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历来为佛教圣地,故而当发生重大政治事件时,归义军节度使及其它高官往往要做功德以宣泄表达其激动之情,其中开窟建寺之类的举措乃是大手笔,必然要修撰功德记来铭记矜夸,而记中对修功德缘由的追述正为我们解读相关政治事件的来龙去脉提供了绝佳史料。原本立于敦煌莫高窟第148窟的《唐宗子陇西李氏再修功德记》即一贯备受研究者重视,但我们以为其中的史料讯息也尚未被剖析尽净,比如该记中提到“先君归觐,不得同赴京华。外族流连,各分飞于南北”和“于是兄亡弟丧,社稷倾沦……”等语即是,前者的文义应是指出嫁给李明振的张议潮第十四女曾与娘家亲人分居于沙州与京城两地,后者则进一步表明李明振妻张氏既有兄长,又有弟弟,即张议潮至少有二子,因为这里的兄弟当是指亲兄弟而并不包括张淮深这位叔伯兄弟,而这正与前举P.3804愿文中的“尚书贵子二小郎君”和S.2589状文中的“淮诠(郎)君”、“郎君二人”相互印证:能在张议潮主办的法会中受祝愿的“尚书贵子”为张议潮之子自是毋庸置疑,S.2589中的郎君既然是从京城西归,也应是张议潮之子。我们大胆揣测:年长于李明振妻的张议潮长子名淮诠,曾是张议潮带在身边刻意培养的对象,P.3730v中与恒安通书信的很可能就是他,大概由于他在中和四年(884)到大顺元年(890)之间遇到了某种意外或不幸,未及当上节度使就死去了,故由其弟淮鼎当政,而淮鼎去世后,李明振妻张氏再无兄弟,只得一人独担重任,剿灭了辜负了张议潮的某人全家(我们认为被灭门的人为索勋的可能性远远大于张淮深),在“重光”议潮子淮鼎之后,继续扶助议潮孙承奉,此即《唐宗子陇西李氏再修功德记》中的“兄亡弟丧,社稷倾沦,假手托孤,几辛勤于苟免。所赖太保神灵,辜恩巢毙,重光嗣子,再整遗孙。”
关于法会愿文、功德记等等,以往学界从归义军史角度进行的发掘似乎不太充分,因而留给我们的余地还相当大,需要说明的是,佛教文书往往与石窟题记有密切关系,而石窟资料自身的价值本就很高,两者的结合更会为诸多难题的解答提供锁钥。
其三,邈真赞、墓志铭。
这些记载了许多重要人物活动情况的传记资料无疑是推断一些重大事件和政治活动的依据。如P.3518v《张保山邈真赞》即十分典型,该赞详尽记述了活跃于张氏后期和曹氏初期的归义军重要军事将领和外交使节张保山的为官任职经历,他曾参与当时归义军政权的各种重大活动并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又曾多次率团东行入贡,故我们可以据此讨论梁唐之际归义军政权的许多大事,其中对使他得授散骑常侍兼御史大夫的那次出使的记述尤其重要。该赞明言张保山此次朝贡归来后升迁为左马步都虞候,“一从注辖,五载有余”,就是说一任五年有余,接下来就是逢遇“谯公秉节”,升任右马步都押衙了。谯公,即曹议金秉节于914年已是学界公论,从此上溯五年余正是朱梁开平二至三年(908—909),那么这次入贡的对象便是朱梁,这是以往学界从未措意的事情,对重新探索金山国的成立原因和成立时间都具有重大意义。此处先谈前者。我们认为,金山国的建立与甘州回鹘的威胁密切相关。其时甘州回鹘将要对归义军发动大规模军事进攻,张保山奉命东行恐怕应有寻求中原王朝帮助的意图,可其历尽艰辛到达中原后了解到的情况却是朱梁无暇西顾、归义军须得孤军奋战。但是,作为中原政权下属的归义军与甘州回鹘可汗的政权在名义声势上完全不对等,而张保山带回的消息又表明当时天下大乱,群雄并立,张承奉的野心难免不膨胀。这样,为凝聚境内百姓之力对抗回鹘,也为显示敦煌政权作为一个地区统治实体的存在,张承奉遂以金山国为号召。以上认识的获得与《张保山邈真赞》提供的宝贵资料大有关系。
关于碑铭志赞等方面的文书,前贤已经做过大量研究,好在传记类文献一向是魅力无限、常阅常新的,目前我们已经研习的仅是屈指可数的极少几篇,相信随着对其余数十篇的逐一解剖,应当会得到更多启示。
