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人离开万州城,走上了官道。可能是由于万州是大越又一个中心,通往大吴和边陲小国,这官道极其笔直宽敞,偶尔在路的两侧能看到三三两两的人家。
这条官道,经常有走货的车队路过,众人渴了,饿了或者是劳累,都可以到两边的民宅去,借宿一晚,补给些吃食,总比进不了城,露宿在荒郊野外好。
众人一路向前,越往前走,天色越阴沉,天空中突然下起了蒙蒙细雨来。雨天赶路,众人担忧粮草被淋湿发霉,所以一行人停下来整顿,把粮草车上蒙上厚实的稻草和挡雨的油毡布。
雨不大,空气中杂糅着泥土的腥气。莫颜刚才晚膳吃多了,她打着一把油纸伞,下了马车,看着士兵们忙碌。这些人一路上风餐露宿,无比艰辛,这种雨天,也没有挡雨的行头,戴着斗笠,穿梭在雨中。
“小姐,季家真是豪富人家,他们家的粮库里的粮草,几乎和赈灾粮草一般多。”
墨香跟在莫颜身后,扭过头向后看。季员外说话算话,派了一名季府的得力管事并几个家丁。粮食跟着赈灾车马一起走,并且管事带足了银两,顺路采买,到达灾区之前,势必会凑够五十车上好的药材。
季家是做青楼生意起家,在万州那种富饶的城池,有几个大青楼的买卖,可了不得。季宝珠曾经说过,她和许三公子定亲这三年,搭上了几乎二十万两银子,这真是个庞大的数字。
“估计季员外会带着宝珠去京都吧。”
想起季宝珠,莫颜满满都是同情,关于季宝珠的身体情况,在现代有很多病例,是可以通过手术和注射雄激素改善的,可古代没有这些东西,她又不是临床医学的医生,对此并不精通,如果说通过手术,可以去除胸部,那么下体该如何重振男子雄风?而且,宝珠她从小便当自己是个女子,从心理上也是如此。
“季小姐真是个好人,可惜命运不公平,奴婢真的希望她能找个好人家。”
墨香撇撇嘴,唉声叹气,自古以来红颜薄命,季宝珠姿容出众,家世也好,却摊上这么个败类,多亏许三公子自作孽不可活,被杀死,不然以后她嫁过去,哪有好日子过?就许知府而言,也拿季家当摇钱树。京都好儿郎多着呢,希望她能有自己的归宿。
远处的天边,一层层浓重的乌云,雨点从刚刚的黄豆大小变成花生米一般,雨势也渐渐地急了起来。莫颜溜达一圈,去吕氏的马车旁边问候几句,又被墨香搀扶,上了马车。
天色昏暗,马车内只能勉强看到一个模糊的影子,墨香点燃了车壁上的油灯,蹲下身子,从车凳下的拉门里找出主仆二人在万州乞巧节灯会上买的小物件,做了一个整理。
家里的亲戚,莫颜印象不深,都是血缘亲人,她从心里往外,有一种亲近之感。吕氏这一路上碎碎念,就怕她瞧不起爷奶他们,毕竟是庄户人家,也不讲究礼仪规矩,行事粗犷一些,万一莫颜表露出嫌恶来,会让亲人伤心。
“比起京都那些娇滴滴的小姐们,远在颍川的堂姐堂妹们才是我的亲人,我干嘛要嫌恶啊。”
莫颜耸了耸肩,无论她说什么,吕氏和墨香都不相信,毕竟是娇生惯养的大家闺秀,与乡野人家的闺女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瞧不起穷亲戚也是正常。
“小姐,您只要大面上过的去就好。”
墨香抓抓头,一脸纠结。她也说不准小姐会如何表现,若是从前没摔到脑子,定会嫌弃,可现在不同,不靠谱,根本不按照常理出牌,让人有点捉摸不透。
“墨香,我倒是希望皇后娘娘无碍,这样,袁焕之和林苗月两个人渣就能喜结连理了。”
莫颜眯了眯眼睛,眼眸深处流露出幸灾乐祸的笑,二人成亲,李月娥定不会放弃,越挫越勇,还指不定弄出什么幺蛾子来。对于李月娥这种人,莫颜算是看透了,有心计,有手段,有点小聪明,不达到目的绝对不会罢休,而林苗月,头脑简单,有一点莫颜不服气,京都第一草包小姐明明就是林苗月才对。
“呃……小姐,可能是您从前太痴迷袁小将军,所以才被误解吧。”
墨香囧了囧,不好意思说实话,自家小姐属于冲动类型,直言不讳,性子直接随了老爷,常常得罪人而不自知,琴棋书画皆不精通,又花痴一般爱慕袁小将军,这才得了草包小姐的名声。
此刻,主仆二人还不知道,京都,一场暴风骤雨即将袭来。
林尚书府上,林苗月正在试穿着嫁衣,这身火红的嫁衣请了江南最好的绣娘,一共八八六十四人,用了半个月时间赶制而成,可以说,每个细节之处都十分完美,就是前面的鸳鸯眼珠,用了独门秘技,看起来就和活的一般,从针线到配色,过度自然,在一众小姐中,她这身嫁衣露了大脸。
白日里,一种姐妹们过来添妆,李月娥不知道怎么也混进了林府。林苗月很是反感李月娥,长相不怎么样,总喜欢学着人穿着白色的裙衫,她真想呛声,京兆尹府死人了吗?
当然,林苗月不敢,因为她身边跟着宫内出来的嬷嬷,对礼仪看的十分严格,无论是说话,言谈举止,必须符合大家闺秀的标准,将要嫁入护国将军府,不是一般的人家。
“小姐,您不是很讨厌那个李小姐,为什么还笑脸相迎?”
丫鬟站在林苗月身后,对着嫁衣连连感叹,过几日小姐出嫁,穿上这身如火一般的喜服,一定会格外的娇艳。都说女子成亲那一天是最美的,自家小姐长相平凡了些,可是双颊酡红,眼含春水的模样,仍旧让人移不开眼。
“她能来做什么?无非是为了莫颜打探消息,由着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