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三件事中还有两点需要澄清的地方。一是忙忽千户所。该千户所不见于他书记载,以其隶属关系考虑当在绥德卫以北。忙忽所的设立为进一步征伐套中东北部元朝残余打开了通道。二是“燕山只斤”的方位。日本学者和田清先生考证指出,燕只即燕只斤,燕山只斤为其衍误,并据《明实录》记载,推测燕只斤千户在河套以内,毗邻陕北[日]和田清著,潘世宪译《明代蒙古史论集》(上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2~13页。曹永年先生根据陈得芝先生有关元代驿站的考证,认为燕只是燕只哥赤斤的省称,地当在河套以外的大黑河流域。曹永年《从白塔题记看明初丰州地区的行政建制——呼和浩特市万部华严经塔明代题记探讨之三》,载《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1992年第3期。再检陈得芝文,谓“据此可知,燕只哥赤斤、红城屯田地,应在振武(今和林格尔县北土城子)、丰州(今呼和浩特市东白塔镇)一带,今大黑河流域之地”陈得芝《元岭北行省诸驿道考》,载《蒙元史研究从稿》,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2页。两说分歧很大,和田清说合乎常理,又有《实录》证据;而曹永年说考证翔实,不容推翻。如何解决这一分歧成为找到燕只千户的关键。我们应该重新分析《实录》的记载,前引延安卫指挥李恪、绥德卫指挥朱明等“追败故元残兵于燕山只斤”,燕山只斤是陕北明军追逐并最终战败元军的地点。在一般情况下,由于有黄河阻隔,明军不大可能很容易地跨河追剿。但当时发动战事的时间是在洪武三年十二月,应为1371年1~2月份,适值隆冬,其时河套黄河基本封冻。据称东胜卫撤防后,蒙古人常常利用河套东北角的皇甫川、灰沟村一带的黄河冰情直入套内,遂成为蒙古践冰入套的通道之一。那么,反过来考虑,明军也会尾随北撤的元军,越过冰封的黄河河面,攻入大黑河流域。再联系洪武四年元月(1371年2月)的东胜州都连帖木儿降明一事,则陕北明军追剿和东胜蒙古降明的内在关系便豁然明了了。此外,《实录》曾载洪武九年三月“是月,胡兵屯山西燕只斤之地”《明太祖实录》卷一〇五,第1754页。这再次证明燕只斤的确位于黄河以外而非套内。和田清不查,遂缪。因此,笔者在燕只千户的地望问题上赞同曹说。
这表明1371年年初明军的主动出击已经深入到河套东北部,可以把它看作为巩固陕北东北方的一个重要举动。此战对东胜卫及其所属五个蒙古千户所的设立起到了直接推动作用,也是延绥边卫防军扩展防区,从陕北方向对河套施加影响的开始。对于延安、绥德守军的一系列努力的成果,明太祖给予了很高评价:“延安、绥德[《校勘记》:嘉本德下有卫字]地接察罕脑儿等处,元之残兵不时出没,剽掠边民,指挥朱明、李恪累出兵剿捕,杀获甚多,完筑城壁,固守疆境。”《明太祖实录》卷五八,洪武三年十一月诏,第1137页。
二、大同东胜地区
1.明军对大同东胜控制的初步确立
洪武元年(1368)年底,扩廓帖木儿太原战役大败,北奔大同,留部将竹贞镇守,自己逃奔甘肃。洪武二年正月,明“副将军常遇春率师至大同。故元守将竹贞等弃城走,官军追至黑浦,擒知院眼子陈等八十余人,获军士七千六百余人,马一千三百九十余匹。”《明太祖实录》卷三八,洪武二年正月,第0778~0779页。大同战略地位十分重要。明军占领大同后,立即部署大同防务,史称洪武二年二月,“大将军徐达令忻州运粮八千石,崞州七千石,代州七千石,坚州五千石,台州三千五百石,并刍豆俱赴大同……大将军徐达遣都督同知张兴祖将宣武、振武、昆山三卫士卒守大同。”《明太祖实录》卷三九,洪武二年二月,第0785页。由于常遇春很快南下与徐达会合,准备进攻陕西关中。所以肃清大同以北元朝残余的军事行动就由郭英等人负责实施。此事《明实录》不载,《明史·郭英传》说:
