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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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重塑与复兴中的俄罗斯(3)

(三)《阿拉木图宣言》正式解散苏联

1991年12月21日,除波罗的海三国和格鲁吉亚外,苏联的11个加盟共和国元首在哈萨克的阿拉木图举行会议,签署了《阿拉木图宣言》等6个文件,宣布成立独立国家联合体,同时正式宣布“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停止存在”。12月25日19时,戈尔巴乔夫在总统办公室通过苏联中央电视台和美国有线新闻电视台发表作为苏联总统的最后一次讲话,宣布“停止自己作为苏联总统的活动”,并宣布辞去苏联武装力量最高统帅的职务,将核安全按钮,实际上是一个装有苏联核武器发射密码的1.5公斤重的黑色公文包,转交给俄罗斯总统叶利钦。当天,在克里姆林宫上空飘扬了69个春秋的苏联国旗徐徐降下,代替它的是俄罗斯联邦的白兰红三色旗,苏联作为国际法的主体不复存在,从世界政治地图上正式消失。苏联最高苏维埃1991年12月26日举行了历史上最后一次会议,通过了宣布苏联停止存在的最后一项宣言,为自己的死亡盖上了橡皮图章。

(四)苏联解体的教训

恩格斯说过,重大历史事件都是一种“合力”的结果。苏联剧变和联盟解体这一震惊世界的重大事件,决不是某一两个因素所致。实际上,它是苏联长期积累的各种矛盾和危机在新的条件和环境下恶性发展和总爆发的结果,是多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在诸多的因素中,西方的“和平演变”得手和苏联内部把“改革”变成“改向”是两个重要的直接原因,政治经济体制僵化造成经济发展缓慢和执政党严重脱离群众是两个深层次根源;指导思想上背离和抛弃马克思主义是一个根本教训。

俄罗斯政府官员和政治精英近年来对苏联解体原因发表了一些评论,认为苏联最终解体,不是意识形态的失败,也不是一党制的失败,而是领导层政策的失败;苏共思想僵化,故步自封,脱离群众,只搞自我摧毁,不求自我完善;戈尔巴乔夫不懂苏共对苏联生存和发展的保障作用,推行错误改革路线,削弱党的领导,从而引发了亡国的灾难。

苏联解体使社会主义运动降至低潮,留下了沉痛的教训和深刻的启示: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国家改革的目的是完善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走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旗帜,对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要从总结经验出发,批判地继承,而不能全盘否定;党的领导权要掌握在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手里,要高度警惕和及时清除机会主义;坚持民族团结政策,坚决反对大民族主义和民族分裂主义;在国家间相互关系中应奉行和平、友好、相互尊重主权、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的对外政策,坚决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

第二节俄罗斯艰难的转型

1990年6月12日,第一次俄罗斯人民代表大会通过要求收回主权的声明,大会选举叶利钦为俄罗斯联邦最高苏维埃主席。一年之后,1991年6月12日,叶利钦当选为俄罗斯联邦总统。苏联解体后,俄罗斯联邦接管了苏联最高苏维埃的全部财产;冻结了苏联总统在中央银行的账号;取消苏联对外关系部;兼并苏联内务部和国家安全系统;宣布苏联驻外使领馆和商务代表处归俄罗斯所有;经独立国家联合体参加国同意,俄罗斯继承了苏联在联合国安理会和其他国际组织中的席位。独立复出后的俄罗斯步入了重构国家基础的整合过程之中。

一、复出初期的政治混乱

俄罗斯独立之初面临的问题十分严重,政治混乱,经济衰退,民族矛盾尖锐。

俄罗斯政坛在转轨后先是爆发了流血的“十月事件”。之后,又历经了1996年总统大选、1998年和1999年三次政府危机,1999年底叶利钦总统突然宣布辞职,2000年总统选举等政治事件,其间政治局势一直不稳。

(一)十月事件

俄罗斯独立后,苏联解体时的政治混乱状态并没有缓解,而且民主派内部出现分裂。尤其是总统叶利钦与议长哈斯布拉托夫之间在国家体制建构方面出现严重分歧。一个追求建立完全的总统领导体制,要求建立总统的绝对权威,另一个则强调建立议会民主制,不许总统独裁,二者各行其是,形成“双重政权”局面,双方矛盾步步激化。

