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近代以来日本的中国观(第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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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战后初期日本的对华认识与行动选择(8)

会议结束后,帆足计等三人应邀访华。他们在中国访问、生活了近两个月,参观了很多地方,会见了宋庆龄、郭沫若等各界领导人,深入了解了中国人的生活、工作情况,并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主任南汉宸等会谈,签署了第一次中日民间贸易协议。

第一次中日民间贸易协议虽说是一个纯经济协议,但有其深远的政治意义,因为它开启了战后中日民间经济外交活动,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都引起较大的反应,所以其政治意义远远大于经济效益。

帆足计、宫腰和高良富回日本后,受到各界人士的热烈欢迎,他们作为第一批访问新中国的日本人,在回国之后,受到各方面的邀请,请其介绍新中国的情况,使人们更准确地了解了新中国。他们先后在大阪、神户、京都、名古屋等地的群众集会上做报告,把他们所看到的新中国的真实情况传达给民众。帆足计说,在农村,成功地开展了土地改革、治水事业、合作社运动,人民全力支持新政权。在工厂,工人生活水平提高,“旧中国的样子在那里已经消失,一个全新的中国诞生了。”“在中国建立的新政权,完全适应于自然环境恶劣、贫穷落后的亚洲实情,实施了与之相吻合的情理兼备的政策。”

马场公彦:《战后日本人的中国像》,[日]新曜社,2010年版,第142页。

高良富也撰文说,中国“社会福利充实,没有失业,工人过着集体生活,这种新型模式遍及全国,我难掩对中国社会的感动之情。”高良富:《留在心头——回日本之后》,[日]《世界》1952年9月号。他们的言论和行动对发展两国民间经济外交,加深相互理解都发挥了积极作用。那些希望同中国发展贸易的工商业者,纷纷成立新的团体,开展群众性的贸易促进活动。

1952年5月22日,日本各界人士代表约200人聚集在众议院会馆集会,成立了日中贸易促进会议(1954年该会改名为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6月20日,大阪成立关西日中贸易促进会议(1954年该团体发展为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关西本部,1985年改名为日中经济贸易中心),这些团体为促进中日贸易的开展起了重要作用。

从7月13日开始、大阪、神户、京都、名古屋等地的群众先后举行有万余人参加的集会,约请三位议员作报告。三位议员还把从中国带回的《白毛女》影片,在全国各地巡回放映,受到日本人民的喜爱和欢迎。但日本政府却指责他们“大胆妄为”,“违反签证法”,企图对他们进行法律追究。在各界人士的保护和社会舆论的支持下,高良富等人没有屈服,日本政府只好作罢。

1953年11月,为了促进第二次中日贸易协定的实施和废除禁运障碍,中日贸易促进会、国会议员促进中日贸易联盟、日中贸易促进会议等团体与各阶层的日本国民在东京联合召开了“日中贸易国民会议”。1954年1月,为了促进日本与苏联、朝鲜、中国的贸易,新潟市召开了“振兴对岸贸易复兴港湾会议”,8月,在北海道函馆召开了“促进日中、日苏经济交流全国大会”。[日]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国际贸易》总第82号,1956年9月15、25日。

从事日中间经济交流的这些民间经济团体,一般总部设在东京,各主要城市都设有办事机构。当时日本全国大约有260多个市,其中有104个市都成立了促进国际贸易或日中贸易的团体。

2. 中日民间经济往来

战后初期,处于被占领状态的日本政府,在盟国驻日机构“盟总”的控制之下,和中国国民政府之间主要是以货易货的形式开展贸易。虽然贸易额不多,但在当时的日本进出口总额中仅次于美国。

吴大明等编:《中国贸易年鉴》(民国37年),第222页。

1947年以后,日本政府根据“盟总”的指令,制定了开放日本民间贸易的对华贸易计划,中国国民政府也制定了开放对日贸易的计划,但国民政府的这一计划遭到国内舆论的反对,所以国民政府开放对日贸易的政策收效甚微。据统计,日本对华贸易在各国对华贸易中的地位,进出口额1947年只占1.7%和1.9%,1948年分别占0.9%和5.5%。

