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媒体伦理学:案例与道德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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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劝服与公共关系(8)

比尔的自我开脱反映了一种误导的功利主义道德观。他告诉他的同事,他提出的建议的捷径是正当的,因为他相信为这家客户他会比他过去工作过的那家公司做得更好。他主动地采用了前任女友的信息而不归功于女反映了把人当作手段的观点。比尔很难用这种观点为客户设计出以人为心的内部沟通计划。这样的观点与公共关系的基本设想只有在相互信任的对话氛围中才能进行的沟通相矛盾。

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中,代理机构人员的变动常常和客户的更换一样平常。比尔职业道路的迅速发展向他提出了特别的道德挑战。从一家公司辆到另一家公司工作的雇员必须明确,他究竟能把一家公司的多少专有机密信息带到另一家公司来分享或使用。同新同事及新客户的关系可能会给雇员带来压力,使得他们不得不去利用与过去的同事和客户的关系。然而,且使是从比尔的功利主义立场出发,也应该保守有关客户和公司信息的秘密客户会报答那些与自己保持忠诚关系的代理公司;对于那些以不值得信而闻名的代理公司,客户会尽量避开与它们打交道。同样,如果比尔的所所为被他以前和现在的公司知道,那么他想要获取更有利的职业的机会就会大大减少。在我们所描述的情况下,这也是可能的。在比尔看来对自已忠诚是最高的忠诚,假如将来他进行研究和献计献策,并把功劳归于同事所进行的研究和提出的创意,那么他的自我忠诚将会得到最好的报应。

【注释】

1.参见Albert J.Sullivan,“Values in Public;Relations”,Otto Lerbingel’和Albert Sulhva编辑,Information,Influence and Communication:A Reader in Public Relation(New York:Basic Books,1965),pp.412—428。

§§§第13章 生会责任的要求

当媒介从业者衡量对于内部公众和外部公众的责任时,究竟什么是这两种责任的分界线?什么是决定为公众的最大利益而行动的标准?它是否应该成为从业者责任的一部分?

你可以把这一道德上的困惑比作康德遇见了穆勒。为了回答这…问题,你必须明晰职责与功利主义是在何时,以何种方式相交叉或超过对方。一个从业者什么时候必须明确“为最大多数的人谋取最大的利益”对于道德方面的行为是绝对命令?媒介从业者往往是对为一小部分人谋利益负责,这些人包括:经理、股东、物主、会员;而不是对那些初看上去像是无组织的而有时被称作公众的人群负责,然而公共关系批评家要求媒体最终必须受这种高于一切的责任感的限制。最后,媒体需寻求把对公众利益的损害减少到最低限度。但是,这两种责任的交叉点究竟在哪里呢?

为了回答这一问题,媒体和公众必须关注下列问题:

1.当公众利益只有靠公司付出巨大代价才能满足时,那么在道德上应该有些什么考虑呢?

2.是否可以接受以时间或金钱的限制作为借口来解释对道德的损害?换句话说,当我们选择应该做什么的时候,这些方面的限制应该考虑多少?

3.在一个越来越多元化的社会里,你如何为公众下定义,然后决定它的最高利益是什么?

57.打好行李去华盛顿乔治为他的努力而骄傲。为了应付即将来临的选举,他的政治行动员会已经筹集了300,000美元,他的公司开始担心会受到华盛顿法规的制,所以他们决定找出一个在下一任期能够接近国会议员的途径,以便使议员和众议员们能听听他们的担心。

乔治细心地准备了介绍他的公司周边环境以及对立法的担忧的主张事实,并把这些文件分给同情他们的议员们,他准备在听证会上出示证据还帮助公司的行政官员准备好参加听证会。

然而,他知道华盛顿的常规。议员们为获得并保持自己在议会的地而处在很大的压力下,其中竞选经费是这一压力的一部分。竞选费用越越昂贵。美国参众两院的候选人在1994年的竞选中花掉了约7.41亿元;而1992年和1990年分别为6.59亿美元和4.72亿美元。’在竞选中高价的候选人大约有80%能获胜,所以花些钱看起来还是有帮助的。乔相信,政治行动委员会通过一项安排周密的捐款活动会使他能够较轻易取得约会,并获得向议员或他(她)的工作人员介绍本公司的主张的时间。

