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严正声明,日本政府的所谓“购岛”完全是非法的、无效的,丝毫改变不了日本侵占中国领土的历史事实,丝毫改变不了中国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土主权。中华民族任人欺凌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中国政府不会坐视领土主权受到侵犯。中方强烈敦促日方立即停止一切损害中国领土主权的行为,不折不扣地回到双方达成的共识和谅解上来,回到谈判解决争议的轨道上来。如果日方一意孤行,由此造成的一切严重后果只能由日方承担。
(新华社北京9月10日电)
六十一、如何撰写国书?
〔解答〕国书,是国家元首为派遣或召回大使(或公使)而向接受国发出的正式文书。它是一种重要的外交公文,在外交活动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国书分为两种:一是派遣国书,一是召回国书(又称辞任国书)。派遣国书由大使或公使在到达驻在国(即接受国)时即将副本交给驻在国外交部,正本则亲自向驻在国国家元首呈递。按照国际惯例,外交使节在递交国书后才被认为开始履行职责。同级使节按递交国书的时间先后确定排列次序(即“在先权”);召回国书一般在新任大使或公使递交派遣国书时一并递交。我国在不久前礼宾改革中将召回国书与派遣国书合并为一,由新任大使递交。此外,代办到任后向驻在国外交部长递交由本国外交部长签署的介绍信,也称为“国书”。
国书在结构上通常采用书信体,这与国家内部使用的公文格式显然是不一样的。一般先写明表示问候或致意性的语句,并陈述发出国书的目的及派遣或召回的对象;接下去对所派遣或召回的大使(或公使)的有关情况做出交代并给予评价,最后向接受国提出期望或请求。
写好国书的要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平等行文。
这与国家内部各级政府机关之间使用的公文不同。国书作为一种重要的外交公文,其最大的特点在于它在国与国之间使用,属于平行文。因此,必须遵循国家无论大小、一律平等的原则,文书发出以后,能够产生联系作用、礼仪作用、凭证作用和互相制约作用,而不具有指导与指挥作用。
在写作上,国书除了一般公文必须具备的庄重性、条理性、规范性之外,尤其注重特定之格式、表达之准确和措辞之得体,即通常所说的“外交辞令”。
2.讲究敬语。
外交上使用的国书,除非处于某种严重的敌对状态,在一般情况下,都应讲究礼仪,注意敬语的使用,以促进国与国友好关系的发展。比如开头通常写“尊敬的总统(或主席、国王等)阁下:”,正文结尾处也通常写有“顺致最崇高的敬意”,正文也多采用“贵”、“请”、“望”等敬词。
使用敬语与坚持正确的原则、立场并不矛盾,敬语不可无,原则不能丢,该说的要说,该坚持的要坚持,使二者做到有机的统一。
六十二、如何撰写照会?
〔解答〕照会,是国与国之间通知某些事项,或就重要问题进行交涉,表明本国立场、态度时使用的文书,在外交场合比较常用。照会分为两种。
一是正式照会。由外交部长、外交使节出面,用第一人称写成并签名发出。通常用于这样几种情况:
(1)重大事项通知。如国际承认、建交、断交、复交,国家领导人的变更,大使、领事的更换等事项的正式通知。
(2)重要问题交涉或商洽。如有关政治、军事、经济等方面重要问题的交涉,国家领导人访问或互设领事馆等事项的商洽,建议缔结或修改某个条约等。
(3)隆重的礼仪表示。如重大庆贺、吊唁等。
(4)对其他事件给予特别重视的表示。
二是普通照会。由外交部或外交使倌出面,用第三人称写成,加盖机关印章发出,用以提出问题,一般事项通知,或提醒对方就以前的照会或口头接洽予以答复等。不仅如此,还应注意的是正式照会与普通照会、面交的备忘录与送交的备忘录在格式上还有许多不同的地方。
与国书一样,照会在结构上也通常采用书信体。
正式照会的称呼,分两行,均顶格。首行写受照人国名、职衔、姓名的全称,不加标点;次行写“阁下”或“先生”之类尊称,后加冒号。普通照会则只写受照机关全称。
正式照会是人对人,它的正文以第一人称直接书写内容,如通知的事项,交涉的问题,洽商的方法、步骤,向对方提示或要求等;普通照会是机关对机关,故用第三人称写,先表示敬意,尔后即涉及照会内容。正式照会的落款写两行,上行写发照人国名、职衔的全称,并签名,下行写发照时间、地点。普通照会只写发照时间、地点,加盖机关公章,一般不签名。
写好照会的要领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内容要完整、准确、具体。要将需要照会的事项完整、准确、具体的陈述清楚,以利于理解和执行。
2.态度要明朗。由于照会是一国政府或外交使馆致另一国政府或外交机构的正式文件,用于表明立场、态度、意见或有关事项等,因此,在撰写时必须注意做到表态明确清晰,旗帜鲜明,切忌含混笼统,让人不得要领。
六十三、如何撰写备忘录?
