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玄幻仙魔六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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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没有,没有,我不知道。”面对魔尊重天的一连三个提问,万骨枯平淡沉稳地道:“因为我看不出。”

“那你可知道这个少年出自哪个门派?”重天淡淡一笑。

“我不知道。”万骨枯道:“我见到他的时候是昨天上午,随即我就派出手下去调查他的底细。”

“我知道,如果你要调查一个人,最多只要用三、五个时辰,就可以把这个人的出身家世背景习惯嗜好武功门派,自何处来,往何处去,全部调查出来。做这一类的事,你不但极有经验,而且有方法,很多种特别的方法,每一种都绝对有效。”重天赞赏一笑,道:“那么你得到多少关于那个少年的资料?”

“除了看见那个少年身穿灰白色衣服,样貌俊秀,手提一把剑,其他的我都没有调查出来。”万骨枯停顿了一会儿,道:“因为我派出去的手下没有得到关于那个少年的一点资料。”

“这样啊。”重天用割肉的短刀挑起一块油炸牛肉,然后放进口里慢慢咀嚼:“味道不错。”

“尊上,要不要多派手下盯住那个少年?”万骨枯恭敬地问。

“当然。”重天嘴角微翘,笑的很冷。

魔界和仙界、人界一样,都有春夏秋冬,都有山河花草,都有黑夜白天,都有房屋城镇。唯一不同的是,魔界是一个人、妖混杂的地方,而且这些人、这些妖大多是心狠手辣的。

一个身穿灰白色衣服的少年剑客由人界极乐山极乐大道进入魔界,直接来到魔界的中心城镇——诛仙城。

城内行人往来极多,商业十分繁荣。有不少妖魔化成人类的样子,少年剑客一眼便看出来了。他并不觉得奇怪,只是觉得好笑。

他走在街上的时候遇到了一个手执青色纸扇的白衣秀才,他一眼就看的出对方是个十分了不起的角色,而且他也知道对方已经注意到他了。

他进了一家客栈,一家四合院的客栈,名叫忘魂客栈。这家客栈不算太大,也不算太小。老板是个精明的人,不过少年剑客一眼便知道这个老板是由狐妖变化而成的。老板就站在柜台后面算账,店里有十几张用来供客人吃饭的桌子。

于是,少年剑客走到柜台前,笑着问老板:“为什么这儿妖魔都喜欢变成人类的样子?”

“嘿嘿。因为变成人类的样子既好看又方便。”老板十分客气地道:“客官是要住店还是打尖。”

“住店。”少年剑客道:“三天之内我都会住在这里。”

“看来客官是为封将大会而来吧?”老板嘿嘿笑道。

“你怎么知道?”少年剑客玩味地道:“难道你一眼就看的出?”

“是的。”老板语气十分客气。

“错了,你错了。”少年剑客大笑,然后问:“我住的是几号房间?”

“四号。”老板没有问少年剑客为什么说他错了,因为做生意的是不能问太多有关客人的事,老板很高兴地道:“先交五两银子作为定金,至于饭钱另外结算。客官可以在这里吃,也可以叫伙计送到您的房间。”

“钱虽然不是万能,但是没钱真的是万万不能。”少年剑客从怀里掏出五两银子随手放在柜台上,笑道:“不过老板的收费有些贵。”

“不贵不贵。”老板收好银子,笑道:“如今人流量大,客栈住房供不应求,自然会物价上涨。”

“这就是所谓的价值规律?”少年剑客问。

“是的。”老板笑道:“客官叫什么名字?”

“问这个干什么?”少年剑客问。

“只是为了方便管理和月末的算账。”老板和气地道。

“你就写上‘无名’两个字吧。”少年剑客笑道:“老板,我累了,想睡觉。”

“好嘞。”老板高兴地道:“小四,快带这位客官去后院的四号房间。”

小四是一个精瘦的小伙子,非常有礼貌。少年剑客第一眼看到便觉得有趣。

那么,少年剑客真的叫无名吗?当然不是,他叫萧天玄,来自人界一座不知名的高山,师傅是一个世外高人。他不但样貌英俊,而且天赋异禀,少年时代便修成了长生不老之体,练成绝世精妙的剑法,一举进入六界高手之内。不过他还未出名,此次他来魔界的原因就是为了出名。

他出道之后只打听一个消息,那就是当今六界谁的法力最强,很多人回答是永远不败的魔尊重天。所以,他来了魔界,就是为了看看魔尊重天是不是真的永远不败。是的,他要挑战魔尊,然后一举成名。因为这是最好、最快成名的方法。

他住进四号房间的时候,除了抱着宝剑睡觉之外,其他什么也不做。他手中的宝剑,是一把旷世宝剑,名为‘消碎’,正是‘一剑寒光,消魂碎魄’。这把‘消碎’剑名列十大名剑之列,但是萧天玄一直用白布将剑包裹,所以万骨枯看到这把剑的时候只见到包着剑的白布,也就自然没有详细看出剑是一把名剑。

萧天玄睡醒之后,便悠哉地走到前院的食堂,漫不经心地叫了一壶烈酒,两斤烤鸡肉。

他从来没有喝过酒,可是现在他要喝,只因为他以前没有喝过。他要尝试新鲜感和刺激感,而且是最热烈的那一种,所以他要了烈酒。

他在山里的时候,经常抓山鸡烧烤作为午餐,所以烤鸡肉是他的最爱。此时也是正午时分,午餐吃烤鸡肉最合适不过了。

他身上的银两不算太多,也不算太少,但足够他挥霍七八天。他出山的时候身无分文,现在他手上的钱包括之前付的房钱都是靠打擂台得来的。他出山之后来到一个小城镇,刚好遇到一个由喜欢看别人比武的富豪出资的擂台比武大会,胜者能得到五十两银子。他去试了,与别人交手的时候他没有出剑,只需一掌,便将打赢所有比试者,赢得五十两。

他正在一边喝酒,一边吃着烤鸡肉的时候,客店里进来了一个人,一个高大威猛,留有八撇胡须的黑袍人,提着一把用黑布包裹的剑。

他看黑袍人的时候,黑袍人也看他一眼。那一眼是赞赏,还有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