乔治知道一些对政治行动委员会的批评,实际上,是对像他这样的游者的批评。他曾饶有兴趣地读过当地报纸的系列社论,这些社论呼吁通文一项竞选改革法案,废除一切政治行动委员会,并节制捐赠及“软金钱”的用。所谓“软金钱”就是给州的各政党在大选活动中使用的钱,这些活动括舆论调查、选民运动以及各党派发送邮件等。该法案的支持者认为这将限制一些特殊利益群体对于立法和政治进程的影响。尽管乔治对参议院否决了这一法案感到很高兴,但是他支持早先的一个提案,这一提案要求强化议会游说者活动登记和公开的条件。他认为立法和正在实施的联邦捐款制是用以防止政治行动委员会及个人施加不正当的影响。

除了偶尔呼吁一下对于竞选进行的改革,他对自己的工作还是挺满意的,他知道并非是他和他的委员会使竞选活动经费涨得这样高,而且议员们由于时间和人员少,在一些关键议题上常常要靠游说者提供信息,这也不是他的过错。他并不准备为了他公司的主张而收买选票,他只希望获得陈述公司的观点的时间。事实上,他计划把政治行动委员会的钱同时捐给民主共和两党,这样不管选举结果如何,他都可以与两党保持接触。

除此之外,他推断,政治行动委员会使得很多雇员、会员和积极分子能够加入政治进程,他和其他议会游说者的工作,正如他们看到的,仅仅是在他们与议员之间起一种沟通作用。假如捐款能在其中起到作用,那就很快起作用吧。

乔治并不是惟一成功地为政治行动委员会筹集资金的人。根据联邦选举委员会的报告,从1993年到1995年,政治行动委员会募集到的款额增加了19个百分点。在此期间,政治行动委员会给联邦候选人捐赠了大约6760万美元,其中5,900万供给在职者。仅1995年一年,各政治行动委员会等筹集近1.93亿美元,分发超过1.48亿美元。’直到选举结束后,捐款活动仍在继续。1994年选出的众议员中的新议员筹集了1995年上半年竞选经费的45%,与之相比,1992年的新当选者只筹集了其任期前半年22%的竞选经费,1994年的新人中仅有4位众议员没有接受政治行动委员会的捐献,在选举中,他们成了参与者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成员。

当乔治评估他的道德观点时,他清楚地道出了许多关于各政治行动委员会对美国政治进程的影响的辩词与批评。当然,公民为选举寻求投入或接近政治家在本质上决不是道德的事情。事实上,假如政治家们不能做到与选民交流信息或想法,或是不能为选举活动筹集资金,那么,代表参与民主将会成为一句空话。正如乔治所言,鉴于美国的选民只有不到一半的人,也许任何能增加投入或提高选民兴趣的机制都是值得赞美的。

把他的游说角色看成一种联络方式使他不仅关注对立法的影响,也注重公民的投入。他和他公司为议员提供的信息,即使在观点上带有党派性,但对于那些面对太多问题和法案,以致没有时间去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的议员来讲,也是了解有关事实与观点的极重要的源泉。很多反对竞选改革的人都是以此为根本理由,提出反对意见的。他们以为废除政治行动委员会或是进一步限制游说活动将侵犯宪法第一修正案中关于结社及政治演讲方面的权利。

但是尽管乔治对于政治行动委员会及游说者的作用感到满意,其他人却不是这样的,这些人认为捐赠与接受议员之间的联系对民主进程是有害的。也许乔治应该考虑一下罗尔斯的公正原则。政治行动委员会的合法活动本身是否会通过给予富有者及有机遇的人以不正当的影响就限制了每个人的政治自由?或者,正如乔治争辩的那样,政治行动委员会是否能通过从很多人那里聚集财力来与那些已经能够用一个强力的声音说话的个人或商家的影响进行较量,从而最大限度地扩大自己的政治领域?捐款与接近议员或带有党派性的主张是否太同一化,以致于几乎没有政治家能够按罗尔斯要求的那样,在“无知之幕”背后进行谈判?假如是否能接近政治问题的决策者主要取决于捐赠,那么那些不愿或不能出钱的人将会被关在政治台之外,而那些寻求影响的人的金融赌注却会持续上扬。

