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罗斯福(名人传记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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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青少年时代(1)

童年

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出生在一个寒冷的早晨,那是1882年1月30日。那天早晨,天空有快要下雪的迹象,哈德逊河的河面因结冰而呈现一片灰白。罗斯福的家人却个个神色慌张地来回穿梭,无心注意这季节的景观,男主人、医生、护士和佣仆们都在屋子里悄声低语。

“真没想到这个小男孩还能够活着出世!”护士对詹姆斯·罗斯福说。

萨拉·德拉诺·罗斯福躺在床上休息。经过长时间的痛苦挣扎,在医生使用了大量麻醉剂后,她终于顺利分娩了。现在她和婴儿都已脱离险境。

詹姆斯·罗斯福在日记上写着:“8点3刻,我的萨拉生下一个非常可爱的胖男罗斯福孩,体重十磅。”

萨拉·德拉诺是詹姆斯·罗斯福的第二任妻子。这时她只有27岁,和她的继子罗西年龄相仿。詹姆斯本人已经54岁了,他知道岁月留给他的时日不多,所以在有生之年,他希望可以抽出尽量多的时间来陪他幼小的次子。

春天来时,地面上的积雪开始融化了。一些大大小小的冰块也顺着哈德逊河漂流而下。萨拉·德拉诺·罗斯福这时已经能够起床活动,虽然有保姆来照顾孩子,还有其他用人的帮忙,她仍然坚持亲自为孩子洗澡、穿衣服。富兰克林一个月大时,他的父母为他穿上精美的白色长袍,然后开着敞篷车到海德公园的圣詹姆斯教堂为他施洗。

3月里,乡下的小路泥泞不堪,幸运的是,从奥尔巴尼到教堂只有3英里路程,典礼仪式也是一样简短。

“说不定将来有一天他会成为总统。”富兰克林的父亲说道。

“哦,不!我希望他永远不要从政。”他的母亲反对道。

萨拉和詹姆斯都希望把他培养成一个绅士。他的一位家庭女教师说:“他是在一个美好的环境里被抚养成人的。”

富兰克林5岁时,他的男孩本色就开始反抗过多的保护、华丽的礼服和金黄色的鬈发。最后,罗斯福太太只好让步了。

她忍着眼泪剪掉他的长发,并开始让他穿裤装。有一阵子,为了补偿自己,她让他穿上苏格兰短裙和配有蕾丝边的天鹅绒套装,但是看到这些衣服,他的蓝眼睛马上就冒火了,他坚持要穿得像个水手,他太喜爱帆船了。

在家里的阁楼上,富兰克林发现一个他外祖父的破旧的航海用小箱子,里面有一顶1812年的水手帽、一艘模型船、几本旧书和一座铜像。箱子里面还有一股日久年深所留下的霉味。

他的外祖父德拉诺拥有一支从事中国贸易的帆船队,萨拉年仅8岁时就乘坐帆船到过中国。当她跟儿子讲述这个故事时,她的眼中仍然闪烁着孩提时所感受到的兴奋。这大概就是小富兰克林喜爱帆船的原因。

富兰克林很早就开始自己制造帆船。每年当他的家人去海边度假时,他都小心地带着这些船只去海边试航。他喜欢与加拿大岛上的居民攀交,听他们讲述各种令人毛骨悚然的传说,以及船只遇难和海盗的故事。

他的父亲和他一样喜爱船。有时候他们一起设计玩具船。詹姆斯·罗斯福也会带儿子去航海。詹姆斯有一艘游艇,在这艘游艇上,他教会了富兰克林如何去驾驶一条船。

詹姆斯·罗斯福是一位乡绅,他常常带着儿子一同检视菜园、果园、一大片以常青树作为围篱的玫瑰园、温室、马厩里的马群以及车房。在海德公园,这对父子常常在冬天溜冰、滑平底雪橇以及在冰上滑船,夏天则钓鱼和打猎。

富兰克林的母亲是个很有音乐天分、教养很好的女人。她常为富兰克林弹琴和唱歌,晚上又读书给他听。当他生病时,母亲更是悉心照顾他。

罗斯福一家深受邻居的爱戴,他们相处得也很融洽。富兰克林和邻居家的埃德蒙·罗杰斯年龄相仿,两人很早就成了好朋友。

他们的第一个计划是在一棵树上建一幢船屋,并宣称他们要航行到中国和婆罗洲。

因为在岸边钓鱼已经变得单调乏味,他们造了一只木筏,想航行到更深的水域。

他们认真地工作,把嫩树枝砍下来,然后把它们紧紧地绑在一起。但是当他们把这只木筏推到附近的海湾并且爬上木筏后,一阵急流打来,木筏就沉了下去,他们俩也掉进了及腰深的水里。

富兰克林的教父艾略特·罗斯福有个女儿,名叫埃莉诺,比富兰克林小3岁。当她来他家的时候,富兰克林喜欢趴在地上,让她骑在他的背上玩。

在所有的孩子中,富兰克林是公认的领袖,他越来越喜欢发号施令,所以他的母亲时常为此斥责他。

“不要每次都由你来发号施令,也让别的男孩过过瘾吧。”

