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本来是最自由的行为,如果你自己不想写,世上没有人能够强迫你非写不可。对于为什么要写作这个问题,我最满意的回答是:因为我喜欢。或者: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写。所有的文学大师,所有的优秀作家,在谈到这个问题时都表达了这样两个意思:第一,写作是他们内心的需要;第二,写作本身使他们感到莫大的愉快。通俗地说,就是不写就难受,写了就舒服。如果你对写作有这样的感觉,你就不会太在乎能不能当上作家了,当得上固然好,当不上也没关系,反正你总是要写的。事实上,你越是抱这样的态度,你就越有可能成为一个好的作家,不过对你来说那只是一个副产品罢了。
所以,我建议你们先问自己两个问题:第一,我是不是真的喜欢写作?第二,如果当不上作家,我还愿意写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你就具备了进入写作的最基本条件。如果是否定的,我奉劝你趁早放弃,在别的领域求发展。我敢肯定,写作这种事情,如果不是真正喜欢,花多大工夫也是练不出来的。
二,用写作留住似水年华
有人问我:你怎样走上写作的路的?我自己回想,我什么时候算走上了呢?我发表作品很晚。不过,我不从发表作品算起,我认为应该从我开始自发地写日记算起。那是读小学的时候,只有八、九岁吧,有一天我忽然觉得,让每一天这样不留痕迹地消逝太可惜了。于是我准备了一个小本子,把每天到哪儿去玩了、吃了什么好吃的东西等等都记下来,潜意识里是想留住人生中的一切好滋味。现在我认为,这已经是写作意识最早的觉醒。
人生的基本境况是时间性,我们生命中的一切经历都无可避免地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失去。“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人生最宝贵的是每天、每年、每个阶段的活生生的经历,它们所带来的欢乐和苦恼,心情和感受,这才是一个人真正拥有的东西。但是,这一切仍然无可避免地会失去。总得想个办法留住啊,写作就是办法之一。通过写作,我们把易逝的生活变成长存的文字,就可以以某种方式继续拥有它们了。这样写下的东西,你会觉得对于你自己的意义是至上的,发表与否只有很次要的意义。你是非写不可,如果不写,你会觉得所有的生活都白过了。这是写作之成为精神需要的一个方面。
三,用写作超越苦难
人生有快乐,尼采说:“一切快乐都要求永恒。” 写作是留住快乐的一种方式。同时,人生中不可避免地有苦难,当我们身处其中时,写作又是在苦难中自救的一种方式。这是写作之成为精神需要的另一个方面。许多伟大作品是由苦难催生的,逆境出文豪,例如司马迁、曹雪芹、陀思妥耶夫斯基、普鲁斯特等。史铁生坐上轮椅后开始写作,他说他不能用腿走路了,就用笔来走人生之路。
写作何以能够救自己呢?事实上它并不能消除和减轻既有的苦难,但是,通过写作,我们可以把自己与苦难拉开一个距离,以这种方式超越苦难。写作的时候,我们就好像从正在受苦的那个自我中挣脱出来了,把他所遭受的苦难作为对象,对它进行审视、描述、理解,距离就是这么拉开的。我写《妞妞》时就有这样的体会,好像有一个更清醒也更豁达的我在引导着这个身处苦难中的我。
当然,你们还年轻,没有什么大的苦难。可是,生活中不如意的事总是有的,青春和成长也会有种种烦恼。一个人有了苦恼,去跟人诉说是一种排解,但始终这样做的人就会变得肤浅。要学会跟自己诉说,和自己谈心,久而久之,你就渐渐养成了过内心生活的习惯。当你用笔这样做的时候,你就已经是在写作了,并且这是和你的精神生活合一的最真实的写作。
四,写作是精神生活
总的来说,写作是精神生活的方式之一。人有两个自我,一个是内在的精神自我,一个是外在的肉身自我,写作是那个内在的精神自我的活动。普鲁斯特说,当他写作的时候,进行写作的不是日常生活中的那个他,而是“另一个自我”。他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外在自我会有种种经历,其中有快乐也有痛苦,有顺境也有逆境。通过写作,可以把外在自我的经历,不论快乐和痛苦,都转化成了内在自我的财富。有写作习惯的人,会更细致地品味、更认真地思考自己的外在经历,仿佛在内心中把既有的生活重过一遍,从中发现更丰富的意义,并储藏起来。
