联抢占太平洋和远东地区势力范围,美国匆忙拟订了以北纬38度为界,分别由美军和苏军接受日军投降的方案。美军上校腊斯克(Dean Rusk)和邦尼斯迪尔(Charles H.Bonesteel)是方案制定者。8月13日,杜鲁门批准了三八线方案,并征得了英国、苏联同意。美、苏两国以北纬38度为界分别接受日军投降并对朝鲜半岛实行军事占领。

朝鲜战争中,三八线是战争双方的重要心理界线。1952年后,双方军事力量在三八线附近形成对峙,并以此为基础签订了停战军事分界线。北纬38度线与停战军事分界线并不完全吻合。军事分界线西部向南深入,东部向北偏移,与三八线相交成“S”形。它西起西海末岛,东至东海的滨江亭村,全长241公里。分界线南北各2公里形成宽4公里的非军事地带,朝、韩双方的武装力量沿此线对峙了半个世纪。军事分界线以北由朝鲜人民军控制,以南则由美军和韩国宪兵掌管。

7.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是我国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其中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必备条件和基础,它构成了核心部分;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是贯彻五项原则的保证;平等互利是实现共处的条件;和平共处则是出发点和必然结果。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推出的背景:①美国包围圈形成。50年代,美国通过一系列双边与多边协议及条约,在西太平洋地区形成政治军事同盟圈,封锁包围中国。②大规模经济建设开始。新中国国民经济刚刚恢复,宏伟的“一五”计划正在建设中,需要和平稳定的外部环境。③周边国家对我缺乏信任。中国与周边邻国有着历史、边界等方面的纠纷,需要消除误会,增加政治信任。

1953年12月31日,周恩来总理在接见印度政府代表团时第一次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得到了印方的赞同,并于1954年9月被正式写进了中印谈判公报中。同年6月,周恩来访问印度、缅甸时所发表的中印、中缅总理联合声明,不仅承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指导中印、中缅关系的原则,而且正式倡议将其作为国际关系的准则。1955年万隆会议所确立的十项原则,实际上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引申和发展。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最初是强调用于处理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之间的关系。波匈事件发生后,中国政府声明强调,社会主义国家的关系应该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扩大了其应用范围。1957年,毛泽东主席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国坚决主张一切国家实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1963年底至1964年初,周总理出访亚非欧14国,提出了我国经济援助的八项原则,把五项原则扩展到经济领域。1974年,邓小平同志在特别联大上再次强调国家之间的政治和经济关系都应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1988年,邓小平同志更明确提出了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准则,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主张。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标志着新中国外交的成熟。自首倡至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在促进世界和平与国际友好合作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这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中国与绝大多数邻国解决了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也逐步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所接受,不仅在各国大量的双边条约中得到体现,而且被许多国际多边条约和国际文献所确认。1970年25届联大通过的《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的国际法原则宣言》和1974年第6届特别联大《关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都明确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包括在内。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中国外交的基本原则,并已经成为当今公认的现代国际法和处理现代国际关系的共同准则,也是建立国际新秩序的基础。

8.《美台共同防御条约》

朝鲜战争后,出于遏制共产主义发展的战略考虑,美国加紧了对台湾的控制,美、台进一步加强合作。1954年12月2日,台湾“外交部长”叶公超和美国国务卿杜勒斯签署《共同防御条约》。台湾“立法院”迅即通过,美国参议院于1955年2月批准。3月3日《美台共同防御条约》正式生效。

《美台共同防御条约》共10款,主要内容是:①美国帮助台湾“维持并发展”武装部队;②双方认为,“对在西太平洋区域内任一缔约国之领土上之武装攻击即将危及其本身和平与安全”,要采取行动“以应付此共同危险”;③所谓“缔约国之领土”,就“台湾当局而言,应指台湾与澎湖;就美国而言,应指西太平洋区域在其管辖下之各岛屿领土”,“并将适用于经共同协议所决定之其他领土”;④美国有在台湾、澎湖及其附近部署美国陆海空军的权利;⑤该条约“应无限期有效”,缔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如要废约,应在一年前将废约通知送达另一方,到时条约终止。

条约正式确认了美、台之间的互助同盟关系。美国通过该条约既想阻止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台湾,又想约束台湾当局反攻大陆,企图将两岸分裂的现状固定化、永久化,搞“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同时,联同美国与韩国、日本、菲律宾等国单独签订了双边的《共同防御条约》和《安全保障条约》,美国构建了西太平洋地区对苏联、中国的弧形包围圈。该条约是对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1954年12月8日,周恩来总理代表中国政府发表声明,指出:这是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国人民的一个严重的战争挑衅。美台《共同防御条约》是一个出卖中国主权和领土的条约,根本是非法的、无效的。1979年1月1日,中、美正式建交,美国宣布终止《美台共同防御条约》。

