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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入乡随俗

杨屹带着林凤回到祖物的时候,已是清晨。

按照爷爷所说,杨家是最先来到埋骨星的开拓者之一。当时的埋骨星不但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也很不错,而且殖民者寥寥无几。为了鼓励对外开拓,联邦当局推行“先到先得”的占有权,因此数千年前,森丘市还是一座人口不到一千的小城镇的时候,杨家是远近闻名的大地主。只是在随后数千年里,杨家因为人丁凋零日渐衰落,到杨屹这一代更是沦落为平民。传到他手上的,除了那些说出去都嫌丢脸的故事,只有这栋位于郊外,破败得不堪入目的祖屋。

严格说来,这栋祖物根本不是遗产,而是负资产。

在埋骨星,只要房屋有人居住,每年都得按照政府评估的价值交纳物业税,对很多家庭来说这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祖屋很大,是一栋有前院与后花园的别墅。

用爷爷的话来说,这里是杨家在埋骨星的立足之地,数十代人在此诞生,他们有义务把杨家的香火传承下去。

只是,杨屹并不这么认为。

虽然到他这一代,杨家已是百代单传,但是所谓的故居,只不过是一座没有生命,也没有情感的房屋。如果不是爷爷坚持,而且杨家还由他说了算,恐怕在参军之前,杨屹就处理掉这座别墅了。别的不说,只要申请废置,每年能少交上万的物业税,用这笔钱足够在市中心租一套供爷孙量居住的公寓。

大门没有上锁,别墅里空荡荡的。

虽然没有怎么变样,但是进去后,杨屹一眼就看了出来,过去半年里,爷爷的日子过得并不怎么样。别的不说,堆满大厅一角的空酒瓶就是最好的证明。虽然喝酒是爷爷平生唯一的爱好,但是杨屹在的时候,因为经常唠叨几句,所以有所节制。杨屹参军之后,没人在耳边唠叨,也就没了管束。

嗅到空气中的酒味,杨屹暗自叹了口气。

林凤有点尴尬,觉得买酒送给杨屹的爷爷是个错误决定。

“我上去看看,你别乱走,家里有点乱……”

“什么人,竟敢擅闯民宅?”

没等杨屹走开,楼上传来了呵斥声,不过话语含糊不清,既像没睡醒,也像喝醉之后的样子。

随后,一个人摇摇晃晃的从楼道里走了下来。

见此情形,杨屹更加头大了。

此人身高在一米九左右,比杨屹还高了半个脑袋,除了一头白发,没有半点像是数百岁的老年人。身材算不上魁梧,也不显瘦弱。要说有什么特点的话,那就是与杨屹神似,一眼就能看出与杨屹的关系。

正是杨屹的爷爷杨承志。

“老家伙,难得起这么早,昨晚又喝多了?”

“小东西,原来是你,我还意味进贼了呢。”

爷孙俩见面就没好话,看得林凤是一愣一愣的,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爷孙,或许上辈子是仇人。

这时候,杨承志的目光落到了林凤身上,一副品头论足的样子。

“老家伙,你看什么呢?”

“这个小美人……”

“你未来的孙媳妇。”

杨承志又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

林凤更加不好意思了,虽然杨承志的目光让她觉得很不舒服,但是她能够感觉到,杨承志没有恶意。

“小东西,别的没学到,把你爷爷年轻时泡妞的本事学了个十足。”

杨屹翻了下白眼,林凤更是埋下了脑袋。现在,她总算明白,杨屹张嘴就胡说八道的功夫是从哪里学来的了。

“老家伙,就这么站着,也不招呼一下?”

“这不是你的家?我还没睡醒呢,上去睡个回龙觉。厨房里有吃的,你看着办,没事别来打扰我。”

没等杨屹回答,杨承志就转身上了楼。

“别见怪,他就这德行。”杨屹很是尴尬,不管怎么说,林凤是第一次来他家里。

“没事,爷爷是真性情。”

“你可别这么说,要让他知道了,屁股得翘上天。”杨屹忍不住苦笑了起来。“不怕你不相信,有的时候我都在怀疑,他是不是我的亲爷爷。要不是长得像,我真得怀疑是他拣回来的野孩子。”

话是这么说,杨屹也没把林凤凉着,去厨房准备早饭。

虽然杨家早已中落,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就杨屹所知,在他参军前,爷爷一直靠变卖家产渡日。

早餐不算丰盛,不过也不是很糟糕。

饭后,杨屹带着林凤四处转了一圈。

别墅很大,前院占地数百平方米,后花园更是前院的两倍。只可惜,因为没人照料,种植的花草早已枯萎。一路下来,林凤也是暗自心惊。花草会枯萎,但是那些用名贵石料铺成的小径,雕工精美的护栏,以及亭台楼阁却完整的保存了下来。看得出,鼎盛时期的杨家不但富有,还很有品味。

