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要强调快速成文的敏捷性。
有的决议时限性很强,即使是一些大型工作会议事先可拟出提交会议进行讨论通过的决议稿,但也要受会议实际进行情况的制约,在会期内不断有所修改、补充与调整,以便按时提交会议通过。所以,写决议留给撰拟者的时间是不宽裕的。鉴于这种情况,要求决议撰拟者在写作时要做到思维敏捷,快速成文。这首先决定于平时对这一问题的了解与认识,不仅了解它的现状,了解它的历史,还要了解决策者对这一问题的倾向性内心意图,只有“厚积”才能写得又好又快。其次,还决定于对会议进程情况的掌握,不仅了解多数人的意见,还要了解少数人的不同意见。
六、怎样撰写“决定”?
〔解答〕新《条例》规定,“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决定”中的“决”字,反映了它产生的特点,即产生于决策之中,直接为决策服务,属于决策性文种。它虽然与“决议”同属决策性文种,但它的产生不像决议那样只能出自于会议。它可以是会议集体讨论通过的,也可以是领导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作出的。
决定按其内容和使用情况,可分为四类:
一是用来统一对某一方面或某类带有普遍性的重大问题的认识,确定大政方针的,一般将这类决定称为“方针政策性的决定”,如《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二是用来部署某一重要工作或安排某一重要活动的,一般将这类决定称为“部署指挥性决定”。如《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
三是用来解决具有特殊意义的重要事项,一般将这类决定称作“决策知照性决定”,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决定》。
四是“表彰处分性的决定”,是指某一级的党、政组织,按照有关政策、章程、规定给予有功人员或有过人员所做的表彰或处分的正式书面决定。如《国务院关于表彰国家测绘局第一地测大队的决定》。
关于决定结构与写法,其内容结构包括如下几部分。
1.标题。通常有两种写法,一种是由领导机关在自己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决定,其标题是标准式的,即由“制文机关”、“事由”与“文种”三个要素组成,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另一种是由会议集体讨论通过的决定,除有一个标准式的标题外,并附有一个括号,注明某年某月某日,由什么会议予以讨论通过的字样,如前面列举的中共中央及全国人大两篇决定的标题样式。
2.正文。根据内容繁简的不同,在具体写法上也不尽一样。
一是内容比较复杂,涉及大政方针、重大问题的决定,通常采用“撮要分条列段”的写法。即在开端处先用简短明了的文字,交代全文的中心思想及总的观点,然后并列分写若干条条,在每个条条的下面还并列一些段落。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开端处先用200多字讲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及必要性,也就是制发这份决定的缘由、依据和目的:“农村卫生工作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关系到保护农村生产力、振兴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对提高全民素质具有重要意义。(评注:这段文字是讲它的重要性)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为加强农村卫生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得到较大的改善,农村健康水平和平均期望寿命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从总体上看,(评注:“但是”以后,指出当前农村卫生工作存在的问题,这是交代制发本决定的“必要性”,也就是“依据”)农村卫生工作仍比较薄弱,体制改革滞后,资金投入不足,卫生人才匮乏,基础设施落后,农村合作医疗面临很多困难,一些地区传染病、地方病危害严重,农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突出,必须引起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评注:“为……工作”这句话交代制发本决定的“目的”)现作出如下决定。”显然这200多字是全文中心思想和基本观点的“撮要”。
在“撮要”的下面,这份决定共写了“农村卫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农村卫生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依法加强农村医药卫生监管”、“加强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七个问题,亦即七大条条,在每一个条条下面多则又列有6个小段、少则也有2个小段,总计7条25段。
又如《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开端的“撮要”只写了64个字,非常简短,然后写了8条34段;《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开头交代作出这一重大决定的依据和目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的战略部署,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讨论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重大问题,并作出如下决定。”这段置于开端处的“撮要”文字,只有111个字,开宗明义、简明扼要、干脆利落。然后,正文部分写了12个问题,分列了42个小段。
上述三个例文,前两篇都没有单独的结尾,最后一个段落写完即结束全文。而后一篇决定,在第二十条(42)段文字之后,还另有一个属鼓舞号召性文字的结尾:“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这份“决定”之所以要有类似“决议”一样的结尾,就是因为它产生于集体会议,而不是由领导机关直接作出的,这也是它与前两篇决定的不同之处。
二是内容比较简单,解决某一具体问题及专门事项的决定,通常有三种写法:
