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是否具有价值,长期以来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在传统经济价值观中,有人认为没有劳动参与的、天然的自然资源没有价值。受这种价值观的影响,长期以来,环境资源一直被看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天赐财富,被不加限制地随意取用,造成了环境资源的枯竭和浪费,严重危及人类的生存。因此重构环境价值观成为环境经济研究的重要课题,因为这不仅是个理论问题,而且是个应用问题,在环境保护措施的费用效益分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环境经济分析、环境资产评估、环境保护规划、环境资源核算以及环境管理的综合决策中,都急需考虑环境价值问题。
第一节环境价值的概念界定
一、环境价值的内涵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指出:“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价值是指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一种特定关系,即客体以自身属性满足主体需要或主体需要被客体满足的效益关系。一个事物是否有价值,主要看它是否能满足主体的某种需要,有价值的事物必须能满足人类的某种需要,如空气供人们呼吸,水供人们饮用及工、农业生产使用,土壤供种植农作物,太阳能是地球上供人类利用的一切能源的最终来源等等,否则就是无价值的。
环境价值实际上是指特定的环境对人的生存、发展所具有的意义、功利、好处。环境价值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比较实的有形的物质性的商品价值,即资源价值;一部分是比较虚的无形的舒适性的服务价值,即生态价值。最初提出环境价值概念的是6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威斯伯德(Weisbrod.B.A)和克鲁提拉(K1uti11a.J.V),他们认为环境资源价值主要体现为四个方面:第一,它为人民生产活动提供可再生和不可再生资源;第二,它为人类及其他生命体提供生存场所;第三,它对人类活动排放的污染物具有扩散、贮存、同化的作用,即环境对污染物具有净化作用;第四,它提供景观服务。优美的大自然是旅游胜地,为人类的精神生活和社会福利提供天然的物质资源。
可见,环境资源价值除了作为生产资料表现为市场价格外,越来越多地表现为“外部性”的非市场价值。
二、环境价值的分类
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广泛传播,越来越多的环境经济学家对环境的经济价值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了许多环境价值的新概念。其中,皮尔斯(D.W.Pearce)和沃福德(J.Warford)合著的《世界无末日——经济学·环境与可持续发展》(World Without End)较具代表性。书中认为,环境资源的总经济价值由使用价值和非使用价值组成,下面又可分为直接使用价值、间接使用价值、选择价值和存在价值四个构成要素。(1)直接使用价值是指环境资源可直接用于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的经济价值。其中有的可以在市场上直接获得,如矿产资源价值、木材价值、水资源价值等,有的虽不能直接套用市场价格,但可以通过市场的办法估计直接使用的价值。
(2)间接使用价值是指环境资源并非直接用于生产和消费的经济价值,它们没有直接的市场价格,其价值只能间接地表现出来。如森林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净化空气、气候调节等功能就属于间接使用价值范畴。这种间接的使用价值可以通过“有无法”来间接计量,即设想如果没有这类环境资源,用其他方法达到同等功效所需投入的估计值。(3)选择价值是指人们为了保护或保存某一环境资源,以便将来使用而作出的预先支付。选择价值仍属于使用价值范畴,但它所衡量的是未来的直接或间接使用价值,以确保在未来不确定的情况下某一环境资源的供给。(4)存在价值是指以天然方式存在时表现出的价值,它实质上就是一种生态领域的价值。在生命支持能力的意义上,这种价值的受益者是全部生物机体。在资源持续供给能力的意义上,这种价值的受益者是从过去到未来的整个人类。如黄山风光不仅是闻名于世的观光胜地,其风景特点对中国艺术的影响都达到了难以估量的程度,正是它的神韵给中国画以灵感;长江、黄河作为母亲河,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象征,人们在感情上不能接受环境资源中所蕴藏的传统文化的丧失;美国的自然景观区科罗拉多大峡谷,通过问卷调查的计算得出,保护这一景观的收益,按支付意愿额来算高达78亿美元。
还有学者将环境价值分为作为“人类家园”的价值和作为人类物质生产所必需的资源价值,前者即存在价值(非消费价值),后者即消费价值。这两种价值都是人类生存所必需的价值,之所以把它称作存在价值是因为只有保护自然物的存在,它才具有这种价值,之所以把它称作非消费价值是因为存在价值是不可以作为物质资料消费的,而消费价值则相反,只有自然物被毁灭,它的消费价值才实现。
这正如一片森林,当其被保存时,具有涵养水分、调节气候、净化空气的存在价值,当其被砍伐作为原材料时,具有的是消费价值,这两种价值是冲突的。这使得人类的生存走入了“困境”,一种价值的实现是以另一种价值的牺牲为代价的。如何走出“困境”?途径只有一个:既要发展,又不能无节制地发展,必须对人类的实践行为进行重新反思、评价、规范、节制和约束才能实现二者之间的协调发展。
