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医学妇产科医师处方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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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妊娠病理(3)

总之,治疗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常用药物以解痉、降压为主,扩容、利尿需按病情、化验指标决定是否应用。

(6)中药治疗:轻、中度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可适当加用中药治疗。

(7)适时终止妊娠

1)引产指征: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治疗后,适时终止妊娠为重要措施之一。

①重度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积极治疗48~72H无明显好转者。

②重度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治疗好转,已≥36周者。

③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病程已8周以上,特别是伴有原发性高血压或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而孕周已达36周以上者。

④子痫控制12H以上者。

2)终止妊娠方式

①凡子宫颈条件成熟者,可破膜引产。

②子宫颈条件不够成熟,但无胎儿窘迫表现,且病情好转者,可先用硫酸普拉睾酮(脱氢表雄酮)100mG加注射用水20ml,静脉注射,促子宫颈成熟,再予人工破膜或缩宫素引产。

3)引产后注意事项

①予以胎心监护仪持续监护。②如有贫血或胎儿宫内生长迟缓或肝功能异常者,应争取行生物物理指标监测,以便及早发现胎儿是否有宫内缺氧,适当改变分娩方式。

4)剖宫产指征

①凡病情严重,特别是平均动脉压≥18.7KPa(140mmHG)者。

②重症患者而子宫颈条件不成熟,不能在短期内经阴道分娩者。

③人工破膜引产失败者。

④胎儿胎盘功能明显低下或B超检查生物物理指标评分在6分以下者。

⑤子痫反复发作,给足量的解痉、降压、镇静药仍不能控制者。

⑥初产妇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心脏病、肺水肿心衰控制后,也以剖宫产较妥。

5)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剖宫产注意事项

①以持续硬膜外麻醉为安全,但需左侧卧15°以防子宫胎盘而流量降低。

②术后24H内可继续用酸镁静脉滴注,对防止产后子痫有利。

③定时在术后24H内予以哌替啶50mG,每6H1次,防止伤口疼痛,并用缩宫素或小剂量麦角新碱肌内注射。在应用硫酸镁情况下,既达到减弱术后伤口疼痛,又可加强子宫收缩及防止子痫。

④最重要的是此等患者处在血液高凝状态,而选择性剖宫产子宫未开,所以极易发生宫腔积血。因而术后医生和护理人员要定时观察,注意脉搏、宫底高度和子宫质地。如未能警惕,只定时予以镇痛药,可延误病情,甚至失去抢救时机,危及产妇生命。

妊娠高血压并发症的治疗

一、妊娠期高血压并心脏病

1.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心脏病的处理 在早期诊断基础上,首先应纠正心脏低排血量和高阻抗(低排高阻),控制心衰和适时分娩。

(1)常用纠正低排高阻的扩血管药:酚妥拉明为α受体阻滞药,使肺动脉扩张降低肺高压,纠正缺氧。在用药同时,加用罂粟碱30~60mg溶于50%葡萄液20ml,静脉注射,以改善冠状动脉供氧。

硝普钠为平衡扩张动静脉,作用迅速,静脉滴注2~5mIn出现作用,所以必须在严密监护下使用。在产前应用本药以不超过24H为最安全,以免致胎儿氰化物中毒死亡。而产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心力衰竭则不受此限制。

(2)控制心力衰竭:在应用血管扩张药物的同时,必须应用快速洋地黄制剂以改善心肌状况,应予以负荷量。但每个病人的负荷量各异,达到负荷量的指标为:

①心率减慢至80~90/mIn;

②肺部湿啰音减少,无端坐呼吸;

③尿量增多;

④肿大的肝脏回缩,压痛消失或好转;

⑤自觉症状好转。常用药物以去乙酰毛花苷(西地兰-D)为首选,0.4mG加25%葡萄糖液20ml缓慢静脉注射,2~4H后加用0.2~0.4mG,总量可用1.2mG。

(3)利尿药的应用:静脉注射快速利尿药以呋塞米(速尿)为首选,40~60mG加25%葡萄糖液静脉缓注,短期内可使尿量增加,有利减少心脏负荷,并可重复使用。必须注意电解质平衡。

(4)镇静药:对于严重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心力衰竭患者可用吗啡2mG(1/5安瓿)加10%葡萄糖液10ml,静脉注射,最大剂量为5mG,静脉滴注。患者可迅速转入安静,因为小剂量吗啡可抑制过度兴奋的呼吸中枢及扩张外周血管,减轻心脏前、后负荷,并还有抗心律失常作用。所以在急性左心衰竭肺水肿抢救,可收良效。