(1)“篇段合一式”的写法。即全文由一段文字组成,一段就是一篇。如毛泽东同志为党中央起草的《关于健全党委制》的决定(详见《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版,第1340~1341页),就是这种结构写法。这份决定,开头十分干脆,用了一句议论性的文字,把健全党委制的必要性与重大意义讲得很深刻,从而点明了决定的中心所在。然后,使用了一段叙述性文字,指出当前在这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说明制发本决定的目的所在。最后,运用说明性文字,分别指出了关于“健全党委会议制度”、“保证会议质量”及“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二者不可偏废”等要求。这么多的内容只写了300多字,用语非常精练,像“亦应如此”、“二者不可偏废”、“临机处置之权”,的恰当运用,都节省了不少文字。
(2)“撮要分条式”的写法。它与前述的“撮要分条列段”写法的不同之处,在于不存在“列段”的层次,结构较为简化。如《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廉政监督的决定》,开头先用极简明文字讲明制发本决定的意义、依据与目的:“加强廉政监督,惩治腐败,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县人大常委会根据……的有关规定,就加强廉政监督,惩治腐败问题,作如下决定:”此乃“撮要”。然后分作4点逐一作出了具体要求与规定,这是“分条”,合起来即“撮要分条式”。
(3)“分条列段式”的写法。这种写法的特点是既无单独的开头,也无独立的结尾,全文由并列的几个条段组成。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决定》就是如此。全文共分三段,第一段是对前期工作的肯定: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展情况的报告》,对我国政府为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所作的努力予以充分肯定”。
第二段表明我国对加入世贸组织的基本立场与态度:
“会议认为: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有利于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也是建立完整开放的国际贸易体系的需要。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只能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并坚持权利与义务平衡、循序渐进开放市场的原则,以确保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国家主权。”
第三段是作出关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决定:
“根据第十五次会议以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谈判的新的进展情况,本次会议决定:同意国务院根据上述原则完成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和委派代表签署的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经国家主席批准后,完成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程序。”
三段文字,不仅层次清楚,且最多的段落不过150多个字,少的只有80多个字,全文总共有270多个字,言辞简明,干脆利落,堪称是一篇文约事丰的范文。
文中用词十分严谨,这是决定的写作所必须注意的。比如“充分肯定”中的“充分”,“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的“最大”,“只能以发展中国家”中的“只能”等。前两个使用的是“模糊词语”,后一个使用的是肯定性词语,在这里它们都极其严格、明确地表示了所述事物的分量与限度。假如,我们把“充分肯定”写作“予以肯定”,把“最大”两字省掉,把“只能”写作“应当”,就显得不如前者深刻有力、含意深远。
写好“决定”的要领包括以下三点。
1.要切实把握决定的多种结构形式。
决定由于内容的多样性,故在写作的结构形式上呈现纷繁复杂的现象,要写好决定,首要的是切实把握决定的多种结构形式。一般来说,知照性的决定,由于是解决具体问题的,内容单一,文字简短,所以,大都是一气呵成,不分段落,多采用“篇段合一”的结构形式;部署指挥性决定,主要是传达部署对某一具体重要工作或行动的决策意见,往往要首先交代一下决策的背景与依据,故要在篇头处做文字撮要表达,然后再写决策的具体内容与要求。为了表达清楚和便于执行,多采用分条列项的方法,条与条之间是并列的逻辑关系,这样的结构形式叫做“撮要分条式”。法规政策性决定的结构形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分部分”的结构形式,把全文划分为几个大的层次,层次与层次并列,各自相对独立,涉及重大问题,确定大政方针的决定大都是这种结构;二是“分条列项”的结构形式,把全文分作若干条条,一条为一个独立的意思,条下列项,与法律、法规的写法很相似,适用于规范人们社会行为一类的决定。表彰或处分性决定,一般是采用“分列自然段”的写法,先用一段文字介绍表彰或处分对象的基本情况,再用一段或数段写表彰或处分的依据,然后写表彰或处分的决定,并就此提出希望、要求或发出号召。
2.要处理好决定的文字详略安排。
决定结构的多样化,带来了文字的详略安排问题。要做到搭配合体,详略得当。例如知照性决定的缘由与事项部分,一般表现为用较多的笔墨去写缘由,而决定的事项部分文字所占比重较少。如《中共中央关于恢复沈雁冰同志党籍的决定》全文240字,缘由占去210多字,事项部分只用了20多字;又如《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接收宋庆龄同志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的决定》,全文229个字,缘由部分用了203个字,决定的内容只用了26个字。反之,法规政策性、部署指挥性的决定,却把较少的文字置于缘由部分,其余大量文字说明决定内容事项。如《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全文并列写了九大问题,说明制发本决定的背景、目的及其重大现实意义的内容只用了开始的第一个问题,除去最末一个问题是讲决定贯彻执行办法的,其余七个问题都是讲决定的事项内容。
3.要掌握恰当的表达方式。
写法规政策性、部署指挥性的决定,由于内容比较复杂,在表达方式上应当以说明为主,适当结合议论,说明文字用来表达决定的具体内容、事项与要求,而议论文字通常写于全文和每一部分、每一层次、每一段落之首,用来明确篇旨和段旨,起到亮明观点、点出主旨的作用。表彰或处分性决定,更多的是使用说明文字,议论性文字使用的偏少,只是在讲到事物的性质、意义或影响时才涉及议论性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