第二节环境价值的理论基石——劳动价值论
马克思劳动价值学说的核心内容是,劳动是价值的源泉,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二属性,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价值实体是商品中凝结的人类抽象劳动或一般人类劳动,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量决定的。运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来考查自然资源的价值,关键在于自然资源是否凝集着人类劳动。依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观点,处于自然状态下的自然资源,是自然界赋予人类的天然产物,不是人类创造的劳动产品,没有凝结人类的劳动,它没有价值;只有凝结有人类劳动的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才有价值。马克思说过,“如果它(指自然资源——引者注)本身不是人类劳动的产品,它的作用只是形成使用价值,而不形成交换价值,一切未经人的协助就天然存在的生产资料,如土地、风、水、矿产中的铁,原始森林的树木等,都是这样。”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主要阐明了资本主义制度下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其研究对象是社会经济系统的商品价值问题,是一种纯经济学的价值论,而没有考虑自然系统中的资源与环境价值问题,这其中有两个原因:一是当时的自然界赋予了人类丰富的自然资源和良好的自然环境,人们将这种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视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天赐财富;二是经济社会的发展(包括人口增长)的规模不大,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对资源环境的需求与自然生态系统的承载力,从总体上说,是基本相适应的。所以环境价值问题不是当时社会的现实问题,研究环境价值也不可能成为马克思的历史使命。
恩格斯曾经对自然资源为劳动提供材料,劳动把自然资源变成财富和价值的辩证关系作过精辟的分析,他指出:“政治经济学家说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源泉。其实劳动和自然界一起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为劳动提供材料,劳动把材料变成财富”。也就是说,资源与劳动一样,本身也是财富的来源,具体来说,资源是劳动的对象,是劳动的物质载体。
而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经济与环境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且生态环境的供给能力问题也成为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使人类的生存和社会的发展面临严重危机。当代人对生态环境的关注已超过人类以往的任何历史时期,因此研究环境价值问题就成为当代人亟待解决的任务。把马克思当年没谈到的环境价值放到劳动价值论的视野之内,或者说把劳动价值论延伸和拓展到生态环境中,并以此为基础,建立生态环境价值论,研究环境也有价值,且环境价值也是由劳动创造的,劳动价值论是环境价值论的基础和核心的问题就变得愈来愈紧迫。
应该说环境价值是一个历史范畴,它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产生的,在过去相当漫长的历史时期,环境资源虽然是人类生存的物质基础,但它自然生成、自然存在,没有人类劳动的凝结,因而没有价值。而今天没有人类涉足的自然界已经不多了,人类不曾干预过的自然界已经很少了,“自在自然”在不断变为“人化自然”,“自在世界”在不断变为“人类世界”。有人类干预,有人类涉足,就凝结有人类的劳动,人类逐渐加大对环境资源的劳动投入,环境资源的价值也就逐渐显现出来,这些劳动包括:以环境资源为对象的勘探、开采、保护、更新、建设、科研等。且由于仅仅依靠自然资源的自然再生产,已不能满足人类社会对资源的高需求,如今世界上已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把自然资源的社会再生产作为资源产业经营,以此改善生活、发展生产。资源产业是通过社会投入进行保护、恢复、再生、更新、增值和积累自然资源的生产事业,它将自然资源的自然再生产和社会再生产结合起来,以便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坚实的资源基础。所以,依据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环境资源有人类劳动的凝结,因而具有价值,其价值是根据利用、恢复和保护环境所投入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和环境资源的社会需求两方面确定的。所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对环境价值给以科学合理的解释,劳动价值论是环境价值论的理论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