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从现代汉语的字义上理解就是配合得适当和匀称,从哲学的角度理解则是指事物协调、均衡、有序的发展状态。社会和谐是社会系统中的各个子系统、各种要素处于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状态。和谐社会就表现为人际关系和谐、人与社会和谐、人与自然和谐、社会发展和谐。和谐社会事实上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人类社会历史上,自从进入阶级社会以后,伴随着不同利益集团的冲突与争斗,也出现了人们对和谐的理想社会的追求,一部人类社会的历史,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就是人们追求和谐社会理想的历史。
一、和谐社会是人类社会自古以来的理想追求
1、历史上中国人孜孜以求社会和谐
我国历史上产生过不少有关社会和谐的思想。“和”、“ 和谐”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居于非常特别和重要的地位。
孔子提出“和为贵”; 荀子提出“和则一,一则多力”;墨子提出了“兼相爱”、“爱无差”的理想社会方案;孟子描绘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社会状态;《礼记?礼运》描绘了“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理想社会;其中,作为儒家重要的理想社会观的大同、小康则是最具影响力的。《礼记?礼运》中最早记述了这两种理想的社会状态,即“天下为公”的大同与“天下为家”的小康。孔子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东汉郑玄解释说:“同,犹和也,平也。”所以“大同”也就是“大和”与“太平”,也就是和谐社会与太平盛世。
《礼记礼运》又说:“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以功为己。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谨于礼者也。以著其义,以考其信,著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势者去,众以为殃,是谓小康。”
在这里,儒家学者把“大同”和“小康”诠释成为两种不同层次的理想社会状态,把“大同”社会描述成为最高理想社会。
直至近代,太平天国农民起义领袖洪秀全设计出一个令广大农民心驰神往的和谐社会蓝图——“务使天下共享,有田同耕,有饭同吃,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社会。谭嗣同在《仁学》中主张“有天下而无国”的“地球之治”,“人人自由……战争息,绩忌绝,权谋弃,彼我忘,平等出,……君臣废,则贵贱平,公理明,则贫富均”的“大同之象”。康有为在《大同书》中则设计出人类社会从“据乱世”经“升平世”到“太平世”即大同社会的发展路径,主张“破除九界”,实现男女平等,促使家庭消亡,去私产之业,“凡农工商之业,必归于公”。康有为的大同理想所展现的天赋人权、自由、平等、博爱以及个性解放等体现了近代资产阶级的要求。孙中山倡导民众共同奋斗来实现“天下为公”的大同理想:“将来世界总有和平之望,总有大同之日,此吾人无穷之希望,伟大的思想。”
总之,两千多年来,人们从不同角度提出大同社会的理想,反映了我国人民对和谐社会的向往和追求。这一切也表明,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命题与核心思想。中华文化能够生生不息,中华民族能够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与和谐思想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中国传统文化的“和谐”有以下几个鲜明的特征。
首先是包容性。兼容并蓄,宽容海涵,既是“和谐”的表现形式,也是达成“和谐”的前提。古人对此早有比较深刻的认识,并强调“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天下一致而百虑,殊途而同归”。在古人看来,视野与心胸太狭隘,不利于事业的成功和社会的发展;真正理想的境界应该是,“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体现在治国上,就是要做到海涵一切,虚怀若谷,宽容包纳,不以一人之智为智,而以众人之智为智,“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处下,故能为百谷王”。体现在用人上,就是要使人们能在社会生活中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发挥自己的作用,为和谐社会的构筑作出不可或缺的努力。体现在文化选择上,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同时,要以开放的心态,为各种文化的整合和构建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在此基础上,形成“和谐”文化的氛围,从而长期维系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其次是差异性。和而不同,和而不流,是“和谐”的题中之义,也是“和谐”的具体特色。传统文化崇尚和谐,追求和谐,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人际关系的和谐,个人身心的和谐,但并不等于无原则调和,更不等于泯灭差别而同一。具体地说,是“以他平他为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则尽弃矣。”很明显,和是有差别的统一,不是无差别的同一。基于这样的理念,古人主张合理的社会分工,各有各的职责,各有各的义务,提倡爱有等差,礼有上下,“君子之爱人也以德,细人之爱人也以姑息”,“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强调面对差异,应该承认现实,顺应自然,而不宜用外力横加干涉,应正确理解事物的差异,并利用这些差异采取不同的对策,是治国理政的卓越智慧,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在古人看来,只有千差万别的事物处于有序合理的自然状态中,世界才是和谐的,社会才是健康的。
再次是互补性。文武并用,宽猛相济,是构筑和谐社会的基本途径。历代思想家普遍承认“和谐”具有差异性,而差异性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矛盾,包括顺应自然与改造自然的矛盾,处理人际关系的矛盾,调整利益分配的矛盾,解决个人与社会、国家关系的矛盾,等。如果不能很好地掌控这些差异与矛盾,使之激化,走向冲突,则社会的“和谐”就不能成为现实。基于这样的忧患意识,历代思想家都主张通过正确的途径来控制那些对“和谐”社会赖以维系构成影响甚至破坏的因素,尽可能地防患于未然。他们提出的基本思路,就是运用政治智慧,借助德刑、礼法、赏罚等多种治国之道,相互配合,相辅相成,来保证“和谐”状态的基本稳定。这表现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上,一方面主张驾驭自然,改造自然,“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另一方面又提倡顺应自然,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在治国方面,强调要做到文武并用,刚柔相济,恩威兼施,宽猛相济,不离中和之道,以求得最佳的治效国果。
