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共和国的经济与周恩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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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关系学习外国的一切长处(1)

周恩来不仅是我们国家内政的大管家,也是我国外事工作的奠基人。周恩来在担任总理的26个春秋里,对我国的外交、外经、外贸工作倾注了尽可能多的心血和精力,在发展对外经贸关系的理论和实践方面都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给我们留下一份极其宝贵的遗产。

一、从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实际出发,充分认识加强我国对外经济合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周恩来纵观近数十年世界的发展历程,反复强调指出:世界各国的发展,尤其是经济发展,绝不是孤立的,而必然是相互关联的。国际的经济交流和合作是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可缺少的条件之一。他说:“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各国经济的发展,一方面依靠自己的力量,另一方面也依靠国际合作。无论是我们中国和所有发展中的国家乃至战后日本、欧洲、美国都是如此。新独立的亚非国家一方面需要自力更生,发展独立的民族经济;另一方面也需要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同其他国家进行友好合作。”周恩来曾向缅甸领导人说:“今天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可关起门来进行建设,不同别国互通有无。”周恩来还对墨西哥客人说过:“‘闭关自守’这在中世纪都不可能,何况现在。”各国经济技术的交流和合作,对各国自身经济发展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人不能离群而生活,国家也不能没有朋友。”

周恩来从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实际出发,对发展对外经济贸易交流合作的紧迫性曾作过深刻的阐述。1954年8月12日,周恩来在为接待英国工党访华代表团的一次干部会议上讲话时说:“经济、文化落后的现象,我们要承认。如工业就比英国落后,文化虽然源远流长,光辉灿烂,但从近代水平来看,我们是落后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水平都很低,从质和量上说都是如此。”1956年,周恩来曾估计:“中国自己落后了一个世纪。”为此,我们必须防止自卑,也要防止骄傲,而应当树立自信心和自尊心,有决心使我们的民族能够成为自强的民族。他明确指出:“中国经济的发展,主要依靠自力更生,……但是,要使经济技术达到现代化的水平,也需要进行国际间的合作。”周恩来对待内外关系是坚持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的。他说过:“我们固然以自力更生为主,但还要以争取外援为辅。国内市场固然量大,但必须重视对外贸易。我们从中央到地方,都要重视对外贸易。”

二、提出和平经济政策,坚持原则的坚定性和策略的灵活性的统一

我国和平经济政策的倡导者和奠基者是周恩来。在长期领导对外经贸工作中,他在坚持原则的坚定性和策略的灵活性方面,积累了极其丰富的宝贵经验。

其一,我国的和平经济政策,是周恩来作为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路线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提出来的。1959年5月,周恩来在总结建国以来外经外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指出:“我们对外是和平共处的政策,决不向外扩张。当然,如果人家攻来,最后我们还是要反击的。我们的对外贸易也是这样,不是向外扩张。我们的对外贸易政策,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周恩来提出的和平经济政策的出发点是平等互利,达到互通有无,达到争取外援,发展自己的目的,而绝不是为了掠夺和扩张。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对外贸易政策上的本质区别。

其二,周恩来根据“政治和经济是不能分开的,基本上是不能分开的,但是,有时也可以分开”的原则,对不同的社会制度国家的外贸外经,提出了不同的具体方针。1959年5月,周恩来提出:(1)“对兄弟国家要合作互助,共同发展”,应该看到兄弟国家对我们的帮助是很大的。我们当然也应该帮助兄弟国家。(2)“对民族主义国家的政策是平等互利,帮助他们的民族经济逐步地向独立方面发展。”并且强调帮助民族主义国家,不要附带政治条件。要认真贯彻平等互利的原则。(3)“对和平中立国家的政策是互通有无,加强往来”。对争取和平中立国家很重要,对和平中立国家应该做些生意。(4)“对帝国主义国家及其追随者的政策是,经济关系服从政治关系,经济斗争服从政治斗争。对帝国主义及其追随者这一类国家,我们要考虑使贸易来往对我有利。买卖可以做,但我们对这些国家要随时掌握气候,经济斗争必须服从政治斗争。”

上述对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的经济贸易工作采取不同的具体政策,充分体现了周恩来坚持原则的坚定性和策略的灵活性的有机统一。由于决策正确,实施得力,因而,建国以来我国同世界各国的经贸交流与合作,在打破封锁禁运种种困难的条件下发展和扩大。新中国刚建立,为反对美国政府敌视中国的政策,打破禁运封锁局面,周恩来提出与一切友好国家“互通有无”,要从根本上改变旧中国与西方国家不平等的经济关系。美国政府对我国搞禁运,我们就“以货易货”,不用结汇,我国出口的农产品,换回来的是工业装备。在这个方针指导下,我国同原苏联和东欧国家的贸易广泛开展起来,同部分资本主义国家的贸易开始接触,这实际上是对美国政府制造的封锁禁运打开了缺口。自1955年周恩来代表中国政府在万隆会议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受到世界各国政府广泛的赞同,从此以后,我国对外经济贸易交流合作逐步全面铺开。

其三,周恩来本着与发展中国家友好合作的真诚愿望制定、提出了对外经济技术援助的八项原则。

1963年12月中旬到1964年2月底,周恩来在陈毅陪同下,率领中国政府代表团访问了亚非欧14国(其中非洲国家10个)。这次14国之行,是我国历史上具有世界意义的国际活动,也是伟大的共产主义者周恩来革命实践的一座丰碑,他不仅把中国人民的友谊之路铺向了觉醒的非洲,而且在访问期间,经过调查研究和深思熟虑,提出了我国对外经济技术援助的八项原则并正式写入了1964年1月21日发表的中国同马里共和国两国政府的联合公报。这八项原则是:

第一,中国政府一贯根据平等互助的原则对外提供援助,从来不把这种援助看作是单方面的赐予,而认为援助是相互的。

第二,中国政府在对外提供援助的时候,严格尊重受援国的主权,绝不附带任何条件,绝不要求任何特权。

第三,中国政府以无息或者低息贷款的方式提供经济援助,在需要的时候延长还款期限。以尽量减少受援国的负担。

第四,中国政府对外提供援助的目的,不是造成受援国对中国的依赖,而是帮助受援国逐步走上自力更生、经济上独立发展的道路。

第五,中国政府帮助受援国的项目,力求投资少,收效高,使受援国政府能增加收入,积累资金。

第六,中国政府提供自己所能生产的、质量最好的设备和物资,并且根据国际市场的价格议价。如果中国政府所提供的设备和物资不合乎商定的规格和质量,中国政府保证退换。

第七,中国政府对外提供任何一新技术援助的时候,保证做到使受援国的人员充分掌握这种技术。

第八,中国政府派到受援国帮助进行建设的专家,同受援国自己的专家享受同样的物质待遇,不容许有任何特殊要求和享受。

这些原则,体现了援助、支持都是相互的,双方是平等的精神,同大国沙文主义,同殖民主义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为建立新型的国际关系开创了光辉的范例。

其四,为了不断地扩大经贸往来,更为了国家的信誉,周恩来提出了外贸工作一定要重合同,守信用,重质先于重量的原则。

他曾尖锐地指出:“订合同不守信用,会使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誉受到损害。”“要定一条原则:要么不签合同,签了合同就必须守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