我的体会是,写作能够练就一种内在视觉,使我留心并善于捕捉住生活中那些有价值的东西。如果没有这种意识,总是听任好的东西流失,时间一久,以后再有好的东西,你也不会珍惜,日子就会过得浑浑噩噩。写作使人更敏锐也更清醒,对生活更投入也更超脱,既贴近又保持距离。
在写作时,精神自我不只是在摄取,更是在创造。写作不是简单地把外在世界的东西搬到了内在世界中,它更是在创造不同于外在世界的另一个世界。雪莱说:“诗创造了另一种存在,使我们成为一个新世界的居民。”这不仅指想象和虚构,凡真正意义上的写作,都是精神自我为自己创造的一个自由空间,这是写作的真正价值之所在。
第二讲 写作与自我
这一讲的主题是为谁写和写什么。其实,明确了为何写,这两个问题也就有答案了,简单地说,就是为自己写,写自己真正感兴趣的东西。
一,为自己写作
如果一个人出自内心需要而写作,把写作当作自己的精神生活,那么,他必然首先是为自己写作的。凡是精神生活,包括宗教、艺术、学术,都首先是为自己的,是为了解决自己精神上的问题,为了自己精神上的提高。孔子说:“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为己就是注重自己的精神修养,为人是做给别人看,当然就不是精神生活,而是功利活动。
所谓为自己写作,主要就是指排除功利的考虑,之所以写,只是因为自己想写、喜欢写。当然不是不给别人读,作品总是需要读者的,但首先是给自己读,要以自己满意为主要标准。一方面,这是很低的标准,就是不去和别人比,自己满意就行。世界上已经有这么多伟大作品,我肯定写不过人家,干吗还写呀?不要这么想,只要我自己喜欢,我就写,不要去管别人对我写出的东西如何评价。另一方面,这又是很高的标准,别人再说好,自己不满意仍然不行。一个自己真正想写的作品,就一定要写到让自己真正满意为止。真正的写作者是作品至上主义者,把写出自己满意的好作品看作最大快乐,看作目的本身。事实上,名声会被忘掉,稿费会被消费掉,但好作品不会,一旦写成就永远属于我了。
唯有为自己写作,写作时才能拥有自由的心态。不为发表而写,没有功利的考虑,心态必然放松。在我自己的作品中,我最喜欢的是《人与永恒》,就因为当时写这些随想时根本不知道以后会发表,心态非常放松。现在预定要发表的东西都来不及写,不断有编辑在催你,就有了一种不正常的紧迫感。所以,我一直想和出版界“断交”,基本上不接受约稿,只写自己想写的东西,写完之前免谈发表问题。
唯有为自己写作,写作时才能保持灵魂的真实。相反,为发表而写,就容易受他人眼光的支配,或者受物质利益的支配。后一方面是职业作家尤其容易犯的毛病,因为他藉此谋生,不管有没有想写的东西都非写不可,必定写得滥,名作家往往也有大量平庸之作。所以,托尔斯泰说:“写作的职业化是文学堕落的主要原因。”法国作家列那尔在相同的意义上说:“我把那些还没有以文学为职业的人称作经典作家。”最理想的是另有稳定的收入,把写作当作业余爱好。如果不幸当上了职业作家,也应该尽量保持一种非职业的心态,为自己保留一个不为发表的私人写作领域。有一就出版社出版“名人日记”丛书,向我约稿,我当然拒绝了。我想,一个作家如果不再写私人日记,已经是堕落,如果写专供发表的所谓日记,那就简直是无耻了。
二,真正的写作从写日记开始
真正的写作,即完全为自己的写作,是从写日记开始的。我相信,每一个好作家都有长久的纯粹私人写作的前史,这个前史决定了他后来成为作家不是仅仅为了谋生,也不是为了出名,而是因为写作是他的心灵需要。一个真正的写作者是改不掉写日记习惯的人罢了,全部作品都是变相的日记。我从高中开始天天写日记,在中学和大学时期,这成了我的主课,是我最认真做的一件事。后来被毁掉了,成了我的永久的悔恨,但有一个收获是毁不掉的,就是养成了写作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