1993年9月21日,叶利钦发布总统令,宣布解散议会。议会方面坚决反对并组织力量在议会所在地“白宫”进行顽强抵抗。双方相持不下。同年10月4日,总统动用武力炮击“白宫”,经过10小时的激烈战斗,“白宫”陷落,议长哈斯布拉托夫和副总统鲁茨科伊被捕入狱。这就是“十月事件”

(二)行政区纷纷自我升格,分离倾向严重

独立后的俄罗斯联邦民族分离主义趋势明显,俄罗斯联邦内的自治共和国、自治州和边疆区、州等行政区纷纷单方面宣布升格为共和国。到1993年前,除犹太自治州外,原有的16个自治共和国和4个自治州都已自行宣布为共和国,有些则向俄罗斯提出独立要求,有的地区发展成武装冲突。特别是俄罗斯南部的北高加索地区,这一地区的车臣、印古什、达吉斯坦和北奥塞梯是俄罗斯境内民族冲突的热点地区。车臣共和国宣布脱离俄罗斯独立。位于伏尔加河中下游的马里共和国和楚瓦什共和国对俄罗斯的离心倾向加剧。鞑靼共和国提出要完全脱离俄罗斯。倘若这种分离倾向继续加剧,俄罗斯重蹈苏联解体的覆辙不是不可能的,联邦变成国家联盟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基于这种担心,叶利钦总统立即采取措施,迫使酝酿中的“乌拉尔共和国”流产。俄联邦政府还通过与各联邦主体订立新的联邦条约的办法,抑制了各自治体的分离倾向。对于车臣共和国的独立行动,叶利钦策动了第一次车臣战争,但以失败告终。

二、确立“总统集权制”的政治体制

1991年“8·19”事件后,苏联共产党被禁止,苏维埃社会主义制度被取消,俄罗斯全面改行西方政治制度。

(一)新宪法

1993年“十月事件”之后,苏联时期制订的俄罗斯宪法被废除,俄联邦最高苏维埃被撤消,宪法法院也被暂停了活动,俄地方上的苏维埃同时被撤消。1993年12月12日,举行公民投票通过新宪法。新宪法规定,俄国实行总统制和两院制议会。1993年宪法是一个体现“总统集权制”的宪法。

俄罗斯宪法法院是用以制约总统和议会,平衡行政、立法、司法权力关系的一个法院系统机构。它有权对政府首脑颁布的行政命令和议会制定的法律作违宪性审查,即看它是否符合宪法,并有权宣布违反宪法的行政命令和法律无效。

(二)总统制

俄罗斯实行总统制,这是俄罗斯政治体制的核心。俄罗斯实行的“总统集权制”政体,其基本特点是总统集内政、外交、人事、军事、立法、行政大权于一身,权力极大,议会权力很小,司法权力更弱。

总统是国家元首和国家武装力量最高统帅,总统有权提名政府总理人选,并在议会同意后任免政府总理;可以直接任免政府副总理和各部部长、总统的全权代表、联邦武装力量最高统帅部;经议会同意可任免中央银行行长;总统有权宣布联邦政府辞职,有权解散议会;有权根据宪法规定的情况与程序确立全民公决;总统有权“决定国家对内对外政策的基本方针”;颁布行政法令法规;有权主持联邦政府会议,领导政府工作,政府各部、委的首长间接对总统负责;由总统制定内外政策的基本方针;总统有权向议会推荐司法机构的领导人;总统领导联邦安全会议。由议会通过的法律、法令由总统签署后颁布。

总统拥有对议会立法的否决权。而总统对国家杜马通过的法案拥有否决权。如果总统否决议会法案,则须由联邦委员会(上院)和国家杜马(下院)各占2/3以上的代表投票赞成,才能推翻总统的否决。所以,总统的否决权使国家杜马很难通过总统不同意的法案。

总统有权解散议会。如国家杜马三次否决总统提名的总理人选,总统就有权解散国家杜马;国家杜马如对政府提出“不信任”案,第一次总统可以不加理睬,如在三个月内再次提出“不信任”,总统就有权或者解散政府,或者解散国家杜马。

(三)两院制

根据新宪法重建的新议会叫联邦议会,由联邦委员会(上院)和国家杜马(下院)两院构成。两院独立行使其职能,拥有立法和监督政府的权力和职能。联邦委员会代表地区利益,负责审批国家杜马制定的法律文件,对下院的议案有批准和否决权;可以解除总统的职务,但必须依据国家杜马对总统提出的犯有叛国罪或其他重罪的诉讼行事。国家杜马权限包括通过联邦法律,通过联邦总统提出的总理人选,可对政府表示不信任,宣布大赦,为罢免联邦总统而对总统提出指控,负责起草、制定国家法律。

