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非公有制经济群体实施统战工作的政策
(一)“团结、帮助、引导、教育”的基本方针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非公有制经济的迅猛发展,形成了一股不容忽视的群体力量。做好这一领域的统战工作,将这一群体引导好,关系到能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建设有中国特色从容就义经济和坚持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道路的重大问题。因此,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逐步培养一支坚决拥护共产党的领导,与党团结合作的非公有制经济群体,对于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
非公有制经济群体是一个新的社会群体,其内部构成成分较为复杂,思想、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社会经历各不相同,接受共产党的教育程度千差万别,而且这一群体的流动变化也比较大,经常会出现一些难以预料的新情况。由于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将在我国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存在和发展,这就决定了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一战线工作的长期性。为了做好这一领域的统战工作,1991年7月,中共中央发出了批转中央统战部《关于工商联若干问题的请示》的通知。这个通知是全党做好新时期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纲领性文件。通知指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一战线工作的根本任务是:团结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的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培养起一支坚持拥护党的领导的积极分子队伍,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安定团结,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祖国统一做出贡献。”199而“团结、帮助、引导、教育”的方针,则正是根据这一根本任务提出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一。
团结,就是在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旗帜下,团结非公有制经济群体,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振兴中华和统一祖国的共同目标贡献力量。这就要求从团结的愿望出发,满腔热情地做好对不同资历、不同行业、不同年龄、不同性格、不同生活习惯的非公有制经济群体的工作,把他们团结在共产党的周围,形成一股合力,服务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帮助,就是要维护非公有制经济群体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正确意见,在政策允许和可能的范围内,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这一方面有利于他们的发展,另一方面也能使他们深切感受到党对他们的关心和支持,从而真心实意地拥护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措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从内心深处产生向心力。
引导,就是要扬长避短,发挥非公有制经济有益国家和社会的积极作用,抑制其不利于国家宏观调控和不利于社会收入分配协调等方面的消极作用。非公有制经济由于构成成分较为复杂,且是一个新兴的社会群体,在其发展过程中必然会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如经营的短期行为、违章违法经营,等等。上述问题虽然在非公有制经济群体中是支流而不是主流,但其危害性不可低估,必须加以克服和引导。
教育,主要是教育非公有制经济群体爱国、敬业、守法,使之成为热爱祖国、热爱事业、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的新型业主。
“团结、帮助、引导、教育”是一个统一、完整的方针,是从各个不同的侧面,开展对非公有制经济群体的统一战线工作的基础所在。
(二)着重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开展对非公有制经济群体的思想政治教育,既是这一领域统战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八字方针中“教育”一项的具体化。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关于工商联若干问题的请示》的通知中指出:“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具有重大意义。”200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群体的思想政治工作,需要对他们有一个全面的认识:他们生长在新中国,是改革开放政策的直接受益者,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是拥护和接受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同时,非公有制经济作为一种私有制经济成分,以追求最大限度的利润为目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可避免地带有自发性和盲目性。再加之这一社会群体自身素质参差不齐等方面的局限,部分人也存在一定程度的消极性:有些人对党和政府的政策有疑虑甚至钻政策的空子,获取非法利润;对公有制经济为主体、防止两极分化的社会主义原则持保留态度,对税收政策、法定经营范围和政府的管理有抵触情绪,出现相悖行为甚至违法经营;他们希望在市场经济中平等竞争,但有些人却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为滋生腐败推波助澜;有些人漠视工人的合法权益,甚至不管员工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违章生产;还有些人的行为准则、生活方式违背社会道德规范,等等。尽管这些消极方面在非公有制经济群体中是非主流的,但也不能任其自由发展,因此必须着重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群体统战工作的途径
(一)加强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群体的领导
加强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群体的领导,是团结非公有制经济群体,做好这一领域统一战线工作的首要途径,主要应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着手:
首先,要对非公有制经济群体制定正确的方针、政策,这是能否做好这一领域统战工作的关键。目前,党对整个非公有制经济所采取的鼓励、支持、引导的方针,对非公有制群体所采取“团结、帮助、引导、教育”的政策,由于其既具有科学性又体现了对非公有制群体合法利益的维护,因而发挥了巨大的效用,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反之,如果继续沿用过去对待民族资产阶级的“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的话,非公有制经济决不会出现今天这样的发展规模,也不可能增强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群体的吸引力和非公有制经济群体对党的向心力。
其次,要发挥中共党组在工商联的领导核心作用。党对各种社会团体(群体)的领导,主要通过在团体中建立党组的形式来进行。因此中共党组在社会团体中便发挥了龙头的作用。各地工商联是非公有制经济群体的联合机构,团结、联系、代表着非公有制经济群体,发挥着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的桥梁作用。加强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群体领导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加强中共党组在工商联的领导核心地位,这不仅关系着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能否得到贯彻实施,也关系着党在这一领域的统战工作的成功与否。
再次,要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共产党基层组织的建设。当前,在个体经济、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以及外资企业的投资者和从业人员中,正式党员和向党组织靠拢的人员正在逐年增加。他们是非公有制经济领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搞好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骨干力量。因此,发挥好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是团结非公有制经济群体,做好他们统战工作,增强他们对党、对社会主义祖国、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向心力的可靠保证。
(二)发挥工商联在联系非公有制经济群体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中共中央在批转中央统战部《关于工商联若干问题的请示》的通知中指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将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存在和发展。“现在亟需有一个党领导的、主要是做非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人民团体,对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投资者介绍党的方针、政策,进行爱国、敬业、守法的教育,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正确意见。工商联作为党领导下的以统战性为主、兼有经济性、民间性的人民团体,可以配合党和政府承担这方面的任务,成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的一个桥梁。工商联的对象是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三胞’投资企业和部分乡镇企业,而不是国营企业。”201中央这一通知对工商联的性质、作用、职能等,都作了非常明确的表述,为做了非公有制经济群体的统战工作、增强他们的向心力指明了方向。工商联之所以能承担对非公有制经济群体的统战工作,是因为它在这一方面所具有的特殊优势:
第一,工商联具有组织优势。增强非公有制经济群体凝聚力需要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通过这一组织形式消除不利于凝聚的因素,确保党的有关方针政策落实无阻。工商联既是统一战线的组织,又兼具经济性、民间性,正具备了这方面的优势。同时,它具有参政议政的职能,能够把非公有制经济群体的合理意见、要求、建议等直接反对到各级党委、政府以至中央和国务院,并参与国家和地方有关重大政治、经济、社会问题的讨论和协商。这样,它便成了党和政府沟通非公有制经济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工商联具有人才优势。工商联中人才济济:既有过去创办工商企业的杰出人才,又有在改革开放中涌现的非公有制经济新型创新人才,也有同海外工商界人士有着广泛联系的经贸人才,还有一大批熟悉统战工作、经济工作的共产党员和党外干部。这使它具备了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群体统战工作的人才条件,通过发挥这些人才的作用,不仅能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群体的统战工作,而且还能把非公有制经济群体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与党同心同德,共同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
实践证明:发挥工商联在联系非公有制经济群体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对于做好非公制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是一条切实有效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