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熙亮先生本人专业是美术,在敦煌长期从事壁画临摹工作。上个世纪60年代调入考古组,并任负责人。其后他一直在考古组(所)工作,直到退休。多年来他主要从事具体的考古测绘和调查记录工作。正式发表的论文仅三篇,它们是:《莫高窟第72窟及南壁刘萨诃与凉州圣容佛像史迹变》(刊《文物》1993年2期)、《安西榆林窟第32窟〈梵网经变〉》(刊《敦煌研究》1987年3期)和《敦煌石窟的〈梵网经变〉》〔刊《1987年敦煌石窟研究国际讨论会文集》(石窟考古编)。〕
莫高窟72窟有关刘萨诃的变相图,曾有史苇湘先生和孙修身先生的两篇论文,已作过详尽的介绍和讨论。同一题目再作研究有相当的难度。霍先生采用了常人可能认为是最笨拙的办法——对经变画先作考古测绘。经过半年之久的辛勤工作,完成了比例为五分之一的测绘线图。测绘需要仔细观察画面,在观察和辨识的过程中,霍先生有许多新的发现。一是画面曾被重画,因而需要重新考虑它的年代问题。与此同时释读出若干榜题文字,增补了画面内容。霍先生重新刊布全部资料,提出对该窟年代新的判断和结论,令人信服。而他的测绘图,则成为此经变画的珍贵历史档案。对于梵网经变的研究,霍先生采用了同样的办法。霍先生独自一人居住在榆林窟,首先完成23窟梵网经变的实测图,详细记录画面情节和榜题内容,取得可靠的第一手资料。然后阅读佛教文献,比对榜题文字,终于确认该壁画的内容是梵网经变。毫无疑问这是敦煌经变画研究的重大突破。有了榆林窟23窟梵网经变的解读,莫高窟保存的同类未知经变内涵的确认,也就迎刃而解了。霍熙亮先生扎实、精细的工作,锲而不舍的努力,取得了令人惊异的成果。他的学术的贡献,是不言而喻的。
霍熙亮先生还对榆林窟供养人的榜题文字作过调查和记录,已经发表。他还对莫高窟众多西夏洞窟的年代和特征,进行了全面的核实与比对,对西夏壁画的特征有了全新的认识,提出许多惊人的见解和结论。90年代我去敦煌时,他约我一起看洞窟,当时他已八十高龄。在窟内畅谈他的发现和认识,兴味极浓。我受益匪浅,希望他能写成论文发表。至今未见高论刊布,实是一大憾事。印象特别深刻的是,他对莫高窟第3窟为元代开窟的定论提出质疑。过去的断年依据是史小玉的墨书题记。史小玉为元代画师,莫高窟第3窟存有他的墨书题记,故认为该窟为史小玉创制。霍熙亮先生则认为,3窟的壁画有诸多西夏特征,应始凿于西夏。史小玉只是巡礼此窟留下题记而已,两者没有必然联系。他当时提出的几点证据,令我折服。几十年来没有人对3窟的年代提出怀疑。如果霍熙亮先生的异说得到进一步的证明并能够成立,那么若干元代洞窟的年代,就有重新审视的必要了。莫高窟61窟甬道炽盛光佛壁画,原定为元代。夏鼐先生研究黄道十二宫图像时,曾用此图与宣化辽墓黄道十二宫壁画进行比较。夏鼐先生认为61窟甬道炽盛光佛壁画年代应是西夏。此说并未引起敦煌学者的注意,至今皆囿于成说,未作进一步研究。今将霍熙亮先生和夏鼐先生见解公示出来,希望能引起敦煌同仁的注意。
六、敦煌石窟的基础资料调查与考古报告
佛教石窟是佛教遗迹中最为重要的遗存。中国规模较大的佛教石窟,被列为不同级别的保护单位,并建立相关的保护或研究机构。敦煌石窟,是第一个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中国佛教石窟。敦煌研究院,也是中国建立最早的石窟保护研究机构。它的保护与研究工作,受到各界的特别关注,是极为正常的。而敦煌研究院的种种保护研究工作,具有表率与示范作用,也是不争的实情。建立完整的石窟档案,是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系统完备的洞窟档案,经过整理编辑出版,可以成为洞窟考古报告,提供给学术界进行研究。
