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二:网络利他行为的“唤起”受到不同因素的影响。
(一)利他者因素
1.性格
性格是主要体现在对自己、对别人、对事物的态度和所采取的言行上。利他行为是个体性格的外在表现形式之一,即性格是影响网络利他行为的重要因素。
利他者的性格特征:我是一个乐观的人4.08,我常常能体会他人的情绪变化3.91,我是一个外向的人3.34,我平时很喜欢和同学打成一片,经常和朋友集体活动3.45。
在“我是一个外向的人”题中,结果显示,有50.5%的被访者认为自己是一个外向的人。“我平时很喜欢和同学打成一片,经常和朋友集体活动”题,是对前面“我是一个外向的人”的结果继续验证,实际上调查的数据显示是相对应的,总体上来看,赞成这一行为的有55%,同上题赞成“我是一个外向的人”的比例相当。
此外,在我们的假设中,认为具有利他行为人的移情能力应当比较强的。在问卷中,我们采用“我常常能体会他人的情绪变化”来考察被调查者的移情能力。有23%的人认为这一说法完全符合自己的情况,有54%的人认为这一说法基本符合自己的情况,也就是说有高达77%的被调查者都是认为自己常常能够体察他人的情绪变化的。这个数据结果是验证了之前的假设,网络利他行为者的移情能力较强。
2.技术、心情和时间
就这几项原因来看,调查结果显示,43.8%的被调查者有帮助他人的想法但没有实际行动,在这些人当中,没有付诸实行的原因是技术不行和时间不允许,二者占同等重要的地位,而心情不好的因素影响较小。
(二)求助者因素
求助者的求助技巧对网络利他行为有很大的影响,这与网络媒体的高科技特性紧密相关,87.6%的被调查者表示更愿意帮助表述条理清晰、问题明确的求助者。
求助者的语气也会对利他行为产生影响,88%的被调查者认为求助者谦虚诚恳的语气可能会得到别人更多的帮助。
(三)利他行为的方式
网上帮助别人的方式:回答别人提出的问题150,占77.3%,上传各类型资料101,占52.1%,自己开帖提供有用信息54,占27.8%,其他3,占1.5%。
研究发现利他行为的方式中,回答别人提出的问题最多,占被调查者利他行为方式的77%,其次是上传各种类型的资料,占52%,自己开帖提供有用信息别占28%。研究表明,大部分的利他行为仍集中在比较容易和花费比较小的助人成本就可以完成的行为上,随着利他行为成本的提高,利他行为会减少。
(四)群体因素的影响
在调查中,约有47%的人赞同“我只在我喜欢的论坛上帮助别人”,有24%的人选择说不清楚,更有27%的人是不赞同这一说法的,说明人们的网络利他行为是具有很大的随意性的。而在有关版聚(同一个版的网友聚会)的调查中,我们发现,约有14%的人赞同这一说法,而79%的人是不赞同这一说法的。在帮助他人是否有群体性的考察中,我们也发现21.9%的人经常在网络上和其他人一起帮助他人,而有47.7%的人没有这样做。
假设三:网络利他行为和现实利他有所差异对网络利他者的调查表明,有64.9%的人同意“在现实生活中乐于助人的人在网上也是如此”这一说法。43.3%的人同意“在网上乐于助人的人在现实生活中未必如此”,而有23.7%的人认为不是这样的。
另外,被调查者也非常赞同由于网络这一特点,使得人们在线上和线下都表现出不同的特征,有84%的人赞同“人们在现实中和在网络中的表现会有所不同”。
五、发现和讨论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本研究的一部分理论假设得到了验证,即网络助人者在网络助人的过程中,受到不同动机的影响;网络利他行为的“唤起”受到不同因素的影响,其中包括利他者因素、求助者因素和求助方式等因素,性格外向的人更容易发生网络利他行为,利他者的心情和技术等因素对利他行为的唤起有重要影响;网络利他行为和现实利他行为有一定的区别等。
此外,我们也发现了某些与原来假设不一致的部分。
(一)关于利他动机
在大学生的网络利他行为中,获得成就感是主要动机,大学生希望从事对他人有重要意义的、有一定困难的具有挑战性的活动,并通过网络将这种愿望化为行动。这一结果与大学生普遍想得到别人肯定,自我实现的心理是吻合的。
排在第二的是亲和动机。根据艾里克森心理社会发展理论,19-25岁的人发展的关键在于寻求与他人建立亲密关系,为事业定向。大学生喜欢与人交往,希望得到别人的关心、友谊、支持和赞赏,这种需要促使人们结交朋友。虽然网络利他行为不同于现实世界中的交朋友,但是通过网络的互动,依然可以感受到别人的关心和友谊。
(二)网络利他行为的唤起因素
调查中发现,最初假设的“在网上帮助别人的时候,我会留意求助者的个人信息(如昵称、头像、个性签名等)”、“如果觉得求助者与我很相似,我就愿意帮助他”、“我有时候会觉得在网上帮助别人是因为求助者的期待”、“如果我觉得求助者是一个幽默的人,我会更乐于帮助他”等一些因素对于网络利他行为的影响并不是很明显。很多的被调查者选择了“说不清楚”来表达自己的态度。
可见,网络利他行为者的利他行为是普遍的,网络助人者不太判断求助者的信息,进而影响到自己的行为。网络产生的空间距离使利他者无法掌握自己所要帮助的对象的情况,久而久之,助人者对此便不再关心。
由于网络主要是通过社区、BBS等形式将各种类型的人联系在一起的,我们认为这种群体的归属感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利他行为的发生。但在调查中发现,群体因素在网络利他行为中并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和验证,网络利他行为更具有自发性、随意性和个体性,而缺少群体性的互助行为。
(三)网络利他行为和现实利他行为的区别
相对于现实中的利他行为,网络利他行为最大的不同是排除了现实这个环境的情境因素,同时,网络的匿名性、技术性、虚拟性都给利他行为者带来了不同的特点。
首先,网络利他行为具有单一性和主动性。有过网络利他行为的人中,约有76.9%选择了回答别人提出的问题,约有51.8%的人选择了上传各类资料,还有27.7%的人选择了自己开帖提供有用的信息,除了这三种方式外,采用其他方式的只有1.5%,说明在网络上帮助他人的形式非常的单一。这和网络本身的特点有关,海量的信息给人们的选择和辨别带来了极大的不便,而网络BBS的社区汇聚形式为需要帮助者提供了良好的空间,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利他者的利他行为方式。同时,上述数据更是体现了利他者的主动,说明在网络中,利他者自发主动性强,少了在现实中的许多限制因素,社会现实情境的缺失,人类先天的群居性的利他本能得到了体现。
其次,大部分人认为网络内外的利他者都具有乐于助人的特点,但认为会表现出具体的特征。64.9%的人同意“在现实生活中乐于助人的人在网上也是如此”,另一方面,被调查者中相当大的比例赞同由于网络这一特点,使得人们在线上和线下都表现出不同的行为特征。这些看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网络利他者的自我评价和判断。
〔作者单位: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