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传播学十年(1998-2008):阐释与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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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涵化研究的两个十年(1)

——一个总体评估和元分析

■[美]麦克·摩根、詹姆斯·尚翰著、龙耘译

始于乔治·格伯纳(George Gerbner)的涵化分析,是一个著名的思考和探讨大众传媒影响力的研究范式(格伯纳,1973)。涵化研究所要检验的,是电视提供给观众的关于社会现实的观念上的累积影响,以及这种影响的深度和广度。上述影响是通过电视(特别是娱乐节目)提供的最常见、广泛的固定形象和思想意识的条件反射式的出现来实现的(Morgan和Signorielli,1990)。涵化研究是关涉那些成长并生活在符号环境中的人们的。在那里,电视给大多数的人们、在大量的时间讲述大量的故事(Gerbner,Gross,Morgan&;Signorielli,1994)。

从第一本有关涵化的调查研究结果出版(Gerbner&;Gross,1976)至今已经有20多年了。从那时起,许多研究者就涵化分析概念上的假设和方法论的程序设置等做了探索、演绎、批评、消解或者辩护。1986年,伯杨特(Bvyant)指出,涵化是3个重要课题之一,这3个主题覆盖了美国一半以上的学院和大学,后者均开设“大众传播与社会”课程。他甚至强调说,涵化研究看上去“几乎像电视本身一样”无处不在。(p.231)

尽管涵化分析曾经几乎是等同于与暴力有关的辩论,但这些年来研究者们的视野、主题有了更宽泛的拓展,包括性别角色、年龄、政治倾向、环保意识、科学、健康、宗教、少数民族以及职业等。上述方面的研究已经在阿根廷、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中国、美国、匈牙利、以色列、荷兰、俄罗斯、韩国、瑞典、中国台湾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展开。

这些研究得出的结果是大量的、多样的,有时甚至是与我们平时的直觉相违背的。

尽管传播领域在对涵化调研结果的确凿性的认识上存在某些分歧,涵化理论仍然在争议声中跻身公众认识媒介效果最为重要的几大理论之列。当然,它是与围绕电视的影响力而进行的公众政策论战有关的少数几个建议之一。正如纽黑根(Newhagen)和莱文斯蒂(Lewenstein)(1992)所指出的那样:“这一理论在一片批评声中一直存留着,或许是因为一种思想的社会暗示,这种思想认为,大众媒介对我们文化的诠释、表现作用是如此明显、重要,以致于无法将其打发掉。”(p.49)

涵化的确一直是一个相当有争议的过程。虽然一些细节性的观点有所显露(Hawkins&;Pingree,1982;Pottev,1993),但至今尚未有人对大量的相关研究实施一个系统的、实证基础上的评估。为提升上述争论的意义,我们在此提供一个理论上的建议和关于已经发表的涵化文献的元分析。

元分析——“独立研究结果的统计学的综合”(Mullen,1989,p.1)——在对传播调研结果的再分析方面的重要性正在日益显现(Allen,Emmevs,Gebhardt&;Giery,1995;Herrett-Skjellum&;Allen,1996;Kim&;Hunter,1993)。较之于传统的叙述性的评论,元分析有一个明显的长处:它提供了一个评估,即纵观那些研究成果,其中究竟有多少变化只是反映了样本上的失误(Hunter&;Schmidt,1990)。也就是说,元分析可以使我们看到,在样本误差被解释之后,已经发表的涵化研究成果中有多少不同是“真实的”。一旦有“真实的”变量被留传下来,那么我们就可以判定这一结果是否可以跨越不同类型的样本、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分析策略,等等。

为此,我们借助元分析的手法来透视这个关于涵化理论和调研结果的评估。同时,对于理论和相关批评的重新分析以及对于数据资料的元分析,也让我们从一个独特视角重新认识涵化研究在其最初20年中取得的成就。

