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日记是忠实的朋友。我们在人世间不能没有朋友,真正的友谊使我们在困难时得到帮助,在痛苦时得到慰藉,在一切时候得到温暖和鼓舞。不过,请不要忘记,在所有的朋友之外,每个人还可以拥有一个特殊的朋友,那就是日记。在某种意义上,它是你的最忠实的朋友。没有人——包括你最亲密的朋友——是你的专职朋友,唯有日记可以说是。别的朋友总有忙于自己的事情而不能关心你的时候,而日记却随时听从你的召唤,永远不会拒绝倾听你的诉说。一个人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他仍会有寂寞的时光,但不会无法忍受,因为有日记陪伴他。在隐私权受到法律保护的社会里,日记的忠实还表现在它不会背叛你,无论你对它说了什么,它都只是珍藏在心里,决不违背你的意愿向外张扬。
第四,日记是作家的摇篮。要成为一个够格的作家,基本条件是有真情实感,并且善于用恰当的语言把真情实感表达出来。在这方面,写日记是最好的训练,因为日记是写给自己看的,一个人总不会把空洞虚假的东西献给自己。对于提高写作能力来说,日记有作文不可代替的作用。作文所起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的水平,如果教师水平低,指导失当,甚至会起坏作用。与写作文不同,在写日记时,你是自由的,可以只写自己感兴趣的东西,不用为你不感兴趣的题目绞尽脑汁。你还可以只按照自己满意的方式写,不用考虑是否合乎某个老师的要求或某种固定的规范。按照自己满意的方式写自己感兴趣的题材,这正是文学创作的主要特征,所以写日记是比写作文更接近于创作的。事实上,许多优秀作家的创作就是从写日记开始的,而且,如果他们想继续优秀,就必须在创作中始终保持写日记时的那种自由心态。
我说了这么多写日记的好处,那么,是不是一个人只要随便怎样写一点日记,就能得到这些好处呢?当然不是。依我看,要得到这些好处,必须遵守三个条件。一是坚持,尤其开始时每天都写,来不及就第二天补写,决不偷懒,决不姑息自己,这样才能形成为习惯。二是认真,对触动了自己的事情和心情要仔细写,努力寻找确切的表达,决不马虎,决不敷衍自己,这样写出的日记才具有我在上面列举的这些价值。三是私密,基本上不给人看,这样在写日记时才能排除他人眼光的干扰,坦然面对自己,句句都写真心话。
写到这里,我不得不对天下的老师和家长们进一忠告,因为要遵守这第三个条件,必须有你们的理解和配合。你们一定要把日记和作文区别开来,语文老师当然可以布置学生写若干篇日记然后加以批改,但这样的日记实际上是作文,只不过其体裁是日记罢了。我现在提倡学生写的是名副其实的日记,这意味着老师和家长都必须尊重其私密性,如果不是孩子自愿,任何人不得查看。我不止一次听说这样的事情:有的孩子自发地写起私人日记来,家长和老师觉察后,便偷看或突击检查,一旦发现自以为不妥当的内容,就横加指责和羞辱。这是十足的愚蠢和野蛮,是对孩子正在生长的自由心灵和独立人格的摧残。我们应该把孩子的私人日记看作属于他们的一块不容侵犯的圣地,甚至克制我们的好奇心,鼓励孩子不给我们看。我们要相信,孩子的心灵隐私越是受到尊重,他们就越容易培养起真诚、自信、独立思考等品质,他们在精神上就越能够健康地成长。不必担心因此会互相隔膜,实际上,唯有在平等和尊重的氛围中,我们和孩子之间才可能产生实质性的交流。也无须靠检查日记来了解学生的语文水平,学生写日记是否认真,有无收获,必定会在作文中体现出来,而被有慧眼的教师看到。
2003年7月
城市的个性和颜色
城市的颜色——这个题目是对想象力的一个诱惑。如果我是一个中学生,也许我会调动我的全部温情和幻想,给我所生活的城市涂上一种诗意的颜色。可是,我毕竟离那个年龄太远了。