9.第一次台海危机

1953年初,美国提出了所谓“放蒋出笼”的政策,美国政府对新中国的政策逐步走向强硬。9月,美、台签订了《军事协调谅解协定》,美军加强控制国民党军队,协防台澎金马、大陈岛等岛屿,第七舰队进入台湾海峡,企图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

毛泽东和周恩来在强烈谴责美国侵略行径的同时,为了与政治上的攻势相配合,决定炮击金门,以示惩戒。1954年7月,中共中央决议“一定要解放台湾”。9月3日,人民解放军炮击金门,第一次台海危机拉开序幕。

炮击金门震惊了国民党集团和美国政府,双方于12月2日正式签署《美台共同防御条约》。艾森豪威尔认为进攻中国大陆风险太大,主张放弃金门、马祖,遭到台湾方面的坚决反对,美蒋之间的矛盾开始凸显。中国政府通过炮击金门这种特殊方式,一方面沉重地打击了国民党军队的嚣张气焰,另一方面巧妙地把台湾问题突出地提到全世界面前,表明了中国人民一定要解放台湾的决心和立场。

当美、台当局将注意力集中于金门、马祖时,人民解放军突然攻击国民党军队盘踞的浙东沿海地区。从1954年11月起到1955年1月末,解放军进行首次海陆空配合行动,解放一江山岛。美国政府害怕卷入中国内战,在答应台湾协防金门、马祖的条件下,协助台湾军队撤离大陈岛地区。1955年1月,美国国会通过《授权总统在台湾海峡使用武装部队的紧急决议》,授权美国总统在没有经过国会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动用美军干涉台湾海峡的事件。第一次台海危机达到顶点。

鉴于进一步解放福建沿海岛屿的时机尚未成熟,中国政府决定暂时不对金门和马祖发起进攻。中、美两国开始进行直接会谈,第一次台海危机逐渐平息下来。

10.援越抗法

援越抗法是指1950年春开始的支援越南劳动党领导的抗击法国殖民统治的斗争。这是新中国对外关系形成过程中的一个重要事件,对后来中国对印度支那的政策产生了长期的影响,并对中国对外政策的全局产生了影响。

1946年12月,法国撕毁胡志明与法国政府签订的协定,越南抗法战争爆发。影响中国作出援越抗法决策的因素有:越南问题中的历史传统、中共与越共的关系与朝鲜问题相当类似;中越两党有长期的合作关系,存在革命运动的意识形态的影响;毛泽东等领导层认为,中国革命胜利以后,“用一切可能的方法去援助亚洲各被压迫民族中的共产党和人民争取他们的解放”等。

援越抗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与越南民主共和国建交,提供军事援助,派遣军事顾问团,协助指挥等等。越南方面取得了北部边界战役(1950年)、奠边府战役(1954年)等胜利,沉重地打击了法军。这样既没有将中国拖入一场旷日持久的境外战争,也没有影响中国的国内议程,包括恢复经济、巩固政权和保持基本安全。

11.援越抗美

援越抗美是指从20世纪60代初期至20世纪70年代中期,中国大力援助越南北方解放南方,并秘密出兵近40万人入越、入老,协助进行抗美战争的事件。在十几年的时间内,我国援越耗费金额达200亿,相当于抗美援朝战争战费的三倍,是新中国成立后花费最大、历时最长的一次援外。

1954年日内瓦会议后,美国向南越派遣大批军事人员,逐步取代法国殖民主义在南越的地位,并扶持西贡傀儡政府。美国不仅支持法国殖民主义镇压印度支那人民,而且对中国南方边陲的安全构成重大威胁。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中共中央对印度支那问题作出决策,即由维持日内瓦协议所确定的分区而治,变为支持越南劳动党进行解放越南南方的斗争。这一决策的实施,开始了我国为时十几年的援越抗美斗争,其间作为这一斗争的辅助还进行了援老、援柬抗美斗争。

1964年8月3日,爆发了“东京湾事件”,美军开始轰炸越南北方境内的目标。1965年春季,美国扩大在越南的军事干涉后,中国立即决定加强对北越的各种援助,并直接派遣军队进入北越。中国积极支持北越抵抗美国,使双方的关系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巩固和发展。1968年初,越南人民武装力量发动了新春攻势。这场军事攻势在政治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美国国内引起了极大的震动。在空前高涨的美国反战舆论的压力下,美国总统约翰逊于3月31日对全国发表电视讲话,宣布停止轰炸北越北纬20度以北地区。但是越南人民武装力量在战斗中遭受了惨重的损失。4月3日,北越即同意派代表与美国谈判。1968年4月,黎笋等人突然同美国在巴黎和谈。中国领导人在和谈问题上与北越方面的分歧和北越在宣布与美国和谈前未与中国协商的做法,显然严重地损害了双方的关系。此后,中越关系明显冷淡,我国援越部队也随之撤回,不过援越物资还按以前的许诺提供。1969年胡志明去世,联系中越两党友好关系的重要渠道就此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