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传媒环境中,真正锁定女性受众群的媒介还比较少。国际上,只有少量妇女组织控制和经营的媒体,与主流媒介从内容和视角等方面都有所不同。比如欧洲和北美的妇女电台、妇女通讯社、以及一些女性电影等等,并不像传统主流媒介那样以轻松的生活化题材(如时装、家政、美容等)为主要内容,而是将信息的重点集中在一些有争议的、具有社会意义的重要题材,如妇女权利、政治经济、社会暴力等等,更加真实地反映了女性的生存现状。而国内媒体中,如《新女报》、《中国妇女报》,以及中央电视台的《半边天》栏目等等,以不同于主流媒介的话语,重建女性形象与女性文化。
女性在主流媒体中很难获得关于自身价值的完整认知。女性作为独立的社会角色,应当作为信息传播和接收的主体,而不是男性话语世界的依附者。对女性形象的刻板表现与忽视,必将影响到女性受众对媒介信息的解读。
三、性别地图的新变化
在城市媒介中,男性话语、男性中心的现状仍然存在,但在某些媒介表现形式上,我们已经能够发现一些细微的变化。男性主流的叙事方式在某些领域受到冲击,而且媒介文本中的绝对性别界限也逐渐模糊,从而改变了城市中的性别图景。
当我们用“男性化”、“女性化”来描述人们的行事方式时,实际上是遵从生物学理论中关于性别差异的二分法。然而,与社会性别一样,关于男性与女性气质的定义,受到社会文化的影响。也就是说,这种气质上的差异,并不是停留在两性生理上的区别,而是随着不同的文化价值观而被建构起来的。在男性支配的话语世界中,男性与女性气质的表现存在着极大的差异,而且由此产生了在文化上普遍被认同的性别符码与表征。康奈尔(R.W.Connel)提出“霸权式男性气质”和“被强调的女性气质”,其中包含可在文化上占统治地位的性别符码,同时也是电影、广告等媒介所依赖的,也是它们帮助建构的。男性气质总是与权威、力量和身体健壮等外部表征相关,其中霸权式的男性气质被认为是最理想的状态。而所有的女性气质属于从属位置,其中被强调的女性气质则以“低眉顺眼、关心体贴、善解人意”为特征。在当下的大众传媒世界中,这些符码不断地被多样的媒介形态所宣扬与强化。因为媒介权力倾向于男性,而且媒介产业的运作又以商业化为主要诉求,加上社会文化中的消费主义日渐盛行,于是媒介内容的模式化与同一化越发明显。
(一)媒介内容的“女性化(阴性化)”悄然显现与性别特质相适应,新闻一直被认为是男性的领域,是具有硬性的男性气质的内容。但随着通俗性媒体适应市场化,而以商业利益为目标,于是大量新闻跨越了软性与硬性的分界。以轻松不费力的、有趣的形式来进行新闻的叙事,被称为新闻的“阴性化”(feminised),在媒介文本与受众之间建立起变动的关系。于是,媒介文本从令人费解的符号隐喻中解放出来,人们不再去挑战艰深的文字,而是钟情于平白地叙事,或者以“情”动人。例如对于戴安娜王妃之死的报道,便容许记者进行大幅度情感讨论,以一种强调内心情绪的方式加以报道。而按照客观新闻学的标准,这些感性的报道方式是应该被禁止的。用阴性化的形式报道此类事件,则更加注重感觉及其他非理性的因素。新闻中视觉化的呈现方式,即图片、影像等,很大一部分原因也被认为是考虑到女性受众的信息需求。
因此,越来越多的新闻加入了软性的描述以及诉诸感官的图像,而使得媒介文本显出“阴性”特征。此处引入新闻中“阳性”与“阴性”之间的差异,可以作为我们对照当下新闻媒介所反映的性别地理之参考。
当然,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对于新闻这一男性化的区域所呈现出来的“阴性化”特质,的确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媒介中的性别地理图景。
但是,这种所谓的“阴性”与“阳性”,仍然是在男性话语霸权中所建构起来的关于性别气质的差异。而且,这种转变并非强调了女性在媒介版图中的重要地位,而是媒介商业化和消费倾向的体现。
(二)性别气质差异的变化
