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司法机关内的政党成员
根据西方国家的法律规定,司法权作为西方国家“三权分立”中的一种权力,应当独立于立法权和行政权。政党在司法领域内的活动是被明文禁止的,司法机关内部也不可能存在党的正式组织。然而,在西方国家的政治实践中,司法机关根本无法摆脱政党政治的影响,最突出的表现是在选任法官的环节上。虽然有法官不得兼任行政职务、不得兼有议员身份、不得从事公开的政党活动等一系列规定,但大多数西方国家选任法官时采取任命制,任命权掌握在总统、首相等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政党政治家手中,这就使法官的任命不可避免地带上了政党政治的色彩。任命程序结束后,法官们就会按照司法系统既定的规则和程序行事,表面上与政党操纵的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拉开距离。政党则隐身幕后,满足于对司法过程施加间接但却稳定的影响。只有当司法领域中的问题涉及到了政党的核心利益时,政党对司法的影响才会鲜明地凸显出来。
二、西方政党组织内部财力资源的分配
金钱是西方国家政治的母乳。西方政党的主要功能是组织和参与几年一度的议会选举、总统选举。在各政党为谋取执政地位而开展的竞选活动中,金钱起了润滑剂的作用,没有强大的财力做后盾,任何一个政党都难以登上执政党的宝座。另外,政党组织的日常运转也需要大笔经费来维持。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政党获得的财力资源从总量上看是越来越丰富的。1959~1997年,英国保守党中央的现金收入从167.2万英镑增加到4250万英镑;工党中央的现金收入从49.8万英镑增加到2410万英镑。1969~1998年期间,德国基督教民主党的收入从4500万马克增长到2.52亿马克;基督教社会党的收入从1300万马克增长到6600万马克;社会民主党的收入从6500万马克增长到3.04亿马克。20世纪60年代瑞典社会民主工党的总收入为9457047克朗,90年代增加到了135258450克朗,是60年代的14倍多。不过,在收入增长的同时,西方政党的开支也急剧增加。随着现代竞选技术的革新,电视广告、民意测验和雇佣竞选专家的开支导致选举费用激增,在1997年大选中,英国工党耗资2570万英镑,保守党支出2830万英镑。
入不敷出的严酷现实,迫使西方政党多方寻找财源。
一般说来,西方国家政党活动经费有三个来源。
第一是党费,即各个政党的党员定期或不定期、限额或不限额向本党组织缴纳的费用。缴纳党费不仅是西欧政党,而且是世界其他国家政党较为通行的解决政党活动经费的办法。1960年,德国社会民主党党员每月至少要向党组织缴纳1.2德国马克,这一限额在1962年、1971年、1975年分别提高到1.5马克、3马克和4马克,从1979~1989年一直保持在5马克的水平上。德国基督教民主联盟在60年代初根据党员的收入收取党费,直到1964年才确定每名党员每月至少要缴纳1德国马克党费,1971年上升到每月至少交3马克,从1976~1989年每月至少5马克。1989年英国工党个人党员的党费为每年10英镑,1993年为15英镑,1999年为17.5英镑,2002年为18.5英镑,确实有困难者至少交7英镑。瑞典社会民主工人党的党费由各级组织分别收取,其数额因所属组织的规定不同而有所不同,大约每个党员每年150克朗左右,党员可以一次缴清,也可以分期缴纳,担任议员和其他公职的党员还要向党组织缴纳“办公费”。虽然80年代以来西方政党的党员人数减少导致党费收入在党的总收入中所占比重有所下降,但党费仍是西方政党的重要收入来源。德国的基督教民主联盟1992年的预算是2.22亿马克,其中9400万马克来自于党费,比例达42%;同一时期,在社会民主党的2.82亿马克收入中党费达到了1.52亿马克,占54%。1993年,英国工党的880万英镑总预算中,来自工会会费的有470万英镑,占53%。