只是花无百日红,人无百日好。

远的不说,在第三纪元的五千年里,中落衰败的大家族数不胜数。即便是现在如日中天的几个大家族,追远也就追溯到千年前的第五次格林尼治战争,而兴旺强盛数千年的家族简直是凤毛麟角。

其实,在经历了数千年的演变之后,人类联邦的每一个人都是某个曾经辉煌一时的大家族的后代。拿林凤来说,虽然现在的林家由其祖父林啸廷一手打造,但是往前追溯,林家的先祖是人类联邦的先驱,也就是从“灭世灾难”中逃离银河系,最先来到南阿尔法星系的人类幸存者之一。

至于杨家衰落的原因,林凤并不感兴趣。

也没必要搞清楚,盛极必衰是谁也无法改变的规律。任何一个大家族在鼎盛之后,都会走下坡路。区别只是,一些大家族能够中兴,一些大家族能够勉强维系数代,一些大家族会很快消亡。

不管怎么说,杨家没有消亡,杨屹的出现更是带来了中兴的希望。

等两人回到别墅里面,杨承志已经醒来,正在餐厅里吃早饭。

“老家伙,挺懂得享受嘛。”

早饭是杨屹做的,只是杨承志在乎的是林凤买来的那几瓶酒。大清早就喝上两杯,被杨承志当成是人生快事。

“小东西,不错嘛,还有点孝心。”说着,杨承志给杨屹倒上了一杯。

“这是小凤孝敬您老人家的。”

“是吗?”杨承志呵呵一笑,朝林凤点了点头。与之前相比,他的态度和蔼许多,有了长辈的样子。

林凤有点尴尬,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说吧,回来有什么事?”杨承志没有绕弯子,也是那种直来直去的性格。

杨屹暗自叹了口气,说道:“也没什么事情,只是回来看看。虽然你老人家顽强的生命力足以跟蟑螂媲美,但是没人陪伴未免会孤单寂寞。说实话,你该找个老伴一起过日子,也好有人管住你。”

“得,我的事,还轮不到你来操心。”

“不让我操心,你就少喝点。”说着,杨屹夺走了杨承志手上的酒杯。

“小东西,你胆子大了,竟然敢抢我的酒。”

“老家伙,半年不管你,连我都不怕了?”

……

爷孙俩说着就动起手来,不是打架,而是抢酒瓶与酒杯。因为之前已经有所认识,所以林凤也见怪不惊。只是,林凤看了出来,杨承志手上的动作并不慢。虽然杨屹没发力,但是做为战兵,杨屹的反应本来就比常人快得多。一番争夺下来,杨屹只是勉强占了优势,没让杨承志夺走酒瓶。

难道说,杨承志也是战兵?

林凤暗自吃惊,也在留心观察。虽然看不透杨承志,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杨承志没有原能转换器。

如果他不是战兵,反应怎么会如此迅速?

“行,你小子骨头硬了,对你爷爷都是如此不尊。”

“老家伙,这是为你好。”

杨承志翻了下白眼,说道:“好不好,我自己清楚。算了,我老了,比不了你们这些年轻人。”

杨屹苦笑着摇了摇头,把酒瓶放到了桌子上。

“说吧,这次回来要住几天?别说不走了,我辛苦了十八年,终于把你拉扯成人,安逸日子还没过够呢。”

“等下就走。”

杨承志微微一愣,说道:“不多住几天,有急事?”

杨屹点了点头,说道:“其实,我这次回来,是为了几件事情。”

见杨屹神色严肃,杨承志的眉头跳了几下,随即对林凤说道:“这位是……”

“林凤,我们的大队长,现在是我的女朋友。”杨屹介绍了林凤。

“不错,你小子有眼光。”杨承志呵呵一笑,又说道,“小姑娘,杨家这个样子,让你受委屈了。”

“爷爷谦虚了。”林凤真不知道该怎么应付。

“当然,入乡随俗,既然你来了这里,就得遵守这里的习俗。”

林凤微微一愣,不明白杨承志的意思。

“按照习俗,你在嫁入杨家之后,得为长辈做一顿正餐,表示已经成为这个家庭的一分子。虽然你还没有跟杨屹结婚,但是既然来了,也就得照习俗来做。再说了,你们什么时候结婚恐怕谁也说不准。”

杨承志说得一本正经,林凤却觉得他说这些是为了把自己支走。

只是,林凤并不了解埋骨星的习俗,而且杨承志把她支走,也没有什么恶意,只是想单独跟杨屹谈谈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