郑友揆:《中国的对外贸易和工业发展》,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4年版,第229页。

国民党政权退居台湾之后,日本继续维持对台贸易。1950年初,双方虽开通了电信业务,但由于日方(实则美国占领当局)“对台湾的政治前景难以判断”,暂时停止了关于缔结贸易协定的交涉。7月31日,麦克阿瑟访问台湾,决定尽快缔结日台通商协定。9月,台湾方面与“盟总”官员签订了《关于台湾与被占领的日本之间的贸易协定》,规定日台贸易采取以货易货的贸易方式。自此,日台官方贸易正式开始,规模也日渐扩大,一直持续到1953年。在日台贸易确立了所谓“官方关系”的情况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之间就只能开展民间贸易了。

如前所述,旧金山对日媾和条约和“日台条约”签订以后,日本政府并没有因此而放弃与中国接触的思想和准备。显然,吉田茂是想以民间外交为手段打开中日关系,也许这就是战后中日民间经济交流的最初信号。

但是,早在1948年3月,美国总统杜鲁门便制定、实施了针对社会主义国家的输出统制政策,在此政策下,1949年11月成立了一个针对物资禁运进行协商的机构,其正式名称为输出管制统筹委员会(Coordinating Committee for Export Controls),因其总部设在巴黎,又习惯上称其为巴黎统筹委员会(巴统)。

朝鲜战争爆发以后,在美国主导下,“巴统”各国加强了对中国的贸易限制,对中国和朝鲜实行了全面封锁禁运。被占领下的日本,也不得不限制对华贸易,中日之间的经贸活动只能通过民间渠道进行。

1952年4月28日,《旧金山对日和约》生效,美国对日占领时期结束。6月,中日两国民间贸易协定签订,开始了两国民间经贸活动的最初尝试。此后,日本虽然实行贸易自由政策,对外贸易活动基本上由企业承担,但是政府仍司管理之职,由通产省负责管理国家的对外贸易。在官方以外,还存在着大批半官方和纯民间的经济团体,作为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起着联结和协调的作用。负责中日经济交流的民间团体,主要有中日贸易促进会和国会议员促进中日贸易联盟、中日贸易协会和日中友好协会等20余个。

日本的民间经济团体之所以对中日经济交流,特别是中日贸易如此热心、积极,除了历史的原因之外,还与日本经济界人士对中国市场的认识有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日本许多人对中日贸易的进展抱有期望,认为在复兴日本经济以至亚洲经济方面,中日贸易的扩大是必要的和不可或缺的,有人还特别强调中国东北和华北资源对于日本的复兴至关重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日本经济界人士普遍认为,“日本的景气始于日中贸易”,“日中贸易是拯救中小企业之道”。

平井博二:《日中贸易的基础知识》,[日]田畑书店1971年版,第67页。

旧金山媾和会议之后,许多人认为,日本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外交上、经济上都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实现日本经济独立成为经济界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而阻碍这一课题实现的重要因素是市场问题。于是,有的人提出,“对中国经济来说,日本比哪个国家都重要,同样对日本来说,中国也是比哪个国家都重要”,“日本最必然的市场是中国”。“为了世界的和平,为了改善热爱和平的日本人的生活,日本必须振兴与中共的自由贸易”。

大内兵卫:《日本经济的独立与中共》,[日]《世界》1952年10月,第82号,第46—51页。

基于这样的认识,日本民间促进中日经济交流的运动才得以很快发展起来。正如日中友好协会的工作方针所指出的那样:中日关系在目前的实际情况下,以“国民运动”促进中日经济交流,以经济交流带动中日两国的和平友好并逐渐恢复正常的政治外交关系是当时日本民间人士的基本思路。