十七岁的法国诗人兰波,年纪够轻了吧,而且对颜色极其敏感,居然能分辨出法语中五个元音有五种不同的颜色。然而,就在那个年龄,他却看不出巴黎的颜色,所看见的只是:“所有的情趣都躲进了室内装潢和室外装饰”,“数百万人并不需要相认,他们受着同样的教育,从事同样的职业,也同样衰老。”那是一个多世纪以前的巴黎,那时巴黎已是世界艺术之都了,但这个早熟的孩子仍嫌巴黎没有个性。我到过今日的巴黎,在我这个俗人眼里,巴黎的个性足以登上世界大都市之榜首。不过,我认为兰波的标准是正确的:城市的颜色在于城市的个性,城市没有个性,颜色就无从谈起。
我们来到一个城市,感官首先接触的是那里的建筑和环境。某些自然环境的色彩是鲜明的,例如海洋的蓝,森林的绿,沙漠的黄,或者,热带的红,寒带的白。但是,如果用这些自然环境特征代表城市的颜色,仍不免雷同,比如说,世界上有许多城市濒海,它们就都可以称做蓝色城市了。城市的个性更多地体现在建筑的个性上,当然,建筑的个性不限于建筑的风格,其中还凝聚着一个城市的历史、传统和风俗,因而是独特的人文环境的物化形式。这就不得不说到城市保护的老话题了。
我出生在上海,童年是在城隍庙附近的老城区度过的。在20世纪前半叶,上海成为中国最西化的都市,一块块租界内兴建了成片的高楼大厦和小洋房。可是,老城区仍保留了下来。低矮的木结构房屋,狭小的天井,没有大马路,只有纵横交错的一条条铺着蜡黄色大鹅卵石的窄巷,这一切会使你觉得不像在大上海,而像在某个江南小镇。你可以说那里是上海的贫民区,但一个开埠以前的上海可能就保藏在那里。现在,在全上海,再也找不到哪怕一条铺着蜡黄色大鹅卵石的老街了。外滩和旧租界的洋楼当然是舍不得拆的,所以,在日新月异的上海新面孔上,人们毕竟还能读出它的殖民地历史。
上世纪60年代,我在北京上大学。那时候,城墙已经残破,但所有的城门还在,城里的民居基本上是胡同和四合院。在我的印象里,当年的北京城是秋风落叶下一大片肃穆的青灰色,环抱着中心紫禁城的金黄色琉璃瓦和暗红色宫墙。现在,城墙已经荡然无存,城门也所剩无几,大多数城门成了一个抽象的地名,取而代之的是气势吓人的立交桥。与此相伴随的是,胡同和四合院正在迅速消失。紫禁城虽然安然无恙,但失去了和谐的衬托,在新式高楼的密林里成了一个孤立的存在。
我不是在怀旧,也丝毫不反对城市的发展。我想说的是,一个城市无论怎样繁华,都不能丢失自己的个性。在今日的西方发达国家,维护城市的历史风貌不但已成共识,而且已成法律。凡是历史悠久的街道和房屋,那里的居民尽可以在自己的屋子里实现现代化,但决不允许对外观做一丝一毫改变。事实证明,只要合理规划,新城区的扩展与老建筑的保护完全可以并行不悖,相映成趣。城市的颜色——这是一个有趣的想象力游戏。我相信,即使同一个有鲜明特色的城市,不同的人对它的颜色也一定会有不同的判断,在其中交织进了自己的经历、性格和心情。但是,前提是这个城市有个性。如果千城一面,都是环城公路、豪华商场、立交桥、酒吧街,都是兰波说的室内装潢和室外装饰,游戏就玩不下去了。
巴黎的一个普通黄昏,我和一位朋友沿着塞纳河散步,信步走到河面的一座桥上。这座桥叫艺术桥,和塞纳河上的其他许多桥一样古老,兰波一定在上面行走过。桥面用原色的木板铺成,两边是绿色的铁栏杆。我们靠着栏杆,席地而坐,背后波光闪烁,暮霭中屹立着巴黎圣母院的巨大身影。桥的南端通往著名的法兰西学院。朋友翻看着刚刚买回的画册,突然高兴地指给我看毕沙罗的一幅风景画,画的正是从我们这个位置看到的北岸的景物。在我们近旁,一个姑娘也席地而坐,正在画素描。在我们面前,几个年轻人坐在木条凳上,自得其乐地敲着手鼓。一个姑娘走来,驻足静听良久,上前亲吻那个束着长发的男鼓手,然后平静地离去。又有两个姑娘走来,也和那个鼓手亲吻。这一切似乎很平常,而那个鼓手敲得的确好。倘若当时有人问我,巴黎是什么颜色,我未必能答出来,但是我知道,巴黎是有颜色的,一种非常美丽的颜色。
200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