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广播剧编导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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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前言

《广播剧编导教程》是依据史、论、编、导的体系进行撰写的。从“史”的角度谈广播剧的诞生和发展;“论”是指从广播剧的艺术特征方面阐述这门艺术的独特性;“编”是指编写广播剧剧本的一些独特的要求。例如英国广播电台广播剧部在《广播剧的特点与写作要点》一文中说:“撰写成功的广播剧没有一种固定的格式。它要求具有扎实的戏剧写作的一切基本功,加上对这种看不见的舆论工具的局限性和优点的富有想象力的认识感。只有尽可能多地听广播剧,一位作家才能开始判断哪些做法可行。”这段话说明了三个问题:

第一,“要求具有扎实的戏剧写作的一切基本功”。为什么?原因之一,广播剧是剧,它具备戏剧的一切要求。

正如美国的戏剧理论家R.M.小巴斯菲尔德在他撰写的《剧作家的艺术》一书中指出:“随着20世纪的开端及爱迪生和马尔康尼的发明,宣告了电子时代的来临,而剧场则开始了一个新的过渡时期。剧作家不再拥有一种单一的舞台手段来讲述他的故事,而是又多了三种手段——电影屏幕、广播喇叭以及最近出现的电视显像管。”他说,广播这一媒介的诞生,出现了想象中的戏剧。20世纪的集体观众分解了单个的听众,他们的头脑变成了剧作家的舞台;而音响、语言和音乐则变成了剧作家的刺激物。剧作家发现了新的技巧,用它把剧作中的故事和人物输送给人们的听觉。

但是,现代剧作家不管采用哪一种媒介,仍然是一个剧本或一出戏的制作者。“它所面临的任务是集中注意于情节、人物、对话和主题的基本因素上。”重点决不应该放在“特写”、“渐隐”和“不停顿地接下去”等项目上,“而应当放在戏剧行动和塑造人物上”。

小巴斯菲尔德的“一个作家——四种媒介”的说法是很有道理的,这与英国戏剧理论家、导演、广播公司广播戏剧部主任马丁·艾思林在《戏剧剖析》一书中表述的观点完全一致。马丁·艾思林说:“戏剧(舞台剧)在20世纪后半叶仅仅是戏剧表达的一种形式,而且是比较次要的一种形式;而电影、电视剧和广播剧等这类机械录制的戏剧,不论在技术方面可能有多么不同,但基本上仍是戏剧,遵守的原则也就是戏剧的全部表达技巧所由产生的感受和领悟的心理学的基本原则。”[1]小巴斯菲尔德和马丁·艾思林都说明了一个共同的道理:剧作家无论用什么媒介表现所要表达的故事都要遵守戏剧的基本规律,广播剧也不例外。

第二,“局限性和优点”。小巴斯菲尔德还在书中阐述了电视、电影、广播的局限性。在谈到广播媒介的局限性时,他说“广播剧的作者遇到了小说家同样的问题”。“而这都是为单个的读者或听众而写的。二者都谋求取得单个的读者或听众的积极合作,因为他们的最后成果只能存在于单个读者或听众的脑子里或想象中。但是,广播这种媒介的特点又增添了额外的局限应当加以考虑。”

“广播同电视一样,也受到时间的限制。在这两种媒介中,戏剧动作必须迅速展开。……突如其来的开端,这在剧场演出中是个致命的缺点,但在广播剧中却是个比较受欢迎的。”

“由于广播听众不是聚集在一起的,所以他可相当自由地做出单个人的反应,因而对广播剧来说,有可能含有较快的节奏。如同电视剧一样,广播剧也需要较小的演员阵容。广播剧之所以需要人数较少的演员,还有另外一个理由:听众必须努力在他的内在视觉中想象戏剧动作,所以不可能要求他同时跟踪许多人物。由于同样的理由,广播剧一般也排除掉次要情节。”