我们所说的系统档案,不是洞窟的简介或概述。它应该全面记录洞窟的各种历史信息,记录的手段和方法,视洞窟的具体情况定夺。通常应该有洞窟实测图,即将洞窟现存的历史遗迹,按比例记录在图纸上;洞窟的形制与现存的塑像及壁画的图片(辅以影像),它是洞窟历史信息的形象记录;洞窟现存全部遗迹的各种历史信息的文字记录,是调查者对洞窟遗迹缜密观察、测绘、拍照后,所获取的洞窟种种历史信息的忠实记录。文字记录,又是洞窟各种历史信息的集大成者,要求全面、系统、科学地保存洞窟的历史信息和资料。根据洞窟测绘图,相关图片和文字记录,整理编辑的考古报告,应该能够忠实再现洞窟的全貌。这种报告的最高要求是,在洞窟发生意外或毁损后,人们可以利用报告将洞窟复原。因此石窟的保护研究单位,建立完整的洞窟档案和编辑出版洞窟考古报告,就成了业务工作中重中之重的第一要务。遗憾的是中国石窟的考古报告编辑出版工作,严重滞后。因而影响和限制了学术界对佛教石窟的研究,这是需要尽快改变的。
敦煌石窟考虑编辑出版洞窟报告,是上个世纪50年代的事,迄今已有五十年的历史。
1957年郑振铎先生视察莫高窟时,提出编辑出版敦煌图录的设想,计划全书为120卷,次年成立《敦煌图录》编委会。1962年文化部敦煌莫高窟考察工作组,对《敦煌图录》的出版工作计划再次予以肯定,此后编辑计划又多次修改调整。全面系统刊布敦煌洞窟资料,出版敦煌图录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编辑敦煌图录,其基础工作是洞窟的全面测绘和文字记录。此项工作60年代以后陆续展开,其中268、272、275窟的测绘图和文字记录,经过60年代、80年代以来多次核对增补,已具备整理考古报告的基础。290窟、248窟多数测绘图已完成,70年代曾有出版248窟试行本之议,并已完成初稿。而北朝洞窟中最为精美、最为复杂的特级洞窟285窟,70年代经过霍熙亮、关友惠、刘玉权等先生长达两年的现场实测,完成了高质量的测绘图,文字记录也已大体完成。上述洞窟的已有工作,为编辑整理洞窟考古报告,奠定了较好的基础。这些早就应该问世的报告,却被因故拖延下来。50多年前,郑振铎先生等前辈学者提出《敦煌图录》出版计划,是极具远见卓识的。常书鸿先生在《九十春秋》一书中说:“全面资料的调查搜集及整理统计工作,是研究所的工作基础。我们要逐步有计划地搜集、整理加以出版,介绍出来成为大家的东西,能使大家看到,让更多的人来研究。”《敦煌图录》,不是敦煌洞窟照片的汇集。而是通过测绘图、文字记录、照片、临本等多种记录手段,对洞窟的现状和洞窟变迁历史情况,作全面、系统、客观、科学的记录。它公开出版,可以为学术界提供完整、可信的洞窟资料。同时也是洞窟保护所需要的完整档案。从国家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要求看,这样的洞窟记录工作也是任何一个石窟文物保护或研究单位,都需要花大力气做好的一项基础工作。敦煌研究院在此项工作上,已有良好的基础,应该将《敦煌图录》(敦煌石窟考古报告)的编辑工作,提到重要工作日程上来,尽早出版石窟报告。
七、石窟考古专业人才的培养
石窟考古工作,是石窟研究基础工作中,最为重要的领域之一,也可以说是石窟研究工作的基础研究。
前面提到的洞窟考古报告的编辑与出版,洞窟年代学的研究(洞窟分期与排年)等基础考古工作,均需要一批训练有素的考古专业人员来完成。从事佛教考古工作的专业人员,除了具有扎实的考古专业知识和考古田野发掘技能的训练外,还必须了解并掌握佛教史、雕塑史、绘画史、建筑史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对佛教考古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有透彻的理解,并能熟练运用。具有这样素质的专业研究人员,没有现成的大学毕业生、研究生乃至博士生可以达标。因而石窟考古人才,需要自己培养。就敦煌研究院来说,石窟考古报告的全部完成并出版,恐怕需要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和持之以恒地艰苦工作。这样一项要求高、工作量大的基础调查研究工作,绝非几个人能够胜任的。我记得一位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对敦煌文物研究所提出如下希望:在保护好洞窟的同时,要出成果,要出人才。学术成果是要人来完成的,在出成果的同时也要培养人才,两者相辅相成。石窟考古工作,许多时候是需要业务团队集体来完成的。它不是个人写论文,可以单打独斗。参与者必须能融入团队,善于和他人合作。基础资料的调查与刊布工作,很大程度上是为其他人的学术研究作嫁衣。因而既要敬业又要甘当铺路石。