从徐达定中原,又从常遇春攻太原,走扩廓,下兴州、大同。至沙净州渡河。取西安、凤翔、巩昌、庆阳,追败贺宗哲於乱山,迁本卫指挥副使。《明史》卷一三〇《郭英传》,第3821页。此处标点本《明史》断句必然有误,沙净州地区就是元代砂井总管府等地,当阴山以北,并无大河流经,因此“至沙净州渡河。取西安”应重断为“至沙净州。渡河取西安”方显通顺,“渡河”无疑指的是渡过黄河。
《国朝献征录》又谓:
下兴州、大同,至沙净州,生擒伪将竹平章。渡河取鹿台、西安、凤翔、巩昌。追败贼将贺宗哲於乱山。[明]杨荣《武定侯郭公英神道碑铭》,[明]焦竑编辑《国朝献征录》卷七,(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84年12月吴相湘主编《中国史学丛书》再版影印本,第223页。
两处材料大体一致,只有在擒获“竹平章”一事上有异。笔者考虑竹贞当时并未被俘,而是窜奔上都附近察罕脑儿一带,洪武三年(1370)为李文忠所擒,《郭英神道碑》误系此事于洪武二年。这里需要注意:大同既然为扩廓帖木儿部将所据,扩廓本人为何还要向西远遁甘肃。这是因为大同以西地区掌握在脱列伯、孔兴等人的手中,他们与扩廓长期不和,扩廓自然也无法从他们那里得到什么帮助,选择西逃甘肃是不得已之举。扩廓从此就活动在甘肃宁夏等地,组织对抗明朝的斗争了。洪武二年年中,张良臣以庆阳叛明,吸引了几乎所有的陕西明军,扩廓也在积极地发动对明军的反击。为配合陕西的军事行动,恢复故都,元顺帝洪武二年六月在常遇春的攻击下,元顺帝被迫再次北迁应昌(即盖里泊,今内蒙古克什克腾旗达里诺尔西南)。命脱列伯、孔兴领兵进攻大同。这一过程《明实录》记载极为详尽生动:
洪武二年(1369)八月
元兵攻大同,平章李文忠率师击败之,擒其将脱列伯。时庆阳未下,上诏李文忠自北平往合师攻之,师至太原,闻大同受敌。文忠顾谓左丞赵庸等曰:吾与若等受命而来,阃外之事有利于国者,专之可也。今大同甚急,若候进止,岂不失机。众皆诺,遂由代出雁门,至马邑。敌游骑数千奄至,猝遇,我师与战,败之,擒其平章刘帖木[《校勘记》:广本帖下有儿字],进至白杨门[《校勘记》:嘉本杨作阳。广本门下有‘又檎黠虏四大王’七字]。时天雨雪,文忠疑有伏,乃身引数骑入山察视之。前军已驻营,去敌十五里。文忠至,遽命徙五里,营于馒头[《校勘记》:广本作‘迁之复前,至五十里,营於漫地。’嘉本馒作],其地阻水。先遣人由间道达大同城中,使知之。元将脱列伯悉锐来攻。文忠令将士秣马蓐食,闭营不出,先以两营诱敌[《校勘记》:敌下有督令死战四字],自寅至辰,前营报数至,文忠不为动。顷之,度其饥疲,乃分军为左右翼,身当前锋奋击,大败之,生擒脱列伯,降其众万余,获马匹辎重甚众。缚脱列伯诣军门,文忠命解其缚,与之共食。遂进兵东胜州,至莽[《校勘记》:旧校改作莽]哥仓而还。先是,元主北走,屯盖里泊即“达里泊”,Dar-nahur。,命脱列伯、孔兴以重兵攻大同,欲图恢复。至是,脱列伯被擒,孔兴走绥德,其部将复斩之来降。元主知事不济,无复南向矣。《明太祖实录》卷四四,洪武二年八月,第0860页。
这一大段引文显示出:
第一,与脱列伯的激战发生在大同附近,并且脱列伯战败的原因中有一点并未指出的是战争进行的过程中没有得到孔兴的有力支援,从而导致了合击大同战略部署落空。大同战役的失败从心理上彻底击垮了元顺帝。因为顺帝与扩廓帖木儿旧有怨隙,隔阂较深,在顺帝看来,随着他所能依靠的将领和军队的纷纷败亡,复国的希望越来越渺茫了。
第二,脱列伯的全军覆没是继前一年底太原战役后,元军在山西的又一次重大失败。孔兴没有参加大同会战的原因,很可能与两个多月前其陕北部下的叛逃行为有关。动荡的陕北形势牵制了孔兴的军事行动。反过来由于缺乏孔兴有效参与而导致的脱列伯兵败更加激化了孔兴军队的内部矛盾,最后导致了“其部将复斩之来降”的悲剧结局一般认为孔兴死于洪武二年似无问题,然而在《明太祖实录》卷七四,洪武五年六月,“曹良臣”条中却有这样的记载:“(洪武)二年,奉诏守山西行省,率兵出大同,击元将孔兴等,降之。三年,又从大将军徐达击元王保保于定西、三不剌川,皆败之。”(第1373~1374页)仅录于此。至此陕西四将遭到了彻底灭亡。
