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一做暗卫,常年不见光,皮肤苍白,长相其貌不扬,但是他有本事。
莫颜给二人在御花园制造了一个偶遇的机会。
宝贝和宝宝两个小的恶作剧,对毛小雨扔肥肥的大青虫,毛小雨哪里见过这个,吓得连连后退。
这么一激动,就掉入了池塘中。
纯属突发状况,暗一跳下水营救,在御花园上演一出英雄救美的好戏。
莫颜对这一幕很感叹,很多年前,在叶家的西园,袁焕之曾经救下落水的林苗月,然而,林苗月被李月娥毒害惨死。
同样落水被人搭救,结局是不同的。
毛小雨一颗放心落在暗一身上。
为了撮合二人,莫颜特地请人算了黄道吉日。
暗一在宫外买了个三进的院子,据说离毛家很近,他当值的日子,毛小雨可以回娘家照应。
莫颜赏赐了一对玉如意,派墨冰前去观礼。
“今日喜宴很热闹,暗一应该是被灌得趴下了,不知道今夜能不能来得及洞房花烛。”
墨冰眼中闪烁一抹幸灾乐祸,众人早就提前商议好,一杯一杯灌暗一。
大喜的日子,容不得推拒,否则就是不给宾客们面子。
暗一酒量好,千杯不醉,今儿他们还没尽兴,暗一就喝得如死狗一般,倒地不起。
墨冰感到好笑,什么时候杀人不眨眼的暗卫头领需要装醉来躲避灌酒了。
“墨冰,暗一那鬼心思多着呢,多半是装醉,有美娇娘,他怎么舍得在洞房花烛夜睡死过去!”
莫颜喝了一杯热茶,又吃了几个酸果子,舒服地伸了伸腰,眯着眼打盹,“以前他总在皇上面前念叨,这下如愿以偿了,还不知怎么谢我。”
“娘娘,暗三暗四年纪也不小了,他们说您别太偏心,他们也想要媳妇。”
墨冰促狭地眨眨眼,给墨粉和墨紫分带回来的喜饼。
“一个一个的,把本宫当媒婆不成?”
莫颜嗔了一句,气氛因为暗一的亲事变得热闹起来。
墨冰跟在她身边有四五个年头,为人是顶好的,从前不苟言笑,性子清冷,那是因为做暗卫的关系,有万俟玉翎这样的主子。
如今在她身边久了,墨冰的性子被同化,最爱打探小道消息,时不时地还能说几句冷笑话。
墨冰这样的女子,在莫颜眼中,就算配世家公子都使得。可惜京都暂时没有她看的上眼的公子。
“娘娘,下雪了!”
墨紫收拾好食盒,刚出门又折返回来。
“是吗?”
莫颜兴奋地穿上了厚厚的棉靴,又披上大氅,打开门,顿时,刺骨的寒风迎面。
空中飘着大小不一的雪花,小的如米粒,大些的,像鹅毛,不过是眨眼间,地上就满是点点白屑。
两个小包子被裹得严严实实地出门看雪,他们对这种事物还很陌生。
“娘,雪是什么做的?”
宝贝又开启十万个为什么的模式。
莫颜很头痛,这是个很有技术含量的问题,若是追本溯源,两个小的问到晚上都不会停止。
做娘的,万一答不出来,会显得自己很没文化。
“雪是水做的,你用手掌心接住一片雪花,看雪花很快就变成水了。”
莫颜避重就轻,祈祷小包子不要再问。
总是这么难缠,她考虑不到三岁,就把兄弟俩丢给大哥莫轻风,让他去头疼好了。
“可是,水怎么能从天上下来呢?”
宝贝不甘心地继续询问。
宝宝举手抢答,“那是因为天上有个装满水的大盆,盆漏了。”
宝宝奶声奶气,宝贝抬眼望天,兄弟俩正在找盆。
“以后有什么不懂的,问你们爹爹。”
莫颜想到托词,眼睛笑成了月牙,有皇叔大人作为坚实的后盾,为什么不用?
万俟玉翎看到窗外下雪,急匆匆地从御书房出门,他最近忙于国事,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好好的陪着莫颜。
他担忧她在下雪天出门,染上风寒,这么一想,心神不宁,更是加快了脚步。
刚到寝殿的门口,万俟玉翎听到母子三人的对话,哭笑不得。
“夫君,你回来的这么早?”
没外人在,莫颜稳稳地站在原地,冲着万俟玉翎招手。她现在身子就有点重,弯腰行礼不方便。
“恩,走吧。”
万俟玉翎握住莫颜冰凉的手,带着她回寝殿,并没有阻止兄弟俩看雪。
在他的认知里,温室长大的花朵,永远经不起风雨。
万俟家的男儿要从小开始锻炼,百姓人家放养的小娃们,比大户人家的公子身体更好。
宫女嬷嬷无人进门,全部退出,内室只剩下夫妻二人。
洗漱过后,万俟玉翎拥着莫颜,两个人低声闲聊。
“夏若雪是个聪明人,到北地后,隐藏起来,没有着急找袁焕之。”
袁焕之忙着练兵,更无心理会夏若雪,他和蛮族公主阿苏的婚事就在近期,巴不得夏若雪不去破坏。
“玉翎,夏若雪到底掌握了什么秘密?”
以莫颜对夏若雪的了解,如果不是有把握,她不会离开京都。
可笑的是永平侯府的人到现在还不相信夏若雪离家出走,战战兢兢地夹着尾巴做人,时刻担忧袁焕之留下的暗桩找茬。
正好在这个节骨眼上,狩猎大会有蛮族刺客,永平侯确信无疑,不敢声张,听闻最近很是上火。
大吕氏卧病在床,没有祝神医的帮助,怕是好不了,那么强势的一个人,嘴歪眼斜,吃喝拉撒都在床上,被下人们嫌弃。
有大吕氏这样的当家主母,永平侯府的下人势利眼,习惯逢高踩低,大吕氏没了管家权,若不是冲着世子夏明轩的面子,她的日子恐怕更难过。
“就让永平侯误会吧,反正夏家恶心人的事没少做。”
永平侯府和夏家所作所为恶心点,却远达不到株连九族的地步。和莫颜有仇的是大吕氏和夏若雪,这两个人注定悲剧的命运,其余人对莫家落井下石,坐几年牢狱罪有应得。如果能借刀杀人,双手不沾染鲜血,自然是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