第二是企业、团体或个人的捐助。对美国政党和西欧右翼的保守主义政党来说,通过这种方式得到的捐款是政党经费的主要来源。“肥猫”(美国政治术语中对富有的捐款人的称谓)、公司和各种利益集团对政党的总统和议员候选人的直接资助一直是美国政党竞选资金的主要来源,1974年通过的联邦选举法修正案虽然对个人和政治行动委员会的捐款作出了限制,但它们想方设法规避法律的规定,通过化整为零、捐献“软钱”等手段为政党提供资金。1980年,民主党和共和党总共募集了1900万美元的“软钱”,此后每一届大选都上一个新台阶:1984年增加到了2200万美元,1992年上涨为8300万美元,1996年则高达2.62亿美元。英国的保守党60%以上的经费也来自私人捐助,在1993年保守党1490万英镑的预算中,各种捐助达到了940万英镑,最大的捐助者是诸如半岛-东方航运公司、汉森公司和马科斯-斯潘塞公司等大型私人企业。近年来,随着西欧左翼政党选民基础的变化和组织结构的演变,它们在日益增加的竞选费用的压力下也越来越重视通过私人、企业或团体捐助来筹集款项。英国工党在80年代末期制定了“商业计划”,通过举行午餐会等各种类型的筹资活动来争取个人捐赠。1997年大选后,工党又建立了“高价值捐赠单位”和“工党1000俱乐部”,目标是争取大宗捐款。以“工党1000俱乐部”为例,2002年底这个俱乐部有250名会员,其中包括女王的高级顾问、政府高级公务员、司法部官员、非政府机构领导人、院外游说人士及商界名流。他们定期为工党匿名捐款,数额一般在1000英镑以上。大公司对工党的捐赠以前从来没有过,1995年10月,英国最大的糖业公司泰特·莱尔公司向工党捐赠7500英镑,开私人企业向工党捐款之先河。从1996年6月到1997年3月,工党总共从公司筹集了1500万英镑的资金。到2002年,工党收入中已有20%左右来自捐款数额在1000英镑以上的捐赠者。在这些私人捐赠中,甚至包括英国色情出版物快报报业集团(the Express)老总提供的12万英镑,因而激起了部分党员和干部的愤怒。
第三是国家给予的公共财务补贴。60年代以来,随着竞选费用的上升,西方政党的开支急剧增加,大大超过了其收入的增长幅度。
与此同时,各政党的党员人数大幅度下降,原本依靠党费和小额捐助维持生存和活动的政党不得不四处奔走,寻找新的财源。为解决政党经费不足的问题,国家补贴政党的形式在60~70年代应运而生,并逐渐成为西方国家的通行做法。除瑞士之外的所有西欧主要国家都给予政党公共财务补贴。美国是西方大国中唯一没有直接给予政党财务补贴的国家,但美国选举政治的突出特点是以候选人为中心,各政党提名的总统候选人从政府那里拿到巨额补贴,因而在这个问题上并不存在“美国例外论”。西方国家向政党提供公共财务补贴造成的直接影响是使政党获得了稳定而丰富的财源,但其影响远远不止于此,在下文中还要提到。
政府提供给政党的公共补贴大致包括三个部分:(1)给予议会党团的补贴。这类补贴旨在增强议会党团的力量、减轻政党的财务负担,是最早出现的公共补贴形式,也是争议最少、最便于管理的公共补贴形式。(2)给予党的中央组织的补贴。这部分补贴是公共补贴的主体,确定某一政党能否获得这类公共补贴有两类不同的标准:一是只有那些在上届议会选举中赢得了一定数额议席的政党才有资格获得公共补贴,采用这种标准的国家有荷兰、比利时和芬兰;二是挪威、丹麦和德国采用的根据上届大选中的得票率来决定某一政党是否能够获得公共补贴。奥地利、意大利和瑞典则把以上两种标准结合起来。此外,为了防止政党在财务上过分依赖公共补贴,美国、德国和荷兰都有规定,不仅把公共补贴的发放同政党或候选人在选举中得到的支持(议席或选票)联系起来,而且将它与政党或候选人自身募集资金的能力挂起钩来。(3)有特定用途的公共补贴。一般是指用于党员教育、政策研究、妇女工作和青年工作等方面的补贴。由国家提供的公共补贴数额较大而且比较稳定,已成为不少西欧政党的主要资金来源。