“可是妈妈,如果我不下令的话,那就什么事都做不成了。”

富兰克林虽然备受宠爱,但是萨拉和詹姆斯·罗斯福心里明白,他们必须改掉儿子那些坏毛病。

他的母亲注意到他总是不肯认输。一天,萨拉在和富兰克林玩游戏时,富兰克林输了,他立刻勃然大怒。又有一天晚上,她和他一起玩“越野障碍赛马”游戏,当他发现自己又是输家时,气得恼羞成怒。他的母亲把玩具从桌上拿走,并表示不会再和他一起玩游戏,直到他输得起为止。这是一种很好的惩罚,因为富兰克林很喜欢玩游戏。

14岁以前,富兰克林没有进过正式的学校,因为富裕人家一般都是聘请家庭教师到家里授课。

富兰克林的教育开始得很早,从他还留着鬈发、穿着礼服时就已经开始了。他的家庭教师都是具有欧洲背景的人,因此他可以跟他们学习另一种语言,比如法语或德语。

在这几年里,他是遵循着严格的学校时间表度过的:7点起床,8点吃早饭,9点到12点上课,然后出去玩一小时,吃午饭,接着再念书到4点。

像他这样精力充沛的男孩根本没有足够的自由。因此,他开始变得忧郁、沉闷、沮丧。他的母亲和他促膝而谈,试图发掘问题所在。

“你不快乐吗?”

“是的,我不快乐。”

“为什么不快乐?”

“因为没有自由!”他情绪激动地大声宣布。

第二天早上,显然他的父母已经商量过了这件事,他们宣布他自由了,他可以不受任何约束,做他喜欢做的事。

富兰克林简直乐疯了。他兴奋地穿上夹克、戴上帽子冲出家门,跑下山坡来到河边,再沿着河岸穿过树林,爬上另罗斯福一座小山。他仔细地聆听着各种鸟类的叫声,然后再加以辨认。他甚至忘了吃饭,直到感觉有点饿了。

他想告诉他的伙伴们,他在生命中发现了新的喜悦。但是他的伙伴们都被自己的家庭教师当犯人一样地看着。他渐渐感到疲倦了,但仍继续游荡。自由就是自由,他必须充分利用。

太阳下山之后,树林里寒意逼人,他有些想念家中的舒适温暖。最后,疲乏打败了他,他拖着沉重的步伐走回家去。

回到家后,他发现他仍然拥有自由,没有一个人问他到哪里去了,也没有一个人给他什么指示。他觉得自己很脏,就好好地洗了个澡。吃饭的时候,由于困,他的头不停地磕在盘子上。

第二天早上吃过早饭,虽然他还有无限的自由,但还是爬上楼梯到“塔屋”,在老师对面的小圆桌前坐了下来。

富兰克林十岁的时候,在“塔屋”单独上课就变成了好几个人一起上。他和埃德蒙以及教堂牧师的两个儿子,跟着一位家庭教师读了两年书。

富兰克林喜欢读书,他父亲有一间大图书馆,他可以阅读任何他想读的书。他读的书往往比指定的功课要多得多。

他特别喜欢地理和历史,尤其是航海史。

他是个好动的人,夏天他骑着他的小马黛比,或是带着他的猎犬漫步丛林。冬天的时候,他爱在罗杰斯家的池塘上溜冰。

很久以前,他就喜欢观察野生鸟类,并研究它们的特性。由于父亲的鼓励,他渐渐变成一个鸟类的专家。不管去任何地方,他都想知道关于当地鸟类的生活情形,甚至在外国也如此。

罗斯福家是个卓越的家庭,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他们都有许多声名显赫的朋友。他们家的所有亲戚都爱到世界各地旅游,因此寄到海德公园来的信里便贴了许多奇妙而有趣的邮票。这使得富兰克林慢慢对集邮产生了兴趣。

青少年时期的富兰克林变得更为亲切、友善、自恃,爱好交际,他总是有一些有趣的事可以告诉别人,和他谈话永不会让人觉得枯燥。

经常骑在他背上玩耍的埃莉诺现在已经搬到哈德逊河谷地,与她的外祖母霍尔住在一起。埃莉诺8岁时母亲去世,10岁时父亲也接着病逝。霍尔是当地的一个古老家族,在纽约很有地位。

尽管两家相距不远,但是在他们成长的岁月中,富兰克林和埃莉诺很少见到对方。富兰克林14岁时,他被送到马萨诸塞州的格罗顿公学就读。埃莉诺也在十几岁时被送到英国念了三年书。

这是富兰克林生平第一次离开父母,独自生活,也是他第一次与陌生人交往,他也不能任意辞退他不喜欢的教师了。不过,他儿时的玩伴埃德蒙·罗杰斯也要去格罗顿就读,这对他倒是挺有帮助的。