〔解答〕备忘录,是不同国家政府及其外交代表机关之间经常使用的一种外交文书。
用以把某些事项的概况告知对方,并表明己方的立场或决定。可以是某一问题的具体事实说明、政策依据的交代,或法律上的解释、论证;也可以是外交会谈后,为避免误解而提供的书面纪要。
备忘录一般是在外交代表会晤后面交,或附于一份简短的照会递交。
备忘录的内容结构通常由标题、正文和结尾三个部分组成。
1.标题。
一般采用正式公文标题的构成形式,写为“××(国名)与××(国名)关于××(内容事项)的备忘录”。应当注意国名要写全称,以示庄重、严肃。
2.正文。
备忘录正文部分的主要内容通常包括事实的叙述和观点的说明两个部分。一般首先交代达成备忘录的基本背景,以此作为行文的引言,并提领具体的内容事项。要根据内容的主次轻重顺序做出恰当的表述,可采用撮要表达的形式,以清眉目。
3.结尾。
由签署备忘录的双方代表签字,写明国名全称,注明日期。
写好备忘录的要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要讲求规范的格式。备忘录,凡由外交官直接面交的备忘录,不编号,不写台头,落款处注明成文时间、地点,但不盖章;而派人送递的备忘录,则要编号,写明台头,在成文时间、地点处加盖机关印章。
2.用语要准确、精当、得体。作为一种重要的外交公文,备忘录的用语必须做到准确、精练,力避含混空泛的语言表述,同时还要切合外交文书的特定用语要求。六十四、如何撰写条约?
〔解答〕条约,广义的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就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确定相互关系,表明相互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契约性文件,包括公约、宪章、协定、议定书、换文、联合宣言、联合声明等。狭义的是指以条约为名称的重要的国际协议书。按缔约国家多少可以分为双边条约、多边条约;按内容性质可分为友好条约、同盟条约、通商航海条约等。条约均须由国家元首报据宪法批准后方能生效。
条约的内容结构一般由标题、正文和结尾三个部分组成。
1.标题。
一般写为“××(国名)与××(国名)×××(内容事项)条约”。应当注意国名要写全称,以示庄重、严肃。
2.正文。
这是条约的主体部分,要写得完整、具体、明确。以中日两国签署的《和平友好条约》为例,这是一份确定中日两国全面关系的原则性条约。起始是一段引文,简要回顾自1972年中日发表联合声明以来两国友好关系的发展(而不追溯更远的痛苦过去),接着写在联合声明和联合国宪章的原则基础上,为了发展两国间和平友好关系而缔结本条约。再写明两国代表职衔、姓名,已达成协议,引出下文。
条约,顾名思义,分条述约。本篇正文即采用如此写法。全文共包括五条七款,大体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条第一款写明在著名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两国“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第二款从另一个角度写明“在相互关系中,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前款强调“友好”,后款强调“和平”,相辅相成,点明主题。第二款扩及两国共同保卫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和平。第三条提及两国的经济关系、文化关系,以及人民友好往来。可视为第一条总纲的具体化和补充。
第四条写不影响各国同任何第三国的关系,属双边条约的习惯写法。
第五条为有关条约批准、生效、有效期、终止、修改、签订时间与地点、份数、文本效力等具体事项,都按国际惯例和一定顺序书写。
3.结尾。
由签约双方代表签字,写明国名全称。
写好条约的要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逻辑要严密。条约,是对缔约双方的特定行为具有约束力的文件,它以条款排列的形式写成。一份条约中的条与条之间,彼此既不是孤立无关的,也不是交错重叠的。它首先应当是按照逻辑的顺序依次排列,可以由总到分,由远到近,也可以由一般到个别、自特殊到普遍,还可以采取与以上截然相反的方向进行序列安排,但是,不能忽而这,忽而那,破坏条与条之间的正常序列。其次,各条之间的内涵与外延要避免重合,保持相对的独立性,不能你中有我、我中含你。最后,条与款之间要确系种属关系,条是若干款的收束与集中。否则,一份条约的条与条、条与款之间“扯着骨头连着筋”,相互搅绕在一起,既不便于掌握,更难于执行。
2.歧义不可有。公文写作最要紧的是严防出现歧义,特别是有关国与国之间重大关系问题的条约,一旦出现歧义,会导致国家之间的无谓争端。所以,在起草条约过程中,对存在两种以上理解的语句绝对不可使用,以防后患。
3.严防出纰漏。纰漏是撰写公文之敌,是应竭力避免的。从最坏处说,一旦出现了纰漏,作为国内文件尚可采取补发、另发文件的办法予以补救,而外交条约却没有这样的方便条件。因此,在外交文件的起草上,的的确确谈得上要字斟句酌,以每一字、每一词、每一句话、每一概念、每一提法都应当是反复进行推敲,要在同义字、词、句及相似的诸多概念、提法中选择最能准确表达其义的东西,切不可“大而化之”,更不能粗心大意。因为外交条约的内容都是事关国家,事关民族的大事,万万不可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