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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大力

留在垃圾楼里的大力与另外一个黄种人坐在火堆旁,静静的看着火苗时高时低;坐在大力对面的那人用韩语轻声喊了一句:“力哥!”

大力提着酒瓶喝了一口酒,道:“怎么,金俊,你也想去?”

这个叫金俊的韩国人提着手中的啤酒,摇了摇头,挪到了大力的身边坐下,道:“我是很想去,不过没有你的队伍,我是不会去的。”

大力苦笑一声道:“我可不是你的保护神,别什么都指望我。”

金俊看了一眼侧着脸的大力,道:“力哥,有一个问题,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你有那么强的模仿能力?不论是哪国的语言,在你面前说一遍,就能学会;不论是什么样的武器,只要在你手中,你都能第一时间,而且使用得还是那么出神入化;不论是什么功夫,你只看一遍,就能打出来,威力毫不逊色专业高手。有好几次我都把你当做神一样的存在。你能告诉我,你是神吗?”

大力听着金俊的话,一脸的迷茫,摇了摇头淡淡的说着:“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自己是谁,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出现在这个世上,为什么会有那么强的模仿能力,我很迷茫…”

金俊道:“记得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是在阿富汗的一个山林中,当时我被恐怖分子当做人质要求你们放他们离开。其实那个时候我就已经做好了牺牲的准备,毕竟美国佬是不会为了一个外国人而放走他们恨之入骨的恐怖分子,而且还是十八个。

让我想不到的是,就在美国佬开枪之时,你绕到了恐怖分子后面,在短短的一分钟之内,用匕首解决了他们,救下了我。而且更让我惊讶的是你是黄种人;当时我就在猜测,不是我的同胞,就是日本人。因为在参与阿富汗的黄种人国家,就只有日本与我韩国。可惜你却说你不知道自己是哪国的…呵呵.”

说到最后金俊摇头苦笑了起来。大力却喝着酒缓缓的道:“大约一年前,睁开人生的第一眼,我是出现在一个陌生的玻璃箱内;玻璃箱外有很多人盯着我,让我感到害怕,要逃离他们的视线,于是就破坏了一切,逃了出去。然后一直寻找自己是谁。却无意中误入了开往阿富汗的军用机。

飞机刚降落,就遭到了塔利班恐怖分子的袭击。等我从货物舱出来,周围摆满了美国佬的尸体;看着周围陌生的环境,我很迷茫,不知道该往哪去,去哪寻找自己的身份?

就在我要离开那些尸体的时候,一只血淋淋的手拉住了我的脚,我回头看去,是受了重伤的普斯,后来才知道他是这次来阿富汗的新兵之一;我救了他,然后把他送去他指定的地方,一路上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其实他也是我有记忆以来的第一个朋友。

他得知我的情况后,知道我无路可去,就把我安排在了他的身边;从而与他一起开始了杀戮的战争,每天都在搜寻敌人、与敌人交战、歼灭敌人,普斯他们见我力气很大,一拳打开石头,就给了我一个名字——大力。

血腥的生活一直在持续,空闲时候我看见普斯他们都坐在一边,望着远方。我问他想什么,他说想家了。当时我的心被触动了。因为一直以来,我的心就在牵挂着一个人,可是我任我怎么想,都想不起那人是谁?又在什么地方?

战争还在持续,可是接下来的战争让我很讨厌,因为杀人不在是杀那些恐怖分子,而是对当地的贫民百姓下手,说他们包庇恐怖分子。

随着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我越发的讨厌战争,终于有一天在一个山林里,遇到了你,因为你的皮肤与我一样,或许我们是来自同一个地方,因为在见到你之前,我周围的人要么是白种人,要么是黑种人。只有我列外,所以我要救你。后来的事想必你也知道了。”

金俊点了点头,道:“是啊,救我之后,得知了你的情况,我就向驻阿的我国军方申请查询有没有你这个人,结果没有你。最后又向驻阿的日军发去申请查询,结果也没有你。一时间陷入了困境。没过多久我韩国驻阿军就撤出了阿富汗,也就是这个时候,美国佬排军来阻止我们撤军,而你就是其中一员。

不知道为什么,我方与美国佬打了起来;虽然没有动枪,但是肉搏也是极其的惨烈。万万没有想到这个时候遭到了塔利班恐怖分子的偷袭。

于是我们联合起来共同抵抗,没过多久恐怖分子就被我们击溃,四处逃窜。而我们也分别追击。

有意思的是我与你在一起,而你们这一百五十多人却是假装追击,实则是临阵逃脱,回到家乡。不知道为什么,我居然愿意跟着你们一起临阵脱逃。呵呵!”

大力看着金俊笑了,自己也笑了起来,淡淡的说道:“可惜我们一百五十多人,翻山越岭、漂洋过海,风餐露宿,到了埃及却只剩下十五人。我们的所带的食物也完全耗尽,不得不停留下来,暂居。等待下一次机会整装待发。”

金俊望着大力道:“说实话,我们能来埃及的一路上遇到凶禽猛兽,以及匪徒多不胜数,如果没有你在,或许现在的我们早就被抛尸荒野,成为了孤魂野鬼,所以你是我们的幸运星。”

大力却摇了摇头,苦笑起来:“幸运星?呵呵,我觉得我是最可笑的。你们虽然经历磨难,但至少知道自己是谁,要去那里;可是我呢,我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是…”

金俊没有在说话,因为他不知道该说什么来安慰大力,毕竟人世间有什么事必忘记了一切更加痛苦呢?

面前的篝火还在燃烧,火苗时高时低。两人谁也没有在说话;只是喝着酒瓶中仅剩下的一口啤酒。

下一刻,大力放下了手中的啤酒瓶,从怀里摸出一个用麻布包裹的一个硬东西,小心翼翼的把那麻布打开,只见一把铝金做的口琴赫然躺在麻布上。这琴是大力来开罗之后,凭自己的双手挣钱,然后每天省一点而买下的。到如今买了十天了,由于太忙,都还没有吹奏过。

会买这口琴,全是因为两个月前,大力在尼罗河卖东西时,无意中见到一个中国人在游船上拿着口琴吹了一首曲子,那曲子在大力听来,是那么的舒服,那么的深入内心。于是就去那中国人商量,可不可以卖给他。

结果人家不卖,说他也是自己买的;到了最后那中国人没有办法,只好把那首曲子教给了大力,大力才恋恋不舍的离开。离开之后,大力就暗暗存钱,要买一把那样的口琴,终于在十天之前,大力攒够了钱,去到开罗城买下了这把口琴。

此时的大力,把口琴放在嘴边,静静的吹了起来。这首曲子轻柔而优美;旁边的金俊静静的听着这首曲子,片刻后,只听金俊道:“想不到贝多芬的《献给爱丽丝》的钢琴曲用口琴吹出来,居然也是这样的好听,令人陶醉。”

大力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吹着口琴,许久之后,大力吹奏完毕,说了一句金俊不理解的话,只听他说:“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这首曲子与我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