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2014年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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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财政

一、2013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全省公共财政收入606.5亿元,同比增长18.2%,其中省级收入191.5亿元,同比增长14.7%。全省公共财政支出2308.2亿元,增长12.1%,其中省级支出470.5亿元,增长12.9%。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374.8亿元,其中省级收入107.8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386.4亿元,其中省级支出91亿元。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6亿元,其中省级收入6.5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6亿元,其中省级支出3.2亿元。

(一)积极支持经济发展。落实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优惠政策。推进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直接减轻企业负担3亿元以上,减税面达到97%。实行省级以上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清理取消或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40项。积极筹集资金,支持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大气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功能区建设,支持兰州新区和中小企业加快发展,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加强58个贫困县再担保体系建设,“双联惠农贷款”累计发放76.6亿元,惠及群众11.5万户。

(二)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各级财政压减“三公”经费和会议费20%以上,省级压减培训费、修购费、业务经费5%,压减资金全部用于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当年,全省公共财政民生支出1755亿元,占总支出的76%。“十大惠民工程”26件实事全部完成,省级下达资金303亿元。拨付资金46.2亿元,有力支持岷县漳县地震、天水陇南暴洪等应急抢险和灾后重建。农林水事务支出345亿元。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支持完成1.84万户、8.89万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解决了220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教育支出373.7亿元。新建改扩建500所乡镇幼儿园。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惠及228万农村学生。实现各阶段教育资助政策全覆盖,88.39万人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文化支出59.5亿元。支持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推进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加大文物保护投入力度,支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扶持省文化产业发展集团发展壮大。医疗卫生支出164.9亿元。基本药物零差率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全覆盖,并扩大到60%以上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0元,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80元。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2亿元。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提高20%,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发放标准提高10%。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月补助标准提高到60元。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到300元,农村低保年人均保障标准提高到1907元,惠及417.6万人。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000元。为全省重度残疾人家庭发放护理补贴。安排资金103亿元,支持完成了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三)切实加强财政管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提高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强化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细化预决算编制。健全财政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了对民生等重点支出的监督检查。集中力量开展了农村公益事业、省属高校、基层政法及医疗卫生机构等债务和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面积核查工作。建立完善省属高校等债务审批制度,实行土地融资规模控制卡管理办法。省级公开了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大部分市县公开了本级财政预决算。

我省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随着经济增长放缓,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突出;支持经济发展的财力不足,资金投入分散、效益不高的问题依然存在;财政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有待提高;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不够健全,风险防控和化解机制亟须完善。

二、2014年全省及省级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2014,我省经济将保持平稳增长态势,有利于财政收支增长,但同时也面临不少减收增支因素。收入方面,中央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将会影响对地方的财力性转移支付。扩大“营改增”试点行业范围、实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清理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两权”价款收缴困难等,都将会减少一部分收入。预计财政收入难以实现较高增幅。支出方面,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全力推进“3341”项目工程建设和“1236”扶贫攻坚行动计划,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发展都需要增加投入,财政支出压力很大。

预算安排的思路:收入预算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政策性因素,与我省生产总值增长11%左右的预期目标相适应,剔除“两权”价款等一次性收入不可比因素,按增长13%预计。支出预算安排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会议费只减不增,清理规范奖励、节庆、展会等经费;取消到期专项,严格控制新增专项,整合资金,盘活存量,集中财力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

初步汇总的全省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660亿元,全年公共财政支出预计达到2500亿元以上。

省级收入预计为196.2亿元,同比增长13%。加上预计中央财力性补助和市县上解收入、动用地方政府债券后,支出预算安排为396.8亿元,其中:基本支出116.3亿元,项目支出280.5亿元。“十大惠民工程”23件实事,省级共安排资金78亿元。

三、2014年重点工作

(一)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勤俭办事。严格执行审批制度,规范奖励、节庆、展会等经费管理。认真落实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的要求。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修订完善会议、培训、差旅、因公出国、接待、修购等经费管理办法。

(二)发挥职能作用,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努力争取中央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全面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扩大消费需求、调整产业结构等政策。将邮电通信和铁路运输等行业纳入“营改增”改革试点范围。扎实推进“3341”项目工程建设,支持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和大气污染治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科技惠民示范工程,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建设100个县乡农贸市场。探索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

(三)坚持民生优先,促进社会公平和谐。

切实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整合资金,全力推进“1236”扶贫攻坚行动计划,支持实施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计划,解决180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建设1万公里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实施80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项目。完善“双联惠农贷款”机制,有效推动贫困农户脱贫致富。发挥资金引导作用,支持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及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支持粮食生产。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创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投入方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全面落实各阶段教育经费保障政策,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学前教育困难家庭幼儿补助政策,在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改造建设316所乡镇幼儿园,实现学前教育在所有乡镇全覆盖。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支持实施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1313”工程,推进基层公共文化建设、文化资源保护、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支持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新建100个乡镇及社区文化体育健身中心。

完善医药卫生体系。加快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建设。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280元提高到320元。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资金中用于大病保险的比例。新建扩建200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实施县城以上零售药店便民电子查询工程。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城乡居民职业技能培训工程,扶持1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0%。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级补助标准提高到65元。城乡低保标准提高15%。农村五保省级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2510元。推进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健全社会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建成100个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00个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所有特别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0万户,新建公共租赁房8.48万套,实施7.95万户棚户区、0.59万户垦区危房改造。推进岷县漳县地震等灾后重建工作。支持建设全省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

(四)加强财政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严格依法征收,加强税源管控,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加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征管力度。全面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强化执行管理,靠实部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支出均衡性和时效性。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统筹使用现有资金,有序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推进政府预算体系建设,完善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加快财政专项项目库建设,推进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预算有机衔接,加大对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的统筹力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提高直接支付覆盖面。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压减散碎和一般竞争性领域经营项目,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逐步把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和考核机制,严格举债审批程序,落实偿债主体责任,积极化解债务。对化债效果好的市县和部门,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支持。

(五)强化财政监督,推进依法理财。严格执行《预算法》、《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提高依法理财水平。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复的预算。高度重视审计、监察和社会监督,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加强对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和民生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部门绩效评价试点,注重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进一步做好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研究推进财政政策公开。

(王炯玉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