其四,官府支出账、题名、题记与其它文书。
一些入破历之类的经济文书,如宴设司、柴场司、军资库司等归义军政权下属机构破用历等,也反映了使人的到来、宴设等情况,可以为归义军与中原和周边的通使作佐证和补充。上面已经谈到的我们对张保山的研究就与P.4640v《归义军军资库司布纸破用历》中的几笔记录有关。
可以附此一提的是,自池田温、卢向前等先生对P.4640v进行了认真校录并考证出其中纸历部分的年代后,该卷纸历一直被学界用为张承奉时期敦煌文书的断代依据,但是第1—52行所抄布历,因只能推出其时间上限为辛酉年(天复元年,901)却不能确定下限而无法利用。在据P.3518v《张保山邈真赞》和罗福苌编《沙州文录补》所收《张残书状》等考察张保山任官经历的过程中,我们已经推算出张保山始任新城镇使的时间不会晚于天复元年即辛酉岁十月,而据P.4640v《归义军军资库司布纸破用历》第18行记某年六月四日“支与新城镇使张从武粗布两匹”可知,至少辛酉年或辛酉年之后的某年六月时任新城镇使的仍是张从武。如此算来,我们便可得出下面的结论:辛酉年六月初的新城镇使尚为张从武,至迟到十月时已改为张保山,也就是说布历所记各项支出只能是发生于辛酉年三月至九月。布历部分的年代确定了,其中出现的人物、事件便可以用为相关研究的时间坐标了。由此可见,若我们进行具体研究时有彼此关照的意识,就会屡屡发现各类文书之间的参照关系是相互的。
题名、题记之类的资料非常琐碎,零星分散于各类文书之间,对它们的捕捉十分不易,但是如果善加利用,往往也能成为解决某些重大问题的钥匙。比如P.2094《持诵金刚经灵验功德记》保存有一条翟奉达书写的纪年题记“于唐天复八载(908)岁在戊辰……”。值得特别注意的是,这则纪年题记在“天复八载”前特意冠上了“于唐”两字,十分清楚地点明了所用的是唐朝的天复年号,表明至少到908年四月,沙州人还认为自己是唐朝的子民。那么,以往一些学者所持金山国建于905、906、907年的说法就值得商榷,因为如果说张承奉已经宣布独立却还让境内人民称“唐”,那他立国称天子便没有任何意义。故本条题记可确证当时金山国尚未立国。再结合《张保山邈真赞》和新旧《五代史·吐蕃传》中的有关记载,特别是李正宇先生揭出的北宋邵雍《皇极经世》卷六“己巳……张奉以沙州乱”的记录,我们便得以提出了金山国成立于909年己巳岁的观点。再如,藏经洞中保存有多件书写于贞明四年至五年二月的纪年文书,但年号与干支均错乱,这便足以否定以往学界流行的贞明四年归义军曾成功朝贡,并且当年七月即有朝廷使臣来敦煌宣诏的说法。试想,假如当年七月确有朔方使者和朝廷使臣西来,那敦煌怎么会在四五个月后还用错年号?唯一合理的解释只能是消息的源头有问题,即来源不正规,亦即当时沙州还没有与中原取得官方联系。
以上所及仅是我们比较常用的几类文书,其实未及详论的相关文书还有许多,不仅告身、表牒等史部文书,即便在变文、驱傩文、诗歌等文学文书中也不时能够检出不少遗珠碎玉,至于传世文献中的一些相关记载同样也可以从新角度新侧面启发我们去再度淘金。总之,对于史料的利用应当不拘一格,这样才有可能拓宽归义军史研究的内容和视野。
二、对研究方法的再探索
可再利用的史料虽然多种多样,但必须合理得法地进行研究才能有所收获。我们主要注重了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选择最有代表性的文书进行问题式的、个案性的重点研究。
这是进行研究的最基础,同时也是最关键的一步。我们在工作过程中采取了一种比较传统的方式,就是一次以一件文书为主,搞清它的来源、所反映的内容、时代、制作者、对象等等。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将文书本身发掘、分析透彻,清楚明了地阐述一些掩藏在文句之中不曾为人注意的史实,解决某些尚存的疑问,进行由点到面,由个别到整体的研究。只是筛选文书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都相当大,要想从数万件文书中择出适合自己的研究对象,既需要对本件文书的内容价值有相当准确的把握,又需要对相关史料(包括相关文书、石窟资料、传世史料等等)有所了解。
