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感兴趣的是作者提出的第三和第四个论点。作者认为按照理性选择理论和马克思的阶级理论都不能非常有效地说明现实世界所发生的现象。按照奥尔森的集体行动逻辑,我们不能令人信服地解释为什么会有一些个人收益微不足道而成本巨大的集体行动。而阶级理论则不能解释为什么有时候条件成熟了,而大规模的阶级斗争行动却没有发生的现象。
作者则认为需要一个意识形态理论来说明这一问题。意识形态对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功能在于它可以告诉人们一套经济行为的准则,个人由于接受了意识形态教育而形成了遵守法律和交易规则的行为规范。这相当于一个总的人力资源成本,从而减少了用于对执行契约监督实施的费用。意识形态是法律、规则等强制性制度的内化机制,可以减少由于搭便车、欺诈、违约等等机会主义行为所造成的经济运行过程中的摩擦效应,从而提高经济运行的效率。如果一套意识形态不能对人们的行为起到降低社会经济运行交易成本的作用,那么该意识形态就是失败的。
此外,意识形态并非一成不变。一种意识形态取代另一种意识形态的基础性力量在于生产要素之间的相对价格变化。在这一点上,新制度经济学的意识形态理论与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理论有些接近,就连诺思本人也承认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对他的理论具有重要影响。
马克思主义则认为,意识形态是上层建筑,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是决定意识形态上层建筑的根本性力量,而生产力作为一种革命性的力量始终变动不居,从而导致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随之而发生或快或慢的变动。诺思的观点与之类似,不过是从要素的相对价格这一角度来说的,运用的是现代经济学的语言。在诺斯看来,资本主义由于社会化生产和分工的发展,需要一套价格机制和契约机制来对经济资源进行结合以实现资源的最大利用。而这正是私有产权、平等交换和民主政治以及相应的意识形态胜出的原因。此外,与诺思的新制度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相似,马克思主义也认为意识形态对经济基础有反作用,意识对人们的实践有指导作用,而这是我们吸收新制度经济学的合理因素,思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意识形态的功能与价值的基础。
综上所述,新制度经济学的意识形态理论接受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一些重要观点,指出意识形态对经济健康运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他们从降低交易成本的角度出发来论证意识形态的重要作用。意识形态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通过确立一定的行为规范来降低交易成本,从而使得市场经济可以运行在比较有效率的水平上。显然,如果没有一套与市场经济行为相适应的意识形态体系,人们的行为将更多地采取机会主义、欺诈和暴力行为。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意识形态的功能与重建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国经历了一场前所未有的社会变迁。以现代化理论来观察,这是一场由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变迁的现代化进程。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来观察,体现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自我改革与自我完善的进程。以市场经济理论来观察,改革开放以来进行的是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取向的改革。以政治发展理论来观察,则表现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总而言之,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和法治化是中国现代化转型的基本取向,也是中国社会变迁的基本特征。相对而言,经济市场化的进展较大,本文亦因此主要围绕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意识形态的功能和重建问题展开。
市场经济的核心内容是公平自愿的交换行为,是在一套经过交易参与人在自由公平基础上交互作用时形成的价格体系下带来的交易参与人利益的增进。公平而自由的交换是形成价格的基础。如果没有自由公平的交换行为,就不能体现价格的资源相对效率显示机制的作用,市场经济也就成为一句空话。从这个意义上说,市场经济不仅仅是一种经济现象,它还是一种社会生活现象,其背后有着深刻的意识形态内涵。
马克思曾经在论述犹太人问题以及在《共产党宣言》里,有过对市民社会的精彩论述,表达了市民社会是一种生活哲学和意识形态的思想。在马克思看来,市民社会的形成,正是商品经济发展到市场经济的时候,是全球市场形成、各种联系在世界各地到处建立起来的时候。当然,马克思是从批判的角度描述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不过,我们不得不承认,资本主义关于市场经济的部分有许多合理的内容。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公平、合作、诚信、守法等等正是市场经济所内在的价值取向,或者我们可以说,这些都是现代化所要求的现代性的意识形态,市场经济需要这样一些现代性的意识形态为基础。否则,市场就会充斥着欺诈和不信任,市场将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反过来,意识形态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并与之同步发展。
历史地看,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苏联、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也都曾经犯了这样那样的错误。其中,意识形态过于强调阶级斗争,被“姓资姓社”的问题长期束缚,是这些错误的一个重要根源。这也构成改革开放的内在要求,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就是这种内在要求在理论上的反应。
经典马克思主义赋予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以一种理论上的价值魅力,仍有其积极的历史意义。当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我们需要根据市场经济建设的要求增加一些时代内容。其中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意识形态,就是一个重要内容。应该认识到我们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求与之相适应的意识形态,发挥相匹配的功能。为此,我们依据马克思关于人类社会形态三阶段学说来简要地分析一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马克思按照人对人的依附、人对物的依附以及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划分了三个历史阶段。我们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好属于人对物的依附的大的历史阶段。在这样一个历史阶段,资本主义这样一种生产方式以及其所发展出来的意识形态,确有其历史意义。工业化、城镇化、公民教育、大众媒体、科层组织、代议民主、市场经济等被证明为符合该阶段实践的文明样式,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合理性。某种意义上说,现代化的历史基本上就是资本主义的发展历史,这是有着马克思前面所分析的深刻历史原因的。
这样,在马克思所划分的历史形态的意义上,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是具有一定的历史相似性的。当然,二者有着很大的不同,但就人对物的依附关系上说,我们和资本主义处于同一个大的阶段,而且由于我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比西方发达国家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对物的依附似乎还要更加迫切一些。从这个意义上说,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运用市场经济这样适合于这一历史阶段的生产方式来发展就具有相当的合理性。从经济建设理论和实践来看,我们确实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与之相伴随的是,在今天每个普通中国人的意识中,商品经济意识、个体意识的全面彰显,利益的多元化和价值观的多样化成为一个既定事实。我们也看到,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利己主义等价值观有所抬头,搭便车和机会主义行为泛滥,道德滑坡,诚信缺失、社会腐化现象严重,呈现出一种转型期特有的“旧的被怀疑,新的尚未确立”的特征。近年来,屡屡出现各种影响恶劣的经济事件,对市场经济建设产生严重的消极影响。
我们也看到,随着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理论的提出,我们的意识形态更加强调以人为本,强调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和谐关系,强调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是新形势下对邓小平理论的发展。也就是说,而我们的意识形态正在做出转型,以适应我国社会所发生的现代化转型,从过去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超验价值的颂扬转变到对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建设提供指导性原则的重建上面来。
不过,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在人民大众的日常生活中,市场经济所隐含的那些积极的意识形态的内容还仅仅属于大众意识的层面,仍未能很好地上升到理论自觉的高度,还没有真正纯净升华为我们这个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因此,尽管我们的意识形态理论有了较大发展,但目前看来我们的意识形态促进市场经济条件下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功能仍然比较弱。基于这一判断,我们应该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地完善我们的意识形态,使之更加充分地发挥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积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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