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两电市场双向开放的可行性
(1)两电合作的传统悠久从“王方周”唇枪舌剑地斗,到湖南、四川和山东等地真枪实弹地打,给局外人的感觉好像两电之间有什么不共戴天的血海深仇似的。其实,中国的电视业与中国电信已有几十年密切合作的历史。在电视事业起步之初,北京电视台(中央电视台前身)从发射塔发出的电视信号最远也只能传输到60—80公里。若在远地播放,只能依靠中国电信的长途微波通信电路。1964年12月,在原邮电部专家几年的艰苦努力下,北京和天津之间的60路微波实验电路开通,可以传输一路黑白电视节目。1968年,邮电部建成我国第一条可以长距离传送电视节目的大容量微波电路——北京至太原的60/120路微波电路。1970年10月1日,中央电视台的节目通过邮电部的微波电路传送至除新疆、西藏和内蒙古之外的26个省、市、自治区。为了保证电视节目的正常传送,中国电信的工程技术人员在微波电路沿线日夜值守。1973年和1974年,北京相继建成1号和2号卫星通信地球站,除开放国际电信电路外,还开放了两条双向彩色电视电路为中央电视台发送和接收国际电视节目。1985年以后,中国电信基本形成了国际国内卫星和微波通信网,国内外发生的重大新闻和重大体育比赛,都是借此送至中央电视台播出或现场直播的。1997年7月1日,中国电信启动了12座固定卫星地球站和11辆应急卫星转播车,通过太平洋和印度洋上的12颗卫星,同时向境外发送20路电视节目、接收14个国家和地区的8路电视新闻,为中央电视台香港回归报道的成功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证。当然,两电之间的上述合作带有强烈的政治色彩。但政治上能够同心协力,市场上也就更有密切合作的可能。
(2)两电取长补短,可以大大提高资源的利用率电信业和电视业虽然在技术基础上出现了融合的趋势,但是就目前中国的现实状况看,两电的差别还是明显的,存在着优化组合的巨大空间。电信业的主要优势是:财力雄厚,2000年的营业收入3498亿元,是整个广播电视业当年营业收入的7倍;拥有全国规模最大的国家级干线光缆网络,到1998年底,“八纵八横”网和省级干线网的长度分别达16万多公里和180多万公里,分别是有线电视网国家级干线和省级干线光缆网长度的9倍和6倍。除此之外,电信业在大型网络的运营和管理经验上,也胜有线电视网一筹。但电信网的劣势除了接入户网带宽窄(即便是在北京的电信网络上发一封电子邮件常常也要花上半个小时)、入户率较有线电视低之外,在运营IP业务和图像业务方面也力不从心。
电视业的主要优势是:普及率高、掌握着丰富的节目和相关的信息资源以及规模略小但带宽特别是入户带宽占绝对优势的有线电视网络。它的劣势是:资金匮乏、网络分散、各自为政、缺乏全程全网和通信方面的技术运营和管理经验。由此可见,电信之所有,正是电视之所无;电视之所有,正是电信之所无。两者倘能取长补短,将能给双方节省大笔资金,增加大量业务,从而大大提高资源的利用能力和对境外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最重要的是,两电携手对整个国家有利,对广大消费者有利,因为两网的互连互通可以使同是国有国营的两电避免大量的重复性投资,大大降低运营成本和消费价格。
像重庆那样电信、广电、联通和长城宽带以及当地成立的重庆宽带等多家单位各自大兴土木、拼抢市场蛋糕的“繁荣”局面,实在让人无法欢喜。像杭州那样为了规避国家有关有线网络不得介入数据传输业务的规定而投资5亿多元建设两张网的无奈之举,更是让人痛心疾首(本来一张网就可以既跑互联网数据,又传输有线电视节目,却偏偏要建两张网)。至于包括北京在内的许多地方把马路挖了填、填了又挖埋线铺网造成的浪费和不便,更是为老百姓深恶痛绝。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中的“发展中国家”,实在禁不起在基本设施建设上搞这样“叠床架屋”式的自由竞争(两电的重复建设未解决,国家电力公司国电通信中心又在着手分期分批把自己的专用通信网升级改造成光纤网络了。他们的另一个宏伟目标是:通过一种叫PLC的技术手段,在密布全国的电线上实现电力、音频、视频、数据传输于一体,用户只需要把相关设备接通电源,便能上网、看电视、打电话。乍一听,前景好像比电信网和有线电视网还乐观,因为电网比电信网和有线电视网都要庞大得多。但重建或改造的费用加起来恐怕也是一个天文数字)。