格罗顿公学

1896年的9月,罗杰斯夫妇、罗斯福夫妇、埃德蒙以及富兰克林一行六人乘坐同一辆马车向火车站出发。两个男孩子要从那儿坐火车到奥尔巴尼,经波士顿到马萨诸塞州的格罗顿公学学习。他们的父母一再向这两个男孩保证,对于那些想上大学的男孩来说,格罗顿公学是最好的选择。

对富兰克林来说,大学就是指哈佛。对于这点,他和父亲的看法是一致的。不仅因为哈佛是美国最古老的大学,也是因为罗斯福家族有很多人在这里上过学。富兰克林的父亲在哈佛念过法律,他的叔叔西奥多也是哈佛人。

事实上,还有一位罗斯福正在格罗顿等着富兰克林,那就是他的侄子塔迪。塔迪是他同父异母的哥哥罗西的儿子。

塔迪年纪比富兰克林大,又高他一级,这令富兰克林心里多少有些不快。

富兰克林第一眼看到格罗顿公学时,他想起他在欧洲看到的哥特式建筑。它像是一所大学校园:殖民地风格的红砖建筑,坐落于东边的灰色石造小教堂,绿茵茵的草地,还有高大的方形小尖塔,看起来像牛津大学的麦格得伦塔。

学校坐落在一座小山丘上,山野之间林木蓊郁。这儿冬天的雪将会有多深?南斯华河有多远?他可以划船或溜冰吗?究竟有多少只鸟藏在绵延千里的丛林中,而富兰克林又花了多少时间去追踪它们呢?

当富兰克林一群人进入校长办公室的时候,小教堂的钟正好也敲了起来。当他抬头看到校长时,他的兴奋变成了紧张。这位恩迪科特·皮博迪具有父亲一样的权威。他从来不重复说过的话或发布的命令,一旦说出,就毫无商量余地。皮博迪太太是个温和而富有同情心的女人,她总是尽其所能地使新来的学生感到舒适。

恩迪科特·皮博迪是在英国受的教育,当他回到故乡创办格罗顿学校时,他坚决主张学校规模要小,就像一个大家庭,由他本人来做家长。这所学校的校长和董事都出身于显赫的名门望族。

住校的头几天是最难过的,第一天尤其难过。经过一连串的新活动、新情景、新面孔和新责任后,富兰克林终于滑进床铺,把被子拉到下巴,兴奋变成了疲惫。

少年时期的富兰克林·罗斯福

他的课程很紧,每天必须在七点半以前起床,淋个冷水浴,然后穿好衣服吃早饭,吃过早饭后,他和其他的男孩子们排队到教堂做礼拜。课程在八点半开始,中午休息吃午饭,下午则消磨在运动场上。到了晚上,男孩子会穿着盛装吃晚餐。晚饭后,他们有一段读书时间,完毕之后,他们排队跟校长及夫人道晚安,然后优雅地走回他们的小卧室。

这是一所高级而昂贵的学校,它有一部分责任是把学生训练成为绅士。

在这里,富兰克林常常觉得饿。格罗顿的伙食在质跟量上,几乎跟僧侣吃的一样,他在这儿不是主人了,他不能溜进厨房哄骗用人给他做一顿宵夜。在刚开始的几天里,他觉得自己简直和饥民没两样。

每当詹姆斯·劳伦斯太太(罗斯福家的朋友,住在格罗顿附近)邀请他去家里玩,他都欣然接受,因为这是他打牙祭的机会。

皮博迪太太自己有几个孩子,她知道所有的年轻人都很饿,所以她常邀请一群人到她家吃饭,有时甚至请他们吃早餐。

在给家里的信上,富兰克林这样暗示父母:“你们能寄给我一些葡萄或其他水果吗?如果能那就太好了!许多男孩都有水果,存放在水果盒里,一星期拿出来吃三四次。”几天以后他又写道:“敏特太太(他父亲的表妹)在这里,我昨晚和她共进晚餐……跟学校的伙食相比,昨晚的菜实在是太棒了。”当一盒盒的食物从家里寄来时,他会立刻回信致谢:“糖和干梅都很好吃,我已经快吃完一半了。”

开始的时候,富兰克林和埃德蒙以为他们会有很多机会待在一起,但是他们很快就被各种活动分开了。在餐厅里,他们还被分到了不同的桌子上。但是在足球队里,他们是同一队。他们两个也同时被选上了学校合唱团。

叔侄问题对富兰克林也造成了不少困扰,因为同学们戏弄富兰克林为“富兰克林叔叔”。

富兰克林很快就适应了格罗顿的环境。他开始小心谨慎地拓展他和其他同学之间的关系,并以愉快、亲切和喜爱运动赢得了大家的尊重。

他在寄给家中的信里写道:“我没有任何不良记录……昨天早上我的代数得了最高分,前天我的英文作文也得了最高分……我喜欢希腊文。”第一张寄到家的成绩报告单上,皮博迪校长这样写道:“在我的印象中,他是个聪明和诚实的学生,也是个好孩子。”

随着时间慢慢推移,他显得更为快活了:“昨天下午,我们的足球队和布鲁克林中学校队比赛,我们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我欢呼呐喊,结果到合唱团练习时,才发现我的声音已经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