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中国党政公文写作要领与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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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公文写作方法要领(22)

2.正文。

这部分是建议的核心,应写得完整、具体、明确。一般要先写提出建议的缘起,即为什么要提出建议,有何针对性,用以说明所提建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以此作为行文的引言,旨在给人以概括的了解;接下去进入建议的实质性内容,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意见或办法、措施、途径等。如果内容较多,应采用分条列目或者分部分的结构形式,以清眉目。例如《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一文,在开头简要的引言之后,列述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深化体制改革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深入实施科教兴国的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起来为实现‘十一五’规划而奋斗”等10个专题,总计46个条目,而且前后贯通,衔接紧密,构成一个整体。

3.结尾。

用以表达提出建议的机关或单位的希望或要求。有时也可省略这部分内容,以求简洁。

写好建议的要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要注意建议和意见的区别。建议和意见,从其各自的使用情况来看,有一定的相同之处,但也不可混淆不分。从文种的地位上看,“意见”现为党和国家公文法规中所规定的重要文种之一,而建议则不是,它是“意见”的一种特殊表现。从实际使用的情况来看,当今意见文种的使用频率呈现出越来越高的趋势,而建议则相对较少。

2.要讲求现实性和针对性。提出建议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肃、认真地搞好调查研究,发现亟待解决的问题,然后再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这样才能对实际工作起到推动作用。

3.所列条目应该明确、具体、清晰,令接受建议者一目了然。不可流于空泛,或者失之抽象笼统。

4.要注意使用精练、简捷的说明式语言,直截了当地提出措施和建议。不要滥用修饰、形容词语,也不需要过多的分析论证。

三十二、怎样撰写章程?

〔解答〕章程是一个党政机关或社会团体,为规范本组织的成员而对本组织的内部事务(如宗旨、组织、权利、义务等)作出的共同遵守的集体决定,要求组织整体及每个成员严格遵守和执行的规范性和纲领性文件。如党章、团章、工会章程等。也是业务部门办事的一种规章(如招生简章、招工简章)。

章程一般为一定的组织和社会团体制定。所涉及的内容是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任务,在其所适用的范围内具有权威的规定性;一旦通过,写明通过日期即可生效。

章程的特点是:(1)纲领性强。一般规定该组织的宗旨、目标、性质、任务、组织机构、活动范围及其成员的条件、权利、义务、纪律等。是党派和团体成员最高行为准则。(2)约束力大。它严格规定了该党派、团体的活动范围、活动原则及其成员的行为准则,违背章程就要受到惩罚。(3)宣传广泛。(4)制发严格。章程应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再以草案的形式发布,征求意见,经最高级会议审议通过。

从章程的实际使用情况来看,主要有三种类型。

1.组织章程。用于制定团体组织准则和成员行为规范的最为常见。如《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

2.行为章程。用于规定企事业单位开展某项活动的规范章程。《二○○九年招生简章》。

3.企业章程。主要规定企业经济活动、管理活动的章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法章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章程》。

章程的内容结构一般由标题、签署和正文三部分构成。

1.标题。

章程的标题由组织或团体名称和文种(章程)组成,例如《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写作学会章程》。组织或团体名称应当写全称或规范化简称,以示庄重、严肃。

2.签署和日期。

即指通过章程的会议及时间,是章程权威性和执行效力的标志,通常置于标题下方,用圆括号加以标注。

3.正文。

章程的正文部分一般应当载明组织或团体的性质、宗旨、任务、组成人员、组织结构和活动规则等基本内容。在结构安排上,可分别采用章断条连或条款贯通的形式,多数采用章断条连式结构,由总则(或总纲)、分则和附则组成。

(1)总则(或总纲)。

这是章程的灵魂或统帅。要简明、准确地写明该组织或团体的名称、性质、宗旨、任务、指导思想和组织或团体自身建设等内容。为了突出这部分内容在整个章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有的党派、团体的重要章程将总则部分列为总纲,不分章条而独立于分则各章之前,如《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而在条款贯通式结构中,总则的内容通常列为第一、二条。

(2)分则。

分则是章程的主体,一般分为数章若干条写明以下内容:成员条件、参加组织或团体的手续和程序、享受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对成员的纪律要求等;组织机构,包括领导机构、常务机构和办事机构的设置、人员规模、产生方式和程序、任期、职责及相互关系;经费来源及其管理方法;活动内容及方式;其他事宜,一般视组织或团体的需要确定其具体内容。

(3)附则。

附则是对前述内容的一种补充说明或其他相关内容,通常用最后一章(条款贯通式为最后的一至二条),简要说明章程的生效时期、适用对象、实施要求、修订及解释权限的归属等;有的章程则不写这部分。

写好章程的要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要讲求逻辑性。即对全文的章法序列设置要严密,体现出一种内在的逻辑关系,以便给人以前后顺畅、严谨缜密之感。

2.内容要切合实际,能够确实对本组织或团体成员起到一种纲领性的管理功用,不要提过高的要求和目标。

3.用语要庄重、严谨、准确、简练、通俗,不可过于术语化。

三十三、怎样撰写办法?

