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思行予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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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劳动关系问题

今年以来劳动关系领域出现了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从全国来看,部分企业职工要求提高工资待遇、改善劳动条件的诉求日益强烈,表达形式趋于激烈,劳动关系的冲突性增强,特别是以富士康、本田事件为代表的加薪停工事件影响重大,且有蔓延的趋势,全国因企业职工要求增加工资引发的百人以上集体停工事件55起,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在前不久召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务虚会上,尹蔚民部长做了重要讲话,专题研究了当前的劳动关系问题,部署了新时期劳动关系工作。从我省来看,当前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但在后金融危机时期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如随着全省经济形势持续回升向好,企业用工需求增大,劳动者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稳定就业的愿望,增加收入、分享企业发展成果的愿望,改善劳动条件、实现体面劳动的愿望普遍增强。我省目前没有发生重大加薪停工事件,这是我们对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倍加珍惜,对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积极维护的结果,也与我省经济欠发达的省情有很大关系。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这类事件随时有可能发生,我们要见微知著,未雨绸缪,充分利用时间差,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危机处理能力,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及时化解不利因素,防止矛盾积累和交织。

密切关注劳动关系领域正在发生的新变化

当前全国劳动关系领域发生了一系列新的变化,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这是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在劳动关系领域的集中表现,也是各发达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普遍遇到的现象。对于这些新的变化,我们要高度重视,积极研究,妥善应对。一是劳动力市场结构发生了新变化,劳动力主体基本完成代际更替,新生代农民工成了企业用工的主体和产业工人的主要力量。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的主体意识明显增强,受教育程度较高、信息渠道更广、组织动员和参与能力不断加强,平等意识和维权意识明显提高,对劳动有更高的期待和更多的要求,更加关注劳动报酬的合理性、工作环境的改善、发展的长远机会和空间。二是劳动力供求关系发生了新变化,劳动者的职业选择更加自由。尽管未来一段时间,我国劳动力总量上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不会改变,但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青壮年劳动力的供给将逐步减少,随着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农民工将拥有更多的职业选择自由。总体上,劳动力将从无限供给向有限供给转变,劳动者在用工关系中的地位将逐步上升,权利意识将进一步觉醒,增加工资的预期会不断增强。近年来频繁出现季节性“用工荒”,以及保姆等部分行业持续“招工难”,充分印证了劳动力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三是劳动者维权方式发生了新变化,传导性增强,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任务加重。新生代劳动者维权方式逐步由被动表达向积极主张转变,因成长经历和人生阅历单一,心理素质、承受能力较弱,在遭遇挫折,心理预期得不到实现时,一方面更容易采取个体极端方式维权,发泄不满;另一方面集体维权增多,组织性在加强,冲突性不断加剧,易受鼓动而参与群体性事件。现代社会信息传播更加快捷,一地或一部门的事件,很容易向其他部门和地区传导,竞相效仿,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危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正确认识全国范围的加薪停工事件

企业职工要求加薪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我们从感情上一定要理解和支持,同时要从国情、省情出发,依法规范,积极引导。一方面,企业一线职工工资长期偏低,增长偏慢是客观事实。随着经济的发展,提高工资待遇既是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因此,要建立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稳步提高职工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增强幸福指数。另一方面,要认识到工资的适度增长,可以提高职工的生活水平,增强归属感,提升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改善就业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职工工资增长过度,则会导致人工成本上升过大,影响企业竞争力,降低企业的利润空间,危及企业生存,对就业产生冲击,影响职工生活。因此,解决企业职工工资增长问题,重在统筹兼顾、趋利避害,要把握好企业工资增加的幅度和节奏,使职工工资增长与促进企业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扩大就业、提高就业质量良性互动,使职工与企业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都能够协调维护。

积极预防、妥善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的冲突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经济关系,劳动关系的和谐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和谐程度的重要标志。当前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问题,一定程度上是市场失灵的表现,必须更加充分地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依法规范劳动关系,加大调处力度。一是规范企业工资分配。要把企业工资分配工作作为当前劳动关系的重点,深入分析研究工资增加对企业和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影响,采取稳慎措施积极应对。二是加强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工作。以工资支付、工资增长、劳动条件改善为重点内容,以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外资企业为重点,加强劳动监察,督促企业全面履行法定义务。对发现重大纠纷苗头和集体争议隐患,要及时预警,采取有力措施,妥善处置。依法快立、快办、快结,公正及时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三是建立健全劳动关系相关机制。全面推进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规范劳务派遣行为。加快推进劳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继续完善最低工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加强劳动标准管理,特别是企业劳动定额标准管理,逐步形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体系。四是引导职工理性表达诉求。在农民工培训中加强法制教育,引导职工树立依法维权,合理表达诉求。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指导企业健全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机制。建立科学管理制度,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疏导,帮助职工排解思想、情感、工作、生活等方面的焦虑和压力。五是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参与和企业配合的集体停工等群体性事件联动处置机制,形成应急反应和处置工作合力。发生群体性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迅速介入,主要领导靠前指挥,积极协商对话,快速妥善处置,严禁掩盖、隐瞒事实,拖延时间,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情引导,牢牢把握舆论导向。六是深入开展乡情关爱行动。作为劳动力输出大省,我们要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依托政府劳务输出组织,联合当地政府,做好我省外出务工人员的权益维护和服务工作。要畅通联系渠道,创新工作方式,通过地企接谈,表彰宣传先进典型,组织年节慰问座谈等多种形式的联谊活动,积极传达家乡的关爱和亲情。同时因势利导,积极宣传我省充足的劳动力资源和良好的用工环境,主动承担劳动密集型产业梯度转移,吸引更多的企业在我省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