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日本NHK记者问
(2003年9月)
问:中央与省级广播电视机构的权限、职责、组织等情况。
答:各级广播电视机构实行地方政府和上级广播电视部门的双重领导,以地方政府领导为主;广播电视宣传受当地党委领导和上级广播电视部门指导;事业建设受当地政府和上级广播电视部门的领导,以地方政府领导为主。
1.权限和职责
中央广播电视是面向全国和其他国家、地区开办的,主要提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树立国家良好的形象。国家扶持中央电视台等国家级新闻媒体发展,并给予政策、经济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如要求各地无偿转播中央广播电视节目,鼓励跨媒体、跨行业、跨地区发展等。在事业发展方面,重点是不断提高广播电视节目覆盖率,特别是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广播电视覆盖,如扶持中西部广播电视发展、实施村村通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省级广播电视是面向全省范围提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保证地方党委、政府的宣传和工作需要,节目突出地域特色,满足当地群众的特殊欣赏需求。允许省级广播电视采取资本、业务和行政等各种有效措施,在全省(区、市)范围内进行广播电视网络等资源的整合,经批准的地区可进行产业化发展试点。市、县广播电视工作重点是巩固提高中央和省级广播电视节目覆盖率。特别是要加强有线电视网络建设、改造和运营,大力发展有线电视用户,按照市场机制参与中央和省级广播电视资源整合,建立和完善用户服务中心功能,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在确保完成转播任务的前提下,可发挥地域优势自办一些党委政府宣传需要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具有地方特色的节目。在管理体制上,推行县对乡镇广播电视的垂直管理体制。
2.组织系统
中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系统包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省、市、县经批准可以建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
中央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系统包括卫星、无线、有线各种传输手段在内的综合覆盖网络;省级第一套新闻综合节目可以上星覆盖,其余的节目可以通过无线和有线覆盖全省,市、县必须完整转播省级广播电视第一套节目,市、县自办广播电视节目只能覆盖本行政区域。
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通过法规、政策和行政管理手段,对中央和地方广播电视进行管理,同时对地方广播电视进行业务指导;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直接管理省广播电视,对市、县广播电视进行业务指导。
中央广播电视由国家投资、国家所有,新闻宣传等主要业务不允许社会资金、外资进入;省级广播电视由各级地方政府投资和所有。
问:请谈谈中国对广播电视未来的计划。
答:建国初,我国广播电视主要是发展无线广播网络和农村有线广播网;1958年,建立了我国的第一家电视台“北京电视台”;60年代,黑白电视得到一定发展;70年代,开始建设彩色电视中心;80年代,全国广播电视事业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县级以上机构纷纷筹建广播电视台,同时有线电视网络建设开始启动;90年代,有线电视网络高速发展,卫星传送技术广泛采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开始全面应用于广播电视中心;“十五”以来,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和播出基本实现了数字化,广播影视节目传输和接收端数字化正在稳步推进。
我国广播影视业未来发展的重点是:在确保正确导向的前提下,努力构建公共服务、市场运作、政府监管三个体系,大力推进市场化、产业化、企业化、集约化发展,大力推进集团化建设,以科技创新推进广播影视系统的全面数字化、网络化,同时,建立新的技术体制、标准体制体系和管理模式,走出一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广播影视新道路。
关于实施数字电视三步走战略。根据我国国情和当前广播电视的实际,广电总局提出我国发展数字电视按先有线网络、后直播卫星、再地面无线的顺序,实施三步走战略。第一步:2003年开始,大力发展有线数字电视。2003年发展数字用户100万户,到2005年,实现数字用户3000万户,占现有的1亿有线电视用户的三分之一,使大中城市的观众先感受到数字化带来的新变化。第二步:2005年开始,开展卫星直播业务。作为有线电视的补充和延伸,卫星直播业务满足看不到有线电视的全国三分之二家庭,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的需求。第三步:2008年开始,全面实施地面数字电视。满足城市移动接收群体的需求,同时开播多套高清晰度电视节目,满足高消费群体的需求。通过制作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建立地面发射设施、发展接收终端、更新电视机,扩大文化消费市场。在完成三个发展阶段后,我国的数字电视可以通过有线、卫星、无线三种方式实现对全国的覆盖。2015年我国广播电视全面实现数字化,我国广播电视模拟向数字过渡的期限预计为15年。
关于构建数字广播影视技术新体系。第一,大力发展有线数字电视。建立由节目平台、传输平台、服务平台、监管平台组成的有线数字电视技术新体系。节目平台负责集成播出数字电视节目,分中央和省两级,分别由中央和省级播出机构建立;传输平台负责节目传输和互联网上音视频广播等增值业务的开展,分国家干线网和省级干线网两级,由中央和省级网络公司建立;服务平台负责直接面向最终用户提供服务,分别由直辖市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具有一定规模和用户数量的有线电视分配网的省和市(地)网络公司建立;监管平台负责协调、监管有线数字电视运营秩序,分中央和省两级。采取分区分片整体平移的过渡方式推进本地网的数字化进程。到2005年,直辖市、东部地区市(地)以上城市、中部地区省会市和部分市(地)城市、西部地区部分省会市的有线电视完成向数字过渡;到2008年,东部地区县以上城市、中部地区市(地)城市和大部分县级城市、西部地区大部分市(地)以上城市和少数县级城市的有线电视完成向数字过渡;到2010年,中部地区县级城市、西部地区大部分县以上城市的有线电视完成向数字过渡;到2015年,西部地区县级城市的有线电视完成向数字过渡。同时,还将加快本地网络的双向化改造,按最后一级光节点所带用户小于500户的标准推进网络光缆化改造。
第二,建立数字广播电视节目系统。广播电视节目系统的数字化要按节目制作网络化、播出自动化、节目资源管理数字化三步走的战略推进,建立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节目生产方式。2003年在中央电视台建立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制作示范中心。2005年,力争省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基本实现采、编、播的数字化,广播节目制作、播出实现硬盘化,电视节目制作、播出实现台内设备的联网和资源共享。
第三,加快卫星广播电视的数字化。2005年底,卫星广播电视的传输将完成从模拟向数字过渡,终止模拟传输方式。力争2005年全国广播电视直播卫星开始播出。
第四,开展地面数字电视标准的制定与试验。2003年在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城市进行地面数字电视试验,2004年基本完成地面数字电视的标准制定和频率规划,2005年试验扩大到我国主要的经济发达地区。
第五,加快数字声音广播的应用与推广。积极试验和推广数字声音广播技术,开发声音广播新业务,开辟新的发展空间,使广播向优质、高效、移动和多媒体的方向发展,满足听众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针对我国不同地域的发展差别,制定启动数字声音广播与关闭模拟广播的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