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医学近视与弱视防治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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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怎样确诊患了近视与弱视(1)

5.斜视多为内斜视。

近视眼:指当眼调节静止时,平行光束进入眼内后聚焦于视网膜感觉细胞层之前,远点移近,为屈光力大于眼球轴长的一种屈光不正。即眼球的前后径(前后的距离)过长,晶状体的凸度又大,远处物体反射的光线通过晶状体折射形成的物像,落在视网膜的前方,因而看不清远处的物体,这样的眼叫做近视眼。

弱视:凡眼部无明显器质性病变,以功能性因素为主所引起的远视力低于0.9且不能矫正者均列为弱视。有的孩子眼睛很有神,但视物不清,戴上眼镜也无法矫正,其视力仍达不到正常标准1.0,这种视力叫做弱视。弱视只是一种临床现象,不是一种单纯的疾病,许多因素可以造成。有先天性的,有因斜视引起的,有的因为两眼屈光不正,两眼屈光度数相差太大等多种原因引起。所以要重视幼儿的视力检查,早期发现弱视。要想早期发现弱视,除了平时注意孩子的一举一动以外,最好的办法是在3~4岁时,开始查视力,以后定期检查视力尤为重要。这样,有弱视的孩子就可以早期发现、早期治疗了。

一、确诊都需要做哪些检查

早期准确地诊断弱视对于保护少年儿童的视力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准确地诊断弱视,不但要具备必要的设备和技术外,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热情而耐心的工作态度,言谈行动要亲切,使儿童精神集中、密切合作。检查程序合理、诊断根据要充分。弱视的疗效与治疗年龄有密切关系,早发现、早治疗可以获得好的结果,但常因发现太晚而影响疗效。这是由于患儿年龄愈小,检查愈困难,可靠性也愈差,容易漏诊。

确诊近视眼需要正确采取多种诊断手段,包括了解病史,检查远近视力,并对远视力进行定性测定、近点距离与调节力测定、屈光测定,以及眼底检查及眼轴测定等。所有远视力低于正常(<1.0)、近视力正常(≥1.0)者均可诊断为近视。即远视力不良、近视力正常或较好,用凸透镜不能使被检眼远视力增进,而改用凹透镜视力显然改善或恢复正常者,可诊断为近视。

病理性近视眼有多种严重并发症,一般通过常规检查即可及时发现与早期确诊,但亦有难度较高者。如近视眼并发青光眼、弱视、视网膜脱离等,特别是在早期,一般易被忽略。故应提高警惕,全面仔细检查,通过视力监测、屈光复查,以及采取一些有针对性的特种检查方法,以求尽早得出结论。

因此,为了早期准确地诊断弱视、近视,必须要请眼科医生做系统检查,必要时散大瞳孔,详细检查其屈光间质、眼底和注视性质。这些检查对正确诊断,判断预后和设计合理的治疗方案都有意义。首先要做的是检查视力。

1.视力检查人的眼睛有了病,到医院去看病的时候,先得检查视力。检查视力的目的,是看一看视力是好还是坏,它是衡量眼功能是否正常的最好尺度。所以视力检查,居于一切眼科检查的首位,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视力检查是诊断近视和弱视的依据。然而视力检查结果常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受检查的年龄、智力发育和表达能力,环境因素和医护人员的检查方法正确与否等各种因素。

根据眼睛的视觉功能,视力分中心视力和周边视力,中心视力是反映视网膜黄斑部中心凹的功能,周边视力也叫视野,是反映中心凹以外视网膜的功能,我们平时所说的检查视力是指黄斑区的视力功能,即中心视力,是眼睛辨别物体的形态、大小的能力。这对于了解眼睛的功能和屈光状态是很重要的。

检查视力要用视力表,目前,我国通用的远视力表是“E”字形标准对数视力表。视力表有14行视标,由大小不同,方向各异的“E”字所组成。

视力表要挂在光线充足的地方,必要时,也可以用人工照明,其高度以视标的第10行与受检查人的眼睛一般高,检查的距离是5米。也可以在视力表对面2.5米处放一平面反光镜,受检查者坐在视力表下,看反光镜里的视力表视标。这样,来回的距离也正好是5米。检查时,两眼分别进行,一般是先右后左,自上而下循序辨认,能准确辨认第几行视标者,其旁边的数字就代表受检者的远视力。如果病人看第1行视标也不能辨认,就叫他向前走,直到能看到第1行视标时记录其距离,按下列公式计算即得出其视力:视力=0.1×被检眼与视力表的距离(米)/5,如在3米地方能读出0.1,则该眼视力为0.1×3/5=0.06。如果在1米的地方仍不能辨认第1行视标的,医生需把手指放在病人的眼前,把能够辨认出来指数的最远距离记录下来,如2尺数指。如果被检者不能数手指,那只好看一看能不能看到手动,记录能辨认手动的最远距离。如果再不能分辨出手动的,那只好请病人进到暗室里,用手电筒照射病人的眼睛,看一看有没有光感,如果能看到光亮,就记载有光感。否则是无光感。临床上有的医院采用5分记录法。

