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初礼部左侍郎胡濙于永乐十七年复出巡江浙湖湘诸府,是年还朝。濙悉以所闻对。先濙未至,传言建文帝蹈海去,帝分遣内臣郑和数辈浮海下西洋,至是疑始释。
(《明史》卷一百六十九《胡濙传》)
三、九月壬午,江阴等卫都督指挥佥事周鼎等九十三人,奉使榜葛剌等国回。
(《明成祖实录》卷一百二十七)
四、是年锡兰山王来朝,又遣使入贡。占城、古里、忽鲁谟斯、阿丹、祖法儿、剌撒、不剌哇、木骨都束、柯枝、加异勒、溜山、南浡利、苏门答腊、阿鲁、满剌加、榜葛剌、琉球中山入贡。
(《明史》卷七《成祖本纪》)
永乐二十二年甲辰(1424年)五十四岁。
一、正月甲辰,旧港故宣慰使施进卿之子济孙遣使丘彦成请袭父职,并言旧印为火所燬。上命济孙袭宣慰使,赐纱帽给花命带金织文绮袭衣银印,令中官郑和赉往给之。
(《明成祖实录》卷一百二十八)
二、辛卯,帝崩,年六十有五。八月甲辰,遗诏至京师,皇太子即日遣太孙迎丧于开平。
(《明通鉴》卷十八)
三、八月丁巳,命驸马都尉沐所掌南京后军都督府事,命太监王贵通率下番官军赴南京镇守。
(《明仁宗实录》卷一上)
四、八月丁巳,以嗣位遣英国公张辅告天地……下西洋诸番国宝船,悉皆停止。如已在福建太仓等处安泊者,俱回南京,将带去货物仍于内府该库交收。诸番国有进贡使臣当回去者,只量拨人船护送前去。原差去内外官员速皆回京,民梢人等各放宁家。各处修造下番海船,悉皆停止,其采办铁力木只依洪武中例,余悉停罢。但是买办下番一应物件,并铸造铜钱买办麝香生铜荒丝等物,除见买在官者于所在官库交收,其未买者悉皆停止……敷告天下,咸使闻知。
(《明仁宗实录》卷一上)
五、是年琉球、占城、古麻剌朗、满剌加、苏禄入贡。
(《明史》卷八《仁宗本纪》)
明仁宗洪熙元年乙巳(1425年)五十五岁。
一、二月戊申,命太监郑和领下番官军守南京,于内则与内官王景弘、朱卜花、唐观保协同管事;遇外有事,同襄城伯李隆、驸马都尉沐听商议的当,然后施行。
(《明仁宗实录》卷七上)
二、五月庚辰,帝崩于钦安殿,年四十八。
(《明通鉴》卷十八)
三、六月辛亥,敕边将及南京等处严守备……凡事同守备太监郑和、王景弘计议。
(《明宣宗实录》卷二)
四、六月甲寅,襄城伯李隆言:外卫官军自番国还者,俱留南京听用,而月粮未支。上曰:“彼涉海远还,备历艰险,安可无粮?其即按月给之,就留操备。”
(《明宣宗实录》卷二)
五、六月丁卯,行在工部尚书吴中奏营建山陵人力不敷,请于南京海船厂及附近江北府卫起旗军工匠一十一万八千协助,从之。
(《明宣宗实录》卷二)
六、是年占城、琉球中山、爪哇、浡泥入贡。
(《明史》卷九《宣宗本纪》)
明宣宗宣德元年丙午(1426年)五十六岁。
一、郑和领下番官军守备南京。
二、二月壬辰,南京守备太监郑和等奏:天地坛大祀殿并门廊斋宫及山川坛殿廊厨库俱已朽弊,请加修理。上谕行在工部尚书吴中等曰:祀神国之大事,其嗣宇皆当完固,况山川坛、郊坛尤重,其令南京工部发匠修葺。
(《明宣宗实录》卷十四)
三、是年遣行人黄原昌往占城颁正朔。
(《明史》卷三百二十四《占城传》)
四、是年爪哇、暹罗、琉球、苏门答腊、满剌加入贡。
(《明史》卷九《宣宗本纪》)
