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题研究中指涉的党报,如果是新中国成立后的党报,仅限于各级党委机关报。除深圳市委机关报《深圳特区报》等个别报纸外,各级党委机关报通常以“日报”命名,也有以“晚报”命名的,如《长沙晚报》、《银川晚报》、《合肥晚报》、《海口晚报》、《泉州晚报》等,当地没有同级“日报”,晚报承担了党委机关报的职能。本课题研究党报群众工作,在谈及党报群众工作存在的现实问题及解决办法时,指当前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机关报;在谈及党报群众工作的历史经验时,既包括中国共产党过去创办的报刊特别是革命战争年代的报刊,也包括无产阶级政党报刊特别是苏联共产党报刊。
之所以要进行党报与非党报的区分,是为了凸现党报群众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并不是说其他报纸就不需要搞群众工作。在社会主义中国,所有报纸都是党和政府的耳目喉舌,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都应从自身定位出发,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努力搞好群众工作。鉴于其他报纸的群众工作不是本课题研究对象,在此不作过多论述。
(二)认清群众与研究群众
要搞好党报的群众工作,首先必须明确对象是谁,即哪些人是我们指涉的群众。只有明白了群众的内含,并深入细致地研究了群众,党报群众工作才能有的放矢并产生良好效果。
1.群众的含义
与对党报的概念界定不同的是,汉语词典里面对群众的解释比较倾向一致。《新华汉语词典》的解释是:“群众:①指人民大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②没有入党、团的人。③不担任领导职务的人。”《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群众:1.泛指人民大众:~大会/深入~/听取~意见。2.指没有加入共产党、共青团组织的人。3.指不担任领导职务的人。”显然,党报群众工作所指的群众应该是第一层含义,即人民大众。
而英语词典对群众解释却各有不同,《英汉人文社会科学词典》把“multitude”解释为“群众,大众;多数。”《汉字英释大辞典》则把“群众”解释为“the masses;general public;the common people”。与汉语意义相对照,我们认为“the common people”一词比较能反映“群众”作为“人民大众”的意义。
而人民在《新华汉语词典》中的解释为“人民: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在不同国家和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含。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动力。”这一解释,较好地说明了“人民”这个概念的政治性和历史性。
在很多场合,我们不是说“人民大众”而是说“人民群众”,《社会主义百科要览》对“人民群众”的解释是———人民群众相对于个别人物而言,是指顺应社会历史潮流、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推动历史的进步的一切社会力量。人民群众是一个历史范畴,它的内容是变化发展的。在阶级社会里,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由于阶级结构、社会发展的具体进程以及具体的历史任务不同,人民群众所包括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亦各不相同。在历史上,处于革命时期的新兴的剥削阶级,和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剥削阶级中站在抗击外敌、保卫祖国行列中的某些阶层、u12290社会集团和个人?,也属于人民群众的范围。不能把人民群众和劳动群众完全等同起来,但不论何时何地,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劳动群众总是人民群众的主体,他们占人口的绝大多数。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人民群众包括奋战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条战线的各民族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其他阶层以及各民主党派和各界爱国人士。一般地说,人民群众的范围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而日益扩大。到了无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人民群众这一概念将与社会全体成员的概念趋于重合。可见,这里的人民群众的概念跟人民之间没什么差别。其实,在很多时候“人民”和“群众”在语义上是趋同的。只不过,通常情况下“人民”的说法显得比较刚性,因为“人民”一般是与“敌人”相对的,政治色彩很浓,而“群众”的说法则显得柔性一些。
而且,人民通常是一个集合概念,即语法上说的复数,而群众在很多时候都可用于单数。譬如我们说“张三的工作是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是人民群众合用,也可以分开只用人民或只用群众,意义不会发生改变。如果问张三现在在干什么,回答是“张三正在办公室接待一位来自革命老区的上访群众”,这里的群众是不能用人民来代替的。
都作为集合概念的时候,人民和群众在日常生活语境中有细微的区别。一般来说,我们说的群众,是指人民中占绝大多数的普通分子,人民群众的说法中,人民通常是作为群众的限制词来使用的。不过,我们这里不做这种区分,而是把人民当作群众的同义词看待。
因此,本课题研究中所涉及的人民、人民群众、人民大众都是群众的同义词,我们都可以用群众这个词语来替换。
2.群众范畴的历史演进
那么,群众范畴在当代中国是如何演进的呢?