检查近视力,也同检查远视力方法一样,在自然光线好的地方或在人工照明下,把近视力表放在病人眼前一般是30厘米的地方,两眼分别检查,记录的方法也是一样,但是要注明是近视力。

应该注意的是:病人在检查一只眼睛的视力时,应该用遮眼板遮住另一只眼睛,但是不要压迫眼球,免得影响检查效果。如果一只眼睛有传染性眼病时,应该先检查没有病的一只,然后再检查有病的一只,以免交叉传染。检查远近视力后,在记录时应注明为裸眼视力、矫正视力、戴针孔镜后的视力。如为矫正视力应写清矫正镜片的屈光度数。

2.一般检查眼科患者就诊后,首先检查视力,然后要顺序进行眼外部检查、眼内部检查等,其中较详细的检查如裂隙灯显微镜检查、屈光间质检查、眼底检查。在必要时再进行视野检查、色觉检查、光觉检查、眼压检查、前房角镜检查、眼球运动和双眼单视功能检查等,检查一般按从外到内,从前到后,从上到下的顺序进行,并逐项记录在病历上。

(1)详细讯问病史:主要从患儿的父母、亲属和保育员的叙述中了解。询问斜视和弱视发病年龄。要准确地询问发病年龄,在确定先天性或后天性斜视或弱视上很重要。此外还要了解斜视或弱视发病情况、发病诱因、戴眼镜情况,自觉症状、既往史、家族史等。

诊断弱视必须迅速而又准确,对幼儿的检查操作要敏捷,要了解儿童的心理状态,和他们言谈要和蔼亲切。使幼儿精神集中和合作并非易事,这就要求我们具有敏锐判断力和掌握熟练的诊断技术。但要牢记:遵循检查顺序,合理分配时间,不遗漏检查项目,记录要简要明了,一般可分4次检查。

第1次检查:详细询问病史,检查远近视力,检查屈光状态,检查眼位及眼球运动。时间约用60分钟。

第2次检查:再次检查视力,色觉检查,视野检查,散瞳后的屈光检查,眼底检查,进行弱视筛选,排除器质性疾病。时间约为90分钟。

第3次检查:第3次裸眼视力及矫正视力检查,决定主眼检查,检查注视性质,检查抑制暗点,测量斜视角,检查视网膜对应。时间约为90分钟。

第4次检查:同时视、融象检查,复视检查,眼球运动定量检查,两眼视功能检查。时间约为60分钟。

(2)眼前部检查:眼部检查应循序进行、由表及里,由简入繁,由明室到暗室,由外眼到内眼,避免遗漏。检查时要取得病人的信任和合作,注意言语应亲切,动作要轻巧,耐心细致,注意眼部与全身的改变,必要时佐以相应的检查。

眼部检查一般先在明室自然光线下进行,检查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眼位、眼球运动及眼球前外部有无异常,以初步了解有无影响视力的因素和视疲劳的原因。

(3)裂隙灯显微镜检查:了解了病史,进行了对眼前部的临床检查,首先得到一般印象,然后有的放矢进行裂隙灯显微镜检查,这样可以将全面与局部的发现结合起来,不致片面地看待所发现的细微病变,从而得到完整的印象,才能做出正确的诊断。

角膜检查:角膜异常改变是影响视力减退和视疲劳的原因,故在屈光检查过程中,对角膜应做仔细的检查。通常在裂隙灯显微镜下进行观察。注意角膜的形状、大小、光泽、弯曲度、透明度及角膜知觉。正常角膜完全透明,表面光滑湿润,既无混浊,也无血管新生。角膜知觉是非常锐敏的。

前房及虹膜的检查:前房,要注意前房的深浅和房水的清浊。正常前房正中央的深度约3.5毫米。前房深度除因年龄而有不同外,屈光状态的不同,前房深浅不一,总的来说近视眼比正视眼深。正常房水完全透明。前房内的微细变化必须在暗室内用裂隙灯显微镜检查才能发现。虹膜,观察虹膜的颜色、光泽及纹理状态有无异常,并注意有无虹膜粘连、结节形成及虹膜缺损等。细微的虹膜变化必须在裂隙灯显微镜下才能检查出来。

