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转型期中国出版业制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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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结语

一、结论和发现

1978年以来,中国社会进入到一个深刻转型的时期,转型中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变革决定了出版业也发生相应的变化。本书主要运用新制度经济学、政府规制理论和现代出版理论,对中国转型期的出版业制度进行了分析,从这些分析中主要得出如下结论:

(1)中国出版业转型是在中国社会转型的背景下展开的,出版转型是社会转型的必然结果,社会转型不仅为出版转型奠定了基础,还为出版转型提供了动力。三十年来,在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文化体制改革的推动下,我国的出版业制度变迁先后经历了增量发展、结构优化和深化改革三个阶段,出版业逐渐从计划经济下的条块分割、行政事业化的格局中摆脱出来,进入到以市场为主导、公益性出版事业与经营性出版产业协调发展的轨道上。受意识形态等因素的影响,出版业的这种制度变迁呈现出显著的渐进性转型特征:在制度变迁主体上为诱致性变革和强制性变革相结合,在制度变迁模式上由政府供给为主导,在制度变迁路径上依照成本高低进行连续边际调整。

(2)转型期中国出版业的政府规制,仍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对出版业实施行政垂直管理的延续,需要进一步改革。从中国出版业政府规制体系的形成和政策执行过程来看,中国出版业的政府规制是基于出版作为党和国家“喉舌”,应该“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意识形态之上,无论在范围上还是在严厉程度上都远远超过了西方国家。目前,中国出版业规制由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宣传部门和政府主管部门共同进行实行,过去经常采用的行政命令式管制方式逐渐被法制化方式取代,主要包括进入规制、内容审查、书号控制、出版社经营范围、中小学教材的出版发行、激励性规制等六个方面的内容。中国出版业的这种政府规制体系存在着规制机构定位不明、规则手段不合理、进入规制过于严厉等弊端,越来越不适合出版业市场化发展的要求。所以,在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出版市场经济体制,繁荣民族文化,保障公民政治、文化权利,提高中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等目标指引下,中国出版业的政府规制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改革,如完善规制制度、放松经济性规制、改善社会性规制等。

(3)转型期中国出版业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但市场化程度仍较低,市场体系仍需完善。改革开放后,在经济体制改革的推动下,中国出版业经历了商品化、集团化和企业化三个市场化发展阶段,已初步确立了社会主义的出版市场经济体制,出版业的市场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出版业的市场化水平上仍低于全国总体水平,落后于全国大部分其他产业,尚未形成有利于出版产业高效发展的市场结构。所以,要建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相适应的出版经济体制,就需要通过规范政府和企业行为、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出版市场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组建出版行业性组织、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等途径,解决目前制约出版市场健康发展的不利因素。

(4)转型期中国出版社的组织结构、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在国家文化体制改革的直接推动下,按照意识形态属性的强弱,出版社由计划经济条件下党政机构附属的事业性质单位分化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和经营性企业两类,出版社的组织结构模式也不断优化。但是由于改革进度比较滞缓,经营性出版社的转企改制进程仍在继续,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现代产权制度仍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而要建立现代产权制度,首先需要建立出版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并通过授权经营明晰出版产权;其次,需要理顺出版企业的产权关系,实现产权结构的多元化,增强产权的流动性,界定新型出版产权等。同时,出版社组织模式和产权制度的改革需要现代法人治理结构与之相适应,所以,需要在符合现代公司制度要求和保证党和政府对出版控制的前提下,探索构建并不断完善出版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二、主要局限和不足

由于本人理论水平不足、实践经验的缺乏,以及研究对象发展的不确定性,本书仍然存在不少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对中国出版业转型过程中的全球化和数字化的动力因素考察不足。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的中国出版业转型,不仅仅发生在中国经济社会转型背景下,同时也伴随着国际出版业的全球化和出版及传播技术的数字化发展过程,所以,全球化和数字化不可避免地对中国出版业及出版业制度都产生了深刻影响。本书没有对此问题进行专门的、深入的研究,从而留下缺憾。

(2)对中国出版业的制度结构缺乏完整、系统的考察和研究。由于本书把主要精力集中在考察中国出版业转型过程中出版业制度的政府规制、市场体系和出版企业制度三个方面,对出版业的整体制度关注较少。

同时,对于这三个方面分别进行论述,缺乏对它们相互关系的分析,从而减少了本书的逻辑力量。

以上这两个不足,笔者将在以后的研究中努力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