日本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贸易始于1950年。1949年底,日中贸易促进会致函中国的贸易部部长,要求与新中国开展贸易。1950年2月,中国贸易部副部长沙千里复电表示愿意与其合作。同年3月15日,美国国务院批准日本与中国进行贸易,日本的贸易商社遂向“盟总”提出了对华出口商品货单。是年3、4月间,中国与中日贸易促进会属下的日本商社缔结了出口东北大豆1.5万吨和开滦煤的协定。这对正苦于燃料和粮食不足的日本来说,稍解燃眉之急。

为配合这一形势,参加“国会议员促进日中贸易联盟”的众议院议员志田义信等14人,于1950年4月25日联名提出《关于促进日中贸易的决议案》,但未获通过。随后,参议院议员帆足计等20人在参议院又提出了《关于促进日中贸易的决议案》并获得通过。这是战后日本国会通过的第一个有关日中两国经济关系问题的决议案。

古川万太郎:《日中战后关系史》(改订增补版),[日]原书房,1988年版,第27页。

该决议案指出,“产业界、贸易界和一般国民都强烈希望紧急重开与新中国的直接贸易”,这是振兴贸易和国内景气的根本政策,因此要求政府“抛开政治问题和意识形态问题,从纯经济的观点出发,确立和实行与新中国相互交换经济使节,尽快重开直接贸易的积极方策”,促进恢复日中邦交议员联盟编:中日贸易遂正式开始启动。

《恢复日中邦交有关资料集(1945—1972)》,日中邦交资料委员会1972年版,第3页。

新中国和日本做成的第一笔交易是食盐。综合贸易商社“共荣商事”于1950年4月与中国签订了9万吨食盐的交易合同,8月,将合同规定的天津食盐运抵日本北九州。这是日本从新中国进口的第一宗商品。

古川万太郎:《日中战后关系史》(改订增补版),[日]原书房,1988年版,第29页。

朝鲜战争的爆发为刚刚起步的中日经济交流泼了一瓢冷水。1950年10月25日,中国参加了抗美援朝的战争。12月6日,美国政府制定了全面禁止向中国输出物资的方针,并将这一宗旨通过“盟总”通知日本政府。吉田内阁据此开始实行全面禁止对华出口的政策。刚刚起步的中日贸易因此而中断了两年之久。

在日本民间人士和民间经济团体的努力下,这一局面有所改变。1952年4月,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南汉宸为团长的中国代表团参加了在莫斯科召开的国际经济会议。这次会议的目的,“是要研究是否有可能使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家正常化,并使之发展”。

在这次会议期间以及会后,与会各国代表签订了一大批合同。中国也签订了12个贸易协定,其中包括《中日贸易协议》。高良富、帆足计和宫腰喜助三位国会议员,作为日本经济界代表来到苏联,与中国的会议代表取得了联系,从而开创了中日民间经济交流的契机。

帆足计、宫腰喜助、大山郁夫等三位议员在莫斯科期间,除了与苏联代表商谈日苏贸易问题之外,最切实的成果是与中国代表的会谈。据帆足计回忆,“与中国代表彻夜进行了贸易恳谈,双方还热烈讨论了与民族命运有关的问题”。会谈讨论了中日贸易的原则,应该是“互惠、平等、和平、友好”,双方同意在这一立场上进行贸易协商。

当时,日本的实业界对新中国的市场很不了解,不知道中国需要什么样的产品,能出口什么样的产品。于是,中日双方收集了许多资料进行研究。但在当时的政治形势下,在进出口商品的种类等方面很难达成共识,谈判遇到巨大困难,几乎无法进行下去。在这种情况下,经过半个月的交涉,双方终于达成了第一个中日民间贸易协议——《中日贸易协议》,1952年6月1日举行了签字仪式。代表中方签字的是南汉宸,日方由三位议员分别代表自己所在的三个民间贸易团体即日中贸易促进会、国会议员促进日中贸易联盟等在协议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