“在广播剧中,作者必须学会暗示和启发,学会激发听众的想象。在其他媒介中,可以看到一个人物划火柴、开门和兑酒等动作;而在广播中,这些非情节性的活动可以出现,但是它们只能借助于运用音响效果来暗示。随着剧情的展开,听众为自己创造出形体活动的具体形象。”

“在广播剧中,戏剧动作比在其他任何戏剧媒介中都有更多的自由。动作可以在几秒钟之内发生在世界任何角落,不必为制作经费而苦恼。广播剧作者描写的场景不需要由最有天才的舞台美术设计家和电影美工去设计搭置。广播剧无需强迫限制它的动作发生在什么地方。它的场景不必花一分钱,更换也很容易。广播剧具有移动地点和不移动地点的特权。”

“采用一个叙述人的办法,可使广播剧更加接近小说的形式。广播剧可单独采用第一人称的方法,从主人公的观点去讲述故事。主人公——叙述者可以发议论、解释,甚至还可和听众辩论。听众头脑里的舞台是个万能的合作者。当听众受到话语、音响效果和音乐的刺激后,他们将会多么积极主动同作者合作啊。真是令人惊奇!”

这里,小巴斯菲尔德比较详细地谈到广播剧的“这种看不见的舆论工具的局限性和优点”。

第三,“撰写成功的广播剧没有一种固定的格式”。小巴斯菲尔德说:“没有确保编剧成功的公式……许多想成为剧作家的美国人,自然会寻找一种确保成功的公式,编剧成功的行动蓝图。剧作家可能发现某些久经考验、可使剧本适合观众口味的成分;但是他还必须学会如何用其独特的风味去调制他的肉汤。一份食谱并不能造就一个好厨师,一个公式也不可能造就一位成功的剧作家。”

“有些编剧的基本原则或法则,每一位剧作家都应当懂得。但是,大部分法则都经常在变化,因此它们并非是‘牢不可破的’或‘永远生效的’。在学习任何一种艺术的初级阶段,遵守原则是重要的。对音乐家、画家或雕刻家的艺术是如此,对剧作家的艺术也是如此。”

“有两种普遍的法则支配着剧作家。有些法则是因某种媒介的局限性和特点而产生的,它们可能与从事其他多种媒介中所产生的法则极不相同。这些法则在使剧本适合那个特殊媒介时是极其重要的,它们可使剧本达到其最大的戏剧效果。但是,这些因媒介而产生的法则,在基本法则中只起着间接的作用;基本法则是在剧本创作过程中的那些基本因素,诸如:把故事结构到情节中、创造可信的和有意义的人物、处理主题、写对话以及运用语言的问题。这些是一切戏剧媒介所共有的基本因素。”[2]

小巴斯菲尔德在这段论述中,一方面说剧作家应当懂得编剧的原则或法则,但又不要将其看成为一成不变的公式,事实上它时常被突破;另一方面又说有些法则是因某种媒介的局限性和特点而产生的。他认为剧作家运用各种不同的媒介,只不过是为了最有效地讲述一个动人的故事罢了。舞台剧、电影故事片、电视剧、广播剧这四种不同的媒介,它们既有各自的长处,又有各自的局限。

在广播剧的编写部分中,更多地讲述特殊的法则,把这些基本法则糅合到特殊法则之中,使其达到既有基本法则又有特殊法则的目的。

“导”,指的是导演工作。制作广播剧离不开导演,因而了解、研究广播剧导演艺术是弘扬、发展广播剧事业的重要手段。本书对广播剧导演艺术的产生做了一些介绍,又对广播剧导演应具备的各种素质和导演的工作特点、性质、方法进行了详尽的阐述。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在新世纪中广播剧又有新的发展,相信这门艺术会有更为广阔的天地。

注释:

[1]〔英〕马丁·艾思林:《戏剧剖析》,中国戏剧出版社1981年12月版,第4页。

[2]引自中国艺术研究院外国文艺研究所编:《论电视剧》,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87年12月版,第132、1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