对西方政党经费来源的考察,揭示了财力资源在这些党内的各级组织之间分配情况的变化。党费收入在各政党的经费来源中所占比重的缩小,改变了“群众党”那种由基层组织收取党费后按一定比例上缴给地方组织和中央组织的“自下而上”的模式。来自个人、企业和利益集团的捐款大都以党的中央组织和候选人为捐助对象;国家给予政党的公共补贴中的绝大部分也落入了党的中央组织和公职候选人之手。党的中央组织掌握了庞大的财源,视具体情况拨给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少量资金用以维持它们的生存和运作,从而导致了西方政党内部中央集权程度的提高。
三、西方政党组织内部人力资源的分配
人力资源的分配是考察政党组织变化的另一个重要指标。从卡茨和梅尔搜集到的20世纪60~90年代9个西欧国家42个政党的综合性数据中,可以发现在这些国家中,几乎所有政党的人力资源(各级政党组织雇佣的工作人员)都在向中央一级的政党组织和议会党团倾斜,议会党团是最大的受益者;地方政党组织则在总体上处于萎缩状态。以瑞典为例,该国各政党的中央组织的雇员平均增加了11.5人,增幅达39%;议会党团新增雇员6.8人,增幅达83%;与此同时,地方政党组织的雇员却减少了10.2人,降幅为16%。其他西欧国家的情况均与瑞典相似。必须指出,这个时期联邦德国和瑞典等国各政党的总体收入有过波动,但这种情况并未阻止这些国家的政党扩大其中央组织和议会党团组织的规模,这种做法的代价必然是地方政党组织掌握的人力资源相对匮乏。
以上数据反映了各个国家中各类政党人力资源分配的平均水平,有利于我们从总体上把握西方国家政党组织的变化趋势,但也存在着精确性不足的问题。为了更清楚地说明问题,本书对英国主要政党各级组织的职员变化的个案做进一步的分析。1964年,英国保守党的中央组织和地方组织分别有97名职员和580名职员。到了1998年,中央组织的职员人数增加到了167人,增幅达72%;地方组织的职员下降到了221人,比1964年下降了62%。工党的情况比保守党更突出,党的中央组织的职员人数从1964年的50人增加到了1998年的179人,增加了258%之多;地方组织的职员人数从248人减少到了150人,减幅为40%。
虽然没有把美国包括在内,但美国的民主党、共和党在人力资源分配情况的变化趋势方面与西欧政党有一定的相似之处。1972年,民主党和共和党的全国委员会各有30名专职工作人员;1980年分别增加到35人和220人;1987年进一步发展到120人和275人;1996年都达到了300人。州一级的政党组织仍保持着一定的影响,60年代两党在各州的组织几乎全部由志愿者组成,80年代中期之后开始雇佣专职人员,大多数州的委员会中都有2-10名专职工作人员。县以下的基层政党组织极为涣散,其工作人员都是既不领薪水也没有官职或其他形式报酬的志愿者。美国国会雇员人数的增长是60年代以来政党人力资源分配的另一个重要特点。1960年,美国国会雇员的总人数为2.3万人,1978年达到4万人,1982年和1983年仍保持在3.9万人的水平上。国会预算拨款从1960年的1.26亿美元上升到1983年的14亿美元,其中2/3以上用于支付雇员的工资。
通过以上实证考察可以看出,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政党的人力资源在党的各级组织之间的总体变化趋向非常鲜明:在党的中央组织和地方组织之间,中央组织持续发展,地方组织不断萎缩;在议会外常设组织和议会党团之间,议会党团获得的人力资源增长的速度较快。不论是西欧政党还是美国政党都呈现出相同的变化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