国家杜马(下院)议员450名,其中半数由225各选区各选出一名代表产生;另225名代表则由在选举中得票率超过5%的竞选党派按得票率多少分配产生,没有超过5%得票率的党派不能参与党派竞选席位的分配,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在地方选区当选的代表无权在国家杜马单独组建议员团。

联邦委员会(上院)共178席,由各个联邦主体各派出两名代表组成,上院议员的任期为4年,当选时年龄不得小于30岁。各联邦主体的行政首脑和议长不得兼任上院议员。

宪法规定,国家杜马(下院)通过的法案,须由联邦委员会(上院)通过,再由总统签署,才能颁布生效。如联邦委员会未能通过这一法案,国家杜马必须重新讨论,得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投票赞成,才算通过。

宪法规定:如总统“叛国或犯有其他重罪”,联邦委员会(上院)可以罢免总统。议会有权在指控总统犯有叛国罪或者其他十分严重罪行并经最高法院确认后弹劾总统。但国家杜马关于提起诉讼的决定和联邦委员会关于解除总统职务的决定,须经议会两院每一院全体议员三分之二票通过,而且须由国家杜马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议员提出建议。罢免的程序十分复杂,步骤如下:国家杜马三分一以上议员“提议”;国家杜马专门委员会作出“结论”;国家杜马以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指控”;最高法院作出总统犯罪的“结论书”;宪法法院做出“指控符合规定程序”、罪行得到证实的“裁定”;联邦委员会三分之二议员赞同,这样,罢免才算通过。因此,总统要解散议会比较容易,议会要罢免总统却很难。

(四)多党制

早在1990年3月,苏联第三次非常人民代表大会修改了苏联宪法中关于苏共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享有领导地位的条款。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实行多党制,几经分化组合后,目前活跃在政坛的主要政党有:统一俄罗斯、俄罗斯联邦共产党、俄罗斯自由民主党、亚博卢民主党、右翼力量联盟等。

统一俄罗斯:有“政权党”之称,支持普京的务实方针和稳健政策及强国路线。2001年由三大中派组织合并而成。在2003年12月的国家杜马选举中,一跃成为第一大党。

俄罗斯联邦共产党(俄共):主张社会主义。1991年“8·19”事件后曾被禁止活动和没收财产。1993年重组并恢复活动。俄共曾长期是议会第一大党。2000年,俄共多次出现分裂。领导人久加诺夫。

俄罗斯自由民主党:1989年12月13日成立。该党为极端民族主义政党,主张国家集权,强硬对抗美国和西方,在前苏联领土范围内恢复俄罗斯帝国版图。领导人日里诺夫斯基。

亚博卢民主党:由“亚博卢”联盟改建而成。因俄语中“亚博卢”与“苹果”谐音,故又俗称“苹果党”。自称“民主反对派”。

右翼力量联盟:2001年5月由右翼政党联合而成,定位“右翼自由党”。主张西式民主和人权,反对权威主义国家体制,要求加入欧盟和申根协定。

(五)联邦制

俄罗斯联邦由80多个联邦主体组成。其中包括21个(民族)共和国、6个边疆区、49个州、2个直辖市、1个(民族)自治州和8个(民族)自治区。俄宪法规定:“联邦主体的地位只有在联邦和联邦主体进行相互协商一致后才能改变”,为确保联邦统一提供了法律保障。普京主政后,不断加强联邦对地方的控制权。2000年5月13日发布关于成立联邦区的总统令,将全国划分为7个联邦区,派驻总统全权代表。2005年又将联邦主体行政长官由民选产生改为总统任命。

三、不合国情的“休克疗法”

独立后,俄罗斯经济陷入严重混乱。1991年10月,俄罗斯第五次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俄实施激进的经济改革方案。据此,叶利钦先后签发了一系列关于经济自由化和产权私有化的总统法令。一场“为私有化而私有化”的经济体制和产权制转轨在俄全境开始。

叶利钦任命“自由主义”代表盖达尔主管经济,盖达尔依据西方开出的“休克疗法”药方,制定了俄罗斯迅速转变为市场经济和实行全面私有化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