曾经被媒介一再强化的两性气质,也在媒介中发生变化。硬性的、强壮的男性气质悄然被颠覆,而温柔、性感的女性气质,也不再总是被强调。在以视觉至上的电视节目、漫画等媒介中,这种气质的“错位”表现得尤为明显。霸权式的男性气质主导的性别秩序中,女性气质是处于下端的位置。但正如康奈尔所指出的那样,性别关系并非固定和静止的,相反,它是一个动态过程,因为社会性别和性别气质经由人为建构,人们总是不断调整性别认同的观念,所以,对固有性别秩序的挑战和改变是完全可能的,而性别气质的描述也可能不再遵从模式化的理想类型。
在经济和社会变革的影响下,人们的各种传统观念在新的环境中逐渐有所变化。从前被认为是负面的性别气质,也得到了新的诠释。例如“阴柔”之类明显带有女性特征的词汇,也被用于男性身上,从而塑造出更加敏感、且丰富多样的性别特征,而女性气质也同样可能用更加力量化的词汇来描述。如果用更为直白的语言来概括,就是“女性男性化”和“男性女性化”已经成为媒介文化中的明显特征,这对传统的性别观和审美意识无疑是一种挑战。而女性以往“被看”的社会角色,也慢慢影响到男性在当下社会中的状态。男性也可能成为一种身体的商品出现在媒介当中。与之相反,“女性男性化”则可以理解为女性对男性中心权利的一种想象,同时也是传统观念中被压抑的女性气质。我们可以从国内诸如“超级女声”、“好男儿”之类商业化、娱乐化的选秀节目中,发现一些生动的实例。总之,固定的性别差异和气质差异在媒介中不断发生变化,新的性别气质的流行,可以被视为性别秩序在新的社会和媒介环境中的重建。
所以,在媒介影响下的性别地图所展示的男性和女性的空间,已经有了变化。这也是女性主义地理学研究兴起的一种表现。女性的边缘地位和男性中心地位的分野不再像过去那么明显。但要使得女性在地理空间中享有与男性同等的地位,则还需要更加深入的社会变革和争取相应的权力。
第四节城市空间与道德地理
在媒介所表现的想象的城市地理中,除了政治、性别的内容,还涉及到伦理道德的边界。道德是一个社会公认的衡量人的行为是否得当的标准,它关切的是对错、正误及好坏的评价,而这些评价与评价主体所处的文化空间以及媒介表现方式密切相关。在尼采看来,“与自由放任相反,任何道德是对本性,也是对理性的一种专制”。长久以来,对于伦理道德意义的界定都存在着不确定性,在不同的文化和媒介环境中具有不同的含义。也就是说,所谓合乎道德都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在特定的时间与空间中,对特定的人群具有某种意义。在各个地方、各种亚文化群体中,人们所认定的道德准则和行为方式都存在差异。例如种族、族群、性别等在一个社会中所遵循的伦理法则某种程度上视地方、空间与环境而定,而大众传媒的选择性关注和主观性的表现,将使这些差异得以突显,一些原有的道德价值观念因而有了新的评价。
一、城市的道德空间
通常情况下,空间在建构的同时也树立起一种道德边界,通过各种方式建立道德秩序和族群归属。在城市中,人们总是根据特定地方特定人群的行为,进行有关“善”与“恶”、“对”与“错”、“正义”与“非正义”等道德假设与论证,来试图建立日常道德的地理形势。日益兴盛的道德地理学(moral geography)便探讨了可以进行道德解读的空间关系与模式。迈克尔·克朗就指出,“道德的地理空间所具有的影响不仅体现在流动性上,而且还在以其他方式发挥作用。”在小说、电影、新闻等载体的描述中,人们可以体会到真实地理中得体或不得体的空间,以及在不同地理空间中所受到的道德约束。个人道德身份定位的过程,存在着许多不确定的、相对的影响因素。在当前碎片化的地理空间里,充分认识道德的地形图,将有助于人们对他人进行定位与评价。
(一)城市同心圆与道德空间
城市中的大多数人的行为都遵循着既定的规范与准则。但越轨现象的出现也是自然而然。涂尔干就认为“社会要保持一定的灵活性,要适应新的变革,就必然会出现违反社会规范的现象。”因此,越轨以及犯罪并不是一种病态,或者说是社会的机能障碍,而是“任何健康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道德是一个社会概念,它强调人的社会属性,但又强调自然环境的作用。在媒介尚未如此强烈地作用于社会之前,对于道德观念的遵守或打破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地理环境要素的影响。在特定地域范围内被认为是道德的行为,在其他场所可能就是不道德的。以犯罪行为的研究为例。