第三,明军在大同之战中消灭脱列伯、孔兴意味着大同西侧的军事威胁大大减小了。明军得以继续向西扩展战果,于是东胜州首次被明军夺取。不论出于何种考虑,明军当时并未留军驻守东胜,旋为元军所据。
洪武三年(1370)年初,朱元璋命令徐达和李文忠分别率领西路、东路两支大军进攻元军。二月“乙酉,指挥金朝兴取东胜州,获元平章荆麟[《校勘记》:嘉本麟作邻]等十八人”《明太祖实录》卷四九,洪武三年二月,第0972页。,才最终占领了这一战略要地。东胜州位于今内蒙古托克托县,靠近黄河,州南君子津自古以来就是漠北通向河套的交通要冲。金朝兴夺取东胜州的行动看起来更像是一次孤立的行动和田清认为金朝兴的行动可能受到了李文忠的节制,聊备一说。,此时盘踞套中元军残余势力也未被肃清,所以史书记载在汤和等人敉平了察罕脑儿的元军后,更立下了“定东胜、大同、宣府,皆以劳先诸将”[明]方孝孺《信国公追谥襄武封东瓯王汤和神道碑》,《国朝献征录》卷五。《明史》卷一二六《汤和传》载“徇东胜、大同、宣府皆有功”,与《神道碑》略同,第3753页。的战功。这一定是由于金朝兴夺取东胜州之后,战线过长,李文忠东路军又在应昌一带,远水难就近渴,改由徐达所部右副副将军汤和横扫鄂尔多斯,跨河东征东胜、大同地区。据此可知,鄂尔多斯高原南部草原地区的元军主力应当在此时被消灭了。同年十二月份,明朝在陕北延绥等地驻军向其东北方向的元军也发起攻击。于是至迟在洪武三年年底,明军已经清除了东胜州附近主要的元军残余,初步巩固了东胜周边局势。作为进一步进攻的立足点和保卫边界的前哨,东胜州地位的重要性立即突显出来,因此明朝有必要在当地设立相应的机构进行管理,这是东胜设卫的客观要求。
2.洪武四年东胜第一次置卫
《明史·地理志三》提到东胜州于“洪武四年正月,州废,置卫……领千户所五,失宝赤千户所、五花城千户所、幹鲁忽奴千户所、燕只千户所、瓮吉剌千户所,俱洪武四年正月置”《明史》卷四一,第973~974页。尽管史籍所载言之凿凿,但吴缉华先生对此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这些资料,都说明了在洪武四年东胜卫已经设置,而实际上则颇可疑”吴缉华《明初东胜的设防与弃防》,载(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62年第34本下册。吴文的依据是以史籍中尚存在洪武二十五年(1392)和二十六年置东胜卫的记载,进而怀疑洪武四年置卫的真实性。吴文之所以产生疑惑,源自对相关史料钩稽不足和对现有史料的分析不同所致。吴文认为从洪武四年东胜置卫到洪武二十五、二十六年的置东胜卫之间,史料中再未见到关于东胜卫的直接记载,于是产生了上述认识。笔者对这一判断的意见有所保留,仍认为《明史·地理志》所记洪武四年立东胜卫不误,理由如下:
其一,《明史·地理志》所载史实本于《明实录》,这是东胜置卫问题的基本依据。对洪武四年(1371)正月置卫一事,《明实录》记载详细,谓“故元枢密都连帖木儿等自东胜州来降。诏置失宝赤千户所一,百户所十一;五花城千户所一,百户所五;幹鲁忽奴千户所一,百户所十;燕只千户所一,百户所十;瓮吉剌千户所一,领百户所六。以都连帖木儿、刘朵儿只、丑的为千户,给三所印……复遣侍仪司通事舍人马哈麻赍燕只、瓮吉剌千户所印二,往东胜州命伯颜帖木儿、答海马里卜兰歹也里沙朵列图阔阔歹为千户”《明太祖实录》卷六〇,第1179页。史料中具体涉及置卫的过程和方式,胪列了大量的人名、地名、部族名、建置数量,绝非捕风捉影,整体是可信的。
其二,明朝东胜卫的主要军事主官一开始就是朝廷派出的将领,而非以单纯安置北元降人为目的的羁縻举措。《明实录》洪武四年正月“升东胜卫指挥佥事程暹为巩昌卫指挥使”《明太祖实录》卷六〇,第1182页。就是佐证。这一方面说明东胜卫在当时是存在的,另一方面也证实了东胜卫与五千户所均被纳入明朝正常的卫所军事制度中,受明军统一管理、指挥,与明朝在东北、西北、西南地区广泛设立的羁縻卫所不可同日而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