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造成这种状况有着更深层次的原因,主要是制度设计与政策导向方面的原因。只是这与本文关涉不密,且不谈它。
陈寅恪不是这样。他一生学业,首在专心。专心到不问政治,也不关心政治;不问俗务,也不关心俗务;不参加争论,也不屑于争论;不做他事,也无他事可做;不习他艺,也没有几多他艺可以影响于他。他的全副身心,只在学术,尽在学术。抗战时期,他在重庆,日军轰炸频仍,听到警笛就跑防空洞,他为此写一对联:“见机而作,入土为安。”那口气颇带些嘲讽与幽默,足见即使这样险恶的环境,他的表现,犹自与他人不同。
不仅专心,而且倾心。倾心是一种宝贵的情感状态,即他不仅专心学术,而且挚爱学术,因为挚爱,才什么困难也挡不住他,什么压力也打不垮他;也因为挚爱,他才能得到无尽的欣慰与乐趣。
陈寅恪的学术生涯,其实乐少苦多,有些则是常人无法忍受的巨大痛苦。前面说过,他目疾严重,中年以后,竟至失明,然而,这没有阻碍住他研究的步伐。倒是更其恶劣的生存环境,给他不断增加无尽的痛苦。尤其是他的著作,写了,却出版不得,一等不能出版,再等还不能出版,以至这位学术老人要发出“盖棺有日,出版无期”的痛苦呼声。我们可以想象,倘环境由人,他虽健康堪忧,那研究的心一定是十分快乐的。
倾心之外,还有诚心。诚心是一种责任心,是由内向外而生发的一种内在性情感与品节。学术研究固然需要天才,那情形就像下围棋需要少年天才一样,就像NBA球员需要天才一样,但只有天才显然不够,还要诚心虔志,去对待它们。
而现在的学界,是诚心者少,名利者多;刻苦者少,投机者多。他们不乏天才,尤其不乏聪明,很多情况下,是太过聪明了,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自己把一出好戏硬给演砸了。
学术研究,非具诚心不可为。诚能生静。而静是一种难得的研究境界。所谓任凭风生水起,我自淡定如初。这样的境界是不容易达到的。然而,如陈寅恪者,却不是淡定如初了,而是做到了静气如山,凭你什么名誉地位也无法打动他的。
诚心之上,还要敬心。陈寅恪一介书生,经历不繁,焦点不多,与他及他家接触密切的人,还保留了一些关于他生性胆小的说法,如梁宗岱夫人就有类似的回忆。但《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的作者陆键东不同意这说法。依我的理解,陈寅恪可能胆小——在那样恶劣的生存条件下,又有几个胆大的呢?但陈寅恪即使胆小,他对学术研究的敬心却大。因为敬心大,他才不怕孤独,不怕病痛,不怕权威,也不受功名利禄等各种非学术性因素的影响。
敬心,乃是一种圣洁无余的态度,又是一种物我两忘的境界,更是一种单纯干净的事实。像这样敬心的人,如哥白尼,如伽利略。他们原本是信仰上帝的,但上帝说地球是宇宙的中心,不对了,他们就要发表不同意见,实在这一颗奉献于科学研究的心,原该大于上帝。你上帝错了,也要指它出来。这比喻有些大。作两个小比方。比如玫瑰花是红的,有强势者硬说它不是红的,或者把它拔掉,把它打碎,实际情况呢?她还是红的。又如,你可以不让王小二卖豆腐,但你绝对无法让王小二信服他卖的不是豆腐。
就是你把自己化装成上帝,也不能改变他卖豆腐的事实。
敬心也者,正是一种对于所从事的学术研究的无条件信任,又是一种对这研究及其研究结果的有逻辑的肯定。
写到此处,我联想到中央民族大学教学主楼中曾悬挂着“敬、静、净”三个大字,这三个大字端的是好。
我认为:对于学术事业,该存敬畏之心,因为那事业原本是神圣无极的事业,面对神圣无极,岂可胡言乱语!
