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健总是被投机者看好,被认为是一个巨大的淘金场所,淘金者看准了公众对于健康的需求所带来的巨大商机,他们能轻易被说服而不利用公众的健康来获利吗?影响力再大的圣人也无法说服他们,想要控制住这种狂热只有依靠法律的铁腕,对方伸手了就一定被捉,如果只是吓吓他们,是起不到作用的。总的来说,药品的价格在各环节的实际构成要素之中,生产性的成本只能占到30%左右。经过了医药销售商内部各个层次的提成,以及药品中标进医院的报名费、医生回扣和配送等环节的成本,药品在进入医院加成15%之前,其价格就已经加倍了。因此全国医院药品平均进销差价非常大,基本上可以达到台面上说的15%的3倍左右,就是说药价虚高主要问题源于药品流通环节(其中也包括医院的进销环节)的一层层加码。新医改安排基本药物由国家实行招标,定点生产或集中采购,直接配送,减少中间环节,规范基本药物的生产和配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直接配送覆盖面力争达到80%。
要是真的能合理确定基本药物的价格,就可以减轻公众基本用药费用负担。基本药物制度在世界上都是比较普遍的形式,这样做对于降低药价和保障基本药物的供应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上面这些内容要是真正做到位了,许多问题就好办多了,问题是基本药物目录如何制定和如何管理等各个细节,都需要实打实地落实。按以前的经验,问题大多会出现在落实过程中,搞不好就容易让一盘好菜变味。
3.给赤脚医生—双好鞋
赤脚医生仍然面临赤脚的尴尬处境
在我们中国,居住在农村的人口占大部分。另外,农村居民的收入普遍都不高,比起城市居民收入水平差了好多,因此看病难、看病贵这类的问题就比较多地产生在农村。只有把农村居民就医的事情解决好了,才能说从根本上解决了中国的医疗问题。我们在各个方面的政策好多都是以农村为重点,农村的稳定关系到全局的稳定,不把农村医疗问题弄明白,城市里的事情做得再漂亮也没用。
现在,城乡医疗条件差别非常大,地区发展极不平衡,如果我们不尽快把这个局面扭转过来,还谈什么医改的前景?
我们的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确实取得过非常显著的成就,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已经基本上覆盖了农村各个角落,全国有近9000个县级医院、近2000个县级妇幼保健机构、2000多个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近1800个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在60多万个行政村设立了村卫生室。现在,农村传染病和地方病已经得到比较好的控制,农民的健康水平也比以前有了显著的提高。但是,这些成绩再多也无法掩盖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存在的问题。总的来说,农村的公共医疗卫生管理还是相当落后的,满足不了农村公众的医疗保健需求,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比较,还是相当地薄弱,要是与城市的情况相比,那就是天上地下的差别了。
从农村疾病预防控制方面来看,虽然有县、乡、村三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但是这个网络在运行上并不通畅。作为重要枢纽的各个乡镇卫生院,有一些是健康的,也有不少是带病运行的,就像一个个濒临倒闭的企业一样。作为基础性的村级卫生诊疗部门,更多的村级卫生室人员工作责任不明确,其中许多已经变成了赢利性的个体小诊所。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就极大地削弱了对疾病的防控功能。我们再从农村保健和健康教育方面来看,成绩多的同时问题也是不少,由于财政投入严重不足,经费总是短缺的状态,有的地区就连最基本的妇幼保健工作都没有办法得到保证。在不少边远地区,农村儿童的计划免疫接种率仅仅达到60%左右,农村可防性疾病和老年病的普查工作、定期检查工作都难以办到位。从农村医疗救治方面来看,医疗资源中有八成被安排在城市中了,只有二成在农村负担繁重的医疗支持工作,让农村公众医疗保障总体运行在一个很低的水平上。整个医疗卫生领域里的各项高新技术和先进的医疗设备、优秀的人才都集中在大城市的大医院中,这就使主要服务于农村的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普遍存在着三少一低的情况,这三少一低就是资金投入少、医疗设备少、技术人员少和服务水平低。从农村卫生执法监督方面来看,因为卫生执法监督的精力主要都放在城市里面了,对于农村的食品和环境卫生的执法监督一直就处于缺失的状态,不是执法覆盖不够全面的问题,是极为薄弱的状态。
现在,不少地区都存在着“村医空白村”,这是农村医疗保障方面的一个突出的问题。由于原来的老村医年纪大退休了,而年轻的村医却没有及时地补充上来,就使乡村医生队伍后继乏人。乡村医生的前身就是大名鼎鼎的赤脚医生,就是那些治百病、暖千家,背着药箱,凭着非常简陋的医疗设备走家串户的农村医生。他们曾经怀着满腔的热情,为亿万农民送去了最为基本的医疗服务,给那个时代缺医少药甚至无医可药的农民们做出了极大的贡献。现在,背着药箱的赤脚医生们已经被乡村医生所取代了,早在1985年时,卫生部就停止了赤脚医生这一叫法,而原有的赤脚医生们经过考核,合格的就被认定为乡村医生。可是现在,年轻人中愿意当村医的越来越少,乡村医生队伍因此出现了人员老化和青黄不接的情况。
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就是乡村医生的现实处境困难,现实情况就是多数乡村医生只能从药品差价和低廉的医疗服务中获取报酬,导致收入没有保障,退休后还要放下针头拿起锄头。城市化进程在一步一步地加快,到外面打工的农民越来越多,在村医那里看病的人就越来越少,村医的收入就更缺乏保障了。年轻且有一技之长的村医看到这样的情况自然就要人心思变,纷纷改行或者外出打工。
乡村医生就是农民们身体健康的保护人,因为有了他们的工作,一般的常见病都可以得到及时的处置,就能避免把小病拖成大病,还可以为农民减少看病支出,减轻城市医院的压力。如果由于资质难获取、养老靠自己、收入无保障的尴尬处境,让村医队伍进一步萎缩,农村公众就医难的问题就会更加严重。
我们应该对这些为农村医疗卫生做出了重要贡献的村医们多提供一些支持,让他们有条件继续从事自己的工作,不能再让这些医生仍然面临赤脚的尴尬处境。政府应该把取得了乡村医生执业资格的在职乡村医生,纳入到社区卫生或公共卫生机构管理体系之中,可以参照民办教师、畜牧医等行业安排他们的工资和待遇。对于村医的退休事宜应该制定出养老补助标准,并且按照实际工龄的长短给予相应的补助,这样才能让村医安心为农民服务。