〔解答〕办法是国家行政机关或者主管部门对某项具体工作所做的具体实施性的法规文件,是对某一方面的具体工作手续和措施加以条理化和制度化,使有关部门在办理中有所遵循。例如《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取与管理办法》、《保守国家秘密实施办法》、《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管理办法》等,它与规定相比,对象范围比较狭窄,条款内容十分具体,是政策性措施的具体化,有的办法就是为了实施某一条例或者规定而制定的。

按办法所涉及内容的不同,可将其分为实施性办法和规定性办法两大类。在发布形式上,内部行文时通常使用“通知”作文件头来颁行,而向社会上直接公布时,则往往采取“法随令出”的形式,以充分体现其行政效力。

办法的内容结构通常由标题、签署和正文三部分组成。

1.标题。

办法的标题主要有三种写法:一是由发文机关名称、主要内容和文种(办法)三个要素组成,例如《××市小公共汽车管理办法》;二是适用范围、主要内容和文种(办法)三个要素组成,例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012年5月28日)》;三是由办法内容和文种(办法)两个要素组成,例如《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此外,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标题中加上“试行”、“暂行”字样。

2.签署。

办法的签署位于标题之下,写明该办法何时经何会议通过,或在什么时间修订发布,以说明其法定程序和执行效力,在正文之后不再署发文机关名称和日期。

3.正文。

办法的正文写作与条例和规定基本相同。内容涉及面广的办法,也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

“总则”一般是分条写明制定办法的缘由、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或适用对象、基本原则等;

“分则”是办法的主体部分,通常以数章若干条的篇幅写明办法的内容;

“附则”包括办法的执行要求、生效日期、解释权或修改权归何机关(单位)、本办法与以往有关文件的关系及其他未尽事宜的处理办法等。

内容较为简单的办法,多数采用条款贯通式或序言加条款式的结构方式进行写作。

写好办法的要领主要有以下几点。

1.要注意把握办法与条例、规定等相关文种的区别。办法是介于条例、规定和细则之间的一种公文,是法规体公文中的重要成员。其与条例、规定相比,条例和规定多用于某些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而且原则性较强,要求有关部门照章执行;而办法则往往用于具体事务或某一事项,可以参照办理。从范围上看,办法也比条例和规定要窄,往往是实施条例、规定的具体性要求。至于细则,其所涉及的内容事项就更为具体和细化。

2.要注意体现整体政策思想的准确性。由于办法与条例、规定一样,同属法规性文件,它在特定的范围内具有法定的规范性,要求人们必须认真遵守和执行,因此在撰写时必须特别注意保持整体政策思想的准确性,不容出现疏误。在此基础上,还要注意各条款之间的逻辑严密性,既要保持各自的相对独立性,又要保持内在的相互联系性,做到既无“缺口”,又无“重叠”,更无矛盾,便于理解和执行。

3.要注意把握其基本的结构规律。办法的写作,虽然其外形结构不一,诸如章条款式、条项贯通式等,但内在结构规律比较稳定,即都是由“总则—分则—附则”三部分组成。其中“总则”用以交代行文的依据、目的、总体要求和指导思想等,“分则”用来明确陈述所要规定的具体事宜,“附则”则用以交代时效、明确解释权和修改权等。这也是包括条例、规定、章程、细则等在内的法规性文件的通用结构模式。

4.要注意用语的准确、精练、得体。因为办法是用以对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行为作出具体规范的文件,因此在用语上必须注意准确性,不容出现纰漏,以致言不及义或语义两歧,否则就会造成麻烦,贻害工作。要特别注意一些模态词语的使用,诸如“应(该)”、“可(以)”等等,它们在办法中出现的频率颇高,使用时务求确切适度,以充分体现办法所具有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特点。

5.要注意区别两种不同类型办法的写作特性和要求。如前所述,按办法所涉及内容的不同,一般将其分为实施性办法和规定性办法两大类,每种类型的办法有其不同的特性和要求,撰写时必须区别对待,以求实效。一般而言,实施性办法通常要围绕实施原件而写,着重对原件实施提出具体意见,其依附性较强,因而要求写得具体细致,以有效地指导实践;规定性办法往往是独立行文,它要针对管理对象的内容来确定,因而在写作时应力求全面系统,富有针对性和可行性。

三十四、怎样撰写规则?

〔解答〕规则属于规定和准则相结合的规章,是对某项工作、某一事项或某一活动所作出的规范性要求。它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为维护工作纪律、公共利益和某种秩序,以保证工作、生产和生活等活动的正常进行所制定的行为准则。

规则所管理、制约的对象和范围比较集中、单一,多是侧重于某项或某方面的工作。

作为以某种行为为对象而制定的共同准则、规则,属于行政规章性质的公文,具有针对具体场合的具体行为以及自上而下制定的特点。

规则的内容结构通常由标题和正文两部分组成。

1.标题。

规则的标题一般有主要内容和文种两个要素组成,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产地规则》、《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也可由制定规则的机关或单位名称、主要内容和文种三个要素组成,如《杭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等。

标题之下应注明规则通过的机关名称和通过日期,用圆括号括入。

2.正文。

正文是规则的核心内容。撰写时应当首先用一个自然段说明制订规则的目的、应当遵循的总方针以及适用范围,以便给人以总体认识;然后分别提出对各类问题的处置要求,包括应遵循的方法、措施、注意事项以及奖惩等项内容。在具体的结构形式上,可以采取条款式、序言加条款和章断条连式三种形式。其中条款式结构用于内容比较简单的规则,通常是在第一条主要写明制定规则的缘由和目的,而后依照内容的主次,逐条将应当遵守的规范事项列出;序言加条款式的写法是在规则的条款之前先用一段文字说明制定规则的缘由和目的,并用“为了……,制定本规则”或“为此,特制定以下规则”之类的固定语提领具体的规则条款;章断条连式的写法一般用于内容复杂、层次较多的规则,其写法与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类公文完全相同。

写好规则的要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要注意体现针对性。规定是对某一特定事项的规范性要求,是该项工作或活动的准则,因此,在写作时必须注意讲求针对性,要全面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力求做到周密详尽,责任明确,是非清楚,赏罚分明,真正做到有章可循。

2.要注意把握内容表达的先后顺序。撰写规则,其条款应当直接涉及管理范围内的特定对象,条文内应当先说规范,后提要求;先倡导,后禁止;做到内容明确,要求具体,便于理解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