表面看起来,乔治的公司很聪明地意识到,没有政治行动委员会,它将失去所希望的接近议员的机会,这是否意味着一个机构或事业如果不能好的进行组织或捐赠,那么它就会被忽视?或者说它与议员接触的程度与所捐赠的多少有联系?假如那些拥有大量资金的人可以获得更多接触机会和影响,他们会完全压倒较小的、组织较简单的、资金较少的团体或个人的政治声音。尽管对竞选捐款有联邦和州的一些限制,但对于议会的游说者使用一整笔款,即把大量整包或整捆的合法捐款送给候选人的做法却没有限制,送出这样一整笔捐款肯定比在几周或几个月内送出单个的捐款所走的作用要大得多。

对于组织机构或公司内那些不给政治行动委员会捐助或当进行捐赠书写身份文件、提交公共证据时并没有被要求说出其政治观点的人来说,表他们的道德何在?公司或组织都没被要求建立民主机制。然而,当它们在公共场合开始扮演积极的角色时,它们作为代表的道德义务是否发生改变?在乔治把会员或雇员们的意见传递给政治家之前,假如他不去了解些人的全部意见并加以衡量,那么他还算得上是一个值得信赖的联络员吗同时向两党候选人进行捐赠,乔治可以说他这样做是提供了一种均等的表方式,但是别人也可以指控乔治和他的政治行动委员会是在寻求政治的权宜之计,而不是为了表达政治主张。乔治对于他在政治行动委员会角色的反省,以及他对于那些批评游说活动的观点的关注说明了他对于德的两难境地还是比较敏感的,这一两难境地会呈现在那种寻求接近议员的途径以及影响公众政策的人们面前。乔治这种道义上的觉醒也许会帮且他避免那些让人担忧的议会游说者和他们的政治行动委员会的捐赠等过分行为的影响。

58.一种假相答问节目主持人靠近麦克风,说:“朋友们,很荣幸向你们介绍我们今天节目请来的嘉宾,朗达·奥斯特。她是‘维护美国人的基本自由’的一个新织的发言人,她今天要在这里和我们谈谈组织对于目前议会面临的立法问题的担忧,我们要和她探讨这一问题,然后我们的赞助者讲完话以后马上回答你们打进的电话。”

暂停后,朗达开始了她的攻击,她谴责一项她认为会严重地损害自由市场系统的提案。她引用了调查数据、专家论证,还就这一提案对于美国工人可能造成的影响讲了一些故事。

主持人看起来很是担忧。他说:“朗达,谢谢你让我们知道了这些信息,让我们接一些听众的电话吧。”

最先打进电话来的人都对立法表示不满。一个说:“我从来没听说过那个提案,议会在想什么?”

另一个说:“为什么那些自由的媒介从业人员从来没有告诉过我们关于这些激进的新议案的情况呢?”

但是大约15分钟以后,一个带有不同问题的电话打了进来。

“奥斯特女士,你可不可以给我们讲讲你的组织?这个组织何时成立?

总部设在哪里?它的基金会是如何筹集的?谁给你们开工资?你刚才引用的例子是谁的研究成果?我们自己到哪里去证实这些信息?”

“我的组织是由关心社会的美国人组成的,”奥斯特针锋相对地说,“我的薪水由他们的捐赠中来,这些研究成果是由本组织为了寻求真相而雇用的顾问们提供的。”

“这就是说你所在的组织并没有从其他组织或公司那里收取捐款?”打电话的人刨根问底。

“这个,”奥斯特放慢了她的讲话速度,“当然,我们也从其他组织和公司那里获取捐款,他们也有让别人听到他们的意见的权利,对吗?”

“你能告诉我们,你们最大的捐赠者是谁吗?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让他们知道我们对他们的支持。”

“我想这方面的信息恐怕不能提供,”奥斯特说,“我们今天讨论的并不是谁在为我们这个组织提供基金,而是在我们国家即将发生的不幸。”

主持人感到又要提出另一个问题,于是他转向奥斯特,问道:“你是不敢告诉我们谁在支持你的组织吗?难道这里面有什么我们不应该知道的理由吗?”

奥斯特看起来不太高兴,“当然不是,”她说,“我们的组织是在一位公共关系顾问的提议下成立的。我相信我们的基金主要来源于一些实业集团的联合会,并且.,当然了,也有一些捐款是来源于像你们这样有兴趣和关心社会的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