新农合,维系着未来的希望
在新医改过程中,想要把农村的公共医疗卫生事情搞好,就应该在加大对农村公共医疗卫生的投入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上做足文章。不然,不论你怎么忙,最后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白搭工夫。
对于农村公共医疗卫生投入的话题没有谁还会觉得新鲜,因为这已经是个老生常谈了。农村的公共医疗卫生体系存在的问题,要从根本上说,那就是体制和机制引起的。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得在三个方面下手。首先是在提高农村的医疗卫生服务供给能力的同时,提升农民医疗卫生服务消费能力。农村人为什么总是小病扛、大病等?他们不想马上就去看病,不想立即就无病一身轻?其主要原因当然不是找不到看病的地方,而是拿不出几个看病的钱,这是问题的根本所在。因此就得通过财政投入向农民们提供就医保障,以补助其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消费能力,让农民有病能医。对于农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方的补助,可以提高公平性,还会通过就医者对服务的购买最终流向供给方,增强医疗机构的可持续服务能力。其次就是加强农村医疗卫生硬件和软件的投入。对于农村医疗卫生的服务现状,在软件上也就是人才方面的缺乏是相当突出的,没有人才或缺少人才怎么能把农村卫生工作搞好?所以就不能只是把眼光放到对农村医疗保健机构的基础设施、医疗设备、业务经费等硬件的投入上,那些当然都是必要的,但不能因为加大了硬件的投入就说把工作都做到位了,还要充分重视软件的改善。硬件投入上好办一些,花钱就是了,要买多少东西就支出多少钱,这只是个简单的算术题。对于农村医疗机构人才的培养可就不简单了,不是有多少钱就能做好的,资金是个保障,但更重要的是责任心和有效的方法。在有效地增加农村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支出,提高人员待遇的同时,还要拿出办法来保证吸引来人才、留住人才。其三是治疗性投入和预防性投入齐头并进。在加大农村预防性卫生投入方面是不应该吝啬的,这笔钱没有节省的道理,不然就没法构建起有效的农村疾病防控体系。
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则是彻底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一个关键点,这可是实现卫生公平的必要途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农村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医疗卫生福利制度的关键组成部分,它在新医改中扮演着主角,所以主要的故事情节都是围绕着这个主角设计的,我们要依靠它来解决农村的实际问题。这个制度就是以农民为对象,以农民互助合作为基础,按照自愿、互利、适度的原则,由集体与个人共同筹集医疗资金,并制定资金管理办法,从资金中按一定比例补偿农民医疗费用的集体医疗保障制度。就如同医改有新旧之分一样,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有新旧之分。新的总要比旧的有生命力,作用更大,不然还要想办法搞一套新的做什么?原有的那套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曾经在,解决农民看病、吃药问题上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可随着社会发展变化,它就由于底气不足而退出了历史舞台。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三个方面的资金汇集起来,共同组成一个合作医疗基金,凡是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一旦生病住院了,就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报销部分医药、治疗费用,从而达到减轻农民个人就医负担的效果。
生活在农村的父老乡亲们一直期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能立竿见影地解决农村就医难题,但这个新生力量却遇到了水土不服的情况。比如,现行制度安排的保障手段是对农民提供大病和住院医疗保障,但是谁能总得大病,大病在人的一生中能有几回,由于大病得病机率低,这种制度对于多数农民来说就缺乏吸引力了。大家都会算账,一算帐就觉得不合适了,就必然要影响到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影响筹资情况。如果当初在设计制度时,适当兼顾到了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保障就好了。这不仅能让农民参合、筹资状况大大改观,还能对“小病大医”的道德风险起到一定预防作用,更重要的是,这是符合向农民提供全面医疗保障大方向的。
如果这个病不能保那个病也不能保,还能叫作全面医疗保障么?再如,有些地方的农民说合作医疗的药费并不便宜,虽然是可以报销一部分费用的,但是个人承担的那一部分仍然与市场上的价格差不多。另外还有的农村地区在实行合作医疗之后,反而导致当地医疗 。
费用上涨了,而且涨幅还不小,农村患者可以报销的那部分费用楞是被医疗费用的上涨给抵消了,这就让合作医疗减轻农民负担的目的大打折扣了。这不是费二回事么,干脆别涨价,我们不报销就是了!
这些问题仍然不新鲜,还是老面孔,既有设计制度时不严谨的问题,也有定点医疗机构缺乏竞争甚至是垄断所导致的。想要让新农合切实解决农村人的就医难题,只有制度还不行,还要考虑在实施过程中的调整问题,也要考虑如何给制度保驾护航。不然,东一个障碍西一个问题的,最后还是要搞成夹生饭。你做饭的不怕,倒掉就是了,可农村的父老乡亲们受得了这份折腾么?
建立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就一定要有跟得上的法律思考,而且这些法律思考最好是走在新农合的前面。如果总是跟在后面,只有等到前面出了事再跑过去擦屁股,那就没什么出息了。为了保证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体系的设立和顺利发展,就必须用法律作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