1748年,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在其著作《论法的精神》中,就将地理因素作为犯罪的成因之一。在之后的19世纪50年代至19世纪末,环境决定论仍然主导着人们对于犯罪等行为的研究,但除了自然环境之外,社会、心理环境等的共同作用得到了强调。如意大利的精神病学家、现代犯罪学的创始人龙勃罗梭所提出的“天生犯罪论”受到批判,更多研究表明人们的道德判断与外在环境联系密切。社会环境的刺激作用凸显出来,伦理道德空间变得更加立体。到了20世纪20年代至50年代,芝加哥学派对城市中的犯罪成因和地理分布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犯罪生态学论”与“犯罪同心圆论”和“社会解体论”等,对城市的犯罪地理学产生了重要影响。
其中犯罪同心圆论就是将城市空间划为五个同心圆层级,揭示了从中心到边缘犯罪率递减的规律,极其显著地描绘了城市中的道德地形图。
城市犯罪同心圆是在伯吉斯等人对城市区位的同心圆划分(中心商业区、过渡带、工人居住区、高级住宅区、通勤居民区)基础之上,对犯罪等越轨行为发生的地理学规律而进行的概括。虽然该同心圆论的提出是以芝加哥这一城市为研究对象,但从中心到边缘城市的区位划分对其他城市仍然具有启发意义。
如果说城市中的越轨与遵从现象与地理的同心圆吻合,那么媒介塑造的空间也直接或间接地揭示城市道德空间的结构以及社会行为规范、伦理准则。在城市的道德体系中,媒介作为一种表现途径,充分起到告知和昭示的作用。城市的中心,总是最不会被忽视的区域。无论是人群的汇聚、交通的聚集,还是媒介的关注都最为集中。在此区域发生的越轨或犯罪行为自然会被留意,进而成为媒介呈现的重要对象。因此,道德与非道德行为的同心圆分布,除了由人群、地理环境等因素影响之外,媒介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影响因素。
(二)城市“街角社会”的道德地理
对“街角社会”的关注在威廉·富特·怀特(William Foote Whyte)的研究中得到了极为细致的体现。他对波士顿北区的一个名为“科纳维尔”的意大利贫民区进行民族志研究,关注“街角帮”这一社会现象及群体行为。科纳维尔是一个贫困与犯罪频频的城市危险地带。这些非正式组织的成员因为社会背景的相似而形成了凝聚力极强的帮派。他们在大街上游荡,却又遵循严密的群体规则,其行为多被认定为非法的,被主流社会排斥。他们“是社会工作的对象、刑事案件中的被告,或者,统统是‘下层阶级爷的成员”。在《泰利的街角:街角黑人男性的研究》一书中,艾略特·列鲍(Elliot Liebow)则研究了以黑人泰利(Tally)为代表的20世纪60年代华盛顿特区的街角黑人男性。而另一位社会学家彭佩拉尼·穆福恩也对街头青年的生活方式进行了研究。当然,他是以南部非洲如博茨瓦纳、南非等国家的一些城市为地理样本的。
在城市中,“街角社会”是一个常见但又常被忽略的地理空间,它是主流人群与非主流人群之间的模糊地带。一些亚文化群体集聚于此,往往表现出不遵从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或者被主流社会规范所排斥的行为。
在芝加哥学派所归纳的城市同心圆中,这些“街角”处于城市的中心商业区,却与繁华富足的城市中心格格不入。如果用主流社会的价值观来衡量,常常流连于街角的这些人群无疑是不负责任的,他们无事生非、好吃懒做、毫无家庭观念、经常性犯罪、丧失最基本的自尊,所有这些生活态度与行为不能被主流的道德观念所接纳。
从城市的地理空间来看,“街角”是位于既公开又隐蔽的位置。它是街道的组成部分,却又是可能被掩盖的阴暗角落。通常情况下它们被一些非主流人群(多为青少年)所占据,成为其重要的领地。“街角”逐渐从城市建筑空间的一部分演变为一种城市社会结构。在这个特定的地理和社会空间里,人们的道德判断与主流社会存在明显差异。如果按照社会的标准,“街角社会”的生活都大多可归入“离经叛道”一类:偷窃、抢劫、赌博等,暴力与欺骗成为常见的行为方式。而居于此中的人群相互结成牢固的、严密的、层级分明的组织结构,虽然它们并不为主流社会所承认,却仍然具有强大的号召力与组织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