对于学术研究,应存静毅之心,因为那研究原本是艰深无私的研究,面对艰深无私,岂可胡思乱想!
对于学术行为,应存净洁之心,因为那活动原本是纯正无瑕的活动,面对纯正无瑕,岂可胡作非为!
九
胡适自是一位纯正坚定的自由主义者。他的自由人格对现时中国的影响,显然来得更具魅力,也更密合知识界对自由的向往与追求。然而,在他盛年时期,包括去世后的相当一段时间,他其实却是一个不合时宜的人物。彼时的共产党人不喜欢他,当权的国民党骨子里实在也不喜欢他。胡适先生辞世数十年,终于时来运转,应该是这民族与社会进步了。与胡适相比,鲁迅在他的时代则是一个风口浪尖的人物,反对他的人固然坚决反对他,支持他的人又要绝对支持他。而他的风格与影响,至今犹然为社会特定人群企盼与认同,可知这民族与社会的进步,又确实面临诸多困难。陈寅恪的一生,则顺利时少,坎坷时多,苦难凶险,备受艰辛。而他终于得到认可并成公众瞩目的文化人物,更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三位巨人大有区别,而社会对他们的不同好恶与离合差别更大。从文明的发展阶梯考量,我认为鲁迅的时代不如胡适的时代,胡适的时代不如陈寅恪的时代。当人们忘记争斗也无须的时候,就接近大同世界了。届时,战争消弭,专制消解,政治化为管理,管理化为服务,服务化为艺术,艺术化为生活,可有多么好哇。李慎之先生说过,20世纪是鲁迅的世纪,21世纪是胡适的世纪。这是一种诗意的概括。我想补充一句:就社会的深层渴求而言,胡、鲁二人正呈赛跑之势,我希望并祝福先到达终点的是胡适先生。
而今的现实,仍需要启蒙,主要是公民意识的启蒙。胡适先生一生,说到学术与文化成果其实不足以惊人惊世,但他的学习态度与自由信念,却能持之以恒,卓尔不群。
德国大哲学家康德有言,启蒙是走出不成熟状态,勇于求知。这句话,鲁迅先生或许担当不得,尤其他的晚年,更似一位全知的斗士;陈寅恪先生则无须担当,他的注意力在彼而不在此;对于这种文化责任,唯胡适先生担当得住,担当得起的。
实在自由人格的基本品征是理性的,公然的,物权的,民主的。它虽然在逻辑上并不排除正义的暴力选择,但真正倾心的形式还是和平的,渐进的,共商的。它自有坚持与坚守,也不乏持之以恒的坚韧态度,而且主张稳中求变,尽管它的结构深处一点也不缺少革故鼎新的精神,但不赞成强制,不认同群起而攻之,不惧怕反对意见,有时甚至是最激烈的反对意见,也不顾念个人意见的孤独,并以能说服他人为最大的人生乐趣之一。
自从俞可平提出“民主是个好东西”之后,民主的话题,在中国大陆又慢慢热络起来,而法治的诉求,则自“文革”之后,一直为社会大众所赞同所渴望。其实,民主的价值前提是自由,法治的文化前提是理性。或者说,有自由,而后有民主,否则,这民主的基础就不坚实;有理性而后有法治,没有理性的法治安排,会先天带有诸多不确定因素。说不定哪一天,那些主张法治的人又会以非理性的方式去破坏它。
甚至可以这样说,唯有自由价值理念下的民主,才是善质民主,否则,极有可能成为民主暴力即暴民政治,且暴民政治与君主专制在本质上并无不同,其后果更会沆瀣一气,有无相通。而没有理性的法治,也很有可能蜕变为法治的空壳,即只有法治之名,没有法治之实。这一点,法国大革命有过证明,德国纳粹也有过证明,后来东方国家的诸多现实都有过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