理论回顾

文化指标

涵化分析是一项被称为“文化指标”的长期的、连续性的研究课题中的一部分。

“文化指标”的概念被发展到补充经济和社会指标,同时也成为重要文化现象的晴雨表。在美国,焦点集中在电视上。原因就在于电视是这个国家最广泛的文化常态和最明显的文化符号的传播者。不过,其他媒体也可以被作为文化样式与趋势的指标来研究(Rosengren,1984)。

按照格伯纳的构想(1969),文化指标运用了一个分三步走的研究计划。首先,是制度的过程分析(institutional process analysis),即调查系统的压力和张力,以了解怎样的媒介信息被选择、生产并传播;第二步,被称作信息系统分析(message systemanalysis),将在媒介内容中最稳定、广泛并且反复出现的形象,诸如暴力描述、少数种族、性别角色、职业以及许多引起讨论的问题进行量化并绘出轨迹图;第三步,被称作涵化分析(cultivation analysis),探索电视收视给受众关于真实世界的观念上带来的影响程度。

文化指标研究开始于1967-1968年的对电视暴力节目进行描述时期,旨在为国会作为阻止暴力行为的依据,该研究是在1972年成立的外科主治医师组成的“电视与社会行为建议委员会”的支持下继续的。涵化分析阶段开始于一个有关20世纪70年代初全国范围内成年人的抽样调查,该研究受国家心理健康协会的资助。在这些年中还有许多其他的机构和基金会支持了这项计划。

自1967年开始,研究者们一直对以一周为样本的美国广播网播出的电视剧进行内容分析,以描绘电视世界提供给受众的各种人物及其特征。在90年代,这一分析扩展到包括福克斯电视网、“真实”节目以及各类有线频道。通过这些年的工作,信息系统分析开始聚焦于最广泛的内容样本,即那些许多不同类型节目所共有、但作为一个整体又特征鲜明的样本。因为这些内容左右着最有潜在教育意义的电视文化。涵化分析所运用的特定的问题应建立在大量内容样本显示出来的信息系统分析基础上,虽然在整个研究中这些信息没有作为案例出现。

涵化理论的发展

如果没有进行一个观念上的争辩以推进这项研究,那么探讨涵化理论将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诘问和反驳,攻击与回应,涵化理论的核心始终被遮蔽在论战和议论的灌木丛中。从许多争辩中,关于概念和分析的精华如螺旋般展示出来,同时还有一些同僚的有益补充。从我们的观察来看,这些年里,研究者们往往过于简化了涵化的观念,但同时却既复杂化又曲解了它的逻辑方法。当然,在最后的分析中,科学就是不停的辩论,并且我们在这里强调20年来的研究中的进展与争论,它给了我们一个理想的透视,以有助于我们从中获得一些较为重要全面的资料。

格伯纳最初关于涵化的概念是对大众传媒的社会和文化隐喻的传统论述的一种突破。他的目标是推动大众化传媒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劝服和议程设置研究的范式中脱离出来,并且冲破效果研究上的科学主义和实证哲学的传统樊篱。这就意味着省却规范的审美分类和惯常的关于时尚与艺术品质的关注,转而根据雅文化与俗文化、选择性播出以及特别的读物和阐释来设计问题。格伯纳并非否认上述传统事物和现象的存在及其重要性,但他的确试图远离这些。

这要求对传统的用于效果研究的方法、策略予以修正。总的来讲,早期的大众传播研究集中在预设和控制上,对效果研究采用的是一刀切的标准,即某些信息会直接带来态度或行为上的某些变化。格伯纳的早期著作批评了这种说法,因为他拓展了传播过程模式,将其从简单的劝服交流模式中区分出来(R,e.g.,Gerbner,1958)。他不是把传播研究看做一种去达到特定的实际目标(如出售肥皂、赢得选票、推进公共健康等)的方式,而是将其作为一个基本的文化研究。他强调说,超越传播本身的“权力”之上,任何信息都是社会和历史中具体的物质关系和社会关系的确定表达。信息隐含着主张、假设以及只有在信息得以生产的社会关系和背景下方可理解的观点。同时它们也对那些关系和背景予以再造。信息就是如此维系着生产它们的这些制度与实践。