瞳孔:注意瞳孔的大小、形状、颜色、位置、对光反应及集合反应等。正常瞳孔呈圆形,位置稍偏于内下方,边缘整齐,两侧等大,反应灵敏,在自然光照下瞳孔直径约2.5~4.0毫米。瞳孔在强光下明显缩小,在弱光下散大。如果发现瞳孔大小异常要问清患者是否用过散瞳药或缩瞳药,或眼部及头部曾否受过外伤。此外瞳孔大小除可因年龄而不同外,亦可因屈光状态不同而异。婴儿和老年人瞳孔较成年人小,近视者较正视、远视者大。

晶状体检查:晶状体混浊常是低视力的原因,故在验光过程中,要仔细检查晶状体情况,有无混浊及位置异常。

玻璃体检查:玻璃体混浊也是低视力的原因,要仔细检查玻璃体情况,玻璃体正常疏松支架组织结构是否破坏,有无混浊以及混浊的状况、程度,有没有出血,有没有玻璃体脱离等。

(4)眼底检查:极为重要,检查前要对患者进行全面了解和检查,眼底检查应在暗室进行。首先对未散瞳患者检查屈光间质,对晶状体、玻璃体有无异常,可以有所了解,然后进行眼底检查,若发现病变所在部位或有可疑病变时,应散瞳再做详细检查。

一般先检查视盘(视神经乳头),应注意形状、大小、颜色、边缘是否正常;生理凹陷大小与视乳头大小之比;视网膜颜色是否正常,视网膜血管,视网膜出血、渗出,视网膜变性、裂孔;黄斑区中心凹光反射亮度如何,色泽如何,有无出血、水肿、裂孔等。

如果眼底正常而患儿又有病史或斜视,则诊断发育性弱视很可能是正确的。在检查眼底的同时,可检查患儿的注视性质,若一眼为中心注视,而另一眼为旁中心注视,则后者为弱视眼的可能性很大。

注视性质检查:中心凹注视,注视点位于中心凹;旁中心凹注视,注视点位于中心凹附近;旁黄斑注视,注视点位于中心凹以外黄斑区;周边性注视,黄斑区以外的视网膜注视;游走性注视,注视点不稳定,到处游动。中心注视的弱视治疗效果和预后良好,偏心注视的弱视则较差。

(5)眼位检查:有人统计斜视患者中有1/2以上伴有弱视,单眼恒定性斜视的弱视发生率较交替性斜视弱视发生率为高,故斜视检查有利于早期筛出儿童弱视。

(6)立体视觉检查:由于弱视患儿没有立体视或没有好的立体视,故可用立体视觉筛查学龄前儿童的弱视。

(7)视觉诱发电位检查:这是一种最精确、可靠和重复性强的检查方法,根据视觉诱发电位曲线可以计算出受检者的视力。

(8)屈光检查:屈光不正与弱视有密切关系,远视性屈光不正引起的弱视较近视为多见。用睫状肌麻痹剂和检影法筛查学龄前儿童弱视,这种方法迅速、准确、客观。在阿托品睫状肌麻痹下做检查,屈光参差愈大,则发生弱视的可能也愈大,弱视的程度也愈深。内斜患者如果兼有屈光参差则很可能发生弱视。

对于矫正视力不良或不能矫正的眼,除要详查眼球前后节各部及眼底有无改变外,必要时应做视野、眼压、前房角镜检查,个别病人可做三面镜检查。

3.验光检查在要求验光配镜的患者来诊时,首先详问病史,耐心听取病人的主诉。问诊的目的在于有助于分析患者的主诉视力障碍和视疲劳的性质和原因。

验光步骤:

(1)对验光患者,必须详问病史,对于年龄及主诉病情尤须详细记载。过去有无眼病史,是否戴过眼镜。如果戴过眼镜,其屈光度数及矫正情形如何;镜片是由眼镜店买的或由正式眼科医师或验光师配制的;戴眼镜日期等。

(2)检查远、近视力,如患者戴有眼镜,也应检查戴眼镜后的视力,并应检查镜片的质量。

(3)眼部检查注意屈光间质的透明情形,眼底的变化,尤应注意视乳头生理凹陷大小,有无青光眼之可能。眼肌平衡情形。在用检眼镜检查时,应同时估计患者屈光不正的性质和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