(3)两电联合将给用户展现“一站购齐”的服务新天地所谓“一站购齐”,简而言之,就是“一线通”加“一账清”。“一线通”就是通过一根管线同时提供音频、视频和数据资讯的一揽子信息服务。“一账清”就是用户只用一个账户就能得到多项成套信息服务。1999年,美国电信巨头AT&;T耗资1100亿美元相继买进全美最大的有线电视公司TCI和第五大有线电视公司Media One Group,就是要成为集长途电话、本地电话、移动电话、高速因特网接入、有线电视、声像娱乐于一体的“一站购齐”式超级信息服务企业,以满足用户的多样性、多层次需求,实现“全球无缝的端到端服务”。当然,开设这样的信息超市,首先要对传统的网络(包括有线电视系统)进行双向传输的升级改造,而这需要雄厚的财力作后盾。为了实现自己的战略目标,到1999年底,AT&;T已在网络升级改造上投资了约100亿美元。要完成网络余下设备的更新,至少还要50亿美元。AT&;T的总资产尽管超过1250亿美元,年收入超过500亿美元,但还是感到财务上有点吃紧。好在美国的计算机软件巨人微软公司对AT&;T的信息一揽子服务计划前途充满信心,1999年底向AT&;T投资了50亿美元,以确保AT&;T的各种数字电缆机顶盒使用他们的软件。
正像同样在尝试“一站购齐”式业务服务的美国COX公司的一位高级副总裁在2000年4月举行的中美第一届有线电视高级管理研讨会上说的那样,尽管国家之间存在着文化和语言上的差异,但消费习惯和商业管理的基本原则都是同样的。这就意味着,美国正在开展的“一站购齐”式服务迟早也会在中国的市场上出现。但以中国电信和中国电视业发展的现状,任何一家要想单独开展这项业务都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前者将首先遇到入户网带宽窄和信息资源匮乏的问题,后者将为资金短缺大伤脑筋。
而两电如果进行某种方式的合作(比如说强强联合,成立一个股份制的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互通有无,向用户提供“一站购齐”式服务的梦想可能就会大大提前实现。
(4)双向开放不会招致国外电信企业“搭车”进入电视产业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竞争了七八年,业务量只是中国电信的5%左右,根本起不到打破中国电信垄断的作用。其主要原因就是中国电信的网络垄断没有被打破。因此,在讨论中国联通重组方案的时候,曾经有人提出把中国的有线电视网和联通整合在一块,形成中国第二大电信商。“王方周”大论战的主角之一王小强博士后来继续撰文主张把中国电信和有线电视整合在一起,以壮大实力,共同对外。但上述两种主张最后都被否决,理由是:有线电视业向中国电信业开放“等于往狼窝里扔孩子”,因为加入WTO之后,外国电信企业也会“搭车”进入中国有线电视业。
其实,有线电视业向中国联通或中国电信开放就等于向进入中国境内经营的外国电信企业开放的担心或推论是没有根据的。首先,WTO的有关协议中不但没有任何要求开放有线电视的条款,而且在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后签署的最后文件的《电信附则》第2条中明确指出:“电信市场的开放不包括广播电视节目的有线或无线传输在内。”
其次,中国政府在与任何国家或国家联盟签署的加入WTO的双边或多边协议中都没有承诺向外国企业开放电视业;再次,有线电视业对中国电信开放属于对内开放的范畴,有线电视业有选择向哪家电信企业开放或不开放的自主权。换言之,中国电信只有接受或不接受中国有线电视“合作”的权利,没有强行要求中国有线电视业开放的权利。既然没有这种权利,境外电信企业也就不可能“援例”享受这种权利。因此,中国有线电视只对中国电信企业而不对境外电信企业开放,并不违反WTO协议中的“非歧视原则”(国民待遇)。此外,欧美国家有线电视业也只是对其国内的电信企业开放,境外企业要想介入,仍要受到投资比例等诸多方面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