(5)如尚未应用上述诸药,可用橡皮条轮流行双下肢大退部结扎,以减少静脉回心血量。此法虽属古老,但在紧急状况下也可收到暂时效果。

2.有关分娩问题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心力衰竭控制后,有人主张可待其自然临床,不必过早干涉。根据我们的实践经验,认为在心力衰竭控制后24~48H如未临产,应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引产或剖宫产。其理由是:妊娠不结束,仍可能再次发生心力衰竭。另外,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病因未明,如不及时结束妊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仍可加剧,致胎儿宫内缺氧加剧,对母婴均不利,故需择期终止妊娠。

(1)剖宫产指征:凡初产妇子宫颈条件不成熟,胎儿中等大小,即使无头盆不称,但估计产程不能在数小时内结束分娩者,则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心脏病本身即可作为剖宫产指征。按OStHEImEt报道,当持续硬膜外麻醉下剖宫产时,舒张压及平均动脉压与麻醉前相比虽仅低0.53~0.67KPa(4~5mmHG),但可使下肢静脉扩张,血压下降,心脏负担减轻。国内资料指出,以超声心动图观察阴道分娩和剖宫产时的心功能变化,发现阴道分娩者第二产程时心排血量增加11.1%,胎儿娩出时心排血量下降24.9%;而剖宫产术者,进入腹腔后心排血量上升9.3%,胎儿娩出时,心排血量仅下降5.5%,提示剖宫产对产妇心功能干扰较经阴道分娩者明显减少。

(2)非手术治疗继续妊娠的指征:仅在少数情况下,如妊娠32周左右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心力衰竭而迅速被控制,但胎儿尚未成熟,允许在严密观察下给予支持疗法,如贫血、低蛋白血症的纠正等,并定期行胎儿监护,或及时予以促胎肺成熟,再视查时条件以决定分娩方式。

(3)无论分娩方式如何,必须注意产后子痫,限制入水量以防再度诱发心力衰竭,更应注意产后出血及感染问题。

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心力衰竭的新药治疗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国内外开始应用心钠素(ANP)治疗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及肺水肿患者。心钠素贮存于心房肌细胞特殊颗粒内,并被释放进入血循环,具有很强的利钠、利尿和舒张血管作用。杨梦庚采用人工固相合成的心钠素Ⅲ治疗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心力衰竭取得良效。剂量:心钠素Ⅲ100~300μG加5%葡萄糖液250ml,静脉滴注,速度为5~10μG/mIn,30mIn滴完,每日1次,1~3次即可完全控制心力衰竭。治疗后,血清超氧化物歧化酶(SOD)浓度呈明显下降。所以心钠素Ⅲ对于控制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心力衰竭是一种理想的新药。二、脑血管意外1.治疗 脑血栓或脑梗死与脑出血的治疗不同,故首先应明确其诊断,脑CT扫描为不可缺少者。

(1)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并发脑出血的治疗:

①保持安静,绝对卧床,不宜用呼吸抑制药。

②降低颅内压:由于颅内压增高可致脑疝发生。脑出血30ml以下,应用25%甘露醇250ml,每6H1次,静脉滴注,7~10D后改用125ml,静脉滴注,继续用1周,并给予解痉、降压、抗炎治疗。如脑血肿在30ml以上,应即行开颅术。

③解痉降压药的应用:血压过高而需用硫酸镁、拉贝洛尔等药解痉降压;脑血肿在30ml者,脑受压明显,应在解痉、降压、脱水治疗后,即予剖宫产并行开颅手术,有利抢救病人生命。

④止血药的应用:可用6-氨基己酸、对羧基苄胺或氨甲环酸(止血环酸)。有人反对在蛛网膜下腔出血的孕产妇患者使用抗纤溶药物,但可用钙通道阻滞药以解除血管痉挛。

⑤脑血管瘤者应在近足月妊娠时剖宫产后当即由神经外科医师行脑血管手术为最安全。

(2)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并发脑血栓的治疗:此症均因患者全血及血浆黏稠度增加,血液停滞而致血栓形成。CT扫描可见大脑半球后上部、枕叶、颞叶等部位呈低密度区。其治疗以硫酸镁静脉滴注解痉、镇静并用右旋糖酐-40等扩容治疗,同时使用活血化淤药,如桂利嗪25mG,或川芎嗪50mG,每日3次,口服,取得良好效果。