按照格伯纳的说法,传播就是“穿过信息的互动”,是一个明确地关于人类(并且人性化)的过程,它既创造着构成文化的符号环境同时又受该环境驱使。这种符号环境展示着社会和制度的变迁过程,并且因为它表现了社会的模式,它也就在此过程中反作用于后者。可见,这就是“涵化”(cultivation)最初的含义。这个处于信息互动之中的过程塑造并形成了这一术语。在这里,信息被预设了某种前提。

大众传播——符号环境的大众化生产——暗含着文化和政治的权力,即创作有寓意的信息的权力,这种信息可以涵化集体意识。但这是一个双向的过程:生产信息的权力源于社会权力,而社会权力又是通过生产信息的权力而产生的。这就使过于简单化的“因果”方面的批评变成无的之矢的富含意义的理由。

涵化不是别的,而是关于叙事的文化过程。格伯纳经常引用苏格兰爱国者安德鲁·福兰特(Andrew Fletcher)的观点:“假如一个人被允许创作所有的歌谣,那么他就无需关心由谁来制定国家的法律。”换言之,要紧的是谁得到了话语权,而谁的故事未获准讲述。

我们知道和自以为知道的大多数事物并非源于个体的经历,而是来自于我们的所见所闻。在远古时代,一个文化的传说通常都是通过部落、父母、老师或者教徒等成员面对面地交流、口授而得以流传的。今天,叙事被世界上的商业利益所左右,其在操作上的影响使之远离了平民意识的创作。有关神话、宗教、传奇、教育、艺术、科学、法律、童话以及政治等方面的伟大的文化故事越来越多地与电视捆绑在一起,由它来传播开去。我们正在栖居和(再)创作的叙事世界是一个按照市场策略所设计的东西。

故事的冲击并非潜在的。对在大众化生产的信息里集中和暗含的模式的揭示,“并非强迫地告诉我们人们在想什么或做什么。但是(它)将告诉我们什么是大多数人通常思考或者做的事情”(格伯纳,1970),信息将那些隐蔽的但同时又是四处遍布的边界状况放置在社会的论述中,在那里,何为存在、何者重要、何为权利,等等诸如此类的文化的基础规则被重复(并且仪式般地被消费)得如此经常,以至于逐渐成为视而不见的常态。涵化的原型是“行使教化”,而不是劝服。

因此,“涵化就是文化的浸润”,因为“文化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学习的最基本的媒介”(格伯纳,1990,p.249)。文化是一个这样的体系:“故事和其他加工品——逐渐地大众化生产——在存在与存在的意义之间进行调节,并因此在上述两方面作出贡献”(p.251)。如同我们的最流行并且被广泛拥有的故事作者一样,电视似乎在共同信念、价值观以及意识形态的培养涵化上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

涵化假设

媒介效果的早期研究通常地聚焦于短期内单个节目或信息的影响,其研究往往基于实验的设计。涵化方法的创新之处就在于它将节目层面的效果问题搁置一边,而集中关注故事体系层面。强调电视的整体传播效果,忽视类型、频道或节目样式,正是涵化分析最重要和不同寻常之处。这或许也是它多年来最受挑剔和争议之处。

涵化理论并非简单地主张“所有节目一定包含着同样的信息”,虽然这是一种有时遭到攻击的无谓的争论。涵化理论并不否认节目之间的区别,不否认收视的可选择性、频道的变化不一以及各种类型的存在,也不否认这些因素中的任何一种都是重要的。它只是将这些看作相互分散的因子,看作分散的研究课题,而这与那些贯穿涵化分析整个过程的问题是有明显区别的。

主要关注选择性和变化性(印刷文化的多元论者所特有的价值观)会误导我们,使我们的眼光降低到庸常贫民的水平,流连于肤浅地区分不同节目类型。只重视具体的节目类型就有可能忽视电视作为一个信息的系统所具有的最有意义的东西。一个具体的节目无论产生怎样的影响都不会是没有意义的,但它们(意义)是从整体电视世界的累积宣传所产生的结果中分析、突出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