其二,选定具体文书后,尽可能利用最清晰的图版对该件文书进行最大限度的准确认读和校录。
在文书校录方面,以往的学者作了大量的工作。具体到归义军资料,则最应该提到的是唐耕耦与陆宏基《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郑炳林《敦煌碑铭赞辑释》、姜伯勤等《敦煌邈真赞校录并研究》、赵和平《敦煌表状笺启书仪辑校》、黄征与吴伟《敦煌愿文集》等等,还有荣新江《归义军史研究》,以及其它学者的研究论著中随文过录的一些文书段落等等,也很重要。这些录文可以帮助我们非常直观地了解到卷子的内容,以之作为研究的参考。不过,由于以往的录文大都过录较早,受当时阅读条件所限,往往并不完全准确,因此在进行研究时,必须重新阅读原卷并反复核实,以尽可能地达到正确精准。其实即使是前人录文完全没有错误,自己再过录一遍与仅参考别人成果的感觉还是不一样,因为在录的过程中就容易发现问题。
录文正确的程度与对研究对象理解把握的深度是一致的,有时候,一个字的正确识读常常成为解释卷子的关键,而错误的录文又会使研究者陷入误区。例如,P.3197v有“二月一日文端等面奉可汗处分,许后不残沙州人使,并许西回”一语,其中“许后不残”的“许”字非常难认,但前后两“许”字十分关键,使我们感悟到在朝贡问题上回鹘与归义军矛盾的焦点是使团能不能“西回”而不是“东去”。联系后来携带大量财物的归义军使者梁幸德在回程中被杀事件,故可推知回鹘在归义军使团回归路上掠夺他们与中原交换的物品是其中的要因,两者的根本矛盾是贸易和经济利益问题,这一点贯穿回鹘与归义军朝贡矛盾的始终。再如,P.2945中吹捧朔方相公有“发身(于?)问望之间,高步于搢绅之内”的话。“问望”以前多被录为“闾望”,导致研究者误认为该相公出身于民间闾巷之中,并进而误断其为冯晖,但这其实和书状前面说他“台衮承家”相矛盾。由于我们将该词纠正为“问望”,问题便迎刃而解。“问望”即有声望之意,结合其它的形容词语,则“相公”应是韩洙无疑。又如,P.3931中出自灵武节度使的一件《别纸》有“一昨既宁中土,乃眷朔方,爰命矩才,远临当道”一语。以往的录文误将“矩才”录作“短才”,无从解释。其实矩才实应校为“巨才”,意即高才、大才,结合全句,原来是指后唐将建之初派赴灵武等地的使者,这透露了中原政权与灵武,并通过灵武与周边少数部族政权沟通的重要信息。
其三,尽己所能对文书进行全面精细的注释。
以往研究中的一个缺憾是文书整理者往往校而不注,注释较多的仅是文学方面的变文、讲经文之类,而历史文献注释很少。这往往会造成理解的困难和不准确。我们坚持给一些重要文书和关键词作注,这样做虽然费时费力,也常常遇到困难,但受益匪浅。例如,P.3016v中“遂有少吏张员进以(与)甘州回鹘副使作为朝定,因此稍说情由,略知些些事故”一语是解释情报来源的,其中“朝定”意为朋友,是理解全句的关键。再如,P.3931一通送物状中有“右伏以厶乙,叨奉皇华,远赍紫诏(诰),幸将庸末,获拜王庭”等语,以往的研究者或提出此状是出自宣命甘州的朝使之口,写书人为朝廷使臣。我们注意到状中的“皇华”一词意为使者,而“叨奉”和“庸末”都是自谦之词,且“叨奉”乃沾光之意,不是代表皇帝的朝使语气。全状的含义实是感谢对方介绍来使者,使自己能够向中原朝贡。但朝贡者是谁呢?“庸末”一词,如理解为回鹘可汗则谦虚太过,作为归义军首领对灵武节度使的自称则极有可能,故知该状作者当为归义军节度使,状中记录的事实正与P.2945反映的情况丝丝入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