宣德二年丁未(1427年)五十七岁。
一、郑和领下番官军守备南京。
二、是年爪哇、占城、暹罗、琉球入贡。
(《明史》卷九《宣宗本纪》)
三、八月庚寅,命南京守备太监郑和、王景弘等以内府见贮大绢十万匹、棉锦二十二万匹,令户部遣官运赴北京。
(《明宣宗实录》卷四十六)
四、是年占城、暹罗、爪哇、琉球、安南入贡。
(《明史》卷九《宣宗本纪》)
宣德三年戊申(1428年)五十八岁。
一、郑和领下番官军守备南京。
二、三月十一日敕郑和等提督修筑南京大报恩寺。
宣德四年己酉(1429年)五十九岁。
一、郑和领下番官军守备南京。
二、是年爪哇、占城、琉球、榜葛剌入贡。
(《明史》卷九《宣宗本纪》)
宣德五年庚戌(1430年)六十岁。
一、正月,户部尚书夏原吉卒。仁宗曾因原吉之请,罢停下洋宝船,至是原吉卒,于是再诏下西洋。
二、六月戊寅,遣太监郑和等赍诏往谕诸番国。
(《明宣宗实录》卷六十七)
三、是年占城、琉球、爪哇入贡。
(《明史》卷九《宣宗本纪》)
宣德六年辛亥(1431年)六十一岁。
一、正月,郑和等刊勒《通番事迹碑》于太仓刘家港天妃宫。
二、二月壬寅,满剌加国头目巫宝赤纳等至京言,国王欲躬来朝贡,但为暹罗国王所阻。暹罗素欲侵害本国,欲奏无能书者。令王令臣三人潜附苏门答腊贡使舟来京,乞朝廷遣人谕暹罗王无肆侵凌,不胜感恳之至。上命行在礼部赐巫宝赤纳等遣附太监郑和舟还国,令和赉敕谕暹罗国王。
(《明宣宗实录》卷七十六)
三、十一月,郑和等刊立《天妃之神灵应碑》于长乐南山寺。
四、是年占城、琉球、苏门答腊入贡。
(《明史》卷九《宣宗本纪》)
宣德七年壬子(1432年)六十二岁。
一、郑和等第七次出使西洋诸国。
二、是年占城、爪哇、琉球入贡。
(《明史》卷九《宣宗本纪》)
宣德八年癸丑(1433年)六十三岁。
一、是年郑和等第七次奉使西洋诸国还。
二、是年暹罗、占城、琉球、安南、满剌加、天方、苏门答腊、古里、柯枝、阿丹、锡兰山、佐法儿、甘巴里、加异勒、忽鲁谟斯入贡。
(《明史》卷九《宣宗本纪》)
宣德九年甲寅(1434年)六十四岁。
一、郑和领下番官军守备南京。
二、巩珍撰《西洋番国志》成。钱曾《读书敏求记》:“永乐初,敕遣中外重臣循西海诸国。宣宗嗣位,复命正使太监郑和、王景弘等往海外遍谕诸番。时金陵巩珍从事总制之幕,往还三年,所至番邦二十余处,在处询访,纪录无遗。宣德九年,编次成集。予观其序事详核,行文赡雅,非若《星槎胜览》等书之影略成编者。”
(《读书敏求记·西洋番国志条》)
三、十二月甲戌,敕行在工部及南京守备襄城伯李隆、太监王景弘等……(按:此处所谕南京守备太监只有王景弘而无郑和,此无前例,或时郑和病重乃至去世。)
四、是年暹罗、占城、琉球、苏门答腊入贡。
(《明史》卷九《宣宗本纪》)
宣德十年乙卯(1435年)六十五岁。
一、乙亥,帝崩于乾清宫,年三十有八。诏以明年为正统元年。
(《明通鉴》卷二十一)
二、是年琉球中山、暹罗、占城、安南、满剌加入贡。
(《明史》卷十《英宗前纪》)
三、是年郑和卒。按和之卒年,虽不见于史,然以情势推之,当在是年:甲戌命罢采买营造诸使只敕南京守备襄城伯李隆、太监王景弘而无郑和。因和之卒,南京守备乏人,以黄福参赞南京机务。因和之卒,司礼监出缺,以王振为司礼监太监。