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的:了解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监督的实际状况、主要问题与解决对策
考察公共管理中的行政监督、行政文化、行政领导、行政伦理
应用方式:案例讨论、情境角色分析
案例1:中共中央首次对领导干部生活作风提出要求30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2007年1月9日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在工作中,要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其中,最后一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就是:“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讲操守,重品行,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这是中共中央首次对干部生活作风提出如此特别的要求。
案例分析提示与思考:
1.请问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要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2.为什么领导干部必须“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讲操守,重品行,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
3.从生活作风与干部腐败的相关性分析,论证端正生活作风对抵御腐败的意义与特殊作用。
案例2:“问责”风暴的背后31
材料一:高官“问责制”法制化、制度化建设
2004年,重庆、北京和吉林先后发生的井喷、踩踏、火灾等三起特大恶性事故,共造成334人死亡。调查发现,这三起事故主要是由于安全措施不落实、管理不够严格造成的,有关领导干部负有领导责任。随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主要领导的引咎辞职,对北京市密云县“2. 5”特大伤亡事故、吉林市中百商厦“2. 15”特大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官员也受到了处分。
2005年5月1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严肃处理辽宁阜新矿业集团孙家湾煤矿2.14特大瓦斯事故相关责任人,决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辽宁省副省长刘国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责成辽宁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做出书面检查。经过调查,这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辽宁省已对阜新矿业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梁金发给予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按照程序免去其董事长职务;其余31名事故责任人有4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7人分别给予行政处分。
这无疑在我国刮起了一股问责“风暴”,说明了高官“问责制”已经成为中国法制化、制度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问责制度是现代政府强化和明确责任,改善政府管理的一种有效制度。
材料二:解振华因松花江环境污染事件引咎请辞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解振华因松花江环境污染事件引咎请辞,业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务院于2005年12月2日免去了解的局长职务,并任命原林业局局长周生贤为新的国家环保总局局长。
官员引咎辞职本不是新闻,但这次解振华引咎辞职则显得不一样。首先,他是中国因环境污染事件被解职的最高级官员。其次,松花江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尚未终结,解振华便被批准引咎辞职,速度之快可谓前所未有。再次,这次引咎辞职一反常态,是自上而下问责的结果。它充分显示了中央高层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和谐社会的坚定决心。这是解振华引咎辞职传递的第一个强力信号。
解振华因松花江发生重大污染事件引咎辞职,还表明中国官员问责制逐渐成为常态。官员问责起于2003年“非典”暴发期间,一批要员因失职而丢官,包括当时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和北京市市长孟学农两名省部级高官在内的上千名官员。“非典”过后,问责逐步走向制度化。2004年2月,在北京市密云踩踏事故和吉林市中百商厦特大火灾中,又有一批官员因失职而丢官。同年4月,中石油总经理马富才因川东钻探公司特大井喷事故引咎辞职。联想昔日官员,基本上是有上无下、雷打不动的终身制,即便受到处分也多缘于贪污、腐化等个人问题,因工作失误而受处分者寥寥无几,在环保领域更是如此。这清楚表明如今官员问责制已是家常便饭、真刀真枪。不管官有多大,有权必有责、权责必统一、违法必被究。这是解振华引咎辞职传递的第二个强力信号。
长期以来,环境保护在少数官员眼中是发展中的次要问题,属于投入大、产出小、战线长、看不见的政绩。为了所谓“形象政绩”,一些地方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盲目追求GDP增长数字,造成环境日趋恶化,人民健康每况愈下,国家可持续发展受到威胁。统计数据表明,中国目前近1/3的国土被酸雨污染,流经城市的90 %以上的河流遭受严重污染,3亿多农村人口喝不到干净的水;大气污染最严重的世界10大城市中,中国占3座城市,1亿多城市居民呼吸不到清洁空气,1500万人因此得上支气管疾病和呼吸道癌症。在松花江污染事件发生不久,国务院就免去了环保部门最高官员的职务,此举不啻于给了那些焚琴煮鹤饮鸩止渴、只顾眼前利益不顾将来发展的官员当头一棒。对地方官员而言,以牺牲环境利益,换取一时“政绩”将得不偿失。这是解振华引咎辞职传递的第三个强力信号。
材料三: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建设
2004年2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公布,这个全面、系统地推行自我约束与促进自我发展的党内制度规范,明确写入了“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等内容。
3月5日,温家宝在向全国人大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指出:“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只有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他要求所有的行政机关都必须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4月,中共中央批准和实施的《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对官员因涉及“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等应引咎辞职的相关情况作出了专门规定,将引咎辞职明确引入问责制度,使刚刚起步的引咎辞职有章可循。
2004年5月重庆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重庆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法定化的政府官员问责制度。这一办法通过18种问责情形和7种追究责任,对政府行政部门“一把手”追究其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任,小至诫勉、批评,大至停职反省、劝其辞职。
2004年12月浙江出台《浙江省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首创问责庸官办法,凡发现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于法定事务拖延不办;利用职务便利假公济私,以及吃、拿、卡、要;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推诿扯皮;故意制造、纵容、庇护不正当经济竞争,造成不良影响;违反规定收费、罚款、摊派等方面情况,均可拨打全省机关效能监察投诉电话,投诉处理。
2005年4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82条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这进一步使引咎辞职制度有法可依。随后,全国许多地方都将这一制度进行了细化,使干部“问责”制度更加落于实处。
2009年7月12日,在乌鲁木齐“7·5”事件一周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共同颁布实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案例分析提示与思考:
1. 谈谈你对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含义的理解。
2. 什么是“干部问责风暴”?大力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积极意义何在?