《哲学大辞典》在对人民这一概念做解释时说,中国在抗日战争时期,一切抗日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属于人民范畴的有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凡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以及一切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都包括在人民范围之内。将来阶级彻底消灭,在无产阶级的共产主义制度中,人民就是社会的全体成员。尽管我们可以用这样简洁的语言来描述人民群众范畴历史演进的这一过程,但实际的过程则要复杂得多。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的阶级阶层结构十分复杂,既有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也有官僚买办资产阶级、地主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六大阶级并存的局面一直持续到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前。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虽然官僚买办资产阶级、地主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这四大阶级在经济上都整体性地消失了,但是在那个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他们及其后代的这种历史出身,往往成为历次政治运动中斗争、批判的依据。这些人,按当时的政策是不能划入人民群众范畴的。新华社记者郭超人1979年作过一个调查:四川省双流县新兴公社党委所在地的一条街道,名叫新店子。在1979年的时候,这条街有130户,18岁以上成年人117人。其中,“专政对象”17人,“审查对象”70人,二者加起来占总人数的74%。像这样的“专政对象”和“审查对象”,按当时的政策是不能划入人民群众范畴的。
不过,随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整个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历史遗留的许多人为化的政治因素得到了简化、淡化甚至是消解,人民群众的范畴得到了进一步明确。一是对冤假错案的平反。到1982年底,大规模的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基本结束。据不完全统计,中央和全国各地有300多万名干部的冤假错案得到平反;数以千万计的因与这些干部有亲属关系或工作关系而受到株连的干部和群众也由此得到解脱。二是从1983年11月开始到1987年5月基本结束的整党过程中,通过全党党员登记和组织处理,对一批有严重问题和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理。三是1979年1月,中共中央决定给地主、富农分子“摘掉帽子”,他们本人的成分一律定为公社社员,享有同其他社员一样的待遇,其子女的家庭出身一律定为社员,不应再作地主、富农出身。四是在城市,从1979年11月起,开始把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等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到1981年,原86万工商业者中的70万人恢复了劳动者身份。接着又明文规定,原工商业者已成为社会主义劳动者,其成分一律改为干部或工人。这样一来,原本已简单化而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又被人为复杂化的阶级阶层结构又变得简单明了,经济上和政治上同时具备的农民—工人的二元单一阶层结构完全形成。值得注意的是,1979年以后我国改变了过去对知识分子“小资产阶级”的定性,把知识分子正式归入工人阶级的行列。
单一阶层结构在20世纪80年代初形成之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又开始出现原有阶层的分化和新阶层的形成,如农民阶层分化出了农民、农民工、乡镇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等阶层,工人阶层分化出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等城市困难群体,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大量形成。
特别是对于非公有制从业人员阶层属性的认定,经历了一个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重要性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个体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在1997年中共十五大之前是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而存在的,在十五大报告中被当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被肯定,并于1999年3月的宪法修正案中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定。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到“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地位的这种变化,也是对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地位的一种肯定。在2001年7月1日中共建党80周年讲话中,江泽民就明确个体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从业者“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并主张把其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在2002年11月8日的中共十六大报告中,江泽民进一步明确他们“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要保护”;并指出“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实际上,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共十六大对党章进行了修改,把原来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改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从“一个先锋队”、“一个代表”、“一个核心”到“一个核心”、“两个先锋队”、“三个代表”,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社会各阶层的广泛包容性。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相关研究人员勾画了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基本形态,认为它由十个社会阶层构成。这十个社会阶层分别是:国家和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和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可见,当前我国人民群众的阶层结构已向多样化、多元化、复杂化方向发展。原来“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的划分方法,已经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我们应该从跳出以前的思维窠臼,从更广泛的意义上来认识群众,研究群众,做好群众工作。
3.当前我国群众的基本构成及特点
党报要做好群众工作,就必须研究群众。尽管我们可以把当前我国各族人民群众分成十个阶层,甚至更多的阶层,但是这些阶层的变化都有两大特点,一是原有阶层内部结构的衍生与分化,二是新阶层的产生。因此,我们从原有阶层的分化和新阶层的产生两个角度来看看当前我国群众的基本构成及特点。
首先我们来看看工人阶级队伍的变化。当代中国工人阶级队伍出现了三次大的变化:1956年我国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工人阶级队伍结构出现了第一次变化,开始分为全民所有制工人和集体所有制工人。1979年到1989年,即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头十年,随着知识分子阶级属性的正确“界定”,工人阶级队伍结构中出现了第二次变化,宏观上分为三个组成部分,即国有企业工人、集体企业工人和知识分子。从20世纪90年代末到现在,我国工人阶级队伍又出现了第三次变化,而且是最大的一次变化。当前我国工人阶级队伍的变化主要呈现三大特点:一是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一大批国有企业工人下岗,他们或自主创业成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或在其他行业重新就业,或长期失业成为城市困难群体。据新华网报道,到2005年末,我国国有企业的下岗人员实有61万,比2004年末减少92万。二是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一大批在个体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就业的新型工人队伍形成。据《中国统计年鉴》(2008)显示,2007年末城镇就业人员中在私营企业就业的4581万人、港澳台商投资单位680万人、外商投资单位903万人、个体3310万人,乡村就业人员中在私营企业就业的2672万人、个体2187万人。2007年底,全国城乡合计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人员为1433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