培养人才需要计划,也应有针对性。因人施教,缺什么,补什么。办法不外两种方式:送出去,请进来。把人送到相关学术研究单位或高等院校进修提高;把需要的专家请进来,进行专业培训。
专业人才的培养与石窟考古工作密不可分。石窟考古人才培养见成效之时,必是敦煌石窟考古出成果之日。
附言:
本文内容,是将笔者的《敦煌佛教考古的回顾与思考》和《敦煌莫高窟与石窟寺考古》两文合并而成,并作适当增补。文中愚见仅供参考。
敦煌古代体育寻思录
李重申
李重申,上海市人,1942年9月出生。1965年毕业于西安体育学院。现为兰州理工大学体育部教授、兰州理工大学丝绸之路文化研究所所长,中国敦煌吐鲁番学会常务理事、敦煌研究院兼职研究员。主要论著有《敦煌古代体育文化》、《丝绸之路体育图录》、《忘忧清乐——敦煌的体育》、《中国马球史》等。
中国体育的形成,是华夏文化与西域文化多重融合的结果。但已往对古代体育的研究大都以中原地区为主,很少涉足边缘地区,这直接影响到研究成果的完整性。由于我们长期身处在大西北从事体育教育工作,大西北的地域环境和风土人情习俗启示了我们如何把研究的视野拓展到敦煌和丝绸之路上。
无论在中国,还是在世界历史上,敦煌都是一个具有独特文化传统的地区。希腊、罗马、印度、波斯的古代体育也随着丝绸之路传入中国本土,与中国古代的角抵、百戏、鞠戏、棋弈、举鼎等体育逐渐实现不同程度的融会。这种融会,构成自汉唐至宋元中国文化变迁的一个重要历史文化背景,敦煌古代体育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形成的。
我们带着对中国体育史研究的困惑和质疑,拓展了研究领域。二十余年来,兰州理工大学丝绸之路文化研究所的教学科研人员筚路蓝缕,数十次往返、驻足于敦煌,从彩绘陶罐、石窟壁画、墓葬砖画、汉简、写卷、古籍、绢画等遗物和遗迹中寻觅古代体育的踪影。收集和整理了大量与体育相关的资料,制定了研究所要实现的目标,试图在传统历史学、体育史、哲学研究基本方法的基础上,尽量做些带有突破性的尝试。力求着眼于事物之间的广泛联系,在较大的幅度上接受和处理各种信息,以保障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坚持实物与文献相结合的实证探究,并且尽可能地借鉴其他人文科学的学科理念与研究方法。同时从哲学和精神层面对敦煌古代体育的历史存在、体育本体、体育的物质与观念的双重形态等作出解释和论证,以期对体育史的研究有所开拓与创新,达到抛砖引玉的目的。另外,我们是自小接受体育专业训练,后又从事学校体育教育工作,并非文史专业的科班出身,半路出家,缺少功底,在进行体育文化、文物考古的研究中,并无优势可言,但是,我们出自对敦煌历史文化的挚爱,出于对弘扬我国体育文化事业的钟情,我们不仅坚持不懈地学习与钻研,而且还牢牢记住前人学者的悟道之言:“取法乎上,得乎其中。”不辞“困苦”地向高人求教;不断为自己的学业进补,方能丝路化雨,滋润身心,弥补先天的不足。
当我们对敦煌古代体育的发生和发展作纵向追溯时,不难发现,在其一千六百余年的形成和发展史中,总是在验证一个无法否认的事实,即体育在其初始形态即已与人的存在保持一种难以改变的本体同构关系。
敦煌古代体育的初始形态实际上是与宗教礼仪分不开的,它不仅成为历史主体生活的一部分,而且主导着当事人的生活。敦煌有着丰富的各种岁时节庆活动,如赛社、赛袄、赛天王、燃灯、祭社、马骑赛神、网鹰、苏幕遮、驱傩等。在宗教礼祭中,巫以“神”的形式出现的“人”的表演,是主体的人将自身的意志转化成“神”的意志,并以此作为影响和主导人们生活和生存的手段。礼祭是为了娱神,而娱神则是祈求丰收的手段。而各种赛社、赛袄、赛天王等活动的意义是敬神的百戏、乐舞表演,是一种“通天手段”,一种规定性很强的节会庆贺活动,一种全民参与的节日狂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