最后是平衡性。高者抑之,低者举之,这是“和谐”的理想境界,也是构建“和谐”的根本目标。提倡包容性,承认差异性,强调互补性,最终是为了实现平衡性。历代思想家对此都有比较深刻的阐述,在他们看来,对社会稳定与和谐构成最大威胁的,是社会生活中不公平、不公正现象的存在,它激化了社会矛盾,酿成社会****:“不患贫而患不安,不患寡而患不均”,“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这表现为,经济资源配置上,是“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剥削方式上,是杀鸡取卵,竭泽而渔,“什二,吾犹不足,而况于什一乎!”政治上,是少数人把持主要资源,不容他人染指,“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法律奖惩对象上,是同罪异罚,赏罚不公,“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教育权利享受上,是富贵者近水楼台,拥有一切,贫寒者忙于生计,无所受益;生活境地对比上,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凡此等等,不一而足。为此,历代思想家大多主张通过利益调整的机制,来改变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失序状况,实现相对合理的平衡,在维持统治者长远根本利益的前提下,实现相对的社会公平与公正,将社会冲突的程度控制在最低的程度,在有限平衡的基础上,构建和维系社会的和谐。
尽管中国传统文化的“和谐”思想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只是良好的愿望,缺乏真正实现的可能,但是,这种对和谐社会理想的追求,也有合理的、值得我们借鉴的一面。 它对于我们解决当代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以及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矛盾,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怎样协调好各阶层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不无借鉴价值。
2、空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
实现社会和谐是千百年来人类对社会文明和进步的追求, 也一直是空想社会主义者们向往的社会理想。空想社会主义也称作“乌托邦社会主义”, 空想社会主义者的理想也称作“乌托邦社会主义者的理想”。作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来源之一的空想社会主义学说,对资本主义社会作了无情的揭露和批判,并从理性道德出发勾画了一个理想的“和谐社会”。但由于历史局限性和理论缺陷,空想社会主义不可能找到实现社会和谐的现实途径。。虽然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和谐社会思想是当时历史条件的产物, 但是剖析他们的和谐社会思想, 对于今天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借鉴义。
(1)空想社会主义者关于和谐社会的基本思想
第一、莫尔的乌托邦
托马斯.莫尔在空想社会主义学术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他的乌托邦首次提出了空想社会主义的基本思想,成为空想社会主义学说的奠基者。从形式上讲,乌托邦构成一个国家,但是这个国家却没有统治和压迫多数人的统治阶级的存在,而只有社会管理人员和少数用来防御外敌入侵的军队。民主选举是乌托邦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乌托邦是很讲民主的,国家政治管理机构的管理方式完全公开,它是在公民的监督下进行管理,带有极高的透明度,各级行政长官只是社会的公仆,没有任何特权,他们和人民的经济政治地位是平等的,是人民利益的真正代表者。乌托邦不仅是个民主国家,而且也是个讲法律的国家,法律是全体公民意志和愿望的集中代表,能保护人民大众的利益,使他们的生活幸福安宁,人人平等。因此,学法、守法、用法成了公民的自觉意识及行为。乌托邦的一切法律条文的制定均以普通民众能懂为前提,愈是简单明了的法律愈能为广大人民所学习和掌握,而这么一个人人懂法用法的社会必定是安宁幸福的社会。莫尔还认为,国家应当实行宗教宽容政策,允许每个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莫尔对宗教的宽容精神和乌托邦国家政治管理手段与理性主义精神是紧密相连的。他认为,乌托邦中的每个人都可以不受阻碍地自由信奉适合其特性的宗教,宗教信仰自由有利于国家的统治。
第二、摩莱里的共产主义法典
摩莱里是18世纪法国著名空想社会主义者,他的自然法典是为未来理想社会所制定的首部比较系统的共产主义法典草案。他认为,要让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必须用详尽的法规去规约人们的行为,在这部法典里,他规定了经济、政治以及科教等方面的基本原理和行为准则,描绘了宏伟的法制蓝图,为了健全社会的组织机制,完善社会管理,保持安定有序的社会局面,摩莱里在基本法的基础上制定了各种单行法,涉及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领域的行为准则,以规范公民的有序化发展。
第三、圣西门的新基督教和实业制度
19世纪法国伟大空想社会主义者昂利、圣西门幻想建立的理性和永恒正义的实业制度。他认为,实业制度是使所有人得到最大限度自由和保证社会最大安宁的制度,是最平等的、是各种实业和科学艺术的充分发展、人们物质和精神生活都得到最大幸福的制度。全世界的未来就是实业制度,那时候的不再有人剥削人,而将彼此诚信友爱的世界。
圣西门将新基督教作为他理想的、实业制度的存在基础,强调基督教道德的神圣性支撑未来社会的精神世界。他指出宗教是僧侣阶级统治人民的工具,反对传统的宗教神学。为了工人阶级的解放,圣西门攻击现存的一切政权和神权,用不可辩驳的大量事实说明贫苦阶级的穷困和灾难都是建立在世俗权力和宗教精神权力基础上而导致的。为了工人阶级的解放,他要求世俗的统治者必须把世俗的统治权变成阻止排挤穷人的制度,为改进贫苦阶级的命运服务;要求宗教组织利用自己的精神权力,根据上帝的博爱精神组织起人类的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