3. 从解振华引咎辞职传递的第三个强力信号,谈谈领导干部应树立怎样的发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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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咎辞职,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根据2004年4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党政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引咎辞职:(一)因工作失职,引发严重的群体性事件,或者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二)决策严重失误,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三)在抗灾救灾、防治疫情等方面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四)在安全工作方面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特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的;连续或者多次发生特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的;(五)在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社会管理等方面管理、监督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事故、重大案件,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影响恶劣,负主要领导责任的;(七)疏于管理监督,致使班子成员或者下属连续或多次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八)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知情不管,造成恶劣影响的;(九)有其他应当引咎辞职情形的。
案例3:领导干部的压力32
材料一:领导干部的压力大的具体表现
2005年,安徽黄山市委党校对所属三区四县100多位干部心理健康问题调研发现,黄山市干部队伍心理健康主要有以下问题:普遍存在较大的“心理压力”;存在一定程度的“心理不平衡”和“心理疲劳”;存在一定的“浮躁”和“压抑”;有些人对个人的工作、生活、未来发展存在“焦虑”与“抑郁”情绪等。
根据调查结果表明,当前领导干部的压力大致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是他们的领导责任、岗位责任,以及由此延伸的职责。具体包括:
一是政治上的。领导干部拥有一定的权力,担负着重要的使命,其决策有风险,不作为、乱作为也有风险。同时,仕途的坎坷、升降奖惩的荣辱,也是每一位领导干部无法回避的问题。
二是能力上的。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一些领导干部存在比较严重的“本领恐慌”和“能力危机”,在重大原则面前失去警觉,在复杂问题面前手足无措,在巨大优势面前错失良机,在改革发展面前无所作为。这样的干部,当然“诚惶诚恐”、“如履薄冰”;这样的压力,当然如影随形。
三是工作上的。有些领导干部工作思路不宽,工作方法不多,工作步子不大,工作效果不好。与过去比,进步缓慢;与同行比,位次靠后。压力之大,显而易见。
四是生活上的。由于特殊的社会角色和工作环境,领导干部无暇顾及家属、子女,甚至个人的正常生活秩序也受到影响,爱情亲情不稳定,家庭关系不和谐,其压力可想而知。
五是道义上的。在一定范围内,领导干部属于公众人物,承载着许多的道义上责任,在公开场合,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是社会瞩目的,他不得不更加注意自己的形象,更加自律,即使是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也可能强颜欢笑,委曲求全。
六是心理上的。领导干部位高权重,所谓“高处不胜寒”,在权力的光环背后,往往隐藏着鲜为人知的寂寞、孤独和无奈,所谓“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七是体制上的。现存体制的漏洞、缺陷,让领导干部工作上受到严重困扰。有时候,严格执行制度、按规办事行不通;突破制度限制,违规操作有风险,面临两难选择,让其无所适从。
其二,集中表现在社会负面因素的诱惑。主要是:
从个人角度来看,一是心理焦虑,工作上急功近利,企图一口吃成胖子;二是心理失衡,认为贡献大、付出多,但回报少、社会承认度低;三是心理恐惧,特别是那些手脚不干净的领导干部,由于担心腐败问题暴露,经常是高度紧张,忧心忡忡;四是心理麻木,或者在受到挫折、责难、非议之后心灰意懒、无所事事、不思进取,或者对群众的困难疾苦视而不见,漠不关心;五是心理阴暗,处心积虑,处处算计,勾心斗角,步步设防;六是心理狂妄,自认为位高权重,盛气凌人,不可一世;七是心理困惑,对许多不正常、不正确的社会生态,不理解但是却要被动认可或者接受。
从社会角度来看,一是社会诱惑的冲击,一些干部无休止地追求更高的权力、更多的财富,私欲膨胀,导致迷失方向,不能自拔;二是社会关系的维系,与所谓方方面面的沟通、协调,觥筹交错,迎来送往,身不由己,心力交瘁。
材料二:压力下的消极解脱
2005年2月2日,正值春节之前,甘肃省某县郑县长打车出门,赶到山下的水库边跳水自杀。这个消息像炸弹一样迅速传播开来,各种猜测也随即而来。
事发后不久,当地市委、市政府便查清了事实:郑县长生前政治上没有问题,市县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没有接到反映他经济和其它方面的信件和举报,郑的死亡与涉嫌职务犯罪无关;郑县长工作表现一贯很好,连续四年考核被评为优秀。该县四大班子团结协作,工作配合得比较好;根据公安部门的侦查结论,他是因家庭琐事导致情绪失控,自己溺水窒息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