2.处理

(1)一般治疗原则

①积极治疗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解痉,扩容,补充血制品以提高渗透压。

②非手术治疗1~2D,适时终止妊娠。

③纠正凝血因子的不足。

(2)药物治疗原则:硫酸镁和降压药物联合应用,控制抽搐和降低血压,以防治高血压脑病。

处方

①肾上腺皮质激素的应用:可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保护细胞溶酶体及减少血小板在脾脏内皮系统的破坏,可用氢化可的松200mG加葡萄糖液静脉滴注。如病人水肿严重,为防止水钠进一步潴留,可使用甲泼尼龙40mG加葡萄糖液20ml,静脉缓注,每6~8H1次,更为有效和安全。

②抗血小板聚集药物:1978年GooDlIn提出,凡妊娠期血小板<75×109/L(7.5万/mm3)可用阿司匹林每日85mG,可使血小板凝集功能恢复正常,血小板升高,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可以得到纠正,然而有导致胎儿脑室内出血的危险。如用前列环素静脉滴注则可取得良好效果。首量为每分钟2nG/KG,静脉滴注,以后可每分钟8nG/KG,使舒张压控制在12KPa(90mmHG)水平,能对抗血小板凝集并有强烈的舒张血管平滑肌作用。但此药目前尚处于试用阶段。

③输新鲜冷冻血浆:其凝血因子及抗凝血酶Ⅲ的含量多,应用后效果极好。

④输鲜血:以温鲜血即刚由献血人抽取的鲜血为最佳,因凝血因子、血小板的含量均高,效果佳。

⑤有条件者亦可静脉滴注抗凝血酶Ⅲ,剂量为每日1000~1500U,对于防止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有益。

【注意事项】

临床医师对于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特别是仅有水肿,但伴有肝酶升高及胆红素轻度增高、右上腹隐痛很易误诊为传染性肝炎或胆囊炎,而予以保肝治疗,对症处理,可导致延误病情。有资料表明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应常规测肝功能、血小板计数和外周围血涂片,一旦发现有全身不适、恶心呕吐、右上腹触痛、肝酶升高、低血小板计数,以及外周血涂片有锯齿状、皱缩的红细胞或出现小而不规则形状的红细胞碎片时,应及时诊断为HELLP综合征,给予积极处理。

三、弥散性血管内凝血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并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的治疗:原则是去除病因,此点至为重要。在解痉、降压时,应予新鲜冷冻血浆、温鲜血静脉输入以补充凝血因子。日本铃木等以抗凝血酶Ⅱ每日3000U静脉滴注,有良好效果。对于本病患者不可常规用肝素大剂量治疗,特别是平均动脉压≥18.6KPa(140mmHG)伴有DIC者,更易导致脑出血。根据我们的临床经验,特别在刚分娩之后,应以补充凝血因子为主,使用肝素以小剂量为妥。曾有1例为双胎妊娠伴重度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产后出血不凝,实验室指标均符合DIC。在输血同时予以肝素25mG静脉滴注,血尿及阴道出血均止,又加用12.5mG肝素静脉滴注,总量仅37.5mG,但血尿及阴道出血又出现,停用肝素后,出血渐少。此例说明产科的DIC特别重要的是去除病因,则可迅速好转。不宜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DIC在去除病因之后使用大剂量的肝素治疗。

四、妊娠期高血压并肾衰竭

1.实验室诊断

(1)少尿期:少尿指尿量每日少于400ml。

①尿常规:血尿、蛋白尿和管型尿均可出现,尿比重常固定在1.012左右。

②血氮质增高,常以尿素氮增高最为显著。

③电解质紊乱:以高钾血症、高镁血症、高磷血症、低钠血症和低钙血症为多见。

④代谢性酸中毒:

少尿期常需与功能性(肾前性)少尿相鉴别,以下试验结果有助于少尿期的诊断:尿渗透浓度<250mmol/L;尿/血渗透浓度比<1.10;尿/血尿素氮,或尿/血肌酐比<10;肾衰指数[即尿钠/(尿/血肌酐)]>2;尿钠>40mmol/L;钠排泄分数[即(尿/血钠之比)/(尿/血肌酐之比)]所得结果乘以100,>2。

(2)多尿期:尿常规为低比重尿(1.010~1.014),有蛋白尿及管型尿。氮质潴留轻重不等,初期可继续加剧,之后渐下降,有脱水可致血细胞比容增高,有时可出现低钾血症。

(3)恢复期:轻度蛋白尿、肾浓度稀释功能及肾小球滤过率下降可持续很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